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2)

刘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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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嘲笑过少年的无知,也嘲笑过岁月的苍老。我们行走在路上,理想宏大,眼窝却浅显。我们没进入状态时一言不发,我们瞬间被感动后,人人冲上讲台争说自己这十年的变化。

    曾同学,读大学时我们聊天不多,她性格内向,和男同学说话会脸红。有一次女生宿舍进了贼,她面对宿管员支支吾吾急得说不出一句完整话,在我的印象里,曾同学大概就像在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扮演熟人角色的人物,点头之交,之后再无了解的欲望。

    我拖着行李到酒店时,她坐在接待处,看见我便热情地打招呼,说她女儿看了我的书,说她很骄傲地告诉她女儿作者是她的同学。

    我当时有点被吓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十年的时间是否算长,能彻彻底底改变一个人本质的机会微乎其微。正如我,十年前,十年后,我改变的是表达方式,但真正的那个自己,仍旧有迹可循。

    一曲《米店》结束,同学们陆续上台说自己这十年的改变。曾同学上了台,还未发言,脸已因激动而发红。她的第一句话是:“我从未想过十年后还能和你们相见,有些话我从来没有说过,但如果今天不说,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说。这十年,没有人与我并行,所以我想告诉你们这些年我的故事。毕业后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研,读完研后投了无数的简历,求职未果,又在老同学牵线的单位一次又一次被涮,心如死灰。后来一个人去深圳,睡过公园,一个人在天桥下痛哭。决心转行,进入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惹人讶异,被人嘲笑,只能刻意隐瞒自己的学历。再后来,我进入现在的金融公司,结婚生子,从未放弃。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些故事,即使有人知道了,也很难相信。今天我想说给你们听。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也没有被生活放弃。”

    她一个人站在那儿,带着哭腔说完这些。集体鼓掌,有人走过去拍拍她的肩。

    有时候我们说很多话,并不是想得到热切的回应,而是只要有人愿意听,愿意帮我们记住,就够了。

    当曾同学说她十年经历的时候,我们在心里细细揣摩这些年的改变。同窗四年,并无二致,毕业那天之后,我们开始走上不同的人生路,进入社会不同的切面。

    讲义气的成了警察,耍帅的当了单位的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已做了局长,第一个见网友的女同学嫁到国外成为家庭主妇,与男同学关系最好的女孩成了大互联网公司的销售冠军,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仍在挣扎,随心漂泊的一直祥和淡定,而我,进入传媒这一行之后便没有更多的选择,算是一条路走到黑,争取到了一些机会得以喘息。

    如果十年前问我,你们花十年去经历,会知道自己未来身处何方吗?

    有关时间的提问,都是问题简单,回答太难。为了一个结果,人人都会付出种种不为人知的代价。

    你的对手每年都在更换,你的伙伴也是。你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你的消费也是。你的眼界每年都在加宽,你行走的步伐也是。你越怕别人让你失望,你就越怕自己让别人失望。有一类人,有自己的个性,想独立,有挣脱社会引力的欲望,却必须背负压力勒青全身的伤。谁都无法脱离“守恒”的规律,我们自觉越来越成熟,不过是越来越不在乎。盔甲再厚也无用,伤疤硬实才能防身。

    三离开十年同学聚会的第三天晚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622寝室长的短信。

    “这次相聚发现你真的长大了,成熟了。或许是因为我曾经太了解你的缘故,我发现这十年尽管你的外貌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你的心智却已经如此的改变……内心为你这样的改变而高兴,祝愿,在路上的你,越来越好。”

    灯火迷蒙,鸣笛遥远,我手握方向盘,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开。把车靠边,摇下车窗,眼里全是唏嘘后的漫漶。这条路是北京最拥堵的三环路,在最高点的位置朝前望看不到尽头,也数不清前行者的数量,每每投身于此,便感觉不到自身的重量,愁如湘江日夜潮,接二连三。

    在参加十年同学会的前一夜,所有男同学全部住回湖南师范大学第五宿舍的622寝室,我推开门,那些熟悉的面孔正聚集在寝室中间的书桌上打扑克,一个一个热情异常,“Hey,你好,好久不见”——因为很久不见,大家都刻意压制内心的紧张,用热情来化解尴尬。你好。你好。你好。你好。当对第四个人点头微笑时,我已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哽咽,一字一顿地说:“我真的好想你们。”然后大哭了起来。

    因为哭泣,我从梦里惊醒。而那时,我身处凌晨5点28分的北京。

    离十年相聚已不到24小时的时间。

    我不希望自己只能趴在回忆的缝隙中望着过去,不敢惊扰。新情旧恨,日暖朝夕,人来人往,放任成滂沱。

    我不希望只记得你们的样子,像雕塑,尘封在记忆的相片中。我不希望只能在老去时提起一切,只能说一句,人生长恨水长东。我希望自己在没有麻木之前还能尽力用文字记住过往每一个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迹的人,记住每一种感动过自己的温度,记住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这些组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青春。

    纵使青春留不住。

    曾经一度,我讨厌自己动不动就会流泪的矫情。现在的我,却越来越能接受自己被打动的瞬间。因为不怕被人看到情感的脆弱,反而能比别人得到更多的感动。毕业前十年,同学间鲜有机会联络,这次聚会之后没多久,大家听说我要去广州出差,一帮同学就热热闹闹地跑到了广州聚会。还没吃夜宵,就喝得烂醉。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不见了,但还有些人,走着走着,又在路口集合了。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事事如棋局局新,人人如画张张喜。

    2014.1.7

    放任飘洒,终成无畏

    有一种孤独是多年后突然回头看自己来时的路,才发现曾有一段日子自己一直在重复、重复,被现实卷进旋涡的孤独。

    小五是我16年前的朋友。回忆就像女儿红一般被埋在土里,偶尔想起来挖两锹土,都会醉到半死。一群人怀旧,就着往事下酒,睫毛上满是青翠的湿气,饱含垂涎欲滴的温柔。

    “你们还记得小五吗?”有人问。没有人回答,不是因为忘记了,而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何处。记得一个人,也许不仅仅是只放在心里。大家都只是听说,小五读大学的女友怀孕,打胎缺钱,去了黑诊所,导致大出血没有抢救过来。不堪女方家人的纠缠,小五连退学都没有办,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我坚信他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怎样的战役,对于输赢,他总是拥有自己的态度。

    小五是我儿时玩街机最要好的格斗游戏玩伴。我曾放下豪言壮语,我选春丽,万夫莫开。其他人都跟我打嘴仗,只有小五说:“给我一星期的时间,我存五块钱,到时谁输谁买五块钱的游戏币。”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赌这五块钱,我骂他是个蠢货,他倒也不避不躲:“我不相信一件事情的结局,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但如果我真输了这五块钱,就是给自己一个提醒。我最怕失败时难受,事后却忘记了。五块钱不过是我所能付出的最大的代价。”

    十七八岁的我丝毫不在意他那些充满哲理的人生规则。既然放开玩了,当然就是冲着赢去的。三下五除二,小五存了一周的五块钱顺利换成了游戏币。我分了一半给他,他心怀感激,我若无其事。

    我和小五迅速成为玩得一手好格斗游戏的战友。他一直在为自己的失败埋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他会输,为什么我总有克制他的方法,为什么我对于游戏手柄那么熟练,感觉不用动脑子一样。

    我看着他求知若渴的样子,深深地叹了口气,我说:“小五,如果你对于学习也这么认真的话,你考不上清华北大,天理难容啊。”小五撇撇嘴,不置可否,继续追问。我反问他:“每次你输得那么厉害,输那么多次,正常人都气急败坏了,你心态倒是蛮好的。”他说是因为小时候他常和别人打架,打输了回家就哭,不是因为太疼,而是因为不甘心。他爸又会加揍他一顿,然后教育他有哭的工夫不如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每次打架都输,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

    我说:“我看你也没赢过我啊?”他说:“是啊,所以你怎么总是能赢我呢?”我说:“你玩游戏只是兴趣,而我靠的是专注。你会考虑如果自己输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而我根本不会去想输这件事!”他心有不甘,想要反驳。我说:“不用不用。”兴趣可以用来打发青春时光,而专注是可以发财的。

    可惜的是,我并没有靠玩游戏发财,反而因为放学后老玩游戏而被父母罚跪、被老师罚站。小五的父母忙于教育比他还不听话的姐姐,老师对他的惩罚也进入疲于奔命的阶段,最终变得熟视无睹。放学时他经过我身旁,招牌似的撇着嘴说:“要想从一个人心里彻底解脱,就是不要让他们对你抱有任何希望。”夕阳斜射在他的右肩,铺了一层美丽又朦胧的光晕,像圣斗士的盔甲,他的语气有些戏谑的成分,潇洒爆了。直至多年以后,我再次想起这个场景,才突然读出他的一点点无奈。年轻,凡事都是迎面而上,一张脆青的脸,被生生击得粉碎却也肆意飘荡,哪有茹毛饮血后的回甘。

    那时大多数高中生以为人生只有一条大路,两个人稍微有一些共同爱好,就觉得我们是这条路上的唯一同伴。我和小五任何话题都一起聊,任何心事都拿出来交流,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下课一起去厕所,晚自习分享同一盘磁带。连暗恋女同学也要商量好,你暗恋那个好看的,我就暗恋好看的旁边那个不怎么好看的。那时,谁也不知道有些路是能自己一个人走出来的,也就自然不知道还有些路是不需要那么多人一块儿走的。

    高考前,小五放弃了。他说反正他就读的学校只是一个包分配的专业学校而已。而我也在滚滚的洪流中找到了所谓的救命稻草——如果高考不努力,就得一辈子留在这个城市里。

    有人拼命挣脱,终为无谓。有人放任飘洒,终成无畏。

    我考到了外地,小五留在本地。原以为我们捆绑在一起的人生路,似乎也走到了分岔路。

    开学前,老同学们约出来给彼此送行。几瓶酒下肚,我们说大家仍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借着酒意,我和小五去游戏厅又对战了一局《街头霸王》,我胜得轻轻松松。一起回家的路上,他的双眼因酒精而通红,一句话都没说。

    那时申请的QQ号还是五位数,电子邮件毫不流行,BP机太烦琐,手机买不起,十七八岁的少年之间都保持着通信的习惯。小五的信我也时常收到一些,以薰衣草为背景的信纸,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上面的字迹潦草,想到哪写到哪,没有情绪的铺陈,只有情节的交代,一看就是上课无聊,女同学们都在写信,他顺了一页凑热闹写的罢了。我说与其这样写还不如不写,他却说凡事有个结果,总比没结果好,哪怕是个坏结果。

    我却不想敷衍。认识了一些人,明白了一些事。我却找不到人陪我一起玩游戏,也找不到能一起喝酒谈心的人,于是喝酒成了一种微笑的应酬,一杯干尽成为历史,一杯撑满一顿饭倒是常事——不是新同学不好,而是我开始明白,人与人之间走的路恐怕是不太一样的,不用花时间在每一个人身上,你想走谁的路,想与谁结伴,也要看对方是否愿意。我把这样的心迹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当作信寄给小五。

    这样内容的信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幸亏我需要的并不是答案,只是把心里想的用文字记录下来,排列整齐,与之分享。

    有一天,他突然来信说:“我让女孩怀孕了,让她自己去堕胎,去大医院钱不够,她找了个小诊所,医生没有执照,女孩大出血,没抢救过来。她家找来学校,我读不了书了,你不用再给我写信了。”这是他写过的最有内容的信,言简意赅,却描绘了一片腥风血雨。

    我拨通小五宿舍的电话,他已经离开了,所有人都在找他。他已决意放弃学业,留给别人一团乱麻,自己一刀斩断后路。

    再见小五是两年之后。同学说有人找我,我抬头看到小五站在宿舍门口,对着我笑。身穿格子衬衫,隔夜未刮的胡须,散发出像被香烟熏过的味道。太阳像高中时那般打在他的右肩上,铺陈着一层淡淡的光晕,就像这两年被生活打磨而成的圣衣。

    “你还好吗?幸亏我还记得你的宿舍号码。”小五比我淡然。

    “你没死啊?!我还以为你死了!!妈呀!!你居然……”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冲上去搂住他,眼里飙的全是泪。不搂死他,简直对不住这些年为他流露过的悲伤。

    “我们所有人一直在打听你的消息,你这两年到底去哪了?!”两年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尤其对于读大学的我们。大学里一天就能改变一个人,更何况是两年。小五嘿嘿一笑,说他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也许两年对我们很长,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故事结束的时长而已,他一定会回来的。两年前,从学校离开之后他登上了前往广东的列车,但怕女孩家人报警,于是去了广东增城旁边的县城,在一家修车厂做汽车修理工,靠着脑子快和手脚麻利,很快就成为厂里独当一面的修理工。每个月挣着2000左右的工资,他会拿出几百寄回家,自己留几百,剩下的以匿名的方式寄往女孩的父母家。一切风平浪静,小五以为自己会在广东的小县城结婚生子,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看到了女孩家乡编号的车牌号码出现在了厂里,司机貌似女孩的哥哥,他想都没想,立刻收拾东西逃离,就像当年逃离学校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