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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五点钟阮夜笙就爬了起来,她有点在意昨晚上那个影子,早上心不在焉的。
冯唐唐一早在她房间里等着,作为奚墨的私人助理,忙前忙后地给她张罗,还下去买了早餐,十分狗腿地送到阮夜笙面前:“奚姐,趁热吃点吧,待会就上妆了,估计顾不上。”
阮夜笙还在想事情,一时分了心,冯唐唐在她以前的生活中实在太过熟悉了,熟悉到了有些东西已经是理所当然的地步,一下忘了自己的处境,和颜悦色地说:“糖糖,我有点吃不下,你吃吧。”
冯唐唐吓了个哆嗦:“……”
奚姐这是没睡醒呢,还是有着别具一格的起床气呢?
不过仔细想想,这些天她和奚姐接触,似乎奚姐对她的确比以前要温柔一些,虽然还是冷冷淡淡的,但有时候竟然能从奚姐那里感受到真正的关心,恍惚觉得奚姐有时看她的眼神也特关怀。她一度怀疑自己受虐惯了,可能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症,虐着虐着也就产生了错觉,认为奚姐对自己特别和气,差点就去看心理医生。
阮夜笙见冯唐唐脸色像刚被雷劈过,立刻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端了神色朝冯唐唐一瞥,淡道:“我学你家那位阮阮的,学得像么?”
冯唐唐:“……”
然后她立刻鼓掌:“你是影后,怎么可能不像!太……太像了,你简直就是阮阮!”
阮夜笙露了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冯唐唐顿时操心起自己的马屁是否拍到了马腿上,还把马腿拍瘸了。
阮夜笙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今天要上妆,她也就顶了一个素面朝天:“以后我叫你糖糖吧。”
冯唐唐:“……”
阮夜笙故意回头看她,冷笑:“糖糖是阮夜笙的专利?”
冯唐唐此时不表忠心,更待何时:“不,不,不!奚姐你这么叫我,我觉得很亲切,我身边很多人都这么叫我的,我很喜欢!”
阮夜笙绷着脸没再说什么,往门口走,唇角这才弯了弯。
到了化妆间,不少人都到了,奚墨也在。颜听欢昨晚上喝了酒,估计不到中午起不来,奚墨也懒得叫她,自己一个人早早地下来了,旁边没人黏着,她神清气爽。
古装戏上妆花费的时间非常久,光是一个头发就能梳半天,为了抓紧时间,梳妆师早已经在奚墨头上开工了,阮夜笙不说话,径直在她边上的空位置坐下,奚墨也看到了镜子里的阮夜笙。
梳妆师正在跟奚墨聊天:“阮小姐你皮肤真好。”
奚墨微笑着,随口一应:“哪里,我觉得奚墨的皮肤比我实在好太多了。”
阮夜笙毫不客气地送了一记眼刀给她,只是这眼刀看着倒更有点媚眼如丝的滋味。
梳妆师注意到旁边坐着的阮夜笙,先是一愣,跟着也笑了,忙两边不得罪地说:“哈哈,奚姐皮肤好,可是这边人尽皆知的事。组长,奚姐过来了,在这里呢!”
阮夜笙便享受起原本属于奚墨的待遇,由梳妆组的头儿亲自梳妆。
两个人坐一排,视线交叉,各自扭头看着镜子里真正的自己。
气氛十分诡异。
两个梳妆师以为她们俩同时落枕,扭了脖子。
等到统筹走进来分发今天的工作安排表和下午戏的剧本页,两人这才移开目光,各自拿着一叠纸低头看。
工作排得满满当当的,连根针都插不进去,定妆完后就是开机仪式,下午就开拍,晚上还有夜戏,任务非常重。
定厄是邓绥的侍女,相对造型会朴素一些,她比邓绥大,出场时已经过了及笄年龄,第一个造型的发饰只有一青一白两枚淡雅的簪子,所以奚墨的妆容也比阮夜笙快一些定完。阮夜笙这副皮囊原本的眼睛生得勾人,眼角略挑,为了更符合角色定位,化妆师特地描了更冷冽的眼线,眉和眼角也做了处理,立即将那股子满溢出来的风情收敛了,加上奚墨静下来时表情沉稳,眼神波澜不惊,十分贴合定厄的形象,旁边的人看着她,只觉得她就是从古代走出来的美人,她就是定厄。
她第一套定下的是湛青色曲裾,压纹青边,内里雅白,看上去是素净的色,近看花纹精致,端丽无匹,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奚墨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定完妆,林启堂看过也觉得满意了,就过去那边拍照。
而邓绥出身名门,她的妆容,衣着,配饰当然是十分考究的,为了视觉美感,服装在参考当时汉服制式的基础上,添加了更多改良设计,且随着剧情推进,邓绥的不断成长,数量足有几十套之多。剧组到时候会挑选其中各阶段最具代表性的定妆,发到官博和各大媒体网站上,分时间段进行宣传。
为了凸显邓绥在剧本设定上的“姿容姝美,妍丽无双”,化妆下足了功夫,期间改了又改,阮夜笙自己适当地也提了点意见,最后终于定下了最佳方案。
等阮夜笙走进摄影棚的时候,穿了一身主体色调为雅粉色的宫服,流苏佩玉,仪态翩翩,华美却又并不繁冗。妆容果然是奇妙的东西,这下子奚墨长相原本承载的那抹冷意完全被掩盖,阮夜笙双手拢了宫服袖襟,款款步入灯光之中,顾盼生辉之间,邓绥所需要的那种气质顿时呼之欲出了。
“非常好!”林启堂大为赞赏。
众人也纷纷交耳称赞,说不愧是奚姐。
奚墨坐在一旁看着阮夜笙在那按照要求或低眉,或垂头静思,或回眸微笑,特写打到面部,只跟桃花骤然盛放似的,明艳得让人晃了神。
即使那张脸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此时此刻,却好像看不到自己的模样。
阮夜笙将其掩盖了,转而披上了邓绥的皮。
也许她天生就是个演员。
奚墨想着,移开目光,难得平静地将手里的剧本翻过去一页。
许久,第一批定妆照终于拍完了,交给后期去修片,林启堂拍拍手,吸引注意力说:“后面陆续还有好几组定妆,大家到时候看统筹下发的安排表,现在过去参加开机仪式。”
阮夜笙轻声问旁边的路清明:“会有多少媒体到场?”
路清明道:“林导这次没请多少媒体,都是自己人,粉丝也不知道,你可以放轻松点。”
阮夜笙掀了下眼皮,淡淡的:“媒体拍摄的时候是不是不会拍我全身,只让我故意擦过镜头,在某个角落留下半个背影?”
路清明笑了下:“我就知道不说你也会明白。”
有的剧组开机仪式整得隆重,恨不得将媒体全请来报道,粉丝挤爆,但是林启堂之前就抛出了男女主演的噱头在那溜粉,网上对由谁来主演炒得沸沸扬扬的,这次开机仪式便故意低调,到时候只需要把几张故意欲遮又不掩的现场照片发出去,就如在原本沸腾的水里再投一枚深水炸弹,增加讨论度,必然比直接宣传来得更有效果。
“林启堂这只狐狸。”阮夜笙说着,看了看奚墨那边,奚墨没有看她,转身走了。
开机仪式定在下午要拍的场景邓府花园,照例布了香案,插了香,摆了烧猪贡品,后面拉着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大红横幅——“绥廷”剧组开机大吉!说来也有意思,每个剧组一旦开机,都整得跟封建社会道士祭天似的,就差拿着剑对着那满桌香烛喷一口水,叫声妖孽休走,也不知道谁规定的。
林启堂带着一众主创人员和演员在那上香,对着请来的媒体作秀。
摄影师来跟阮夜笙打招呼,叫声奚姐辛苦了,阮夜笙心里跟明镜似的,点点头,一个转身往旁边人群颇多的地方走,这一走还得撩出一个那么漫不经心的演技。她走了几步,走到路清明面前跟他说话,略侧了头,只让自己拿半边脸对了镜头。下午还有戏,她也就没卸妆,梳好的发髻上坠了玉钗,刚好将她衬了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欲语还休,后面则是路清明木桩子似的布景板。
摄影师难得见到摆拍都能拍出一股子偶然撞见的意味,心花怒放,拍了许多张,朝阮夜笙连连致谢。
阮夜笙左右瞥了瞥,见奚墨一个人站在那边的墙下,这墙古色古香的,几棵树枝繁叶茂,探出墙头来,树影斑驳在奚墨湛青压白的戏服上,又漏了金色的光点下来,让她有了些脱离热闹的凉薄滋味。
这让阮夜笙萌生了想要过去的念头。
天气炎热,不知道为什么,见奚墨站在那,她又觉得凉快。
她这么想着,的确也这么做了,旁边路清明看她迈开步子,说:“要去哪里?让顾栖松跟着你,别走太远。”
发生了酒店那事之后,路清明时常要表现他老妈子般的十二分关心,许多事都想让助理兼保镖的顾栖松跟着。
顾栖松其人高大,沉默寡言,是个一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典范,偶尔蹦跶一个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冷笑话,只冷得现场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冯唐唐却对他很有好感,逢人就说顾哥为人幽默,说的笑话很好笑,只让阮夜笙认为她这可怜的智商已经除了将她的心糊了个透彻,还顺带粉碎了她的听力,视力,理解力。
“不用,我就到墙那边去乘凉,那不有树么?”阮夜笙摆摆手,顾栖松原本在给她撑伞,见她走了,识趣地打着伞不远不近地跟着,路清明看顾栖松过去,这才放心地去处理别的事务了。
阮夜笙走到一半,奚墨也注意到了她,表情有些微妙。
不过奚墨并没有走开。
阮夜笙踱到树影底下。
两人一左一右地站了,彼此没有言语,只是各自看着前方,盛夏的阳光仿佛在这一刻将周遭的声音尽数收纳,只留下树上那么一片蝉鸣,于是连这蝉鸣都变得空了起来。
过了许久,两人依然还是无声无息的,两棵树似地栽在那,谁也不开口。说来也奇怪,这么热的天气,旁边又有个她颇不待见且占了她一身皮囊的阮夜笙,还是这种有点尴尬的安静,几样聚在一起完全可以炸出一个冲天炮仗,奚墨竟然也没有感觉到哪怕一丝的暴躁。
她认为眼下的情景是合理的,难得清静舒坦,甚至有那么一点不想去打破。
然而过了一会,阮夜笙打破了:“最近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让你感觉不好的东西?”
这问题问得没头没脑的奇怪,奚墨漠然道:“有。”
“在哪看见的?什么样子?”
“就在这。”奚墨道:“你。”
阮夜笙:“……”
然后阮夜笙眯着眼笑了下:“你答不对题,我是问感觉不好的——东西,很显然,‘我这样子’不算个东西。”
她这样子就是奚墨原本的样子,奚墨迎面接了她的唇枪舌剑,心里自然也终于跟冲天炮仗似的炸了。早炸晚炸,反正她迟早都要炸。
奚墨抱着双臂,斜斜睨了她一眼:“那你还真比不过我,至少我认为‘我这样子’还是个东西。”不管是不是东西,反正不是她自己,随便说。
阮夜笙:“……”
奚墨装模作样将身子往那边倾了倾,只在中间留了余地,接道:“就是不知道‘我这样子’具体是个什么东西?你给看看,能不能看出来?”
阮夜笙摇摇头,也装模作样将她身上原本属于自己的皮囊细细上下看了一圈,似是品鉴了一番,才说:“恕我眼拙看不出,我就只能看出‘这样子’特别美,管她什么东西呢,美就行不是?”
“也对,管她什么东西呢,脸皮挺厚就行不是?”奚墨皮笑肉不笑的。
阮夜笙看她回击得挺顺溜,并没有提别的,知道她的确是没见过什么奇怪的点,也就放了心。
而就在这个时候,墙外面突然抛过来一团黑影,外面像是被黑布包了一层。
那个玩意出现得那样突兀,奚墨眼风瞥到了,完全是出于身体本能的避开,同时眼疾手快将阮夜笙拉扯了一把,带着她往旁边躲。不过奚墨还穿着曲裾,行动颇为拘谨,躲开时脚一扭,差点摔了。
不远处顾栖松看见了这一幕,立刻就沉下脸往这边跑。
总算没被砸到,奚墨暗自踮了踮有些疼的脚,松开阮夜笙。
阮夜笙全程没有出声,只是低喘着,后背沁出冷汗,定定看着那玩意落在距她不足半米的位置,溅了一地血,还飞着凌乱的几片毛。
这是一只公鸡。
已经死了。
有人在这只公鸡的脖子上干净利落地抹了一刀,再将它抛过来,底下裹它尸体的黑布散开了,于是它就那么扭了脖子躺在地上,眼睛睁着,浑浊的眼白翻出来看着阮夜笙。
姿态诡异,看上去就像个被切开喉咙流了一地血的死人。
顾栖松是特种兵退役,身体各方面反应迅捷,幸好这边没什么人看见,为了避免引发骚乱恐慌,他赶紧把折叠伞收了,将地上那只死鸡丢进去包了个严实,阮夜笙显然被惊得有点没过神,刚好奚墨站在她旁边,顾栖松顺手就将它塞了过去。
奚墨顿时被一只鸡塞了个满怀:“……”
顾栖松已经三步并作两步,扒着围墙翻了出去。
奚墨抱着鸡,盯着阮夜笙。
阮夜笙还是一脸神游天外的表情,奚墨以为她被吓得魂都飞了,心里顿时就有了那么一点涩涩的滋味,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不大舒服。她琢磨了下,想去安慰安慰,但是从小到大,她都不知道安慰两字究竟怎么写的。
于是在那杵了一会,奚墨僵着脸,终于憋出一句话来:“你别怕,鸡在我这呢。”
阮夜笙这才缓缓抬头,看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