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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地吃过晚饭,我没等陈暮给我打电话,先行来到酒吧,今天恰好是赵磊的乐队驻唱,因为时间还早,他们比较清闲,我拿着啤酒过去跟他们聊了几句。
赵磊跟我碰了一杯,告诉我他小师妹今晚也要过来,已经在路上了,待会儿引荐给我认识。我自然是求之不得,人家虽然是看在赵磊的面子上参加阳台音乐秀,但不管怎么说都帮了我大忙,我必须要当面表示感谢。
约莫二十多分钟后,我看到赵磊站起身,向我背后招了招手,回过头去,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一个打扮靓丽的女孩儿向我们走来,穿着一条垮裤,上身搭配棒球衫,长得确实很漂亮。
“方琳,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好兄弟卢西,我上午跟你说的那个阳台音乐秀,就是他的咖啡厅举办的。卢西,我小师妹方琳,音乐才女,这名头绝对不虚!”赵磊等方琳过来,给我们相互介绍道。
我客气地伸出手来:“很高兴见到你。”
方琳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伸过手来:“你就是卢西啊,听磊哥说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把你夸得天花乱坠,要不这样吧,待会儿你上台唱首歌,如果能让我满意的话,你那个阳台音乐秀我一定参加,并且分文不收。”
我闻言愣了一下,旋即笑着点点头:“这可是你说的?那我待会儿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给自己省一笔钱。”
“拭目以待。”方琳收回手去,从赵磊手中抢过啤酒,仰头喝了一口,看得出来,她是个很开放的女孩儿。
又聊了几句,我回到了自己的卡座,玩了会儿手机后接到陈暮的电话,得知我已经在酒吧,她告诉我十分钟就能到。
把手机放回口袋,我坐在角落里,打量着这个熟悉的地方,随着灯光的摇晃,我的记忆也开始晃动起来。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三年前,那时候我和罗素刚刚毕业没多久,罗素已经开始创业,与现在不同,那时的他劲头十足,每次喝多了都要发誓自己一定会成功,超过他老爹,有朝一日实现往他老爹脸上甩钱的梦想。而我则刚跟韩溪在一起不久,处于热恋期的我们曾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未来,我为她画出一副宏伟的远景图,她也给了我对爱情的信仰。
时间过得真快,三年时间发生了无数的故事,可在我的脑海中却一闪而过。当初的诺言像一个巴掌,狠狠扇在我的脸上,让我明白真正的生活是何其的残酷!
在我的记忆里唯一不曾变化的,似乎只有陈暮,从我们认识起,她就是一个率直洒脱的人,在她的世界里,仿佛任何事物都不能对她产生影响。当我们还在被生活揍得鼻青脸肿,被迫改变时,她却已经能够支配生活,所以这么久了,她还是老样子。
正想着,陈暮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随手将包扔到桌子上,她拿起啤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喝完后熟练地点燃一支烟:“你最近不是很忙么,怎么今天这么早过来了?”
我挂上一脸讨好的笑:“暮姐的事比天都大,山无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我才敢放你鸽子。”
“屁话真多。”陈暮哼了一声,脸上却带着笑意:“你也是个小混蛋,找我帮忙的时候死不要脸,用完了人影都见不着。”
我做出一脸无奈状:“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我倒不是躲你,是躲着罗素那孙子,他那点儿破事儿我都烦,管不了只好眼不见心净。”
陈暮闻言盯了我半天,最后吐出一句:“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兄弟果然都是用来出卖的。”
我一听炸了起来:“罗素说我什么坏话了?!”
“你猜?”陈暮似笑非笑道。
我咬牙切齿地把罗素给诅咒了一通,陈暮后面实在听不下去了,抬手打住我:“你跟他一个德行,就别大哥骂二哥了,我待会儿还有个朋友过来,记得我上午跟你说的话吧?”
我忙点点头:“姐你交代的事情我怎么敢忘?有事您说话,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待会儿他来了你就给我死命灌,灌趴下了把他扔到菜园坝大桥下面。”
“啊?”我愣了一下,半天才反应过来:“暮姐你确定来的是你的朋友,不是你仇人?”
“反正就是个人,怎么,怂了?”
我挺起胸膛:“傻逼才怂!我就是担心万一你朋友酒量比我好怎么办。”
陈暮皱眉看着我:“比你好你也得给我把他灌趴下,不然音乐秀的事没得谈。”
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拿起钱包往外走,陈暮冷眼看着我:“要跑了?”
“我去买解酒药,今天老子非把他灌得自己跑桥底下睡!”我头也不回地说道。
等我回来,卡座上已经多了一个男人,我一边走一边打量他,从穿着来看,是走成熟稳重路线的,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身材高大健硕,侧脸棱角分明,倒有些精英人士的范儿。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那男人一脸沉色,陈暮倒是平静的很。
陈暮看到我,瞥了我一眼:“药买好了?”
我点点头:“一次买了三个人的量,晚点我要是太亢奋,暮姐你得负责把我送回去。”
说完我看了一眼那男人,他也在打量我,我冲他点点头:“哥们儿是暮姐的朋友?怎么称呼?”
“沈重。”
“卢西。”我拿起啤酒给他倒满,端着杯子举到他面前:“初次见面,我先干为敬。”
见我一口喝光,沈重看了看陈暮,那眼神像是在质问她我的存在,但陈暮对此视而不见,已经掏出手机玩了起来。沈重一脸无奈地拿起酒杯,发狠一样干了下去。
我看出来两个人之间应该有些故事,但却不清楚他们具体的关系,我也不想多问,今晚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他灌趴下,至于扔桥底下,我打算晚点再跟陈暮商量一下,顺便给她讲讲我们这个法治社会一些最基本的条文。
我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跟沈重杯来盏去,起初沈重都在应付我,一直注意着陈暮,后来见陈暮没有一点反应,可能是心灰意冷了,居然主动跟我喝了起来。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没错的,这家伙绝对是我打十岁偷偷在家里喝酒以来遇到过的人里酒量能排进前五的,不到半个小时,我们两个干了整整一箱24瓶百威,我都有些打饱嗝了,他还面不改色,酒气都没多少。
看没酒了,沈重抬手招来服务员,开口就要两箱酒,然后对我笑笑:“卢西,今天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我们喝个痛快!”
我偷偷看了眼陈暮,见她冷笑地看着我,想起阳台音乐秀的事情,我满心无奈,硬着头皮点头道:“没问题,不醉不归!谁先认怂谁孙子!”
第二箱酒喝了两瓶,我正打算去上个厕所,忽然听到赵磊在台上喊我:“卢西,到你表演了,小师妹在等着你。”
听到这话,陈暮扭头看看我,表情满是玩味:“哟,还小师妹?你小子这是开放第二春了啊。”
我心里骂了赵磊一声,解释道:“是他的小师妹,不是我的,那姑娘也要去阳台音乐秀,不过让我必须唱首歌才行,我也是被逼无奈。”
“那就去吧,我正好也有段时间没听你唱歌了,怪想的。”陈暮冲我挥了挥手。
我起身来到舞台,赵磊把吉他递给我,招呼都不打就跑到一边跟方琳喝酒去了,方琳遥遥对我挥了挥酒瓶,看样子已经喝嗨了。
我坐在台上,一边给吉他调音,一边认真地思考着唱什么歌。倒不是真的为了让方琳满意好省下那笔钱,喜欢音乐的人都渴望遇到知音,我期待着能遇到一个懂我歌声的人。
很快,我就决定了,转头对乐队的兄弟道:“theBeatles的《Yesterday》,没问题吧?”
我现在似乎喜欢上了带着些微悲伤的情歌,这首歌的歌词让我感同身受,这让我坚信,麦卡特尼一定也有过与我类似的感情经历:我与从前判若两人,她的身影总挥之不去,往昔在脑海浮现……我只好静静等待昨天,昨天,爱情本是如此简单,我如今却渴望逃避……
当我将感情融入到声音里,我已经不去在乎技法、音色,我的脑海里回荡的全是和歌词纠缠到一起的过往,我甚至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直到将歌词全部倾诉出来。
台下的掌声让我回过神来,我扬起头,因为我发现自己居然又一次在唱歌的时候流泪了。我并不是个太过喜欢流露感情的人,但在音乐中总是不能自已。
身边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是方琳,她把手中的酒瓶递给我,跟我碰了一下仰头干掉,然后对我说道:“我现在相信磊哥的话了,你是个用心情唱歌的人。你的歌让我心痒,不知道我能不能和你一起唱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