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马语

慕斯姐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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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绪走后,杨心怡迫不及待地让丫鬟帮她梳妆,穿好丫鬟找来的衣服,顾不上伤痛,问了马厩在那里,大步冲出房门就去看她的大红马去了。她还吩咐丫鬟不要跟着,她要去那马肚子下找比她生命都重要的红绫。

    这条寄托了她与李延宠深深爱情的红绫,自从她死而重生后,就一直随身带着。她把上面沾满的血迹仔细地洗过,但是没有洗掉。她又找来她认为最美的蕾丝袋子,小心翼翼地装好,总是贴身带着,珍珍贵贵地,从来都不离开她,夜里睡觉也要放在枕边。

    高考时,她本来都没指望考上什么好大学,她有自知之明,一个来自古代的、从没上过什么小学、中学的人,突然就去参加这里最高规格的考试,开什么玩笑?她也听说,自己现在冒充的那个女孩杨乐乐,也只是成绩上中等而已。

    考试那几天,她照常随身带着她的红绫。试卷都是标准化涂题卡,她就按着自己的理解,答题时倒是全神贯注的。没想到,竟然考上了那所人人羡慕的高等学府。后来她自己就总结成功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她认为是红绫、是李延宠在保佑她。

    她的分析是有根据的。既然要学好本领才能回去实施复仇计划,那么考上这么好的大学无疑就是最大的助力。所以,一定是李延宠在那边盼着她,盼着她快点儿学到本事,早点儿回去,完成任务,尽快回到他的身边!

    这条救命的红绫啊,当初,就是因为有它,将她被砍掉的头颅,与身子缠绕对接上,她才又得以生还。如今,这么重要的、这里人都说是决定命运的考试,竟然又因有了它的保佑,才能取得意想不到的佳绩。所以,这条珍贵的红绫,就是她命中的吉祥物,今后更要片刻不离她了。

    作为富家女杨乐乐,她已经参加过好几次赛马了。最初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只要坚持下来,就是好样的。结果,第一次,她就进了决赛,她总结时也是把功劳归于红绫的助力。

    后来,她每次给自己定下什么目标,结果总是比预计的好上一些,她都认为是红绫在保佑她。

    这回,这匹大红马是父亲新从国外给她买来的高考奖励,价格都赶上一台高档汽车了,她自然更要拿到最好的成绩。面对众多的赛马界高手,她感到了压力。她趴在马的耳朵上说:“马儿,这回全看你的了!我把这吉祥的红绫自己都不戴了,给你戴上,你一定要给我争气啊!”

    她就把那装着红绫的蕾丝袋子,仔仔细细地拴在了马肚子下的铁环上。骑上马背,她还又搂着马脖子,对着马耳朵说了好多“拜托”“加油”之类的鼓励的话。结果,这马真是“争气”,一尥蹶子就冲出去了,一口气甩掉了所有竞争者,最后,带着她跑回了她的世界!

    这也太超常发挥了!超常到比原计划早了四年多,更超常到差点儿把她摔死!但她不恨这马儿,这马才刚跟她不久,对主人的“计划”和“心意”还不是太熟悉。只能说明,这红绫的威力大,连马儿戴上它都能发出神力!

    所以,杨心怡一定要第一时间拿回她的宝贝,重新带在自己的身上。

    她来到马儿的身边,那马似乎已经知道自己闯了祸,本来还在低头吃草,看到主人过来,紧张地低着头朝她走了过来。

    “马儿,我不怪你。虽然比计划早了不少,但是能回来,也等于赢得了时间。我们一起加油,再想好办法,一定要完成我们的任务!来,我把我们的吉祥物取走。”她轻声对马儿说道。

    那马就乖乖地站在那儿,等着杨心怡来摘她的红绫。

    取到红绫后,她又仔细地带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轻轻拍了拍马头,就想回去休息。

    刚要走,那马儿伸长了脖子,又过来贴在了她的肩头上。

    “马儿,你快吃草吧,吃饱了就休息,我也回去歇着了。一切等休息好再说。乖,啊。”她说。

    那马儿却把嘴贴在她的耳朵上了,没等她反应过来,突然听到它吐出了两个字:“报仇!”

    “啊?!你说什么?”杨心怡吓了一跳,这马,要说它通人性,能听懂人说话倒是有可能,却从没听说过马会说人语的!何况,它还是一匹外国马!在现代社会时人们都会一些外语,这马是西班牙品种的,它该说西班牙语,莫非,它被买到中国来,这么短的时间,都学会说它的“外语”了?

    她惊异地盯着那马看,却见那马儿的眼中流出了两大滴晶亮的泪珠。

    “马儿,你真好,你果然懂我,谢谢你!我们一起加油!马儿,刚才不会是我的幻觉吧?你真的说了那两个字吗?”杨心怡又自言自语地说道。

    只见那马儿又把嘴凑上来了,对着她的耳朵又说了一遍:“报仇!”

    杨心怡这回更睁大了眼睛:“马儿,你果然会说人话了!”

    那马儿却低下头,摇摇晃晃地回去吃草了。

    杨心怡站在原地,摸着自己的胸口,里面心脏怦怦地跳得厉害,半天迈步动步子,她太激动、太兴奋、太紧张又太不敢相信了。马儿都这么体谅她,这么懂她的心情,看来,它把我从1200多年后提早带回来,就是为了助我早日报仇、早日回到心上人身边啊!

    “马儿,你好好吃吧,我谢谢你!我们一起加油!”她又回头对那马说话,却听到有人在喊她。

    “乐乐,我满府中找你,你怎么还在这儿?快回来,伤还没好,别累到。丫鬟说你出来好半天了,没想到你一直都待在马厩里。”是安庆绪,担忧关切地跑着来找她,上来就要抱她。

    “你干嘛?”她本能地向后闪开了。

    “哦,你别多想了,我是怕你累到,不想让你走太多的路。来,我扶你回房躺下吧。裁缝也来了,来给你量尺寸做衣服,丫鬟说已经来了一个时辰了,说是你不让打扰,就没敢来叫你。”安庆绪边扶着她往回走边说。

    果然,有两名裁缝在房中等她,还带来了好几块安庆绪一大早出门就去帮她选的料子。

    “谢谢你,安公子,让你破费了。我住在你这里,给你添了不少麻烦,还要让你花钱帮我请大夫、做衣服,真是太感激了。”她说道,一半是出于真诚,一半是客气地讨好他,因为她还想留在这里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碰巧安禄山来,她就伺机杀死他这个仇人!

    既然已经决定利用他,就要先给他留下好印象,不仅仅留下她住在这里,还要让他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哼,安禄山,让你害我,我要让你死得更惨,我要利用你儿子来对付你了!

    杨心怡不知道,其实安禄山最后就是被他这个儿子亲手杀死的。这在历史上有记载,只可惜,她在现代社会时还重点查了唐代的资料,但大概是因为对上网的技术还不太熟练,她竟然多是查到的一条条的年代词条,而没有发现这件史料。

    她要有计划、按步骤地一点一点地争取这个貌似纯真的青年,伺机挑拨他们父子间的关系,让他慢慢地被她洗脑,跟着她的指挥棒转,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乐乐,你对我不要这么客气。我既然救了你的命,就说明命中注定我们有缘。和你的生命和快乐比起来,这些钱根本微不足道。我就是要你的伤快点儿好,我带你出去逛这繁华的长安城,把这里最好的东西都给你买来。”安庆绪果然对她热情有加。

    “那,我就继续留下来打扰你了。”杨心怡装出一副乖巧讨好的表情说。

    “留下就对了,但是一点儿都不打扰。”安庆绪开心地笑了,“正好你也没有家了,就留下来吧。我这里这么大的宅子,我一个人都住了一年了,正缺个说话的人呢。正好你就来了,你真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安庆绪幸福的模样说着,他已经在节制着自己了,没有说得太直白,他心里是想,这真是从天而降个佳偶啊。

    安庆绪时年20岁,杨心怡被砍头时17岁,在现代社会住院加上后来住在马场准备高考,待了一年左右时间,现在已经18岁了。两个人年纪也相当,安庆绪就是奔着娶到她打算的。

    安禄山给他买这座宅子时就说过:“这五进的院子,你一个人住是有点儿空。不过明年你就20岁了,在京城物色一门亲事,娶回来女主人,就有家的样子了。”

    安禄山把这个最器重的儿子留在京中,一是当他的“特派员”;还有,唐玄宗那样默许安庆绪的队伍驻扎在京城附近,也有扣住安禄山的儿子当“质子”的成分。

    皇上有自己的打算,这个安禄山,虽然那么钻营地往他李唐朝中心猛贴,说到底毕竟是个胡人,一旦翻脸,并不好控制他。

    安禄山给儿子择偶定的原则是:最好是皇家近亲女子,至少也是京中要员的嫡女千金。

    安庆绪当然知道父亲的这条硬杠标准,但他就是喜欢这个从天而降的漂亮姑娘。她一睁开眼睛看他的样子,一下子就把他的魂魄给销掉了。他一定要说服父亲,不要娶什么贵族千金,他的夫人,他自己找的最好。他也不要乐乐做小,他知道父亲一定会这样安排。但他就要娶她做正室,甚至将来也不娶别的侧室了。

    一大碗补品被下人端上来了。安庆绪从丫鬟手中接过去,“你们下去吧,我亲自喂乐乐吃。”

    杨心怡已经被他扶着又躺下了,他体贴得像个仆人似的,坐在床前,就要喂她吃。“来,乐乐,这都是我刚给你置办回来的,吃下去,伤才能好得快。”

    杨心怡刚要接过去自己吃,有人来汇报了。

    “启禀二公子,老爷回京了,要见您,说是有要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