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练血三重.伴读

小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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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李兴前世存在的专业术语形容,李兴的受的伤包括粉碎性骨折、内出血、强度脑震荡、高位截瘫等等。

    这样的重伤,本应该必死无疑,但李兴偏偏没事。

    先是李自然用神奇的真力,帮助他接上了所有的损伤部位。接下来,无名珠子释放出那玄妙的力量,力量进入李兴的体内,开始修复他的身体。

    强烈的疼痛,非言语所能形容,比李飞打的那次要强烈十倍。就算李兴如何坚忍,此刻也痛得想骂人。

    “狗日的李杰!来日老子弄死你!”

    “妈勒逼!疼死了!”

    李兴喃喃自语,照顾他的小秀,好奇地贴近了耳朵。

    不过,当她听清楚了李兴的话,俏脸微红,奇怪地想:“少爷原来也会骂人吗?”

    疼痛没有持续太久,当那股神秘的力量,完全渗透进入受损的部位,痛感消失了,李兴亦安静下来。下意识,李兴进入了练血的状态。

    肌肉中的血气,开始冲击筋部经络。

    预料之中,血气轻松就进入筋部经络。

    第三重经络,位于筋部,纵横交错,十分复杂。

    不知不觉中,一天一夜过去了,李兴居然打通了十分之一的筋部经络,感觉浑身的力量又增强了一倍。原来,李兴的大力大约有一千斤,但现在,他的力量至少达到了两千斤。

    换句话说,如果精通了武技,李兴有资格挑战上一次暴打他的李飞。

    李兴睁眼的时候,发现小秀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拍拍小秀脑袋:“小秀,去床上睡。”

    小秀一下子睁开眼,怔了怔神,喜道:“少爷!你好了?”

    李兴点点头,问:“二爷呢?”

    小秀想了想:“二爷帮少爷治伤之后,又回竹楼了。”

    李兴暗忖:“这个李自然,已经十几天不喝酒,而且今天还帮我治伤,说不定他真的清醒了。”

    此刻正是清晨时分,李兴还是决定先去富贵居,昨天受伤在家,未能去成,掌柜必然要骂,今天说什么也要去。李自然的事情,先放一放再说。

    当李兴才到富贵居,那店伙计就气愤地迎上来,指着李兴鼻子:“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昨天一天不见人影!还是我让表弟顶替你做了一天活!”

    李兴笑道:“多谢你了!日后我领了工钱,一定三倍奉还!”三倍奉还,就是四五十个大钱。

    那店伙计巴巴帮李兴,目的就是多要几个钱,此刻见李兴眼神活,顿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做活,以后切不可这样了,不然掌柜发现了,我也帮不了你。”

    李兴又谢了几句,这才进入后院去工作。

    练血三重,力量强大,李兴只用了三个半小时,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余的时间,仍然用于练血。

    待天色将晚之时,李兴走出院子,前往掌柜处,领取工钱。

    当初商定,工钱十天一结,如今已经是第十二天。

    李兴见到了掌柜,掌柜爽快地丢出一百八十个大钱,随口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李兴收了钱,回答道。

    掌柜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笑道:“今日看你做活有把力气,你是不是练血的猛士?”

    掌柜本身虽未练血,却能看出李兴不凡,因此有一问。

    李兴并不隐瞒,点点头:“是,我已是练血三重。”

    掌柜微微吃惊,“哎呀”一声走过来,向李兴拱拱手:“原来李猛士!这几日亏待你了!”

    并非人人都可练血,就算能够练血,也并非人人可以步入练血第三重。

    整个青云城,人口百万,练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过一千人!也就是说,一千个人中,才可能产生一个练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练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进入军伍,就是强兵悍将,极有可能出人头地,前途光明。

    所以,宝贵居的掌柜确定了李兴的身份之后,不敢怠慢。

    李兴淡淡道:“掌柜多想了,我只是前来赚点钱,与是不是猛士无关。”

    掌柜“呵呵”一笑:“李猛士虽这么说,但富贵居也不能亏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说道,“李猛士若不嫌弃,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读,如何?”

    天元大陆的人,不仅习武,而且读书,有不少大家族,都是书剑传家。往往,那些修为高深的人,都是记忆力惊人,脑子异常聪明,一目十行,读起书来,当然也不差。

    事实上,天元洲内各地的文官,十有八九都是文武兼备。若仅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这是旧例。

    李兴知道,做个伴当,比劈柴挑水轻松多了,而且时间也充裕,他想了想,点点头:“多谢掌柜,我可以做。”

    掌柜很高兴,笑道:“以后酬薪,每月三千钱,李猛士觉得合适吗?”

    李兴点点头:“足够了。”

    就这样要,李兴变换了工作。一百八十大钱,交给店伙计四十五个,剩余一百三十五个大钱,全部买了米、肉,背回了紫竹宛。

    李兴回来之后的这天晚上,吃饭的时间,小秀故意避开了,端着碗跑到竹林里去吃。竹楼小厅内,李兴坐在李自然的对面,大口大口地扒着饭。

    李自然则小口小口地吃,他每吃一口,都皱一下眉,似乎不太愿意吃饭。

    自从练血之后,李兴的饭量大增,每顿至少十碗饭。当他吃饭之后,“啪”地放下碗筷,一抹嘴,盯着李自然问:“昨天为什么救我?”

    李自然停止了吃饭的动作,用略微沙哑的声音回复:“你是我儿子。”

    “难道你不再喝酒?”李兴又问。

    “酒葫芦被你摔了,我还怎么喝?”

    李自然说着,的目光,落到李兴身上,目光带有一种审视的意味,缓缓道:“你不像我的儿子。”

    李兴心中一凛,难道他发现了?

    但李自然接下来的话,让他心中一松。

    “没想到,一个人可以发生这种天翻地覆的改变。你本来十分懦弱,今日却能够挑起重担。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