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一陆为红颜 1

言多bi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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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陆昀澈。

    余焺那小子,常笑我是个二世主。

    的确,我不否认,在认识他之前,我过得确实不错,是个合格的二世主。

    要车有车,要妞有妞。

    没事儿就和哥儿几个在去山上跑几圈,要么就在会所泡一夜。

    所有的妞都爱我,爱我的钱,我知道。

    但我有钱,她们尽管爱!

    那时候,从来不觉得自己应该奋斗,老爷子也惯着我,总觉得我再大一些,玩儿够了自然就会成材。

    可我,不过一把朽木烂材而已。

    直到认识余焺,我家陆老爷子常常恨铁不成钢。

    起初我并不服他,拽什么?不过就是母亲和二哥死得早,所以成熟得早,十四岁去国外修炼了几年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直到那天,我约他到山上,去跑了一圈。

    说实话,他用的车,在硬件上,没有比我的更好,但他转弯的时候,那种流畅和熟练的技巧,是我玩儿这么多年车以来,头一次服的一个。

    下山的时候,他更是让我震惊。

    驾轻就熟和我比不了的控制力,每一个细节都足以证明,这个叫余焺的人,很会玩儿!

    所以,那天之后,我把他当做一个不可多得的游戏好对手。

    自然,我心里清楚,他不可能会跟我成为朋友。

    因为我听过无数人谈起他,他那种孤傲的性格,压根就不会正眼看我。

    虽然,我一直都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跟我走这么近。

    尽管,和他玩儿的时候,输的都是我,喝酒的时候,他都很少说话。

    除了偶尔几句,但也是因为如此,我越发对他有兴趣。

    直到在一家会所,见到了一个叫米雪的女人。

    当时我的惊艳了,这女人,跟我所认识的女人都不同,她不像娇娇这般,时时刻刻都极尽讨好我,更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做什么都看我脸色,一副把我当大爷的样子。

    大爷久了,自然也就想换换口味。

    但我没想过,一向不爱管闲事的余焺,偏偏不让握靠近米雪。

    就一次,我提出我们交换玩儿,他同意了,同意让米雪跟我,然后他把娇娇带走了。

    但米雪那妖精,竟然叫来警察。

    她淡定地靠在门口,看着警察说:“我是个小姐,但我不想被他嫖。”

    真特么有个性!

    我嘛,还真喜欢的不到的东西,尤其是女人。

    迫不及待想要,看她在我身下求饶的样子。

    她不想冰山,因为她也会有撒娇的时候,她更像一个戏子,随时都能演出你想要的角色。

    变脸太快,甚至我都来不及了解。

    她喜欢一字肩的衣服,喜欢穿得宽松些,尤其是私底下。

    所以我送了她很多。

    她也不拒绝,我送多少,她收多少。

    有一次,在我的跑车上,她说:“陆少,你送我这么多衣服,我不陪你睡,你不会失望?”

    失望?

    我哈哈大笑,开着车,伸手摸了她的头发:“米雪,你越不跟我睡,我越珍视你,但你记住,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所以……别等我送别的女人东西了,你才惦记我陆昀澈的好。”

    她也笑了,笑起来的模样,抓得我心里直晃荡。

    活了二十多年,真没见过,如此能撩拨我的女人。

    “陆少,你抬举我了,米雪不过是红尘中人,来来去去,不便在你这里停留。我们可以做朋友。”

    朋友?

    我愣了一下,以她的身份,拿什么跟我做朋友?

    不过,我摇摇头也没有跟她杠上。

    还没泡到手,她说什么,那便是什么吧!

    我以为她是欲擒故纵,但这种把戏,对她来说,似乎并不需要。

    我想要她,这么显而易见的态度,她是个聪明人,不需要欲擒故纵。

    还是第一次,我想要一个女人,这么有难度。

    尽管得来不易的东西,我比较珍惜,但是实在得不到,我也就不愿意花费这个力气。

    所以,我也没那么死缠烂打。

    直到那天……

    我闲着没事到Chairman,准备喝几杯,娇娇领着一个女人来了。

    屋内灯光不算明亮,我也没注意进来的是谁,无非就是做小姐的,漂亮点的,会来事儿点的。

    所以,我也没在意。

    直到,娇娇告诉我,这是哆啦,是余焺的女人!

    震惊之余,我朝她看了一眼。

    灯光有些暧昧,这女人……

    怎么看,怎么不是我熟悉的任何一类女人。

    嘿……

    奇了怪,最近遇到的,全特么都是我感兴趣的女人。

    尤其,这女人还是,余焺的。

    认识他也有小三四年了,还从没听说,他有女人。

    本来嘛,他一向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除了那个跟他有商业联姻关系的女人,叫什么白绮颖的白富美之外,我还没见他跟任何一个女人有过什么绯闻。

    上次如果不是我提出要换女人玩儿,他估计也不会跟娇娇好。

    我故意让她陪我喝几杯,但余焺过来了。

    他把她带走了。

    而切,随后就把我朋友带到了仓库,割了他大腿上的两块肉。

    看来,这女人,不简单。

    至少岁余焺来说,他很在意。

    或许无关爱。

    但是一个男人,一旦对女人有了占有欲,那便是,危险的。

    哆啦……

    这名字其实挺活泼的,但她这人,身上却有跟着活泼不怎么搭的灵气。

    她的一言一行中,透露着她受过教育。

    不一定是学校里的那些玩意,但有一股子知书达理。

    她身上,有种执拗的劲儿,也有会来事儿的那股子巧。

    但她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看得出来。

    她一定是被谁教育过,所以把骨子里的傲气隐藏起来了。

    就像一头蓄势待发的小狮子。

    明明不是个凑合的人,却强迫自己迎合。

    这些,是我跟她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观察到的。

    当时,是在山上,我为了替我的朋友出口气,找余焺来赛一圈。

    我带上了娇娇,余焺带上了哆啦。

    她很淡定,不像娇娇那样矫情,或者是故作害怕。

    余焺要剁我手指的时候,她也在一旁,劝说。

    愿赌服输,我自然是没有在怕的。

    但是我真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劝下了余焺。

    这就再一次证明,这个叫哆啦的女人,在余焺心中,不简单。

    她身上,有股子我没见过的气质,这应该是我在电视剧里看过的,那些民国女人的气质。

    带着一种,亲和却并不亲近的味道。

    不像米雪那般冷艳,更不像娇娇那般艳俗。

    她是特别的!

    没有读过什么书的,知书达理的女人。

    很懂得服软,却有自己的骨气。

    那晚回去,我本心里有些怒气,娇娇一个劲儿缠着我,所以……

    我把她给做了。

    自然,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嫌她烦。

    尤其,是在我见过米雪和哆啦之后,再多看娇娇一眼,我都觉得,心烦意乱。

    把她,扔进了河里。

    并不是说,人命不值钱,而是,这是什么人,这命是谁的。

    人各有命,高低贵贱。

    当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是让人,给了冰姐一笔钱,让她自己管住嘴。

    陆老爷子知道之后,大发雷霆,但还是爱子心切,并没有把我怎么样。

    我依然,是个逍遥的二世主。

    不过,我没有再玩女人,因为腻了。

    直到,那天我逛商场,路过一家甜品店的时候,在店门外,我看到了哆啦。

    走进去,本想调侃几句,但是,她对面的一个女人,泼了我一脸的咖啡。

    这女人,黄棕色的瞳孔,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野劲儿。

    我看了她几秒,我知道,她会爱上我的!

    我是个记仇的人,泼我一脸咖啡,总是要付出点什么代价。

    对女人,我一向锱铢必较。

    所以之后,让我拦住了她,带她走了。

    这小妞,到了车上,并不安分,抬手就给我一个耳光。

    “你知道你打的人是谁么?”我并不恼怒。

    她笑了一下,带着那种无所谓的表情:“我连人都杀过,你觉得我会在意打的人是谁?”

    很好!

    我也笑了:“巧了,前不久,我刚把一个女人扔进了河里!”

    她明显抖了一下,却并没有看着我。

    我知道,她多少还是怕了。

    “你是谁?”她问。

    我摸了摸被她打过的地方:“妞,你挺好了,我姓陆,陆昀澈!”

    她并没有什么反应,但我很好奇,她说她杀过人。

    看起来,她虽然不是什么温柔的小绵羊,但我不怵。

    睡过千金名媛,睡过风尘女子,我还没有睡过杀人犯!

    “怎样,有兴趣陪我玩玩儿?”我抓住她的肩膀,把头蹭到她脖子上,“你应该很羡慕哆啦,有一个给她钱花的余焺。我也可以给你钱,要多少都可以!你陪我玩儿,怎样?”

    终于,她缩了一下,在犹豫。

    我松开她,直接让司机把车子开到了商场,给她买了很多东西。

    她那一身的打扮,还真像从监狱里出来的犯人。

    面黄肌瘦,精神涣散。

    我很有兴趣,改造她!

    自然,我成功了,她打扮出来,的确很好看。

    不比国外的那些模特差。

    况且,她的眼睛,让我有种,她是混血儿的错觉。

    睡起来,应该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