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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床上又发了一阵愣,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虽然没有特别大的变化,但是比起三十多岁男人的手,眼前的双手更加的细腻好看,左手的无名指上也没有了那个才戴了一年多的结婚戒指。
“小曦,快点起床洗脸漱口,早餐已经准备好了。”也许是看到任曦还没有动作,在客厅里忙碌的母亲再次唤他道。
任曦虽然已经确定了,但是心里还是有种不可置信的感觉,便也没有答母亲的腔,慢悠悠的起了床,走到洗手间。
看着镜子中那张青涩秀气的脸,留着常常的头发,把耳朵都盖住了,这令他想起了机关大院里的很多阿姨常和母亲开玩笑说任曦留着这么长得头发,看起来倒像是个女孩子。
舀了几捧冷水浇在脸上,再用力的搓了几下,任曦终于冷静的接受了这只有在小说和幻想中才会出现的状况,快速的洗漱完,走到客厅里,往墙上挂着的日历看去。
一九九二年五月五号,星期二,看到这个日期,任曦身子一震,问母亲道:“妈,咱爸还在做主任罢。”
“怎么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你爸的事情起来了,难道你也听说了你爸要提一提的事情。”陈晓珍觉得今天的任曦有点奇怪,不过倒也没多想,而且想起了自己老公即将要提拔的事情,更是笑嘻嘻的接道。
任曦的父亲任鹏今年38岁,是江海省江州市政法委的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如果不是在三天后,也就是5月9号发生的那起银行抢劫案的话,大概二三个月后,就会因为现任的政法委书记程伟的赏识,提拔为政法委的副书记。
银行抢劫案其实算不上个什么,关键的是,那些劫匪好死不死的把现任市委书记李成义的老婆堵在了里面,这还则罢了,最重要的是,在众人因为害怕和惊慌而狼奔豕突的时候,其中一个劫匪为了镇住场面开枪了,不过,这厮应该是个菜鸟,在慌乱中忘了朝天开枪,而是就这么斜举着开火了。于是,本来很镇定的蹲在地下,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惊慌的李成义的夫人张晚珍给这莫名其妙的一枪击中胸口,然后又因为没有及时救治,最后死于非命。
李成义的父亲以前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现在虽然处于半退休的状态,却也是人大的副委员长,真正的国家领导人,要到两年后才完全退休,而且就算是退休了,那也是一尊大神摆在那里,谁都得敬畏三分。
所以,李成义是真正意义上的太-子-党,虽然和任曦的父亲同样都是三十八岁,但已经是市委书记,而如果任曦没记错的话,李成义以后更是扶摇直上,比他自己的老子还要厉害,直奔那至尊的位子而去。
那么,可想而知,人家这么大的背景,自己的夫人却生生的被劫匪夺取了生命,迁怒之下,不但当时的政法委书记程伟被劝退,就连任曦的父亲也因为被视为程伟一系而受到牵连,不但没有升迁,反而被扔到某个角落里,永不录用。
不过父亲生性豁达,倒也没有因此而意志消沉,只是政治生涯在中年的时候就被强行掐断,心里想必也不好过罢。
见任曦站在客厅里看着日历发愣,母亲陈晓珍没好气的呵斥道:“小曦,你今天是怎么了?还不快点去叫你妹妹起来吃饭。”
给母亲一叫,任曦反应过来,连忙应了一声:“没事,刚刚想起一件事情罢了。”说着,就朝客厅另一侧的一间房间走去,打算去把妹妹叫醒。
任曦其实是独子,从他的名字曦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个既可以男人用,也可以女人用的名字,照他母亲陈晓珍的说法就是,既然有限定我们只能生一胎,那么,给咱们儿子取名字的时候,就要取个听上去男女都像的,这样最起码让我有一种既拥有儿子,也拥有女儿的感觉。
任曦的妹妹任馨是个混血儿,这从她拥有一双湖蓝色的漂亮眼睛和精致到完美的容颜就知道。
任馨比任曦小两岁,准确说是二十个月,她是任曦的母亲陈晓珍在市中心的南湖公园捡回来的,当时的任馨还在襁褓里,不知道为什么,被她的父母遗弃了,除了生辰和名字叫小馨之外,再没有任何的信息。
如果不是人生重新读档的话,这时候的任曦其实也不知道任馨不是他的亲妹妹,那要等到三年后,也就是任馨十六岁的时候,母亲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她,他才知道这一切。
虽然如此,任曦和任馨的关系非常好,比亲兄妹还好,而且,他们俩的身高也差不多,不过令任曦郁闷的是,他177公分,任馨却有178公分,这是任馨长大后常常用来鄙视任曦的事情。
只是,还有一件可能是任曦的父亲和母亲都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任馨在前世一直到任曦结婚的时候,她都没有结婚,一直独身,按她的说话就是,她还没有在这个世界上令她心动的男人。不过,任曦很清楚,甚至苏茜也知道,任馨心中的想法,只是大家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任馨非常贪睡,一直到长大了都是如此,早上一般不到八九点是不起来的,这让她上学的时候总是迟到,上班的时候也是如此,不过,她的学习成绩让她总是有迟到的理由,那就是她从来没有拿过第二名。
至于后来上班,则是直接跟人事部门的人说好,她上班的时候应该是每天都会迟到的,但是不会影响工作效率,如果公司能够接受,再接着谈接下来的具体事情。
她这样的要求,使得她在刚刚工作的时候,一直碰壁,就算是那些聘用她的,也是些心怀鬼胎,觊觎她美色的家伙。直到三年后,在她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真正赏识她的老板,才真正的安定下来。
打开任馨的房间,里面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张书桌外,就是一张床,不过,房间的各个角落里都摆着各种各样的玩具,倒是显得房间看上去一点也不空旷和单调。
果然,任馨还是在那里呼呼大睡,虽然是混血儿,但是头发还是黑色的,甚至比一般人的头发更黑,发出一种幽暗的光泽,遮住了她大半张脸,露出秀挺的鼻子和嫣红的半边诱人的唇角。
如果按照记忆中的习惯,任曦会径直走向前,然后捏住任馨的鼻子,并在她那晶莹腻白的耳朵旁大声叫:“小懒猪,起床了。”
只是,既然人生已经重新来过,任曦便不想再那样做,轻轻的走到任馨的床边,小声的唤道:“小馨,起床了。”
轻轻的唤了几声,任馨一点反应都没有,不过从她悄悄牵动的嘴角可以看出来她已经醒了。任曦笑了笑,用被子把任馨整个人包裹在里面,抱起来就走,嘴里嘀咕道:“这小姑娘睡得这么沉,干脆把她抱出去卖了好了,应该能够卖个好价钱罢,嘿嘿,今天真是发达了。”说完,又故意阴阴的嘿嘿笑了几声。
裹在被子里的任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伸出双手抱紧任曦的脖子,脆生生地笑道:“哥,你好狠心哦,居然打算把妹妹拿去卖了啊。”
任曦把任馨放到床上,狡黠地笑道:“嘿嘿,醒了啊,那就起床吧,不然妈又要唠叨了。”
任馨见自己中计了,立刻耍赖般的用被子蒙着头,说道:“不嘛,人家困死了,我还要睡一会呢。”
没办法,任曦只好诱惑她道:“小馨,快点起来,哥哥今天给你买奶油冰棍吃。”
这招果然好使,任馨一跃而起,顺势再次扑在任曦的身上,美丽的湖蓝色眸子看着他,娇声道:“不许耍赖哦。”
任曦盯着她精致到极致的容颜,很认真的点点头,把她抱着放到床上坐好,哄道:“一定,而且是买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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