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寻子街

王羽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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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猜想,沈姑娘既然如此兴致勃勃的选在这里吃火锅,那这问题她应该早就考虑到了吧。我在想,她不会从她的包里拿出个煤气瓶出来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干嘛不直接顺带拿个锅炉出来呢。

    果然,当我把锅料都放完之后,她又拿起了她的背包,在里面翻找着什么。

    听着她包里丁零当啷的声响,她该不会真的从里面拿出个煤气瓶吧。

    “有了,就用它吧。”我在旁边一直以为她会搬个煤气瓶出来,所以在听到她的声音后,我就直接张开双手打算去抱了。

    “大色狼,你干嘛,找死啊!!!”看到我熊抱般的姿势,沈姑娘还以为我这是要非礼她呢。只见她身形快速一闪,就躲了开去。

    “别别别……沈姑娘误会了,我看你翻了半天,还以为你是要拿个煤气瓶出来,我是打算帮你抱煤气瓶的。”姑娘家的最看中的就是声誉了,尤其是这身怀奇门异术的女子,我深怕要是自己解释晚了的话,就已经被她给整死了。

    “量你也没那个胆,拿着,快生火。”她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小气,在听完我的说词后,也立马放松了神态,还把手中的东西递了给我。

    “蜡烛?拿这玩意生火煮火锅?”沈姑娘递给我的东西竟然是个蜡烛,而且还是那种扁扁的一次性蜡烛。其实我内心想跟她说的是“你在故意逗我笑吗?”但为了不挨揍,我就忍住没问。

    沈姑娘就知道我会这么说,立马就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我发现你这家伙不但脑子不好使,还一点眼力劲都没有。从我这宝贝背包里拿出去的蜡烛会是一根普通的蜡烛吗,快生火去,都快饿死了。”

    好吧,说的也是,她又不是那种马路边的江湖术士骗子,怎么会拿一根普通的蜡烛来让自己出丑呢。我也是个烟民,所以打火机是随身携带的必备之物,不过烟却落在了车上,所以这一路上也都没有抽上一根。

    这蜡烛的高度还远远够不着锅底,于是我又从旁边拿了几块砖垫了一下。

    “咕噜……”

    “咕噜……”还真神了,蜡烛点燃还不到一分钟,这锅炉的汤水就开始冒泡了。

    “下料,下料……”这一路下来,我也早就饿了。现在闻着汤锅里的阵阵香气,我肚子里的蛔虫瞬间就开始不安分了,我也顾不上这神奇的蜡烛了,直接拿起旁边的食材往里倒去。

    “别急,东西够你吃的,坐下慢慢吃,来,给你筷子和碗。”我这副猴急的模样倒是把沈姑娘给逗笑了,她看我的样子猜想我是真的饿急了,于是立马递了一副筷子和碗给我。

    我也顾不上有没有凳子了,直接盘腿席地而坐吃了起来。“香,真是香啊,我没有想到,在我有生之年竟然会在这种地方吃上火锅。”

    在外面的时候,火锅我是不知吃了多少回了,可是像这样子我还真是头一回啊。我一边美滋滋的吃着火锅,然后看向了沈姑娘。发现她也正在埋头吃着呢。估计也跟我一样,是饿坏了。

    吃火锅,要热热闹闹的才有味道嘛,于是我也趁机故意对着沈姑娘找了个话题聊聊:“沈姑娘,你说我刚刚遇到的那个卖鞋老头是怎么回事啊。”

    “什么怎么回事,他就是个鬼呗。”似乎鬼这种东西在沈姑娘眼里好像跟阿狗阿猫一样,居然说的这么轻描淡写。

    “现在我也知道他是个鬼啊,但我听说如果不是一个人在死前有着极其强大的怨气,他是不会选择强留在这个世界的。所以我想听听他的故事嘛。”

    “想听故事啊?”见我对那老头如此感兴趣,沈姑娘忽然抬起了头,对着我俏皮的笑了笑。

    “光吃东西也无聊嘛,不如听点这里的故事打发打发时间嘛。”其实我也不是很感兴趣,就是想一边吃东西一边找点话题来聊聊。

    “想听就夹个鸡腿给我。”她此刻的模样,我发现我真是无法琢磨透她,一会儿正儿八经,一会儿神经兮兮。

    看着她递过来的碗,我也立马从汤锅中夹了个已经熟透的鸡腿给她。

    “乖……好吧,看在你这么孝顺的份上,我就给你讲讲他的故事吧。”在拿到我夹给她的鸡腿后,她的神情别提有多得瑟了。

    无语!怎么像个小孩似的,还爱占这种便宜。算了,我也懒得去跟她计较了,于是一边继续吃着碗里的东西,一边洗耳恭听的听她讲述着故事。

    “他是民国时期的人,祖父三代全是靠织衣缝鞋为生。在当时的年代里,他们家也算是当地的大户人家。附近的几个镇子上都有着他们自己的门店。他们家的衰落,得从军阀的混战说起,他们的裁缝技术被国民党的一个军官给看中了,于是就命他们一家为军队效力。别小看这个行当,在那个充满混战的年代里,跟粮食同为重要的就是衣服鞋子了。能跟军队合作生意,原本这是个好买卖,这问题就出在这个国民党的军官上,那个军官一直压着他们家的工钱,不予发放。没有工资的工人,无奈之下也只好选择了离去,没有工人的工厂其结果就是导致闭门停业。然而最糟糕的还远不止如此,军队的服装鞋子得不到及时供给,导致士兵士气下降,害得他们吃了不少败仗。最后那个军官竟把责任都归咎到了他们家的头上,虽然没有被处死,但他跟他的儿子则被那个军官抓了起来。失去了主心骨的家,也不再是家,没过多久,他们家的佣人和各房姨太都各奔东西,离开了这里。风光百年的豪门祖业,也从此消失匿迹。”

    “原来他也是个可怜人啊。”没想到那个卖鞋的老头竟然有着如此凄惨的故事。“那最后呢?他跟他儿子怎么样了?”

    “结果就是,那个军官的上峰也向他责问败仗的责任,在挨了骂后的他,更是变得恼羞成怒,于是他决定折磨这对父子,他把他年幼的儿子也送往了前线,而且还下令所有人不准给他衣服鞋子穿,就这么让他儿子赤膊的上前线打仗。丧心病狂的他,有一次还专门带上他去前线,让他亲眼看他儿子赤膊打仗的情形。看着儿子如此受尽折磨,为人父的他肯定是心如刀割般的痛楚,他跪在那个军官面前祈求他给件衣服和鞋子给他儿子穿。看着他这般可怜模样,那个军官不但没有丝毫怜悯之心,甚至还仰天大笑了起来,好像他心中那股怨气终于得到释放了。然而回到牢中的他,心中一直牵挂着自己的儿子,没过多久,他就精神失常发疯了。那个军官觉得折磨一个精神病已经毫无乐趣了,于是就将他放给释放了。其实在释放他之前,他的儿子也早已死在了战场,可是他已经疯了,疯的只知道整天说“儿子,穿件衣服吧,儿子,穿双鞋子吧。”,他的这股极其强大的思子之情,导致他在死后都还在重复着同样的行为。整天游荡在人间,找寻着他的儿子,想替他送衣送鞋。”

    沈姑娘的故事讲完了,听得我眼眶都有点湿润了,什么叫父爱,这就是父爱,一个人连死都忘记,就是忘不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掩饰我的泪水,我赶紧夹了几个热乎乎的肉丸放在嘴里嚼。

    “行了,别装了。听了这种故事流点眼泪也很正常。”我的掩饰之举,被沈姑娘当场看穿。而她却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吃的继续吃。

    听她刚刚讲述时的语气和神色,恐怕已经不止讲了一两次了,估计是麻木了吧。

    等我神态好点后,我又继续对她问道:“那他现在怎么会在这里?”是啊,按照刚刚沈姑娘所说的,他应该还在四处流浪,继续找寻着他的儿子啊。

    “人鬼殊途,虽然他是很可怜,但活人的世界,并不是他的久留之地。而他也早已错过了投胎转世的时机,所以他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魂飞魄散,要么成为孤魂野鬼。但当时的一位捉鬼大师,看他如此凄惨可怜,就不忍心让他魂飞魄散,再加上他并未在人间作恶,于是那位大师就把他带到了这里,让他留在我们刚刚所走的那条过道。那条过道也因此成被命名为寻子路。这里的一些孤魂野鬼们在得知他的故事后,也都非常敬佩这位人父,于是都视他为长者,而你却对他如此不敬,所以才会让一旁的恶鬼抱打不平,出手教训了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