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妖王南宫

颜沐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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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最热闹的茶楼里,一个说书先生正津津有味的说着:“这相府啊,真是运气不好,接连发生这么多事”。

    说书先生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大声嚷道:“什么运气不好,我看这才是丞相的真面目”。

    “就是,自己的女儿那样,是运气不好吗”。另一个人附和。

    说书先生笑了笑:“是啊,各位看得明白,先是虐待嫡妻留下的女儿,再是两个女儿勾引皇室中人,亏得那韩家三小姐是京城第一美女呢”。

    “呸,什么第一美女,当着太子的面脱衣服勾引,跟青楼里的姑娘有什么区别”。一个人大声笑嚷。

    说书先生几次三番被打断也不恼:“各位看官莫嚷,上面可是有贵客在呢”。

    “贵客?什么贵客,难不成宁世子来了?”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两眼放光到道。

    要知道,宁煜不仅生的俊俏,军权在手,就连皇帝也对他宠爱有加,比得过太子皇子,谁也不怕,在凌硕国简直可以横着走了。

    “那可不是宁世子”。一个端茶倒水的小伙计赔笑道;“是南宫王爷”。

    南宫王爷,众人立刻噤声,这南宫王爷可比宁世子更难对付,宁世子虽然为人有些冷漠,可并不残忍杀害无辜,南宫王爷可不是这样的,看不顺眼就满门抄家,连皇帝都不敢干涉。

    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白衣少女,少女大约十二三岁,个头不是很高,但在同龄中已经是高的了,少女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盈盈秋水般的眼眸让人想入非非,少女身后跟着两个俏丽的小丫鬟,尽心的服侍在一边,此刻听到南宫王爷这四个字,少女眼中闪过了些什么。

    韩霜雅静静的回想着,若说宁煜是凌硕国最特别的存在,那南宫王爷便是最优待的存在了,南宫王爷本命南宫齐,本是当朝皇帝上官天翼的第一个儿子,按说是要做太子的,再不济也是个王爷。

    可偏偏被人诬陷是南宫齐的母妃跟人私通,上官天翼一怒之下将南宫齐的母妃一家满门抄斩,又对南宫齐实施了阴刑,断了南宫齐的子孙根,半个月后,事情查清,南宫齐的确是皇家的血脉,上官天翼追悔莫及,登上皇位就封了南宫齐为王爷,南宫齐一直姓南宫,随母亲的姓,不肯认祖归宗。

    前世,这个王爷的受宠成都仅此于宁煜,如果宁煜和南宫齐对上,上官天翼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宁煜,却也不会责怪南宫齐,南宫齐的性子几乎让人无法捉摸,一般王爷都是有公文要管事的,可南宫齐乐的逍遥自在,每日都优哉游哉不问世事,脾气更是暴虐,他要是走在街上,看到一个人觉得不顺眼,立刻杀掉,所以口碑在百姓眼中都非常惧怕,上官瑞争夺皇位时,并没有将南宫齐化作竞争对手。

    可却在上官瑞登基时,南宫齐举兵造反,险写夺了上官瑞辛辛苦苦打来的江山,事后南宫齐继续做他的闲散王爷,韩霜雅曾经问过上官瑞,为何不杀了南宫齐,上官瑞却说南宫齐手里有国家的命脉杀不得。

    南宫齐生的俊美无双却是个阉人,见过他的人才给了一个妖王的称呼。

    命脉,今生恐怕不会是南宫齐的,韩霜雅唇边闪过一丝浅笑,国家最怕的不是兵多将勇的人,而是钱多的,钱多了,什么买不来呢?宁煜有兵权有钱财,上官天翼并不在乎反而还帮忙扩充宁煜的势力,这是真心实意,可别人呢?上一世韩霜雅回来的时候,过了大概两年多就听说南宫齐好像发现了一座金山,稍微挖出一点就能把整个国家给买下来,这也就是南宫齐突然佣兵造反却有恃无恐的原因。

    “小姐,京城郊外的荒山买下来了“。入画低声道,京城郊外有座荒山,面积极大,可种什么死什么,连棵草都不长,没办法只能任由它荒着,韩霜雅自从回来就让入画打听,买下了这座荒山。

    “恩“。韩霜雅淡淡一笑,这座山下面,可是一座金山呢,南宫齐,不好意思了,这座山,归我了。

    众人纷纷噤声不语,说书先生继续说着自己的内容,却听到楼上啪的一声,茶杯被摔碎,一个人影皮球一样扑通扑通从楼梯上滚下来。

    随机,一双鹿皮靴子慢慢踏上楼梯,然后是火红色的衣袍,银丝烈烈,南宫齐,竟是白发吗?

    前世,韩霜雅几乎没见过南宫齐,只知道南宫齐招惹不得,现在看看,南宫齐,果真俊美。

    双眸犹如星辰,在光下反射着黑色的光芒,皮肤白皙的近乎透明,相传南宫齐曾经为了保持皮肤,每日都用鲜花沐浴,眼睫浓密纤长,看得人心神不宁,最引人注目的,是南宫齐眼角到左边脸颊的部分,深深被人刺上了一朵合欢花,绽放在整张脸上,不愧为妖王。

    南宫齐走下楼梯,掌柜的已经吓摊了,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这位阎王。

    南宫齐身后,跟着四个脸色冷静的女子,一身黑衣,脸色死一般的沉寂,让人看着就觉得安静,安静的可怕。

    侍卫的衣服上统一绣着一朵妖异的合欢花,看起来一模一样,仿佛地狱里的修罗。

    一个侍卫立刻搬了张椅子,放在楼梯前,南宫齐坐下,扫了众人一眼,就连韩霜雅都觉得南宫齐的目光仿佛刀子一样在后颈上扫过,刺得皮肤生疼。

    “继续说”,南宫齐开了口,幽幽的声音本来应该极其好听,却在尾音拖长,众人只觉得仿佛从地狱里,悄无声息的探出一直白骨森森的手,无声无息的抓住了喉咙,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说书的吓得魂飞魄散,哆嗦着扶着桌子,南宫齐扫了说书先生一眼就不再说话,两个女子立刻跪下,趴在地上,脊背变成平坦的方块,剩下的两个丫鬟立刻将滚烫的茶水放在两个跪着的人背上,两个女子脸色都没有变化一分,韩霜雅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个南宫王爷,架子比宁煜都大,哦不对,宁煜可没架子,恩,韩霜雅还是喜欢温柔一点的,南宫齐这个,妖怪。

    南宫齐两眼停在一个大肚子孕妇身上,身边的护卫立刻明白了,手一挥,三四个官兵就拉住了孕妇,拖到了南宫齐身边,慌得孕妇的男人连忙跪下磕头:“王爷,饶了我们吧,饶了我们吧”。

    南宫齐饶有兴致的看着孕妇鼓鼓的肚子,洁白如玉的纤长手指慢慢伸出,按在了孕妇的肚子上,孕妇尖叫一声,想要跑却被人按得紧紧的,南宫齐仿佛对孕妇很感兴趣,手上不停的用力,孕妇惨叫,脸色惨白,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住手”。一个宛若星辰的声音响起,一个白衣少年走了进来,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南宫齐勾起一抹笑容:“宁世子何时做了救世主?”

    两个美男,南宫齐张扬,宁煜温醺,相比之下,宁煜还是更胜一筹,韩霜雅看着宁煜到来,宁煜虽然外表有些冷漠,可内心还是善良的,前世的时候听说过宁煜和南宫齐发生争执,似乎每次都是平手。

    宁煜静静的看着南宫齐,双眸似水,一点涟漪也看不出来,不知道宁煜是喜是怒:“王爷先放开那位妇人,十月怀胎不易,王爷要草菅人命吗?”

    “草菅人命?”南宫齐张扬的大笑:“那又如何,本王偏偏喜欢草菅人命”。

    “草菅人命是小人所为,南宫王爷虽不是君子,可也不是小人,何况一个无辜还未出生的婴孩,对南宫王爷有何不敬,值得南宫王爷下杀手呢?”一个清冷却隐隐透着温和的女声响起,韩霜雅慢慢走到南宫齐身边,站在了宁煜身边,此时茶楼外面里面都围了不少人,都在看着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姐是谁,不要命了吗。

    “勾引本王用这种方法的,你还是第一个,不过本王对你很有兴趣”。南宫齐勾了勾唇角。

    “王爷可知,有句话叫做自恋”。韩霜雅温和有礼,宁煜站在一旁,让人觉得真是天生一对。

    “自恋?”南宫齐从来没听说过这句话。

    “自恋便是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好的人,所有人都应该仰慕自己,钦慕自己,女子都应该心仪并且勾引自己,这便是,自恋”。宁煜替韩霜雅解答,怕韩霜雅惹了南宫齐遭了杀身之祸。

    自恋这个词,还是宁煜教韩霜雅练功时,韩霜雅无意间说的意思。

    南宫齐笑了笑:“有意思”。

    韩霜雅淡淡一笑,眼中带着清雅的光芒,眼睛仿佛是冰玉雕刻成的,带着淡淡的睿智,还有美不胜收的景色。

    南宫齐残忍的笑了,他感兴趣的女人,一般都,活不长:“你是谁”。美,这个女子太美了,倒是适合暖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