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第1章 天才炮灰逆袭记(一)

骑鲸南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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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小池靠着车抽烟。

    天擦了黑,一点火芒把他半张脸映得微微发亮。

    抽去一小半,他看了眼表,衔烟转身从半摇下的车窗钻进,拿出一个喝得只剩底的矿泉水,把大半支烟连着没断的烟灰一并掸进去,又在口袋里摸出口香糖,草草嚼过两下,将残渣吐入餐巾纸。

    他本想把垃圾丢到垃圾箱里,然而刚一转身,他要等的人就来了。

    那人略带疲惫地从软件公司大门走出,第一眼先瞧见停在路边的崭新的车,然后才看见池小池。

    他神色变得有点复杂:“……小程。”

    池小池在这个世界里叫程沅。

    扫到那张脸,池小池一时怔住,竟忘了主动迎上去。

    那人站在原地,习惯地等着“程沅”向他走来,发现“程沅”没有挪步的打算,疑惑地皱起了眉。

    池小池脑海中适时地响起了半人音半机械音的提示,态度公事公办,因此显得有点冷淡。

    系统提醒道:“池先生,攻略对象在叫你。”

    无视从72降到70的好感值,池小池回过神来,点评道:“长得不错。”

    随即他站直身子,自我感叹道:“真是单身久了。看只王八都眉清目秀。”

    系统:“……”

    随即池小池装作在夜色中视物不清,眯了眯眼才看清来人,原本还有点茫然无焦的眼睛顿时有了欢喜之色,两颊的酒窝甜得让人简直想跟他一起笑起来:“老杨!”

    系统:“……”一秒入戏,可以的。

    池小池要攻略的王八羔子全名杨白华。

    说起来,这位“老杨”不算老,比程沅大四岁。爱干净,袖口收拾得一般高低;气质清爽,头发指甲都拾掇得利落不毛躁,身上有点木头的淡淡香气,还有年轻男人少有的硬朗和稳重,包裹在白色衬衣里若隐若现的胸膛线条看起来不夸张,但那轮廓却能够轻易地叫人心跳加速。

    在一步步向任务目标走近时,池小池在心里简单复习着他接收到的世界线信息。

    这个世界是池小池进入系统世界后执行的第一个任务,按系统所说,为了让任务者更快适应,每个任务者绑定系统后执行的第一个任务,世界线都与他原先生活的世界线高度相似,难度也是简单模式。

    说白了,新手教程。

    这份新手教程显示,他的攻略对象杨白华,是从西南山沟里飞出的金凤凰、举全家之力供出来的大学生,学的是软件工程专业。从不会开机到成功保研,将近七年的异乡求学生活已经磨去了杨白华通身的乡土气息,乍一看上去,完全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年轻人。

    至于程沅,一言以蔽之,家里有钱。

    至于有多少钱,程沅向来不关心,那是他大哥应该操心的事儿。

    程沅从小喜欢音乐,是那种一头扑进去溺死不管的喜欢。他也确实有天赋,乐器随便玩一玩就容易上手,一把好嗓子更是有高级的乐器质感,唱、作、弹,都来得了,玩得转。

    程沅是在上音乐学院后来找曾经的高中同学玩,在校园里无意遇见杨白华的。

    那时的杨白华刚读大四,恰是最好的模样,意气风发,那股清爽又硬朗的劲儿迷得程沅一跟头栽了进去,一味跟在杨白华后头穷追不舍。

    杨白华起先觉得滑稽,但渐渐地也被这个皮薄馅嫩、兔子一样随便一拎耳朵就能掌握在手的小少爷勾得动了心。

    二人从相识,到确认关系、陷入热恋,足足过了三年。

    某天,程沅喝醉酒,一时冲动,跑去跟家人出了柜。

    程父程母不能接受小时候还追在女孩子屁股后头跑的儿子迷上一个男人,尤其在调查过杨白华的背景后,程父程母更是表示了激烈的反对。

    程家二老倒不是歧视一路奋斗上来的杨白华,他们自己也出身农村,白手起家,知道奋斗的不易。

    然而,杨白华上头有四个年岁不等的姐姐,名字一字排开,各名招弟、盼弟、念弟,望弟,这四个名字摆在这儿,叫程家二老确信,这家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叫自家断了香火的男人,他那场无望的恋爱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然而爱情让人变瞎。

    程沅醒酒后,根本听不进父母的好意相劝,还死挡活挡,生怕爹妈为难杨白华。

    程家父母还没那么低的档次,跟一个靠自己努力奋斗上来的孩子过不去,但程沅这通混闹却实实在在地伤了父母的心。

    为了杨白华,他跟父母闹翻了,搬出了家,和杨白华住在了一起。

    为图便宜,杨白华租住在离市中心公交要坐二十几站地的地方,外卖都没几家,好处是安静,菜价也便宜。

    程沅为杨白华学起了做饭,做得还不错,杨白华夸了他两句,他就每天都做了午饭给他送到公司。

    有朋友骂程沅说,小沅子你他妈疯了吧,为了一个土鸡男,好日子不过了?

    程沅笑着说,他对我可好了,我们说好了,明天吃火锅。

    程沅的确是个浪漫的理想家,每一点微末的理想都被他充满希望地记录在桌上的便利签上,一条一条,像是在写诗。

    “明天上午写歌;中午做饭;下午回来写歌;晚上和老杨去散步;买两杯孙记豆浆,老杨那份加糖;开半晚空调,盖着棉被睡觉。”

    他从不记录坏事情,因为他觉得自己过得真的很好。

    大哥偷偷的接济也被他拒绝了。程沅唯一一次接受大哥的好意,就是收下了大哥的代步工具,一辆他新买的比亚迪。因为他晕公交。每次跨越小半个城市给杨白华送饭,都不敢吃早饭,怕吐。

    但是杨白华不喜欢这份礼物,说大哥这是施舍,想让程沅想起过去的好日子,借机把他拉回家去,程沅想想有理,乖乖把车退还了回去。

    收了又还,这举动伤了程大哥的心。

    后来,大哥的问候短信也从一天一次变成了一周一次、半月一次。

    程沅难过之余,想,父母大哥也只是希望自己过得好而已。如果自己跟了老杨,过得越来越好,他们也许会接纳老杨的。

    杨白华在本科时就考上了系统分析师,毕业后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就职,据他说很受经理器重。至于程沅,事业也还算顺利。

    以前程沅从不必考虑谋生的事情,专心玩音乐,写的一些实验音乐根本没有市场,程父程母设法托关系,给这些音乐包装包装卖出去,也只是小圈子里的自娱自乐罢了。

    而现在的程沅要讨生活。唱片市场这些年来本就萎缩得厉害,容不得程沅再拿他酷爱的实验音乐玩下去。

    程沅在这方面倒不存在放不下身段的问题。他什么歌都喜欢写一点,古典流行,朋克摇滚,都不在话下,只是在品质方面有点艺术家特有的龟毛挑剔。

    他花费三个月心血,精心录制了3首原创流行风格的demo,寄给了几家唱片公司。

    对各个音乐公司来说,投递demo的多如牛毛,程沅已经做好了石沉大海的准备了,没想到他运气不错,很快收到了回音:他的稿件被一家小公司录用了,每首五千块。

    这家小公司表示很欣赏程沅的创作才能,提出跟他签艺人约,程沅兴奋之余看也没看就签了下来。

    程沅开心得直蹦跶,钱还没到手,就立刻把一万五千块的花销规划得一清二楚,每一个计划里都有一个杨白华。

    如果时光倒流,程沅会对当时欣喜若狂的程沅骂上一声蠢货。

    小公司的制作效率低,最终制作出来的效果也不尽满意,但程沅看着自己的三首歌《秋思》、《心间语》、《爱你》,在音乐软件上的排名各自上升,甜丝丝的,排名每上升一位就截图给杨白华看。

    直到他在歌曲评论里刷到一个评论:“没人觉得《秋思》很像唐女神的《思凡》改版吗?”

    很快,有人回复:“不止《秋思》,《心间语》也很像唐欢的新歌啊。”

    ……唐欢?

    程沅手一滑,退出了软件。

    他捧着黑屏的手机呆愣许久,身上热汗滋滋往外冒着,像是有一窝蚂蚁在他各个关节处炸开了窝。

    他抖着手重新点开,着名新晋人气歌手唐欢姣美的脸蛋出现在软件的开屏广告上,对程沅微笑。

    那天,程沅只有几千来个粉丝的微博被唐欢高达百万计的粉丝和水军混合的加强团淹没了。

    “cnm的抄袭狗!抄袭死全家!”

    “逮着一只羊薅羊毛,你怎么那么贱呢?”

    “关于小透明程沅抄袭事件前因后果和扒谱情况详见长微·博,链接

    “随手扒了扒程沅以前的作品,求知欲使我点进去,求生欲使我退出来。”

    “哈哈哈唱得什么杰宝玩意儿,吚吚呜呜的学鬼叫,这tm也能叫好听,粉丝还捧臭脚。”

    “woc厉害了,歌名连唐女神的新专封面都不放过啊,一抄一整套?”

    程沅顾不得去管那些恶评。

    他戴着耳机,抓狂地一遍遍重复听着唐欢的新歌,眼里血丝遍布,冷汗直冒。

    ……真的一样。

    只是在细节方面做出了调整,不用专业学音乐的判断,只要是长了耳朵的,乐感过得去的,都听得出来是扒谱抄袭。

    ……可这究竟是谁抄谁?

    程沅敢保证自己的清白,他甚至在今天之前没有听过几首唐欢的歌,因为他记得有毒舌音乐人评价过唐欢,虽然说得难听,倒是恰如其分:

    “唐欢擅长口水情歌。所谓口水情歌,就是歌也口水,唱歌的时候也像含着口水。”

    唐欢的笑脸在程沅面前转动,而那张新专的电子封面上还印着一句话:“情歌女王华丽转身,唱出你的心间语。”

    ——“woc厉害了,歌名连唐女神的新专封面都不放过啊,一抄一整套?”

    程沅分明记得,《心间语》这首歌名是他自己取的,是他心中想要对杨白华说的话,那种克制了又勃发的禁忌爱恋之情,唐欢却唱成了甜腻的小女生心事。

    程沅只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他之前受过最大的打击只是出柜失败,从来不晓得身败名裂、千夫所指是什么滋味。

    在漫天彻地的耳鸣声里,他满脑子只有一个杨白华。

    他拨通了杨白华的电话,一听到那人的声音,他紧绷着的情绪瞬间决堤,只会带着哭腔喊:“老杨,老杨,你回来。”像是受了天大欺负的小孩儿。

    在为人处事上,程沅的确是个小孩儿,他被家人保护得太好了。

    所以,在拉着杨白华,哭着说自己的歌被人抢走了,自己还被人指着脊梁骨骂时,程沅没能注意到杨白华眼中一闪而过的慌乱。

    但程沅远远没有想到,这只是他噩梦的开始而已。

    而现在,池小池扮演的钢牙白兔程沅站到了杨白华面前。

    前者笑着仰头看着后者,眼里有光。

    杨白华则看着车,皱眉问:“这车是你买的?”

    程沅扭头看了一眼那车,口吻幼稚地夸耀:“漂亮吧。”

    杨白华问:“花了多少钱?”

    程沅眼睛弯弯:“你猜?”

    到目前为止,这些对话都是曾在原主记忆中发生过的,没有一丝改变。

    杨白华眉头一皱,池小池脑中的好感度条又被挤掉了两点。

    杨白华忍一忍火,决定跟这个不知柴米贵的小少爷讲讲道理:“小程,咱们两个在一起是要长长久久的。你为我跟家里人闹翻,我很感激你的付出和真心。可你从小生活优渥,不懂过日子要细水长流。如果一直这么大手大脚……”

    这话说得入情入理,按照原剧本,原主应该是羞愧地低下头,承认自己刚才是在开玩笑,这车是他哥哥程渐给他的。

    池小池适时地露出委屈的表情:“……这是我哥给我的。我坐公交容易晕车。”

    杨白华温柔地摸摸池小池的头发:“小程,你长大了,不能什么事情都依靠你哥啊。你哥哥有自己的生活,你也有。他这样刻意干涉你的生活,娇宠着你,只会叫你越来越离不开金丝笼。你说是不是?”

    池小池不吭声,看着他。

    杨白华很有自信。

    以前小程有一个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的朋友,小程被他这样教育过后,就和他划清界限了。

    ……小程什么都不懂,还是听自己的为妙,不然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

    这时候,池小池开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