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改初衷

云丽风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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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波追杀者,林牧丝毫不知。

    快去快回,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是一个好尖子,奈何,人算不如天算。

    为赶时间,林牧把轻身术运转到极致,风驰电掣,离宗十数里之后,林牧扫了一眼乾坤袋,楚可的尸体静静的躺在里面,心思复杂,叹了口气,取出了一株变异杂草。杂草中蕴含的灵力无需炼化,吞服,便可增长修为,同样的,也可用来补充灵力的消耗。

    轻身术是一种小法术,极限运转,也颇耗灵力。

    有变异杂草续航,不间断的,林牧能一口气跑到坊市。

    “此种宝贝,数量有限,应当用在刀刃上……”林牧思索着,又收起了杂草,谨慎的从乾坤袋中取出了神秘晶体,由一件衣袍包裹着,不露出丝毫。晶体蕴含如海般庞大的灵力,却含而不显,不直接接触,难知其神异,“这玩意到底是什么东西?造够造成益芝兰草和杂草小花的变异,却又无法滴血认主,炼化也是无用。”

    “能促进灵草快速生长,能让凡草成为灵草,作用不可谓不大,然而,这却需要时间,像益芝兰草,两百年的益芝兰草,却拥有了六七百年的药效,甚至还有所增强,也就是说能够提高灵草三倍多的增长速度。”

    “三倍的成长速度,已经是神物!”

    “对宗门,对大势力,用处极大,然而,对于我来说,就稍显鸡肋了。我又不种植灵草,就算种植,三倍的成长速度能有多大收益?”林牧一边在山林中奔跑,一边抱着晶体琢磨着,“当然,三倍是不接触的情况,相隔还比较的远,若相隔的近一点,或是直接接触,速度可能更快。”

    “或许五倍,或许十倍……”

    “培养天品灵草,甚至圣品灵草,神品灵草,五倍十倍,那就不得了了。”

    “然,我哪有那些东西培养?”

    “鸡肋,还是鸡肋,至少暂时是鸡肋!等到修为高深了,有了自己的洞府,安稳下来,时间又极其充裕,找些价值奇高的东西慢慢培养,倒是不错。但是,那是以后的事,我有没有以后,还得另说。”

    方家这道坎,能不能过,林牧心里根本没底。

    “我要的是即战力的增长,能快速提高我的修为,如变异的杂草。说来,神秘晶体的作用,对现今我的而言,都没有十一株杂草更有益处……嗯?”寻思到这里,林牧霍然一激灵,“我怎么这么笨,若是晶体中的海量灵力能为我所用的话……”

    林牧骤然停住脚步,《衍木神诀》运转,如吸撷灵石中蕴含的灵力一般,吸撷起了晶体中的灵力,只是一试,林牧双目猛然间就是一亮,狂喜涌上心头,“可以……可以……可以吸出来!竟也不用炼化,和变异杂草中的灵力一样,纯净之极,直接就可以归于丹田,完美融合。”

    “这……”

    “岂不是说,以后,我可以抱着晶体修炼?!”

    “晶体中蕴含的灵力如山如海,以现今我的修为,多的,都无法度量,若是都能为我所用,若是尽都不用炼化,那么我的修为必将一日千里,筑基有望,结丹也不是梦,甚至能达到更高!”

    “宝贝啊!”

    “大宝贝啊!”

    “不世的大宝贝啊!”

    林牧癫狂,激动不已,“上天待我不薄啊,一雷就把我劈到了玄冥大陆,捡了如此宝贝……不,上天虽然给我安排了这一机缘,但也是因为我心细如发,有怀疑精神,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和不辍的努力,不然的话,何以认为地下埋藏着宝贝?又何以浪费数个时辰,挖出一个大坑,最终挖出晶体?”

    “这是该我所得!”

    感天感地,但更应当感谢的是他自己。

    机缘处处有,能不能抓住,就得看各自的本事了。

    上天眷顾,自己不珍惜,也是枉然。

    “方伟,你等着,我必取你人头!方家,若是你们敢为难于我,甚至施手段谋害于我,我必灭你们全族!这个修真世界,我林牧来了,你们准备好了吗?我林牧定会纵横捭阖,脚踏天地,只手揽月,这个天下,尽情的为我而颤抖吧!”

    “……”

    自信心爆棚,林牧仰天长啸,宣泄心中的激动。

    呼啦啦,惊起了无数的鸟雀,铺天盖地,叽叽喳喳的飞向远处。

    “嗯,是林牧的声音!就在前边!”

    数里之外,有四人在狂奔,正是追杀而来的郑基、侯三、桧玩和阎斯。侯三一发现林牧出了宗,便快速通知了郑基三人,报仇心切,询问守山弟子林牧的去向后,立刻追逐而出,。

    然,将近二十里,屁影都没看到一个。

    身心疲惫,正寻思着休息一下,突兀的,林牧的声音传了过来。

    郑基问道:“他在喊什么?”

    侯三竖起耳朵,“有点远,又惊起了群鸟,听不清楚。”

    郑基嘿嘿冷笑,“莫不是楚可死了,在那里鬼哭狼嚎?”

    侯三点头,“八成是!”说到这,侯三不自禁的叹了口气,“好好一个美人,就这般的香消玉殒了,到现在,还有点接受不了。更加接受不了的是,竟是被方伟所杀。大家族的公子,难道就这般的无情?”

    郑基鄙夷,斥道:“一个蠢女人,死有余辜!只是害了我们的好事,她一死,还怎么巴结方伟?我们也被林牧收拾了一顿,方伟肯定会小看了我们,鄙夷,唾弃,再不会如之前那般,还能照拂我们一二,赏点东西。”

    桧玩有些迷茫,“方伟杀了楚可,难道不受惩罚?”

    郑基不屑的哼了一声,“真把方家当成了什么?一个小小的楚可,死了也就死了,稍微施点手段,便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千方百计攀方家这棵大树,不就是想投其门下,好得到庇护,横行宗门吗?”

    阎斯忽然道:“拿了林牧的人头去见方伟,肯定能得到荣宠。”

    众人点了点头,这道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郑基喝道:“加快速度!”

    四人脚下生风,如林中之豹,极速前掠,不多时,依稀的瞧见了林牧的身影,站在哪里,似乎在嘀咕些什么。四人大喜,速度加之最快,嗡呜一声,飞剑蹿出,随时准备攻击。

    然而,眼看到了近前,距离林牧两里左右时,林牧突然动了。

    侯三泛起了疑惑,“被他发现了?”

    郑基摇了摇头,“应当没有!看他的样子,并不慌张。”

    桧玩惊道:“速度好快!”

    郑基暗呼一声不好,“追!”

    四人鼓起了吃奶的力气,拼了命的追赶,然而,无济于事,林牧的身影在快速的远去,最后掩藏于树影之中,不见了踪迹。四人不肯放弃,又追了一刻钟时间,始终看不到林牧的身影,也听不到林牧的任何声响,才不得不停了下来。

    实在是太累了,自出宗后,都没歇过片刻。

    一路施展轻身术,四人的灵力消耗巨大,几乎已经枯竭。

    郑基喘着粗气,愤愤然,“那小子怎么跑的那么快?”

    侯三道:“林牧的轻身术修炼的极是精湛,我们远不能比。”回想之前被戏耍修理的情景,只感憋屈,只觉愤恨,“除了轻身术外,控物御剑也是极精,竟能双手御剑,双剑齐飞,若非方伟有玉牌护佑,定然身死。”

    桧玩赞同的点了点头,道:“这小子有点手脚功夫,一对四都能轻易战胜我们,让人忌惮!而御剑术,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四人,单打独斗,没人是其对手!就算是二对一,想要胜,也不是件易事。所以,我们一定得小心谨慎,面对林牧时,也一定得把状态调整到最佳,像现在,四人都累成狗了,丹田灵力空虚,若是林牧悄悄的摸到我们身前,轻易就能取了我们的性命。”

    说到这里,四人霍然一惊,警惕四方。

    静悄悄的,属于山林的静谧,有风吹拂,灌木摇曳,枝叶哗啦啦,再无其它。

    郑基一屁股坐在地上,“吓死我了!”

    侯三道:“桧兄说的极是,绞杀林牧,我们须得养精蓄锐,状态饱满,若是阴沟里翻了船,死伤了谁,都是不好的。”看向林牧消失的方向,侯三若有所思,道:“这时候出宗,我猜测,林牧一定是去坊市。”

    郑基问道:“何以见得?”

    ……

    有追兵,林牧根本就不知道。

    探知了神秘晶体的妙处,癫狂,激动,发泄了一通后,便收敛心神,重新赶路。

    晶体是好,能助涨修为。

    然而,却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须得时间,足以成长。

    林牧现在缺的就是时间。

    晋升试炼在即,方伟之事也不能拖。

    找个地方隐藏修炼,有神秘晶体辅助,修炼,不是什么难事,等到修为高深后,摧枯拉朽的斩杀掉方伟……这种想法,林牧也动过,而且极为的意动,因为安全,种种危险都能够避免,而仇,也能顺利得报。

    但是,深思熟虑后,林牧还是否定了。

    他想到了清华殿中的老头,章台,软了骨头,卑了膝,活了命,算是忍辱负重,以求有报仇雪恨的一天,结果数十年却是碌碌无为,更想到了对章台说的那些话:仇一定得报,若是贪图一时之安稳,对仇人摇尾乞怜,这拼搏的锐气,必然丧失殆尽,又何以能等到报仇雪恨的一天?我辈修仙之人,逆天而为,可不能因一时之困难,慌了神,懈怠了勇往直前的斗志。

    修仙,逆天而为,天都要逆,何况是一个方家?

    躲藏,就是胆怯,林牧不屑为之。

    在地球上,他就不是一个怕事的人,只是机遇不太好,够努力,够拼搏,成绩却是乏善可陈,导致被恋人鄙夷,抛弃。但到了玄冥大陆,虽肩负了“林牧”的仇怨,机遇却是大好,机缘更是处处。

    得到了重宝!

    短短时间就认识了澹台冰云、小女娃和章台。

    如此,他没有退缩的道理。

    思虑了,想通了,决意更甚,念头畅达了不少,浑身轻松,抱着晶体,在飞奔的同时吸撷着灵气,始终让丹田保持着充盈状态。夕阳西下,天色渐暗,夜晚到来,在狼吼虎啸声中一刻不停,始终奔驰如飞。

    不知过了多久,出了山林,远远的看到一个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