52、第五十二章

清越流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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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出现, 彻底打乱了叶舒华原本的计划。

    稍微一犹豫,竟然错失了拿下男神的大好机会,看完电影回家后,叶小妹便越想越郁闷,尤其是上次杀年猪的肉已经消化得一干二净、而她只能在自家院子里望肉兴叹的时候,她对自己那个晚上的犹豫便感到全所未有的后悔。

    眼看着离过年越来越近,叶小妹也不得不向肉罐头势力低头, 她终于表现得像个合格的追求者,真正主动出击了, 有一时间就去知青点附近和她偶遇过宋大哥的那些地点晃悠,努力给自己制造机会。

    可是她努力转悠了好多天,别说成功拿下宋大哥, 竟然连他的人影都没有看到, 这就有点尴尬了。无功而返的叶小妹回到家,才从大哥二哥那里得知宋大哥加入了他们猎队、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去了!

    叶小妹这才恍然大悟的感叹, “原来宋大哥被你们骗走了啊。”

    谈恋爱果然还是需要防火防盗防哥哥的。

    叶大哥拍了下傻妹妹的头,“怎么说话,我们没事骗宋知青干啥?”

    但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头一次加入猎队, 还真是受到了叶国华兄弟俩的邀请, 哥俩当时不过是随口一提, 以为宋知青这样斯斯文文的文化人不会感兴趣。结果他接受了邀请,这几天跟他们“朝夕相处”、还聊了许多话题,关系也拉近了, 这让哥俩很有些自得,有了知识分子的朋友,感觉自己都懂了知识一样。

    所以傻妹妹的话有点不好听,他们依然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不过叶舒华却在强调:“我的意思是宋大哥跟你们进山,他扛得起猎枪吗?”

    这话一出,叶家其他人都忍不住喷笑了,王翠芬更是嗔了傻闺女一眼,教育道:“小宋对你多大方啊,又是麦乳精又是牛奶糖,还有牛肉干,吃了这么多东西,你也不记人家一点好,这都说得什么话?”

    叶舒华无辜的眨眼睛:“可是我说的不对吗?”

    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武力值多半也跟遇到女妖精只会叫“悟空”唐僧一样,战五渣不能更多了,叶小妹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没想到她二哥竟然摇头了,“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枪法可好了,小妹你别把人看扁了。”

    叶舒华夸张的张大嘴巴:“不可能的吧?”

    这不科学好吗。

    叶大哥竟然也信誓旦旦的说:“不信你问爹。”

    他们这么说,叶舒华不信也得信了,一脸正直的队长父亲总不会帮着他们说谎,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谎言。

    叶小妹便道:“好吧,不过宋大哥怎么会打枪?”

    这个问题,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真当着宋清徽的面好奇过。

    宋知青给人的印象就是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又斯文清俊的模样,从小肯定是没吃过苦,他刚来插队的时候,甚至连怎么插秧、怎么锄地都不知道,所以不仅是叶舒华现在难以相信,当他扛着猎枪小露一手的时候,几乎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在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花了,有些人甚至对宋知青这个人的印象都彻底颠覆了。

    如果没有约电影以及进山打猎后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叶国华哥俩大概跟其他人一样,在心里嘀咕嘀咕就完了,宋知青从来没说过他的私事,他们再好奇也不好意思贸然打听这个。但是兄弟俩觉得跟宋知青交情很不错了,不用避讳太多,所以就大大咧咧的问出来了。

    宋知青果然没有介意,态度很好的给他们解释了会枪的原因,叶大哥现在也原封不动的告诉叶小妹他们,“宋知青的大哥伯父、还有很多亲人都在部队,他们家有这样的习惯,所以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从小也是在部队训练大的。”

    “宋知青还说了,他小时候体质不好,长辈不肯放他去参军,要不然他念完高中就得像他大哥一样去部队了,也不会来咱们这插队啦。”

    聊到这里,叶大哥不由自主的歪起楼来了,“我觉得宋知青说得很谦虚,他家里肯定不一般。”

    叶二哥想也不想的接道:“那肯定不一般啊,一般人家能有这么多牛肉干啥的吗?”

    “我的意思是宋知青家里肯定有领导,要不然他没参军咋能在部队训练?他们一大家子都是军人,说不定还有将军司令啥的亲戚咧!”

    叶二哥听得吸了一口气,太吓人了,他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要是有个排长营长啥的远房亲戚,都能队里横着走了,跟司令将军啥的做亲戚,那不就成皇亲国戚了?

    叶大哥越说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神秘兮兮的分析道:“宋知青要不是来头大,怎么从来没说他大哥是军人?军人光荣,咱们要是知道宋知青家里有解放军,一准儿更敬重他。”

    王翠芬最喜欢这种八卦,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插话了,“要不是小宋这次跟你们透露了,咱们到现在连他家有几口人、多少兄弟姐妹都不知道,平头百姓犯不着连这个都保密吧!”

    叶小妹也兴致勃勃的贡献了一个,“宋大哥还说他家里寄的东西多,是因为他父母在的单位比较大方——领导的待遇当然好呀。”

    他们八得有鼻子有眼,本来就猜测小宋出身很好的叶队长也有点信了,不过他没有加入讨论大军,而是敲了敲旱烟袋阻止道:“行了,小宋家里怎样跟咱们也没关系,有什么好说的?”

    “还有,老大老二,小宋信任你们才告诉家里的事,你们可别去外面瞎囔囔、闹得人人都知道,小妹也是,你们听听就是了,不许对别人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很听话的点头:“爹放心吧,我们不会去外面乱讲的。”

    叶舒华也只是无聊八卦而已,她只关心宋大哥的肉罐头罢辽,其他的没兴趣,因此也无所谓的应了声。

    队长父亲对他们的听话表示满意的颔首,并且就地解散了八卦小组,“行了,都去睡觉吧。”

    已经知道宋大哥去打猎了,叶舒华自然没有再去守株待兔,她开始给猎队加油打气,希望他们能给力一点、弄个大家伙回来——没有肉罐头,能尝尝传说中的野猪味道也能算安慰。

    可能是情场失意的补偿,小年那天,猎队还真的扛了两头野猪回来,听说还是一公一母,把猪的一家子都整整齐齐带回来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不过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大家伙,整个大队都沸腾了,男女老少鱼贯而出前去迎接、乐得就差敲锣打鼓了。

    叶小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凑热闹的机会,她很灵活的挤进了前排,正好听见叶大哥眉飞色舞讲述宋知青是如何发现野猪并埋伏起来,等大部队到达一起把野猪抓住的过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小妹立刻鼓掌欢呼,“宋大哥好棒棒啊。”

    现场人声鼎沸,叶小妹的嗓门本该淹没在热闹声中,偏偏宋清徽耳尖的听见了,下意识转头看过来,刚才还很淡定从容接受着人们赞美的青年,俊脸唰的就红了,连白皙的耳根都染上了浅浅粉色。

    不过现场比他更激动更脸红的大有人在,宋清徽的表现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因为他眼神撤得够快,就连叶小妹都没发现,还以为宋大哥被鲜花和掌声迷失了自我、压根没注意到她呢。

    叶小妹能理解宋大哥的心情,自然不会在意这点忽视,依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宋大哥,并孜孜不倦的吹起了彩虹屁,“宋大哥真的是有勇有谋,运气还这么好,简直是天选之子啊,以后也要天天进山打猎、争取多抓几只野猪回来哦!”

    宋大哥眼神飘忽、继续装没听见,脸上的色彩却悄然加深了一度。

    不过他装没看到叶小妹也没关系,叶舒华从来不是默默无闻的人,跟叶大哥站在一起吹牛逼的叶二哥就听到了妹妹的话,打鸡血似的道:“那必须的啊,本来今天是最后一天打猎了,大家伙开始歇着等过年,但是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商量了一下,除夕之前都要去山里转转,说不定还有野猪熊瞎子啥的咧!”

    叶二哥的积极得到了人们的赞扬,猎队成员也纷纷加入了打鸡血吹牛逼之列,最大的功臣却依然一言不发,仔细看还能发现,他脸上的红晕竟也半点都没有消退,因为叶小妹的目光还像胶水一样黏在他身上不肯移开,那熟悉的灼热视线,总是让他无端想起那个晚上、手心那灼热的温度。

    也许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早已忘了,宋清徽却永远记得自己的鬼迷心窍,事后每次想想都深感羞愧,明知道叶小妹是个没有男女之别意识的傻姑娘,他竟然也跟着她胡闹。那晚的情形他看似是迫不得已,但是他知道,他可以拒绝的,叶小妹没心没肺、却不代表她听不懂人话,而他没有拒绝,心底那点念想便暴露无遗。

    说到底,他和普通男人也没什么区别。明明是趁人之危,却还表现得正义凛然,这大概也是每个男人都具备的天赋。

    不过粉饰太平不难,想要骗过自己却没那么容易,宋清徽毕竟是个道德观念比较严格的人,第一次干坏事,理智回笼后,内心有多煎熬和羞耻可想而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将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越想将它彻底尘封,记忆却越是深刻。

    宋清徽已经下定决心吸取这次的教训,从此和叶小妹保持距离,对于她此刻的热情赞美也只能在心里表示歉意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在内心道完歉,叶小妹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因为有人说她三哥回家了。

    宋清徽:……

    说好的崇拜呢?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没有加更项目了,正好放松一下_(:3j∠)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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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霸的心机女友》林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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