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他已消失在人海

徐述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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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苇乘电梯来到二楼,人事部的负责人非常热情。

    自己能做什么?她心里没有底,搓着手东看西看,站在办公室里一言不发,她对袜业陌生,没任何工作经验。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和她交流了几句,告之她:“没有经验无所谓,可以去包装部,无需经验,只要手脚麻利,肯吃苦,工资还是可观的。”工作人员的话,像一碗醒酒汤,让她反应过来。

    任苇掏出身份证,准备填表,动笔之前,她忍不住问了一句:“请问,我目前三人,带着七十多岁的奶奶和一个四岁岁的女儿,您这儿提供三人的单身住宿吗?”工作人员微笑解释道:“很抱歉,我们这儿的单身员工,住的都是集体宿舍,只有夫妻工才提供单独的房间。”

    她的手在空中停止,颓然地放下笔,转身,慢慢退到办公室的门口,脸上充满了失落与无奈。好心的工作人员看出了任苇艰难的处境,对她说:“您出门后,往右拐走300米左右,有一家小型的袜厂,厂里有很多中老年人,听说那家涛涛袜业可以提供简易的单间宿舍。”

    任苇向人事部小姐深深鞠躬,还好,天无绝人之路。

    三人相互搀扶,沿着围墙往右走,像耗子似的探头探脑,用敏锐的细弱的触角向这个城市一探虚实。叶叶巴嗒巴嗒着嘴巴,水杯里的水早就没了,她知道姑姑没有多的钱。下午的阳光,一点也不示弱,300米的路程怎么那么长?

    终于到了“涛涛袜业”,这家工厂规模不大,只三十多人,楼下是生产袜子的车间,楼上用来做包装。包装工人以五十左右的女性居多。任苇从她们的口音得知,大家基本都是安徽人,大部人都相互熟悉,你带我,我带她,一个接一个从安徽农村出来,在这儿,她们找到了一份谋生的方式,大部分人初中没毕业,包装工不需要技巧,时间久后,对这种机械的劳动都能轻松驾驭。

    任苇被分到做包装,老板娘指着其中一位四十多的妇女,吩咐道:“余静儿,你带带这位新来的员工,教她怎么包装。”

    余静儿看上去性格开朗,精明能干,她应了一声,带着任苇来到车间中间的一块大案板前,手把手地教着。杨金枝打开大脑的雷达系统,迅速接收信息,大约十五钟,她基本掌握了。

    等余静儿走后,她在一个角落里,自个儿慢慢消化、体会。先把袜子摊平,接着把袜子的脚后跟往上对折,成一个90度的平行,然后把袜子弄平整,再拿包装袋子,小心的把包装袋子拉开,袜子先放脚尖部分,然后再竖起来三个中间的手指,往里边平稳推进,最后再用胶带封上,整双袜子的包装就算完成了。

    任苇想,明天,我也这样教奶奶,让奶奶有个事打发,也不会感到孤单,让叶叶就在身边看看图书,或睡觉,入学读书是不可能的事,她看到车间里也有和叶叶一样大的小孩在玩耍,她心里有了些许的轻松。

    厂里有食堂,任苇每次买两份,三人合在一起吃,七分饱正好。住宿很小,只有12平方米左右,除了放下一张床,中铺床。任苇找来两块板子,把床补宽了点,三个人挤在一起也能应付,任苇别无所求。后来,奶奶在宿舍门口支放了一个单炉的煤气灶,是离职的工友丢下的。任苇抽空到附近菜场买点菜,三人吃得更饱了一些。

    每天,任苇和奶奶起早贪黑地和工友一起,手脚不停。工友们嘻嘻哈哈的打闹声,隔壁车间机器的轰鸣声,小孩跑来跑去的尖叫声,她都能忍受,她大脑将近麻木,仿佛置身度外,她的思想里没有了唐诗宋词,没有了诸子百家,没有了英语,没有了吉他画画,没有了风花雪月她如同一具行走的尸骸,只知道双手机械的操作,几个月来,她包装的速度超过了一般人,加上她为人正直,老板娘把她提为包装的小组长。

    一天晚饭后,叶叶趴在任苇的耳边,说:“妈妈,我想吃苹果,我好久好久没吃水果了。”

    任苇仿佛从梦中醒来似的,她看了看奶奶,奶奶枯黄的脸,满脸的皱纹,干涸的眼窝。叶叶脸上灰蒙蒙的,少了红润。是的,一家人起码半个月没有吃水果了,晚上还要加班,时间来不及,任苇连工作服也没换,头发也没有梳,脸也没洗上一把,直奔附近最大的商场,今天发工资了,好好犒劳家人。

    步行十分钟左右,来到了小唐最大的购物超市“物美超市”,快一年来了,这是她第二次来。金碧辉煌的商场,熙熙攘攘的人群,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任苇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但她没有迷失自我,她径直奔向三楼的水果区域。

    千挑万选,她买了六个苹果,四个梨,一个柚子,这些大都是给叶叶的,还买了一小袋面粉,奶奶说抽空做点小馒头,让叶叶平时做零食。又转了一大圈,给奶奶买了三瓶八宝粥,给自己买了一瓶大宝,脸上好久没搽油了,看了柜台上的镜子一眼,她都认不出自己了,用两个字形容自己毫不过分:狼狈不堪,俗不可耐。

    时间不早了,晚上还要加夜班,任苇抱着塑料袋,踏上电梯从二楼滑向一楼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出现在一楼大厅:中等的身材,咖啡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锃亮的皮鞋,笔挺的身子,熟悉的脸庞,温暖的微笑。是他,就是他,是姚一帆!他手提着考究的公文包。任苇的心提到嗓子里了,她想大声呼唤他的名字,她全身热身沸腾,一种久违的情感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来,她有种幸福的痴迷。

    再走近他,万一认错人,会让人笑话的。

    片刻的犹豫,她等不及电梯滑到一楼,她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来,刚在一楼站定,他早已走出了商场的大门,她异常紧张和激动,脚下一滑,差点摔了一跤,她用力勉强扶住光滑的墙面站稳了,旁边是一块巨大的试衣镜,她清晰地看到了镜中一个披头散发、污头垢面、六眼无主的落魄妇人,任苇用手捂住了脸,这个人是我吗?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这首诗,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抒情现代诗,那时,校园杨柳依依,草长莺飞,湖水荡漾,他多次为她朗读,那是她最美的时候,有时湖中的荷花开了,真是惊艳了一山的沉默。

    她看到他掏出了手机,在和他人电话,她听到了他的声音,是他,是那低沉而略带磁性的男中音。

    任苇还是不甘心,千截难逢啊,她用手揉了揉双眼,跟出门去。街面上,人来人往,可没有了姚一帆的身影,她环顾四周,只有闪烁的霓虹灯,行色匆匆的人们,川流不息的车辆,以及恼人的夜风,夜风拂动树梢,树叶窸窣。

    他已消失在人海里。

    路灯由远及近,一盏一盏地亮着,整座城市被昏暗的灯光渲染出一片虚无的暖意。

    是现实,还是幻觉?任苇如坠云雾里,有些分不清了。

    快两年了,她以为早已把他从心里连根拔去,却不知他已在她心底生根发芽。她回肠九转,心仿佛被碾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