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宠 我就是她的娘家人【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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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又问了幽居跟程清璇两人几个问题,因为事先泰郁森打过招呼,主持人问的问题不能太多、太过、太涉及隐私。所以没再问几个问题,主持人便将他二人请了下来。

    “下面,让我们有请,我们同样帅气英俊的伴郎,始宇先生上台为我们的新婚夫妇致词!”

    掌声哗啦啦响起,幽居跟程清璇同时侧过身,凝视着大步登台的男人。

    始宇登上台,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台上,比一侧一米七三的女主持高了一大截。男人刚一登上台,便有人被他身上那股军人的正气跟与身居来的悍气所惊到。

    他理了理西装,掏出早就书写好的信,他看了一眼,忽然将信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下方的人望着俊美的男人将信纸扔进垃圾桶里,都有些傻眼。

    这是几个意思,伴郎这是不打算讲话了?

    将众人脸上迷茫之色收入眼底,始宇这才走上前一步,他取下话筒,硬朗却十分好听的声音传遍大厅:“本来我写了两张热情洋溢的婚礼祝福词,不过我觉得,按照草稿来念,是在侮辱我与新郎新娘的感情。”

    场下人,神色微微松动。

    程清璇握住幽居的手,两人对视一眼,心想,小宇子还是这么不一般,做事不按常理出牌。

    始宇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媚眼在新郎新娘紧牵的手上顿了顿,才道:“大家看我们的城草,是不是长得很帅?”

    “帅!”下面的嘉宾很卖力,都跟着嚎。

    城草的帅,是公认的。

    幽居摇头笑笑,穿过灯光,他跟程清璇都望着高台上银灰色西装穿在身,高大而挺俊的美丽男子。

    始宇耸耸肩,道:“当然帅啦,帅哥跟都跟帅哥做朋友,所以我跟新郎的关系才会这么好嘛!”

    众人:“…”

    都当始宇是在夸新郎帅,饶了半天,结果是在变相的夸他自己好看。

    “大一下学期,网上举办了一个男神大赛,咱们新郎幽居先生被评选为Z大校草,到了大二那年,更是直接晋升为整个大学城的城草!不过我是一直不服气的,怎么说我也比他帅那么一丢丢,怎么我就只能屈居第二?”始宇皱着眉头,一副愁眉苦索的样子。

    全场:“…”

    今天到场的嘉宾中,有两个曾经从Z大毕业的富商之子,其中有一个当年常跟始宇一起打篮球,两人关系还算不错。那男人听了这话,忍不住出声调侃一句:“始宇,你就不该去参加男神大赛,你要是去参加女神大赛,保准拿第一!”

    “哈哈哈!”

    又是一阵哄笑,始宇自己也跟着笑。

    现场的气氛彻底热闹起来,始宇这才言归正传。

    “我跟新郎是大学同班同学,上学第一天,我一眼便注意到了我们新郎。当时我就在想,靠!这世上怎么有长得这么标志的男人。选座位的时候,我直接走到我们新郎的身旁坐下,我至今都记得,我跟他第一次正式见面时的对话。”

    “我说:你好,我叫始宇,本地人,二中毕业的。你呢?你们猜我们的新郎是怎么回答我的?”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好奇幽居的回答。

    始宇咳了一声,他说:“我们新郎特冷漠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有没有人说过,你的声音听着很像男孩子…”

    “哈哈哈!”

    全场哄堂大笑,程清璇笑的最嗨。“哎哟,笑死我了,幽宝,你竟然以为小宇子是个女孩子…哈哈哈!”

    回想起两人第一次对话的场景,幽居也忍不住笑了。

    “我当时足足傻了一分钟。”始宇顿了顿,他瞟了眼幽居,才道:“当时我在想,我的这位同桌哪儿都好,就是眼睛有点不好使。我告诉他,我是纯爷们,是带把的!当时,咱们城草大帅哥的脸色可精彩了。”

    “噗!”

    又有人笑出了声。

    幽居第一次见始宇,后者穿着一件蓝色的宽肩T恤,那时候他还没有被他爷爷弄去进行魔鬼训练,皮肤还挺白的。他长得本就阴美,尤其是那双狐狸长眼,比女孩子还要媚。始宇走进教室的时候,幽居盯着他看了一眼,心说,好高的一个女孩子,竟然还留了个男孩头发。

    始宇开口一说话,那低沉偏的男音,可吓了幽居一跳。

    幽居头望着窗外,眼神余光却看着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始宇,心说,这女孩子说话是这种声音,以后能找到男朋友吗?

    于是,才有了始宇方才所说的那滑稽一幕。

    “我跟幽居做了三年的同桌,幽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我说十句,他经常一个嗯字,就将我的热情彻底熄灭。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是个很温柔、很有爱心的人,他爱小动物,总是不动声色地帮助身边的人,却从不明说。”

    始宇说到这,跟幽居对视一眼。

    时间过的真快啊,当年十八九岁的少年,转眼间已经成家立业了。十年过去了,见识的场面多了,就越怀念年少时的单纯。

    始宇的目光,忽而移到程清璇的脸上。他看着程清璇,眼神逐渐变得温柔下来。

    程清璇也看着他,大概也是想到了许多年前的那些曾经,也放软了眸光。

    “方才,主持人说,遇到新郎这样英俊完美的男人,是新娘的福气,我本人是很不赞同这个说法的。我是看着幽居跟小璇子走到今天的,你们说小璇子能嫁给幽居是福气,可我却觉得,能遇到小璇子,才是幽居的福气。当然,我更倾向于,遇到对的那个人,是彼此的福气。”

    随着始宇的语气一点点变得认真,下面的嘉宾眼神也跟着起了变化。

    “在小璇子没有出现以前,幽居就像一个善良、顽强、倔强,却孤独到了骨子里的…孤儿。”始宇这话说的很大声,也不怕他口中‘孤儿’的父亲听到这话会作何感想。

    幽修抬头望了眼自己的儿子,满心都装着苦涩。

    幽居听了这话,表情微微变得严肃起来,他那个时候的确过得很孤单。

    始宇这话,说的并没有错。

    程清璇悄悄握紧幽居的手,传递给他热量。

    幽居低头望着两人紧牵在一起的手,又听见始宇说:“那个时候,他每天都要忙着打工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他每天的生活线只有学校、打工的餐厅、跟住处。那时候他很孤僻,从不邀请朋友去他家里做客,有一次他的单车坏了,大半夜的也打不到车,我便骑着摩托车送他回家。那是我第一次去到他的住处,屋子不大,里面除了一张床、一把长椅、一台电视、跟干干净净却从没有过生活痕迹的餐桌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当我看到他家那纤尘不染的厨房里,没有一个锅子,甚至连一把刀、一个菜板都没有的时候,我忽然为我的这个好朋友感到心痛。他明明才二十多岁,生活却过得跟个孤寡老人似的!”

    那些孤独的过去,被始宇用叙事的口吻娓娓道来,身为当事人,幽居却有些记不清了。

    他快要记不得那时候一个人独居时的孤独了,他对那间屋子更多的记忆,却是程清璇的笑声,以及她在厨房做饭的身影。

    身穿华服的嘉宾们听着始宇的讲话,目光望着宴厅最前方座椅上,那个浑身都散发着贵族气息的男人。他们很难想象,始宇口中那个生活清贫、孤独随行的青年,会是如今这个在商场上呼风唤雨,掌握整个Z市经济命脉的大总裁!

    人群中,幽洛听着哥哥的那些过去,明媚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抹心痛。

    她的哥哥一怒之下离家出走,竟过得这么辛苦。

    那些年,她在国外挥金如土,年少不知愁滋味,她的哥哥,竟然在刷盘子端碗…

    有几道微妙的眼神瞟向幽修,目光里带着古怪、带着深思、带着诧异。他到底是怎么做父亲的,竟然将儿子逼到宁愿在外面刷盘子端菜,也不愿意接受幽家的一切。

    幽修握着杯子,一直笔直的后背,隐约有坍塌的迹象。

    始宇见现场的气氛太沉重了,他眼里忽然闪过一丝狡黠。

    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善良的人,都会得到救赎。”

    “在某一天,某一个人,于某一个正确的时间,来到你的面前。你以为她的出现只是人生中一个不经意的错,可当这个人,一次又一次为你遮风挡雨,为你打败所有的坏人,为你洗手作羹汤,为你添一勺饭,为你驱逐掉生活里的孤寂,将阳光、将欢笑、将其他人都拥有的一切带进你的生活里。当你看到,原本空无一物的屋子里,忽然多了许多你用不着,却又不可缺失的小摆件;当你看到,原本纤尘不染的厨房里,开始摆满锅碗瓢盆、碗池里还装着脏碗,等着你去洗;当你看到,单人枕头变成了双人枕头,卧室的地板上开始有女人的长发;当你看到洗手间里的牙刷从一支变成两支,牙膏用的越来越快…这时候,你会认命的发现,不知不觉中,你已经离不开她了。”

    “我告诉你,当你的生活里开始出现这些转变的时候,不是麻烦来了,是爱情如期而至。”

    始宇说的很煽情,很文艺。

    他难得文艺一把,嘉宾跟新人都很认真的在听,幽居听得有些动容,身旁的程清璇几度红了双眼。

    “是的,是我们新娘的出现,拯救了我们的新郎。她来了,幽居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丰富,他学会了开心要笑,学会了生气时要皱眉,学会了害羞时要脸红,学会了找我借钱,学会了主动开口请求别人的帮忙!他学会了,怎么去做一个正常、而又普通的人。”

    始宇至今仍记得,幽居第一次打电话给他,请他帮忙给程清璇弄个身份的时候,他有多惊讶。

    始宇说的有些累了,他暂时关了话筒,随意说了句:“容我喝口水。”便往台下走,幽居赶紧给他递去一杯水,始宇蹲在台子边上喝了,这才重新走到舞台中间。

    他再次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足以劲爆。他说:“我们的新娘是个孤儿。”

    此言一出,场下顿时有人的眼神悄悄变得惊讶起来。原本看着程清璇还有几分敬色的人,听了这话后,眼里的敬色全都不可察觉的褪去了。

    原来是个孤儿…

    始宇低头望着双眼通红的程清璇,叹了口气,再次抬头,他目光忽然变得凌厉起来。“不过,大家可不能因为她是孤儿,就小瞧她!就欺负她!今儿我把话搁在这儿…”利眸在宴厅扫了一圈,始宇最后把目光停在了程清璇的身上。

    程清璇看着始宇,看见男人的唇掀开,坚定铿锵的声音震得她耳膜嗡嗡响。

    始宇指了指自己,道:“大家记住了,我姓始,始天一的那个始。从今往后,我始宇就是新娘的娘家人!谁敢欺负我们小璇子,先不说新郎会如何,我始宇,就一个让你不好过!”

    始宇将狠话搁在这,他语气凶狠,眼神狠似一只豹子,让人不敢直视。

    始天一三个字,震得在场所有富豪跟几个前来捧场的政界人士脑子发懵。

    始将军的威名,谁人不知?

    那可是一个牛逼哄哄的大人物,谁都没有猜到,今日婚礼上的伴郎,竟然是始家的人。

    程清璇心里暖暖的,心里一暖,眼睛也跟着暖。

    这该死的小宇子…

    搞得这么煽情做什么。

    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眼泪,程清璇赶紧用纸巾擦了擦眼睛。幽居将她揽到怀里来,温柔地安慰她:“别哭,你可是新娘,哭花了妆容可就不好看了。”

    程清璇快速将眼睛揉干净。

    始宇见自己这话起到了震慑效果,这才放软目光。他故意说这样的话,就是担心未来有人给程清璇难堪。嫁入豪门,不一定是什么好事,他总得站在程清璇身后给她撑腰。

    看着场下被幽居搂在怀里的程清璇,始宇目光也很温柔,程清璇的户口还是他给办的,他不是她的娘家人,又是什么?

    “瞧我,把我们新娘都闹不开心了,好了,我也不说了。身为伴郎,我得在此替他们小俩口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前来参加婚礼。”始宇走下台,拿起桌上的一杯酒,道:“我有一个愿望,愿幽居先生与程清璇小姐,鸳鸯比翼、共赴白首!幽居,小璇子,你们俩可得实现我这个愿望。”

    幽居搂着程清璇站起身,朝始宇郑重点头。

    “来,我们一起,为新郎新娘干杯!”说完,始宇仰头将满杯酒喝下肚。

    嘉宾跟着端杯送上祝福,这才共饮美酒。

    …

    开席时,幽居跟程清璇又换了一套衣服,这一次,幽居换了一套纯手工青果领黑西装,打底的丝质白衬衫上,用金色丝线刺了一朵玫瑰,这一套西装,竟也让幽居演绎出妖孽的气场来。

    程清璇换了一套冰蓝色单肩礼服,挽着的长发放了下来,搭在白皙的肌肤上,十分动人。

    两人带着伴郎伴娘,到每一桌酒席敬了酒,在宴会还没结束时,便提前回了卧房。

    幽居扯下脖子上的领结,忍不住呼了口气。

    程清璇直接将自己摔在床上,她手里拽着红色的床单,说:“结婚好累,以后再也不要结婚了。”

    “难道你还想跟别人结婚?”幽居忽然躺下来,压在她的身上。

    单肩礼服将程清璇身躯裹得很紧,洁白饱满的胸脯呼之欲出。

    她一根手指点在幽居额头,半威胁半开玩笑地跟他说:“那你可得对我好点,把我惹不开心,我不介意来个二婚。”

    幽居眸子一眯,动手就要将她的礼服剥了。

    叩叩——

    叩——

    敲门声,很不懂时机的响了起来。

    幽居眉峰微蹙,他看了眼身下动人的新娘,忍了忍,情绪恢复平静了,才问:“什么事?”

    泰郁森站在门外,他知道自己来的时机不对,但,他必须来。

    “幽总,庄园外来了个疯子,他说他叫绿玄,要来找你报仇,说你害死了他的女儿。”

    幽居眼里的情欲顿时凝固成冷意。

    绿玄…

    他什么时候出狱的?

    身下,程清璇同样僵住,“绿玄…”她眼神一变,敏感抓到泰郁森这话里的深意,“绿珏死了?”

    “你别管这些,你先休息,我出去一趟。”

    幽居将礼服给程清璇整理好,这才起身走了出去。

    程清璇想跟出去,又觉得还是待在房间比较好,思忖一番,最后还是留在了卧房。

    。

    “他现在在哪里?”

    一边下楼,幽居一边问。

    泰郁森道:“担心会给别人发现,我让老墨跟保镖将他带到了后山的仓库里。”

    “嗯。”

    两人坐上车,朝后山的仓库赶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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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规矩,中午十二点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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