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故人

阿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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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故人

    周末我约了邓华一起吃饭,还叫上了菲儿一起。

    邓华刚刚一开始各种拒绝,说这样不好,但是禁不住我跟菲儿连番电话的轰炸,最终还是来了。

    邓华好酒,喝起酒来就没完,我们第一次吃饭的时候他就一个劲想要灌我的酒,当时我要扮不谙世事的傻妞,所以没怎么跟他喝。

    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我已经不用装了。

    等邓华刚刚一进来,菲儿就迎了上去直接挽住了邓华的手臂,邓华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菲儿,毕竟菲儿背后的金主也是大有来头的,所以邓华还是有些忌惮。

    菲儿看出了邓华的心思,急忙把门给关上了,又跟邓华挤眉弄眼地说着,“放心吧,咱们这没其他人,就咱们几个,都是自家人。”

    这么一说邓华也放下了戒心,当即就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给脱了,把领带给松开了,直嚷嚷着说房间里空调开得太热了。

    菲儿一听也把自己的外套给脱了,露出了胸前的一对胸器,波涛汹涌,上下起伏不断,邓华看了眼睛都直了,忍不住往下咽了几口唾沫。

    菲儿说要想彻底攻陷李振林,那么一定要从他身边的人下手,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而无疑邓华就是最好的那个人选。

    邓华跟着李振林有些年岁了,深知李振林的一切,可以说是李振林的心腹,李振林这些莺莺燕燕的事都是他一手操办的,如果说要做什么对李振林不利的事的话,邓华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是好好讨好邓华是没错的。

    不止我们这样想,很多人都这么想,所以上赶着巴结邓华的人不在少数,在来之前菲儿跟我就明白如果真要讨好他,是要费点心力的。

    按理来说邓华跟着李振林那么久,应该捞了不少钱,也见过不少的世面,一般的钱或者物还真打动不了邓华,剩下的也就只有美色了。

    不过现在看来我肯定是不能去动邓华的,毕竟我是李振林的人,多多少少邓华会有忌讳,而菲儿就不一样了,她跟李振林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

    而且这邓华一直以来看菲儿的眼光就不一样,当我提出要讨好邓华的时候,菲儿就自己提出了她可以试一试。

    我总觉得有些委屈菲儿,菲儿倒不在意,跟我说不就是吃点豆腐的事吗?而且我们确实也需要一个眼线在李振林身边帮衬着,不为了我,也为了冯天伦。

    我突然明白了菲儿的心思,所以也不拦着,在菲儿跟邓华喝酒的时候,我也极力撮合着两个人。

    酒是最容易动情的东西,一喝下去身子就开始发热,有些内心的渴望也在这一刻呼之欲出。

    在我低下头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菲儿穿着丝袜的大长腿已经跟邓华的缠绕上了,我当然懂这是什么意思,心里有些欢喜,但又感觉有些不适,这就是我们这种人的悲哀。

    看着这幅场景,我又举起了酒杯跟邓华碰了一个,甜甜地叫着华哥。

    邓华此时喝得双耳绯红,一只手也得意忘形地搭在了菲儿的肩上,另一只举起杯子跟我碰了一下,嘱咐我好好伺候老爷子,老爷子是不会亏待我的。

    我急忙接着话,“我倒是想要伺候老爷子啊,可是老爷子不给我机会啊,还希望靠华哥帮衬着。”

    邓华听了之后呲着嘴跟我说,“你啊,不用担心,另外那几个,谁有你年轻,谁有你漂亮,更重要的是,谁像你这样,还有一个这么贴心的姐妹。”

    说着邓华的手就不老实起来,直接在菲儿的胸上抓了一把,菲儿的胸很大,而且很有弹性,一抓上就弹了几下,乐得邓华嘴都合不拢了。

    菲儿却佯装生气打开了邓华的手,骂着邓华没个正性,难道就不怕她身后的那位吗?

    邓华有些摇晃地举起了酒杯说着,“怕,怎么不怕,可是要是你心里有我的话,我又有什么怕的。”

    邓华也上了一些年岁了,虽然不如李振林那般老,但是也是有妻儿的人了,说出这话也丝毫不害臊,堂而皇之就抓起了菲儿的手在自己的脸上蹭着。

    菲儿骂着邓华不讨脸,但也是随便骂骂,并没有真的责怪邓华的意思,末了邓华就更加放肆了,当然他也明白我们今天来的意思,拍着胸脯跟我保证着明天一定会把李振林忽悠到我这来的。

    在席间我也跟邓华打听了一下,这李振林啊总共在外面养了四个情人,加上我就有五个。

    这李茉是先我一步来的,另外几个年纪要稍微大一些,各有各的长处,有的温柔,有的热情,有的骚气,这李茉就是最骚气的一个,以前是跳舞的,屁股特别大又圆,床上功夫也了得,主要是身子柔软,床上怎么弄都成。

    在我来之前李振林最宠的就是她了,不过我来了之后,她就很久没有见过李振林了,估计这段时间缺钱花了,所以会主动去找李振林,而且这一找就缠上了,李振林压根招架不住。

    知道这些内幕之后,我心里难免觉得压力挺大的,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李振林竟然养了这么多人,而且这还是长期的,不算是短期的。

    像菲儿这种就是短期的,有过那么一段,这要是再加上那些短期的,这李振林可谓是百花丛中都穿过了。

    不过我还了解到这李振林其实也是有妻子的,名叫王玉环,也是官场出生的,从小就见惯了这种事,跟李振林在一起也是一对名义上的夫妻,知道他在外面沾花惹草,也不做干预,自己背后也养了人。

    不过一般场合下,两个人的面子还是做得很足,会一起出席很多重要的场合,工作上也会互相帮衬着,两口子一步步爬上了现在的位置。

    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既然这么不合还要在一起,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添堵吗?当然这些话也是自己心里想想,也没敢问出口。

    看酒喝得差不多了,我要打听的也打听的差不多之后,菲儿就给我使了一个眼色,让我先回去,我一看也明白什么意思,就找个借口先离开了。

    邓华客套了几句,又一个劲跟我保证着明天说什么都会把李振林拉到我这来,我冲他谢了几句,就出门了。

    等我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头有些昏呼呼的,刚才没少喝酒,那邓华本来就是一个酒仙,而我虽然天生自带几分酒量,不过白的啤的混着多喝了一下,脸就烧的不行。

    刚好司机有事堵在路上了,我看这离别墅也不算远,就打算自己走路回去。

    初春的傍晚,天气不算冷,风一吹过来脑子倒也清醒了不少,我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着,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脑海里一下想起了不少的事。

    此时四周的路灯刚刚打开,也有不少的高楼大厦亮起了闪亮的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欢城,还真是如名字那样欢,尤其是到这夜晚,多少人沉醉在这座城市,迷失自己,或者让其他人迷失。

    在这样的时刻,脑子里不由又想起了刘亚琛的身影,也不知道那个少年现在怎么样了,过得是不是还好?

    牙齿不由咬紧了自己的唇畔,一不小心就咬出了血,腥味冲鼻的时候,我强迫着让自己别再去想这个人了。

    但是走着走着我竟然走到了之前住过的那条小巷,当我看到那条小巷的时候心头不由一惊,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会再次走到这里来。

    难道在这里经历的还不够吗?

    虽然我恨着这个地方,一接近就想起了之前在这里的种种,尤其是那一天,方浪带着人来的时候,刘亚琛的嘶吼,方浪的咆哮,那些男人的禽兽,一件件,一桩桩都涌到了我的脑海里。

    血液逆行,我感觉自己一下就回到了当时的场景,我甚至还听到了自己当时无助的哭声还有呐喊。

    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救我。

    想着想着眼泪就不由滚落了下来,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急忙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大步踏着打算离开这里。

    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刚刚打算离开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正在跟人吵闹着什么。

    是陈钱?

    我皱了皱眉头,想起了那个男人,曾经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过我一碗面,心里生出了不少的感激,不过再一想到当时他去发廊找我的场景,一下又觉得心头像是被针扎了一样似得。

    想抬脚离开这里,可是巷子里的吵闹声更加剧烈了,陈钱当时站在大雨中的身影又一次刺痛了我,让我忍不住踏进了那条巷子,看看是怎么回事。

    还没走近,我就听着一个大妈嚷嚷着让陈钱赶紧给钱,要是不给钱就让陈钱今天晚上就滚,别再住在她的地方了。

    陈钱一个劲跟她哀求着,让大妈再宽限几天,等老板一发工资他就立马把钱给补上。

    可是房东却不依不饶的,尖着嗓子嚷着,不管怎么说都要让陈钱先交钱,说着她就开始朝陈钱的屋子里钻,开始往外扔东西。

    首先扔出来的是陈钱的棉被。

    小巷的中间有一条臭水沟,房东二话没说就把棉被给扔了进去,一下就溅起了一团乌黑的墨点落在了上前阻拦的陈钱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