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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躺了几天的莫小荷终于忍受不住了。
没穿越之前,整日在夜里作画,突然闲下来,心里有点空荡荡的。
她还有些原主的记忆,在院中角落找到扫把,打扫院子,又把大哥莫怀远的房间拾掇一番,用细软的抹布擦干净上面的灰尘。
大哥是个爱花之人,平日怕种在院中引来蜜蜂,就买了两个花盆,放在内室中养着。
这些花朵清雅,莫小荷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她偶尔也会帮着浇水。
打开抽屉,里面静静地躺着几封信。
莫小荷看字迹有些眼熟,便拆开一封。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下方落款处,画了一朵荷花。
莫小荷捂脸,很快想起来,这是前身委托大哥莫怀远,交给他那知县公子同窗的。
若是真交出去,对方给不出回应,大哥以后在学堂如何做人?
不是说前身心高气傲么?这么想给人家做小妾?
真真是脑子进水!好歹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换个角度思考,知县公子和大哥关系好,没准以后就是一份助力,在科考的时候,说不定有帮助。
难怪莫怀远许久不回来一次,估计是被这么愚蠢的妹子磨得没办法了吧?
印象里,莫怀远是个妹控,和莫小荷年龄差距不大,从小就教莫小荷念书识字,兄妹感情相当好。
如果不是万分不妥,事事以妹妹为先的莫怀远不会做出阳奉阴违的事儿。
抽屉里还有好几封书信,里面的火辣辣的相思诗句,让莫小荷这个现代的芯子的人都感到脸红。
她急匆匆地藏在袖子里,假意在灶间帮忙,趁着娘李氏不注意,把一堆书信扔进灶膛,毁尸灭迹。
要是真被人发现了,她还有什么名节?
恐怕猎户也不会要个心有所属的女子吧?
再说他只为救人,被逼娶亲,估计也比较懵。
约莫申时初,莫小荷终于吃上了红烧肉。
李氏烧了一大碗,最后分出去,让人送到莫小荷的爷奶家。
莫家是个大家族,亲戚比较多,已经分家,爷奶跟着大伯一家住。
莫景山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
“娘,送走了这么多啊。”
莫小荷望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瞬间被分走一大半,有泪崩的冲动。
爷奶偏心眼,所有的钱财都贴补给大伯一家子,吃穿用度,对爹爹莫景山只是一般而已。
她是女娃,爷奶还指望她这一枝花高嫁光耀门楣,以后大伯家的堂弟堂妹们,说亲有个仰仗。
结果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和猎户的亲事板上钉钉,爷奶想把她送到县里给富贵人家做小妾,最后想想,老莫家也是要脸面的,此事作罢。
莫小荷没了利用价值,就是透明人。
她落水后,病怏怏这么多天,除了一个上门看笑话顺便八卦的堂姐,家里静悄悄地。
前身太高傲,看不起村里的姑娘,整日一副冷脸,像别人都欠她银子一般,也活该没朋友。
“小荷,百善孝为先,你以后嫁人,猎户他没有爹娘,可也不是石头缝儿蹦出来的。”
李氏把碗筷放在食盒中,趁此机会教育自家闺女为妻之道。
出嫁之前,女儿是手心的宝,到了别人家,就不是这么回事。
莫小荷长相美,心气高,这是李氏最不放心的地方。
嫁给猎户,落差太大,能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儿子莫怀远抽屉里的信,李氏看过,但是她一直没有开口埋怨。
姑娘家的脸皮薄些,生怕莫小荷被打破幻想,做出极端的事儿来。
“逢年过节,总是要去坟头上看一眼,添一把黄土,顺便烧点纸钱。”
李氏把食盒交给莫景山,转过头,用手摸了摸莫小荷的头发。
看闺女的眼神懵懂,显然还不明白,落水被陌生男子相救,意味着什么。
“娘,你的意思是说,我没别的选择了吗?”
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
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
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
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
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
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
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
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
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
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
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
“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
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
“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
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
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
今天早上这条野猪肉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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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男主露脸,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