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珍珠

夏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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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红说: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我觉得说的很不错啊!用在大家身上,尤其是咱们这些屌丝们身上,是何等的适合!

    这母血尸好大的力气,我催动了三分真气,居然没有成功挣脱,我又加大了挣脱力度,终于甩开了血尸的大手,纵身跳上了房顶。

    低头一看,裤子都被扯开了,里面大腿上,深深印着两道淤青!以前也不是没有跟血尸交手过,没这么猛啊!难道是因为血清的缘故?我再往泳池里看,很快便找到了答案!

    那头血尸,正蜷缩在池底,身子居然变小了一半还多,而且还在持续缩小,明白了,刚才握着我的腿的时候,她的手就已经开始缩小,是收缩力导致她的“力气”变大,而不是她的握力!

    变化还在持续,我调整了一下摄像机,变换焦距,拉近血尸的影像,它的身子不但在变小,而且身上那些作为血尸的特征,比如红色的皮肤、粘液、狰狞的面孔什么,也都发生着变化,感觉有点像蛇蜕皮,只不过更加的剧烈!

    变化过程足足持续了一分钟还多,血尸一直在痛苦地哀嚎着,估计很疼吧!最后,它终于完成了变身,从地上赤果果地爬了起来!不出我所料,她变成了普通丧尸,也就是丧尸最开始时候的样子!

    女丧尸四下里踅摸,貌似在寻找泳池的出口,她这里是深水区,她变身之后,也就一米六左右的高度,很难爬出来!

    “各位观众朋友们!”我拉长焦距,闪身到了录像机前面的视野里,“本台记者夏朗正在青鸟市向您做现场报道,正如大家之前所看到的,这货已经变回了初级丧尸的形态,如果本人推理无误的话,她应该也像岛国丧尸那样,恢复人类的神智,下面,就由我对她进行一番采访!”

    说完,我转身跳下了房顶,落在泳池边。

    女丧尸可能是听见我的声音,正朝我方向看,见我跳下来,她马上就缩到了离我最远的角落里,双手护胸,瑟缩、颤抖!艾玛,别护胸啊,形状还是蛮不错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蹲在池边,和蔼可亲地问。

    “吼……”

    操,怎么还是丧尸的动静!

    我转过身,面向镜头耸了耸肩:“实验,貌似失败了。”

    “我……叫,珍……珠。”背后传来一个粗野中带着娇弱的声音!

    我猛然转头过来,女丧尸马上低下头,不敢看我。

    “你叫什么名字?”

    “何珍珠……”女丧尸怯生生,但是无比清晰地说!

    “她说她叫何珍珠!”我转头对摄像机说,这么远的距离,摄像机可能采集不到这么微小的声音!

    “来!过来!小姑娘,我不是坏人!”我冲女丧尸招手道。

    女丧尸马上摇了摇头。

    “那我下去找你了啊!对了,我叫夏朗!”我纵身跳下泳池,慢慢向她走去,女丧尸马上紧并大腿,四下里观察逃窜的方向,她已经在角落里了,无处可逃!

    “别怕!是我救的你!你能记得你的名字,还能记得这半年来发生的事情么?”我停下脚步,不想让她太过紧张害怕,人一紧张害怕,不一定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女丧尸迟疑了一下,居然点了点头!

    尼玛我只是随口问问啊,难道她拥有她作为人类和丧尸时候的双重记忆?我伸出手,想让她过来,既然拥有记忆,那么审美观应该还在吧?我这么帅,作为一个正常女孩儿,应该不会拒绝我的!

    果然,女丧尸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来,但又很快缩回,低头看了看自己赤果果的胸口。我马上明白,这是她久违了的羞耻心在作祟,因为血尸都是不穿衣服的。我脱下军大衣,拿在手里,就跟一个渔民拿着渔网似的,慢慢走了过去。

    女丧尸没有躲闪,我慢慢把大衣盖在了她身上,然后后退了五步。

    女丧尸赶紧把大衣披在了身上,双手拉着两侧衣襟,依旧护在胸前,将自己紧紧包裹在大衣里,站了起来。大衣太长了,直接盖在了她宛如新生儿般光洁的脚面上!

    她这是相当于破茧重生,全身上下都是新的!刚才她作为血尸倒下的那个地方,还有褪下来的一层层、一块块的皮肉,不过都已经快速风干,看起来一触即碎的样子。

    “跟我走吧!”

    女丧尸点了点头,向我这边走来!

    突然,空中传来了机枪的轰鸣!我抬眼一看,西南方向,那架直升机出现在楼宇间,正向我们这边扫射,子弹从泳池上方掠过,射向另一栋别墅的方位!

    我捏起指诀,卧槽,是成群结队的血尸的气息!它们不是追一涵他们的卡车去了么,怎么这么快就跑回来了!

    我不敢怠慢,因为机载机枪的火力是不足以杀死大量血尸的!

    “等我!”我对女丧尸说,然后纵身直接从泳池里纵身上了房顶,拎起录像机,看向血尸方向,它们肯定是嗅到或者察觉到了我的方位,正顶着机枪的火力,疯狂向这边扑来!

    我跳回泳池,把录像机丢给女丧尸抱着,然后将其拦腰拎起来,夹在腋下,飞也似的奔向浅水区,跳出地面,踹开围墙(夹带着个人,没办法灰来灰去),向直升机方向逃窜!

    直升机已经垂下了悬梯,但我发现后面的血尸速度不比我慢多少!估算了一下,我们到达软梯的时候,血尸大概距离我们二十米,即便我们不往上爬,只是抓住软梯,依靠直升机自己往上拔高,那也来不及在血尸冲上来之前逃离血尸那一跳之后的抓击,软梯就得让血尸给抓下去,直升机,就地坠毁!

    想到这里,我赶紧掉转方向,想寻找一台车!直升机驾驶员非常机智,马上明白了我的意图,迅速拔高,有几头冲向直升机的血尸追到直升机下面起跳,一把抓住了软梯,但这时软梯已经被解开了,上面那个东北虎一撒手,软梯和血尸一起落了地,避免了机毁人亡的惨剧!

    路上车很多,但大都锁着,有两台开着门的,也没有在车里发现钥匙,给我急的,额头豆大的汗冒了一层!

    屋!漏!偏!逢!连!夜!雨!啊!

    在我左脚踏上一枚精致的井盖的时候,只觉得脚下一陷,脚踝传来一阵剧痛!我的身子处于高速运转当中,左腿被牵制住,身体马上向前扑倒!怀里的女丧尸也飞了出去,掉在马路上,滚了几圈,身子从军大衣里滚了出来!头好像是撞在马路牙子上了!

    我低头一看,尼玛,井盖中中间断为两片,两片井盖翻起,正好夹住了我的左腿,左脚踝被井盖给死死“咬”住了,一道血痕从袜子边缘渗了出来!

    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姿势再帅,也怕井盖!骚年们记住!以后无论走路还是开车,都不要跟路上的井盖过不去,小心马失前蹄!

    录像机已经被摔成了碎片,但我顾不上它和女丧尸了,身后阴风阵阵,血尸转瞬即至!我又尝试往外拔了一下左脚,疼!

    夹得很死,估计想拔出来很难,而且即便拔出来,以我现在的腿脚,估计也跑不过血尸,都闻到身后血尸鼻息中喷出来的恶臭了!

    我急中生智,忍痛抬起右脚,运足力气,把右脚也插进了井盖夹缝中!

    咔吧!井盖被真气挤碎,我跌进了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