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番外--路逸晨的错过

吴欣1008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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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结,未完结,未完结

    有些相遇,看是偶然,其实是必然。

    有些相遇,看似偶然,一定却早已注定...

    曾祖父身体越来越不好,来梭洋市养病后,都以为他的病会康复。然而,当医生宣布时间只有半年的时候,曾祖父终于开口,让爷爷把他送回去。他说他知道儿子、孙子、曾孙都过得好,他也就没什么放不下的。

    曾经他为了那些他教过的孩子们,放手让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去闯,让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到陌生的城市生活。他对不起儿子,连自己的孙子一天都没有带过。现在曾孙都这么大了,他这个做曾祖父的一点也不合格。

    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爷爷跟的提起曾祖父。

    我慢慢长大,我就知道,我有一位了不起的曾祖父。他教书育人,桃李虽没满天下,却是玉云乡最了不起的老师。后来,病弱的曾祖父被爷爷和爸爸接了回来,我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回来,就是守在曾祖父床边,听他讲故事,讲课文的事,讲属于林古村的一切。

    那时我就特别的向往,那个曾祖父从小长大的地方。

    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农村,才会让曾祖父放弃荣华富贵,守在那里一辈子?

    至少在曾祖父和爷爷的描述中,让我对农村充满了向往。我从一出生就在梭洋市,从来不必为吃饭烦恼,更不会短了穿的或者用的。但是曾祖父说,林古村的人很多都吃不起肉。

    吃不起肉?

    这种概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出门有车接送,餐餐都是有鱼有肉,衣服更是天天穿新的。我完全想像不出没肉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曾祖父还说平常人家,只有过节过年才有肉吃,衣服也都是姐姐穿了妹妹穿,破了就补,补好了继续穿。

    我问曾祖父,居然那么穷那为什么曾祖父不早点来梭洋享福?

    曾祖父告诉我,如果他走了,那里就没有老师了。没有老师教孩子学习识字,不识字真的是耽误一辈子。曾祖父只是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给自己的家乡做这件小小的事。

    一坚持就是几十年。

    后来我才知道,曾祖父是做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爷爷和爸爸送曾祖父回玉云乡的林古村的时候,才知道,曾祖父根本就回不了林古村了,身体太差了,只能住在医院。

    我真的只是以为曾祖父是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但是当看到那几公里马路边上,站的全是来接曾祖父的人的时候。我才知道,在曾祖父口那么平常的一件事,却是那么的值得人尊敬的大事。

    坑坑洼洼的马路两边,黑黑压压的人,似乎穿的都很严肃很荣重。虽然我看到很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衣服上都有不少补丁在,我却能从他们的面上读懂,他们真的是关心曾祖父,那眼底的尊敬更是从自骨子里散发出来。

    看到曾祖父回来的车,他们都是高兴的激动的,那种感恩的眼神,让人难忘。

    曾祖父躺在病床上,每天都会有人来看望。人太多了,爷爷和爸爸都每天只安排三批人来看,每批看望曾祖父的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

    那时我从那些曾祖父的学生们口中听说了很多关于曾祖父的事。

    曾祖父帮助那些没有钱上学的学生们,把自己的工资和爷爷每个月寄给他的生活,通通都给了学生们交学费,买米做饭请他们吃。半夜走十几里的路送学生去医院看病;发洪水亲自把学生们一个一个的安全送到家;衣服破了他帮补;饭菜坏了,他给学生们煮。

    从来不需要学生们任何的回报,只是单纯的希望他的学生们,在未来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回到玉云乡后,爸爸带着我跟着林古村的村长,一道回了林古村。我看到曾祖父的家,家里居然有四个上下层的大通铺。听说全都是给那些来外村的孩子来林古村上学的人住的,免费。

    林古村真的很穷,随处都是泥巴房子,又矮又小。

    很多小孩子在垃圾堆里玩,整个人都是脏兮兮的。

    我在林古村呆了五天,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村长的女儿,小路老师,每天都会在幼儿园放学后,带回一个瘦瘦的小女孩。教她学拼音,连续五天,我都看到小路老师气得又恼又怒的大发脾气。

    那个小女孩也都每天都哭,跟着小路老师学拼音。

    看着那个小女孩,每次张嘴,却又每次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总是默默的流泪,好几次我都以为她是哑巴。但是我知道,她并不是哑巴。小路老师告诉我,这个小女孩叫路清河,她们家四个女儿,还特别的穷。她学数数特别棒,教一遍就会,加减也是说一说就能通。

    可就是拼音,学了一个月一个也没有学会。

    小路老师说,她从来没有教过这么笨的孩子。若不是曾祖父告诉过小路老师,对孩子一定要认真的教,千万不要因为小孩子学的慢,就放弃一个孩子。那样会对一个孩子打击很大。

    我看着小路老师对这个路清河的女孩一点一点的失去耐心,又一次次看到小女孩一个人躲在角落偷偷的哭。曾祖父住在医院,而我只要有空就会往林古村跑,我的眼神总会忍不住的看向那个小女孩。

    她的手心写满了拼音字母....听说那是她爸爸帮她记下来的,为了让她尽快的把拼音学会。

    她口中总会念念有词,那是拼音字线的最前面的三个字a.o.e....后面的她记不住,就是这三个字母,她都学了很久很久....

    很快我就发现,她经常被人欺负,大家都骂她白痴,骂她笨蛋。没有人愿意陪她玩,没有人愿意与她做同桌。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笑,也没有见过她被别人欺负时反抗。更没有见过,她找爸妈告状。

    我听别人说,从小她妈妈就不喜欢她,不,她从一出生就没有人喜欢。奶奶和妈妈居然偷偷在趁着她爸爸不在家,把她送人。还是她爸爸把她找回来的。在我看来,她是个可怜的小孩子。

    偶然的一天,我又看到她哭了,被人打了。

    我问她疼吗?要不要我帮她报仇。

    她说不疼,也说不用。

    她说你有苹果吗?我想吃苹果。

    她说她从来没有吃过苹果,但是别人都说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她说我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那一定有苹果吧?

    我答应了给她带苹果,回到玉云乡后,我就让爸爸找医院的人替我去县城买了最贵的苹果,我只要去林古村了,就会给她带一个。

    因为我多给了她也不愿意要。

    那段时间里,她在吃苹果的时候,总会笑,笑是很开心,很幸福。似乎苹果真的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后来,我的曾祖父还是走了。我很伤心,很难过。在和她约定的时间,我没有去。当我要离开回梭洋市的时候,我到了那个地方。

    她好像又瘦了,她看到我高兴的冲上来:“你去哪里了?你怎么没来?我天天来等你,我给你留的糖都被路清江他们给抢走了。对不起,我没有留住棒棒糖。不过没关系,我这里还有五毛钱,我全部都给你好不好?你别生气,别不理我好不好?”

    一张皱巴巴的五毛钱,在她小小的掌心静静的躺着。

    她的小脸上还有伤痕。

    她说她每天都在等我。

    她说她为我留的棒棒糖被人抢了。

    她说她愿意把那五毛钱都给我。

    我知道她很爱钱,一毛钱她都会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她说过一毛钱可以买好几根辣条,她现在愿意把五毛钱全都给我。

    让我想着曾祖父对我的好,而我回到玉云乡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来辣条和曾祖父偷偷的在医院里吃。这样的记忆,这样的情景,我居然哭了。

    我没有要她的钱,我还把我身上的一百多块钱全都掏给了她。

    告诉她,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见她了。

    我走的时候,好像听到她哭了。

    她说她不要我的钱,只是想要我这个朋友。

    等我回了梭洋市,回到家妈妈问我有没有遇到有趣的事和有趣的人的时候,我把小女孩的事说了。当时奶奶和妈妈都很惊讶,惊讶的说道:“你那么烂的普通话,她是怎么听得懂你说的话的?还有你是怎么听懂她说的话的?”

    我才回想起来,是的,我只能听懂普通话,而我说普通话只有自己家人听得懂。至始至终,路清河这个小女孩跟我说的都是林古村的土话,我却能听得懂,只听懂了她所说的话的意思。

    十几年后,我以为那不过就是我童年的一个小小的过客。

    十六年后,我到安沙市出差,在一个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在酒吧里当服务员,脸上的笑容总让我觉得熟悉。当我问经理拿到她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的加速了几秒。

    路清河!

    这三个字,是我童年里特别的存在。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个笨笨连拼音的学不会的女孩,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安沙市的师范大学。从调查的资料里看出来,她那样的好成绩安沙市大学她完全可以上。她却选择了师范。

    我并不知道,她是要代替她的爸爸完成年轻时做老师的梦想。

    我在安沙市出差的七天,我每天晚上都会去那个酒吧坐一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坐在一个离她近的地方,心情会很平静,很舒服。回到梭洋市我把这事当成玩笑和胖冬他们说了。

    他们调侃着这就是缘份。

    若大的城市,怎么就让我遇到了十几年前的女孩了?

    是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十六年后,我能一眼就认出那个只有四岁的她。

    明明变化那么大,我依旧一眼就认定是她。

    半年后,我再去安沙市时,她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愿意宠.爱着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并不是良人,我想向前告诉她。最后才发现,自己连她的认识的人都算不上,何必去打扰她?

    再次离开安沙市时,心底有一种难以明了的难受。

    二十三岁的我,开始正式接手家里的公司,每天都很忙,忙得没有时间交女朋友。相亲的,别人介绍的,我居然会不自觉的去在那些女人身上寻找某一点与那个女孩相似的地方。

    后来,我真的遇到了,一个很似她的女孩。

    在床上的最后一刻,我没有下得了手。我觉得自己一定是让魔症了,才会想用一个连朋友也算不上的人的模板去寻找陪自己度过一生的女人。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一家人都在为我的婚事着急。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订了一未国外留学回来的未婚妻。心情郁闷的我,开着车跑到了安沙市,寻找到资料上的那个地址。

    坐在车上,静静地等在她会经常路过的地方守着。

    果然看到她带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有说有笑的进入商场。又看到她带着她的女儿,去上补习班。整个人都比几年前在酒吧遇到的她,更美,美得不可方物。我的那些发小,其实早就评价过她的长相,说只是一个清秀的农村女生而已。

    然后为了嫁入豪门不折手段,这样的人真不值得我放在心底那么多年。

    我知道她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才嫁给温元杰。我甚至想了解她更多,开始了与她的老公在生意谈了些合作。整天就和各种女明星私混的人,我为她不值。可我依旧没有任何立场向她说明。

    是的,二十多年了,我只在林古村与她说过话。

    连上前与她再次相识的勇气都没有,我真的很失败。

    看着她陪着女儿露出那样幸福的笑容,我回到了梭洋市,听从爸妈的话,与那位未婚妻结婚了。

    我知道,偶遇,我早已错过。

    我结婚后,也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瘦瘦的,居然让我觉得特别像那个林古村第一次遇到的女孩。

    再后来,我陆续听到关于她的消息。

    她白天像所有妈妈一样,围着自己的女儿转笑得很特别,晚上一个人会到酒吧买醉。第二天依旧如此,白天和晚上的完全是两个世界,两个极端。

    我透过资料找到了最关心她的人,她的妹妹——-小梦。

    小梦接到我的电话时是诧异的,问为什么会想去管路清河的事时候,我莫名的就说了自己与她清河在小时候就相识了,算朋友吧...

    小梦居然反应过来后,说出了我的名字。

    小梦说这个名字,她小时候听路清河在梦里提过几次;还有后来很多路清河的日记里,都有这个名字。

    小梦还说‘路逸晨’这个人林古村从来就没有,她一直以为是路清河幻想出来的人物。怪不得路清河会对苹果那么执着,那么难吃的水果,却在有钱后,第一时间是买苹果,后来,她每天至少一个。

    小梦的话语让我错愕不已,从小梦那里了解了很多,我不认识的她。

    她对苹果的热爱,想来吃的不是味道,而是一种回忆?

    原来,我在她儿时对她的影响那么大。

    那刻,小梦的话更是惊雷般敲在我的心湖,如狂风爆雨掀起了滔天巨浪。这种美妙的感觉无法有语言来表达。

    当我排出空闲时间想去安沙市的时候,我的女儿生病了。苍白脸色的女儿躺在病床上时瞬间让我清醒过来,我和她早就过错了。我和她都各自成家,各自有了女儿。都不过是儿时的一种短暂几天的陪伴……

    连朋友都算不上。

    我因为她的关系,我和小梦的联系多了。

    我也知道她的几姐妹对她的怨恨有多大,我想为她做一些事。我让小梦到梭洋市上最大的外语学校,给她的爸妈过时过节寄礼物全都是用她的名义,甘之如饴。

    我以为,这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就算她真的忘记了,那个儿时的我。

    我能如此远远的知道她的消息就好。

    谁能想到,她过得并不好一点也不好。

    我想让她脱离那个苦海,决定出差回来,去找她,只要她愿意,我尽所能助她所有。

    只是,谁能想到,一别就是永远。

    我从国外回来听小梦说她死了,可是那样活生生的人,怎么就死了呢?

    小梦说是自杀,自杀在她父亲的棺材前。

    得知这个消息,我心痛得无法呼吸,窒息的我似乎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变得黑暗,撕心裂肺的痛也挽救不了我们错过的时光。

    更是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是自己没有勇敢的向她走出一步。如果,自己勇敢一点,自私一点,早点发现对她不一样的感情,结果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我参加她的葬礼时整个人都是飘的。

    一步一步送她上了林古村的灵竹山,看着那一路的白纸,我的心都空了。

    小梦说你那么喜欢她,为什么就不能早点发现?为什么不勇敢一点向她表白?如果你勇敢一点,像个男人一点对她表白,也许,这个笨蛋就会爱上那个渣男了。

    也许,这个笨蛋就不会做出那么多我们又爱又恨她的事了。

    也许,这个笨蛋就会好好的活着了。

    也许.....一切也只能是也许。

    我为什么不能早点发现呢?为什么不能早点承认她对自己的特别呢?

    为什么就不能勇敢一点……为什么要去错过……

    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小梦站在她的墓前,说着什么,而我却只能远远的站在那里。

    最后的最后,只剩下我和她的墓。

    假如有来世,我一定会在你小的时候就抓住你的手。告诉你,这辈子我护着你,对你不离不弃。

    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

    我一定会让你好好活着!

    来世,等我!

    -------------求原谅,又贴了前世的番外,我毛病比较多,没事喜欢写番外,正文稿现在真没存货了,番外却还有五万多。嘿嘿,明天尽量开始挤时间出来写正文。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原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