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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这又使我大吃一惊,他如此分析问题的能力,真令我肃然起敬。不过,一个念头又在我脑海中闪现:整个事情是不是事先安排好的,目的是让我感到眼花缭乱。但这样欺骗我动机何在?我无法得知。在我回过头来看他时,他已经读完信,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两眼现出一种茫然若失的神情。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我问道。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没时间说这事,”他不耐烦地说,然后他又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礼,因为刚才您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没关系。难道你看不出那个人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是的,看不出。”
“其实,这事很容易,可要我解释怎么推测的,却是很难。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一样。虽然你知道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有人如果要你证明这一点,你就会觉得茫茫然。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的举止透着军人气质,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说他曾经当过海军陆战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曹,是因为他具有高傲的姿态和喜欢发号施令的神气,你大概也会注意到他昂首挥杖的姿式了,而且是一个稳重的中年人。所有这些使我相信他曾是个军曹。”
“妙极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这没什么,”福尔摩斯说道,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还是为我所表现出来的惊讶和钦佩感到高兴的。“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可现在看来,我是说错了——你看这个!”他把那封刚收到的信扔到我的面前。
我草草地看了一遍,不由得叫了起来:“唉呀,这太可怕了!”
“事情确实有些非同寻常,”他平静地说,“能不能请你大声给我念一遍?”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在布里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们的巡警在凌晨两点左右看到那里有灯光。由于那是座空屋,所以该巡警怀疑出了什么事情。他发现房门开着,前面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但有一具男尸。该尸衣着讲究,口袋里有名片,上面印着‘伊诺克?J?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富兰市’。现场没有抢劫的迹象,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死者的死因。房间里有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有任何伤痕。我们无法确定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整个案件是个谜。如果您能在十二点之前光临现场,我会在此恭候。在没有得到您的指点之前,我将把一切保持原状。如果您无法前来,我会将详情奉告。倘蒙您指教,将不胜感激。
您忠实的托比亚?格雷格森”
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格森是苏格兰警场非常能干的警官。他和雷弥瑞德是那群废物中的佼佼者。他俩动作迅速、精力充沛,但比较守旧——守旧到令人吃惊的地步。而且他俩明争暗斗,就像两个卖笑的女人一样相互妒忌。如果他俩都插手同一个案子,那就有好戏看了。”
看到他仍然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我不由得感到万分惊讶。“现在一分钟也不能耽搁。”我叫道,“要不要我去给你叫辆马车来?”
“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是不是去那里。我可是世界上少有的懒汉——当然是在我的懒劲上来的时候。平时我还是非常勤快。”
“可这不正是你盼望已久的机会吗?”
“我的好伙计,这件事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我解开了这个谜,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这帮人肯定会把功劳算在他们的头上。这就是非官方人士的结果。”
“可他在求你帮他一把呀。”
“是的。他知道我比他强,当着我的面也承认这一点,但他宁愿割下自己的舌头也决不愿意当着第三者的面承认这一点。不过,我们不妨还是去看一看。我可以自己做些调查。即使查不出什么东西来,也可以看看他们的笑话。走吧!”
他匆匆披上大衣,那副急急忙忙的样子表明他已经来了劲头,刚才那种无动于衷的神情一扫而光。
“把你的帽子戴上。”他说。
“你希望我也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什么别的事儿。”一分钟之后,我们一起坐进了一辆双座马车,向布里克斯顿路飞驰而去。
这是一个雾霭弥漫的早晨,天空布满了乌云。屋顶上蒙着一层灰暗的帷幕,看上去像是下面泥泞街道的“倒影”。我的同伴兴致极高,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意大利克利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思特来迪瓦瑞提琴与艾玛蒂提琴的区别,而我却因为沉闷的天气和发生的不幸事情而沉默不语。
最后我忍不住打断了福尔摩斯的谈论,说:“你好像对这个案子不太关注。”
“什么材料都没有呢,在我还没完全弄清楚之前,是不会做任何的假设和判断的。”他回答说。
“你很快就能掌握全部材料了。”我指着前面,“那里就是出事的地方。”
“对,就是这儿,车夫,快停车!”在我们离出事地点还有一百码距离时,就下车走了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阴森森的,笼罩着不祥的气氛,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共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其中两幢有人住,有两幢空着,3号就是其中一幢。它一面临街,有三排窗子,积满灰尘的窗玻璃上贴着“招租”的帖子,好像眼睛上长出了白内障,景色凄凉,毫无生机。每幢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把它们和街道隔开。小花园杂草丛生,给人一种荒败的感觉。花园四周是装着木栅的矮墙,足有三英尺高。中间有一条小路,用黏土和石子铺成,昨天晚上下了整整一夜的大雨,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睁大了眼睛,伸着脖子向屋里望着,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倚着墙在外看守。
福尔摩斯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急于进屋去侦查。他看似漫不经心地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盯着地面,一会儿抬头望天,一会儿又看看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当时我认为他那副样子简直是故弄玄虚。勘察完以后,我的朋友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慢慢地低头走着。实际上,他是沿着路边的草地走,仔细勘察路面。在勘察过程中,他停下过两次,而且有一次脸上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还听到他满意地叫了一声。我真搞不懂,他究竟指望在这泥泞的、警察已经踩过的路面上能发现什么。因为,尽管路面上有许多脚印,可是谁都看得出,那是警察们进进出出留下的。原先的脚印,恐怕早被警察的脚印给遮盖住了。然而我还是相信他敏锐的观察力,相信他能发现很多我看不见的东西。
房子的门口,一个高个子警察热情地跑了过来,他黄发白脸,手里拿着记事本,握住我的伙伴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我已把现场保护起来了,原封未动。”
“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那里比一群野牛踩过还要糟。格雷格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才会那样做吧。”
这个侦探说:“我在屋里忙着,雷弥瑞德先生负责外面。”他那吞吞吐吐、躲躲闪闪的样子,显然在掩饰心中的不安。
“有你和雷弥瑞德这样的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不会再发现什么了。”福尔摩斯略带嘲弄的说。
“我自认我们已经尽力了。这个案子有些离奇古怪,正适合你的胃口。”格雷格森有些得意。
“你是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不是,雷弥瑞德也不是。”
“那咱们上屋里去看看吧。”问过这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以后,福尔摩斯大步流星地走进屋去。格雷格森跟在后面,满脸惊讶。
屋里一条通向厨房的过道上布满了灰尘。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看来很长时间没有打开过了。另外一个就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想到这是凶杀现场,心情沉重而紧张。
餐厅很大,由于里面没有家具,这正方形的房间显得更加宽大。墙上贴着花里呼哨的墙纸,几处已经布满了一块块霉斑,还有几处墙纸已经大块大块地剥落下来,露出了黄色的粉墙。正对着门有一个加了装饰的壁炉,壁炉架是人造大理石砌成的,一角有一截红色的蜡头。惟一的那扇窗户非常脏,加了装饰照进来的光线便显得灰蒙蒙的,也使得屋里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暗灰色的光泽,厚厚的积尘更加重了阴森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