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 不长眼

老羊爱吃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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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至随城没有直达的车,贺学文便依然买到了上海,想着从上海再转车回随城,实在不行还可以让田满铜来上海接他们,反正田满铜一星期总要来上海一趟。

    车票买的是后日上午十点,正是九月一号,若是现在的话,怕就赶上开学高峰期了,不过这个时候上大学的人凤毛麟角,不会造成后世那种人山人海的盛况。

    云先生放了田新华和贺承思两日假,也不要求田思思为他做好吃的了,他老人家大发慈悲,让罗大头陪这三个小家伙出去转转,买些土特产带回去送人。

    田思思三人齐刷刷地摇头拒绝了云先生的提议,“云爷爷,我们自己会买的,就不麻烦罗爷爷了。”

    三人的异口同声惹恼了罗大头,怎么的?老子难不成还带不出去了?

    眼看着阎罗王要发飚,田新华忙赔笑道:“罗爷爷,这种买东西的小事就不劳烦您老人家了,您老人家还得留着精力办那些大事呢!”

    罗大头这人其实挺好哄,就是爱听好话,当然前提是不触犯云先生的利益和不拿他的宝贝金子,除开这两样,罗大头还是很好说话的。

    三人总算是摆脱了罗大头,齐齐地松了口气,这要让罗大头跟着,他们可真成了那欺行霸市的狗腿子了。

    他们可听牛二妞说起过,有一回云先生想吃酱牛肉,罗大头去得迟,最后一块肉被人买走了,还剩下一块肉是店老板孝敬老丈人的,罗大头便把那块肉给抢了,最后那店老板说了两句气话,他老人家脾气一上来,把人酱肉店都给抄了,最后还是云先生赔了一笔钱才算了事。

    罗大头被三小家伙哄得挺高兴,其实他也不爱跟着小屁孩逛街,有那时间还不如陪先生喝两口呢。自从田新华酿出了烧酒后,罗大头就多了一个爱好—喝酒。

    云先生看得好笑,也不戳穿田思思三人的心思,朝罗大头使了个眼色。罗大头不情不愿地从袋里掏出一把零钱和票,递给田新华。

    “诺,这些钱和票你们拿着,可得省着点花,知道不?依老子说。买东西花什么钱,直接拿了就走人,现在这些破规矩真是麻烦,老子以前买东西就从没花过钱!”

    说起花钱买东西,罗大头就怨念颇深,他以前当土匪那阵,啥时候花钱买过东西了?看中啥直接动手开抢,也就是跟了先生后,非得被先生规定明面上一定要规规矩矩办事,唉。幸好暗地里还能抢抢,否则可憋屈死他了!

    云先生重重地咳嗽了声,瞪了罗大头一眼,这个大头就爱教坏小孩子,这种话能这么明晃晃地说出来吗?就不能说得委婉一点?

    田思思三人听得好笑,拿了钱便溜出去了,再呆下去,罗大头怕是又要说起他老人家当年在牛头山做大当家的威风史了,而这些个威风史他们早都已经听得耳朵起茧了。

    他们是骑了自行车出去的,罗大头给的钱票挺多。够买好些东西了,田思思才不会省着花呢,在云府住了一个暑假,她早和罗大头混熟了。觉得罗大头就是一个既怕云先生又怕老婆的纸老虎。(罗大头怒发冲冠,老子当年杀人的时候,你小娃娃的爹娘还连个蛋都不是呢!)

    三人买了一大堆东西,瑞芳斋的点心,红螺果脯,六必居的酱菜。红虾酥糖,老北京茯苓夹饼等,这些都是北京有名的特产,用来送人是极好的。

    很快车后的筐便装满了,田新华拿了块包袱皮盖住了,看着时间将近中午,他们便去了街边一家小饭店吃饭,田新华本是打算去全聚德吃烤鸭的,只是那里得提前订位子,最主要的是田思思对于北京烤鸭没多大热情,便也就罢了。

    将车停在了饭店门口,选了个靠门口的位子,正好可以看着车,吃到一半时,田新华冷笑一声,朝贺承思使了个眼色,贺承思见了饭店门口那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也冷笑起来。

    田思思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东西已经被人盯上了,还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锅包肉,锅包肉是东北名菜,前世她就极爱吃,没想到北京的锅包肉也挺好吃的。

    田新华说了声去上厕所,起身出去了,根本就没费多少工夫,便悄无声息地把那几个小贼放倒了,他冷冷地朝着地上哼哼的毛贼看了几眼,进去继续吃饭。

    吃过饭,他们再逛了会大栅栏便打道回府了,路过胡同时,田思思突然想拍老北京的胡同风景,便让田新华将车拐进胡同里,她拿着相机选景拍照。

    北胡同,南弄堂,说起来算是中国南北两地的城市特色了,胡同和弄堂其实都挺像的,只不过南方的弄堂细腻别致,北方的胡同豪迈大气,各有各的特色。

    照田思思看来,其实就是北京的胡同宽阔空旷一些,上海的弄堂狭窄拥挤一些,没什么大的区别。

    胡同里静悄悄的,行人极少,突然一个人从一道小胡同闪了出来,着急地冲他们喊道:“李黑子找人对付你们,快点往回走,前面是死胡同走不通的。”

    见田新华他们没有任何反应,这人更着急了,便上前拉住贺承思的手想要拉他们走,只是还没等他迈步,他的后面便传来了一阵叫骂声。

    “马小明你个兔崽子,竟敢通风报信?你******活得不耐烦了!”

    骂人的是个瘦小的男人,他跟在一个高壮的男人身旁走了过来,后面还跟了十来个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其中有几个正是田新华放倒的小毛贼。

    “刘三寸,你算哪根葱?在老子面前瞎叫唤啥?”拦住他们的名叫马小明的男子冲那瘦小的男人喊道。

    田思思噗嗤笑出了声,抬眼看了看那个瘦小男人,刘三寸,这外号也真形象之极了!

    刘三寸似是有点畏惧马小明,面上虽还愤然,嘴里嘟噜了几句,倒也不敢再出声,不过却狠狠地瞪了眼田思思,臭丫头,等会让你哭都哭不出来!

    田思思才不怕他呢,瞪得比刘三寸还要凶,别说身边有两个厉害的护花使者,就算是只有她一个人,她也不怕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