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清越流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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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翠芬听到这话,先是哭笑不得,老大傻到小妹都能把他哄得团团转了,正应了那句话,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不过她转念一想,小妹都能把她大哥骗成这样,比她精明的林红梅怎么就哄不住自己男人呢?只能说他们小妹在某些方面挺有能耐的。

    王翠芬这么想的,反而不着痕迹给傻闺女送去赞许的眼神。

    只是此时的叶舒华正双手捧着碗一心一意的舔着,完全没注意到她娘的赞许。

    可见是她想多了,王翠芬又不忍直视的收回视线,继续她没完成的表演,看着宋秀秀一脸遗憾的说:“大宝有福气,小小年纪就可以吃这样的东西,等我们二宝出生可能就吃不到了。”

    “不过大宝他娘怀他的时候也没特意补过麦乳精,照样把大宝生得白白胖胖,老二媳妇怀上后也没少吃鸡蛋补身体,肯定能把我们二宝生得跟他哥哥一样健康聪明。”

    正摸着肚子暗想风头过去后,是不是能为儿子争取到麦乳精权益的宋秀秀听到这话,脸色又一次僵了,听婆婆的意思,是打定主意不给她碰这些好东西了。

    从怀孕以来就享受着最高待遇的宋秀秀心里自然不平衡,偏偏她男人还美滋滋,“我也觉得,二宝在他娘肚子里可折腾呢,肯定是个皮小子!”

    叶二哥的觉悟得到了王翠芬的赞赏,而宋秀秀当然也有了和林红梅同款的心塞。不过最让她们生气的,其实不是王翠芬和叶家兄弟,仿佛命中注定一般,这件事的仇恨值最后全落在叶舒华身上了,因为“批斗大会”时不声不响、把存在感降到最低的叶舒华,在事情落幕时却做了件大事,她像藏宝贝似的、特意把王翠芬锁在厨房柜子里的麦乳精送回了王翠芬房间。

    叶舒华这么做没别的理由,只是单纯觉得厨房柜子的锁很没存在感,他们家做饭的人都可以问她娘要钥匙去拿米拿油,要是柜子里藏块肉,她有一百种办法偷吃成功,以己度人,嫂子想偷她的麦乳精也肯定是分分钟的事,只有把东西藏进她娘房间,叶舒华才能高枕无忧。

    ——因为她爹娘的房间,两个嫂子打死都不会进去。

    叶舒华还觉得自己这么做挺机智,殊不知林红梅和宋秀秀刚好看到这一幕,人都快气炸了,被婆婆敲打了一晚上都没让她们这么生气,毕竟婆婆教训媳妇天经地义,可是好吃懒做的小姑子凭什么也能在他们家作威作福?

    叶小妹早晚要嫁人,嫁出去姑娘泼出去的水,她都不能算叶家人,吃他们家住他们家,到头来还把她们当贼防,哪来这么大的脸!

    林红梅和宋秀秀已经认定叶舒华故意隔应她们,之前她们被敲打的时候,小姑子默不作声、没在里面当搅屎棍,她们还挺安慰的想这丫头至少不搬弄是非,哪知道不声不响的小姑子捅起刀子来最狠,这笔账她们记下了!

    主卧房,王翠芬正在整理床铺,刚听到小闺女特有的蹦哒的脚步声,心情挺不错的转身,“小妹,不睡觉来找我做……”

    话还没说完,看到闺女手里的东西,王翠芬笑容僵硬了,叶舒华还没瞧见,献宝似的凑过来,“娘,我看你橱柜锁了钥匙还没拿走,太不安全,还是把麦乳精放你们房里吧!”

    这倒是她的疏忽,平时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橱柜锁不锁都一样,王翠芬确实不能确定麦乳精放橱柜就没有人偷吃。但是哪怕有人偷吃,也不是小妹能管的,小姑子管到哥嫂头上,怎么说都不占理。

    王翠芬预感不太妙的问道:“进来的时候你嫂子回房了吗?”

    “大嫂和二嫂都在门口呀。”

    看着小闺女落落大方的神情,王翠芬再次怀疑人生,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缺心眼的傻姑娘?

    王翠芬之前让叶舒华把笑容收一收,就是不想她两个嫂子再记恨她,姑嫂几个借此机会缓和缓和关系,但现在傻姑娘来这一出,姑嫂关系恐怕要更紧张了。

    叶舒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小小的一个举动竟会为自己拉满仇恨值,她还觉得自己灵光一闪简直机智到不行,此时看着她娘的眼神不但不心虚,还很有些自得。当然落在王翠芬眼里就是这闺女没救了,该糊涂的时候偏偏精明到不行,她能说什么?

    王翠芬无力摆手,“行了,回去睡觉吧。”

    叶舒华干完大事也安心了,眉眼弯弯:“那我回去啦,娘也早点睡。”

    王翠芬坐在床上看她离开,只能自我安慰的想想,至少老大几兄弟都很喜欢他们小妹,两妯娌闹了这么久也没让她们男人对妹子印象不好,可见枕边风也不是那么好吹的。就这么安慰了一通,叶队长回房的时候,王翠芬心态又恢复乐观了,还有心情打趣道:“你闺女可看重小宋送的两罐麦乳精了,放厨房她睡觉都不踏实,非要放咱们屋里来才安心。”

    大概男人对这种事都不敏感,叶队长也不例外,闻言竟还有些自豪的模样:“小妹有眼光会识货,比老大老二都强些。”

    已经看穿了叶舒华本质的王翠芬现在可自豪不起来,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她还能不识货,放着一桌子腊肉鸡蛋就只知道吃那条鱼,不识货的人能有那耐心去挑鱼刺吗?”

    叶队长依然欣慰:“小宋都说了多吃鱼聪明,既然小妹爱吃,今年清鱼塘咱们家多要两条

    。”

    清鱼塘的时候会给队员分鱼,按人头算,想多要几条也只是费点工分,王翠芬也不介意多换点孩子爱吃的东西回家,因此也爽快点头,接着话锋一转,低声问:“你有没有觉得小宋对咱们小妹印象很不错的样子?”

    女人都有强烈的第六感,王翠芬并没发现什么证据,就是有种直觉,宋知青好像对她家小妹有些不同。

    只是另一方面,自家孩子自己清楚,就小妹那德行,王翠芬也不能舔着脸说宋知青中意她,人家宋知青可是北京来的,见过大世面!

    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八卦心态。

    哪知道叶队长听了她的话,竟然点头了,平时严肃的脸这会儿笑得合不拢嘴,“那是小妹字写得太好了,小宋赞不绝口,甚至夸她写得有风骨,这个评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都说字如其人,小宋应该很欣赏小妹的字。”

    这个理由倒是和王翠芬想象得不一样,不过她也很高兴:“小妹的字有那么好吗?”

    叶队长颇为矜持的点头:“小宋的评价八/九不离十吧。”

    王翠芬顿时兴奋起来。

    大队人都知道,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却很信赖自家男人,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

    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她想,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

    小妹字写得越好,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

    听到叶队长说让老三放假,买好一点的毛笔墨水回来盯着小妹练字,王翠芬都不心疼钱了,连连点头:“小妹经常仗着有几分小聪明就偷懒,好在她最怕你,有你这个当爹的盯着,她肯定好好练字,争取那什么?更上一层楼!”

    叶队长表示赞同:“我让小妹每天写几张大字,她有这个天分,水平自然会提高。”

    发现彼此在对熊孩子教育的问题上观念高度统一,夫妻俩都感到很欣慰。

    不过聊着聊着,王翠芬就有点歪楼了,“说起老三,他上个月都没回家,这个月怎么也该回来了吧?”

    “应该就是月底几天回来。”

    叶队长这么说应该是很有把握了,王翠芬若有所思的道:“我左思右想,小宋送的麦乳精还是太贵重了,我之前不知道他送这么厚的礼,连新鲜的肉都没准备,找娘借了块腊肉凑数,怕是招待不周了。”

    “我看要不等老三回来,咱们做顿好的再请小宋来家里?”

    这个建议深得叶队长的心,他点头道:“小宋见多识广,也好让老三跟他学习学习。”

    王翠芬抿唇一笑,她也是这样琢磨的,人家北京来的知青,见过世面,随便说点外面的世界就够他们受用了。

    只是以前看小宋客气有礼,同时对谁都淡淡的,她就怕贸然攀上去反而被瞧不起,以前就有这样的知青,队员对他们热情备至,反而让对方嫌弃不已、觉得队员在巴结他们,矛盾就从这里产生,久而久之,队员跟知青便泾渭分明了。

    不过王翠芬通过今天的接触,发现小宋并不像她担心的那样清高孤傲,反而是个待人真诚大气的好青年,这下她就能放心来往了。

    惦记着有机会要再请宋知青的叶队长夫妻不知道,回到知青点的宋清徽也提到了叶家,主要是叶舒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