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可恨之人,亦可怜!

妖孽无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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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沈怡琳长的好,否则可卖不出五十两的高价!

    一般人家的闺女,若是卖给大户人家做丫环,能得个十两八两就不错了!还是人家寻欢阁的老板够豪爽啊,一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倒是给了这个贱丫头天大的面子!

    不过,想想也是,以这丫头狐媚子的模样,确实最适合寻欢阁!只要这丫头肯乖乖的听老鸨的话,指不定一天就能给寻欢阁赚回百八十两,比她没日没夜的绣那些绣活可赚钱多了!

    小贱人,要不是看她长得下贱,谁会出这么多钱买她!

    而且,当妓女有什么不好?自古笑贫不笑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若她能当上今年的花魁,那可是泼天的富贵!给她选了这么一条好路,竟然还畏畏缩缩的不肯上前,真是不识好歹!

    殷氏骂够了沈老爹,马上就转向了沈怡琳,一手掐着腰,一手指着沈怡琳的鼻子:“你个小娼妇说的倒好听!你做那些绣活,才能赚几个银钱?给你弟弟买药还不够,哪来的钱还你卖身的银子?!”

    “还说什么补贴家用,就你赚的那几个大子儿,你自己的吃穿还不够,拿什么孝敬你爹爹,拿什么给你爹爹买酒喝?!我看你就是想一辈子不出嫁,好让你爹白白的养你一辈子!”

    “你这个白眼狼!口口声声说的好听,其实你就是不想让家里好过!我看你根本是随了你那个倒霉的娘,一辈子穷苦劳碌命不说,还要牵累你爹!有你们这样的儿女,你爹真是一辈子的晦气!”

    “再说了,你那个倒霉的娘死得早,是老娘辛辛苦苦把你养大的!如果没有老娘照顾,你早就不知道死哪儿去了!养恩可比生恩大多了!如今。你弟弟要娶媳妇了,家里实在拿不出彩礼钱,不过让你稍微牺牲一下,你就这样逼迫你父亲!你怎么能这么自私?无情无义的小贱人,我真是白养你一场了!”

    殷氏简直是越骂越恨,仿佛沈怡琳就是那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是以怨报德、知恩不报的冷血之人;是受人恩惠不但领情,还立刻翻脸不认人的小人!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能很轻易的颠倒是非,假话不仅随口就来,而且还能说的理直气壮。没有半分的心虚!

    人嘴两张皮,咋说咋有理!明明是殷氏要把沈怡琳卖到青楼,逼得沈怡琳走投无路。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可是,说到最后,却成了沈怡琳不知恩义,数典忘祖,不顾姐弟的情分。自私自利的可以!

    不知外人听到这些话会作何感想,至少,沈怡琳的爹爹是听进了殷氏的话,原本对女儿的几分怜惜,也在想起儿子的婚事时,立刻烟消云散。也难怪他会娶殷氏。两人的思想都是那么的奇葩,正好凑成一对过日子!

    只是苦了沈怡琳,遇到如此下作不要脸的父母!

    “怡琳。你就答应了吧!你娘也是为了咱家好!更何况,你要是进了寻欢阁,一辈子都能吃香的,喝辣的,还有小丫鬟在身边伺候!只要你多卖力。攒够了银钱,还可以自己赎身回来!你放心。只要你回来,爹爹是不会嫌弃你的!”

    沈老爹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他确实不会嫌弃的,不过前提是女儿真的赚了很多钱,不仅够了自己赎身的银子,还有大把的银钱剩余!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女儿被大户人家的老爷赎了身,买回去当成侍妾养着!

    这样一来,他就又有地方可以打秋风,可以讨要到酒钱了!

    “怡琳啊,你爹爹说的没错!寻欢阁每年都有人赎身出来,人家不仅没受一点苦,而且还都成了金枝玉贵的人物!你放心吧,你爹是不会害你的!如果寻欢阁真是个火坑,我们也不会推你进去的!”

    “更何况,你弟弟要娶媳妇,那也是为了延续咱们沈家的香火!你这个做姐姐的,总该尽自己的一份心力!如今,也没让你做什么,不过就是去寻欢阁享几年清福,倒像是委屈你了似的!”

    殷氏的面色陡然一转,丝毫没有刚才的泼妇模样,反倒像是个真心为子女谋划的好母亲,似乎她是真心实意的关心沈怡琳,关心着这个家,而沈怡琳却是个蛮不讲理的叼蛮女,根本不理解母亲的苦衷。

    “爹爹,若寻欢阁真那么好,你为什么不把妹妹送进去?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女儿自认没有这等福气!而且,女儿还要照顾弟弟,实在是不放心把弟弟一个人留下!”沈怡琳抬起头来,愤恨的看着殷氏。

    “殷氏,你也不要说什么养育之恩!这个家一直是我在辛苦操劳,每日给你们洗衣做饭不说,就连我和弟弟的饭钱,都是我做了绣活,上缴了足够的伙食费才换来的!你何时养过我半分?”

    殷氏的面色一哂,不过,马上又恢复了正常。

    其实,说句真心话,若不是为了这五十两银子,她还真不舍得沈怡琳给卖掉!毕竟,沈家上上下下的所有活计,都是沈怡琳一个人在做,若是真把这个丫头卖掉了,以后谁给她洗衣做饭,谁给她端茶倒水?

    不过,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了!

    只要有五十两银子,就能给儿子讨回个媳妇!以后家里的活计,就可以交给儿媳妇来做!儿媳妇如果实在不想做,这个也好办,就让儿媳妇买个丫鬟回来,让丫鬟伺候一家子的起居!

    反正,儿媳妇的娘家有钱,帮帮自己的婆家,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殷氏这般想着,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了起来——用一个赔钱货,换回一棵摇钱树,这个买卖怎么看怎么划算!

    而且,只要把沈怡琳卖掉,不仅能得到一笔银子,还能省下一笔嫁妆!唯一的缺点就是,以后家里的活计就没人干了。不过,沈怡琳还有个病秧子弟弟呢!等她走了以后,这些活计可以让她弟弟做!

    虽说沈怡辉的身体确实不好,可这么多年他到底还是活了下来!再说了,就算他身体真的不行,大不了也就是个累死,真要是死了,还省了药钱呢!

    都说贱命好养,不怕他真的死了,就怕他一直死不了!他要是一直不死,家里就得多一张嘴吃饭!就是将来分家,还得多分一份出去!别说分给他银钱了,就算分一双筷子给他,殷氏都是舍不得的!

    “你上缴了伙食费?哼!这事儿我还没和你算帐呢!谁家里在分家之前,赚到的钱不是交到公中的?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娼妇,自己偷藏私房钱不说,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殷氏狠狠的剜了沈怡琳一言,阴阳怪气的嘲讽了一通。

    不过,殷氏说的也是实话,在普通百姓的家里面,只要是还没有分家,不论谁赚了多少银钱,全都是属于公中的,不能归私人所有。按道理说,沈怡琳做绣活赚的钱,就该全部上缴,自己不能留下分毫。

    不过,沈怡琳总是偷偷去卖绣活,殷氏根本就不知道她赚了多少。而且,沈怡辉的身体非那么弱,需要经常买药调理。因为不想给沈怡辉治病,殷氏干脆不跟沈怡琳清算,而是让沈怡琳自己负担弟弟的药钱。

    当然,沈怡琳和弟弟吃饭的钱,还是要每个月照常上缴的,否则殷氏才没那么好心给他们粮食吃呢!不仅是饭钱,只要殷氏想起来,就会变着法子的要钱,什么房租啊,使用碗筷的钱啊,喝水的钱啊,总之是能抠多少是多少!

    如果可以,殷氏恨不得把沈怡琳论斤卖了,榨干她身上每一分油水!

    “行了,这事儿都已经定下了!寻欢阁连定金都已经给了,你就算再不愿意也没有用!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去和你弟弟告个别,再好好的梳洗打扮一番,明天一早,寻欢阁的妈妈就来接人!”

    沈老爹不耐烦的大手一挥,不再搭理自己的女儿。

    本来,他的心里还有几分小小的愧疚,不过,在得知女儿竟然背着自己藏私房钱之后,这点小小的愧疚也马上就烟消云散了!要知道,女儿的命都是他给的,女儿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可是,这个小贱人赚了钱之后,竟然不知道孝敬他这个当爹的!连一文钱他都没有看到过!

    殷氏说的没错,她还真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这样不孝的女儿,他又有什么好在意的!更何况,他也不是让她去死,不过是拿她换点钱,哪里就用的着这么委屈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

    “怡琳啊,你也不要觉得委屈,只要你做的好了,说不定将来被贵人看中,成了富贵人家的美妾!不过,殷姨还要再劝你一句——千万不要寻死!不说别的,只要你前脚寻了死,不出三天,你弟弟就得下去寻你!”

    殷氏先是好言相劝,然后便拔高了声音威胁恐吓。

    反正,她是一定要拿到那五十两银子的!

    这个小贱人就算死,也绝对不能死在沈家!如果她一定要寻死,起码也要在沈家拿到了她的卖身银子之后!

    只要拿到了钱,谁在乎她的死活呢!

    PS:【话说,有多少亲没看出沈怡琳的身份?特别是追文比较早的亲,估计都忘记这名字了吧?沈怡琳就是上辈子害死小墨和云婵卿的凶手,也就是章玉玮的小妾。当初被云婵卿好心收留,最终却反咬了救命恩人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