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浮云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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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孤城是个非常非常有能耐的人物。

    他的有能耐并不仅仅被限制于练剑或者管理一座城市上, 二十多方面的。

    越是没钱没粮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便更能显现出他的本事。

    就比如说逆天到简直就是老天私生子的运气。

    叶孤城看着又一个拜倒在他裤脚管下的蒙面黑衣人都说不出话来。

    黑衣人道:“恩公大德, 无以为报!”

    叶孤城:……

    对方做出了一幅叶孤城不说话不接受它就长拜不起的样子,只能说一句:“先起来吧。”

    黑衣人还是很倔强地跪着。

    叶孤城:……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养闲人。”

    那人腾地一下跳了起来。

    他道:“我定然不是闲人!”

    这已经是叶孤城两个月内捡起来的第八个了。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叶孤城在春秋时代初来驾到人生地不熟,且别说是什么名气, 连最基础的钱财都没有, 唯一认识的人只有专诸, 而且还是对方请他去家里吃酒。

    如果他的脸皮厚一点,在专诸家里来上个几天没有问题, 甚至还能凭借对方豪侠的身份给自己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 奈何叶孤城这人吧, 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逼格, 是万万不允许自己落到麻烦别人过活的地步。

    所以,他理所当然在专诸家里住了一天就走了,他准备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顺便学习学习这里的风俗文字故事之类。

    没办法, 就算叶孤城学识丰富, 也没见得认识大篆或者籀文,这在他们的时代基本上就见不到,哪怕再了不得的才子,不可能认识没见过的文字。

    叶孤城想,现在他连字都不认识了,一夕之间退化成文盲,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加凄惨的人吗?

    偏偏叶孤城还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巫术盛行的时代, 甚至连医术和巫术都不分家,人们尤信鬼神之事,他如果不给自己的出处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难免会出什么问题。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古人,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活在人们口中的古人会比现代人更加聪明,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现代人不会有的,很可爱的品质。

    比如说专诸,叶孤城想,除了陆小凤那样有古侠士之风的大侠,还有谁会像专诸那样豪爽可爱?

    从专诸家里出来之后,叶孤城就一直在考虑自己要做什么营生。

    他这人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但这世界上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买卖都要有本金,就算是以货易货,在长江流域一带已经不是特别常见了,只有再往北的老秦人那里才比较常见。

    但是在商鞅变法还未出现的现在,与游牧民族最近的秦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之地,更更不要说叶孤城本人根本没有能去秦的盘缠。

    他自己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让他向专诸借钱绝无可能,更不要说自己对这里的交易行情并不了解,他自己又是个惯常做大买卖的,真的做些小买卖反而不适应。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这样看来,给他的道路不就是一条吗?

    无本买卖,赚得又多,在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有。

    满足这些条件的,除了皮肉生意,就是杀手行当。

    他还是挺想得开的,如果被白云城的人知道,无论岚风还是朗月估计都要心疼死,但是叶孤城自己却适应得不错。

    他现在市井中徘徊几天,虽然叶孤城看上去显眼,但他隐蔽气息的能力着实不错,即使没有真气,也不妨碍他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

    即使是专诸那样的豪侠,几乎都感觉不到叶孤城的存在,充其量只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更不要说是其他人。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专诸看见叶孤城这一手,定然会惊为天人,要他与自己比试比试。

    不说别的,就算是刺客,他将自身存在隐藏起来的方法,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做到的啊。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能将气息控制至此,还担心其他方面不行?

    叶孤城又想,他算是明白了,这年头有侠之成为的人,不管是豪侠还是游侠儿,那都是江湖人的前身,专业刺客说得上是杀手,但是因为恩义而行刺的那些,也可以说是江湖人。

    国人尚武,这是多少年不变的真理。

    古往今来,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变的,在古老的行当更是如此。

    叶孤城在市井转悠,还没有多认识几个这年头的文字,就发现了怎么找到刺客。

    现在的刺客分为两种,一种是贵族子弟家养的死士,这种人数量并不是很多,武功也并不是很好,除了衷心之外并没有太多优点。

    刺客这种人,除了有拳拳报国之心愿意为了国家而东奔西走之外,更多都是拿钱办事,刺客要武功高,事情干得漂亮,只要给了钱,怎么样都成。

    他们大多独来独往,但是总有一两处落脚点,每个月可以去个一两次,想要找他们办事的人,也在落脚点找这些刺客,有的是留下钱,有的是要求更高要等介绍人的,只要是存在的方法,他们都给想到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挺方便的。

    他们管这地方叫易所,易的不是钱,不是货物,而是人命。

    叶孤城才找到易所得时候,简直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就是未来小说中出现的佣兵公会的雏形吗?真是早几千年就出现了。

    他越发不敢小觑古人。

    刺客多蒙面,因为他们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叶孤城虽然是准备通过这方法稍微存一点钱,但他还不至于真的成了藏头露尾的鼠辈,更不要说以他的武功根本不怕有人偷偷看见自己,只要是人的视线稍微在他身上停留一下,他就有所察觉,这样的人,怎么会在行刺的时候被别人知道?

    所以他还是穿了一身在人们眼中分外庄重也分外显眼的白衣,进入了易所。

    掌管易所的是一个老汉,或者他也仅仅是在这里等着,等刺客来,或者是想要找刺客的人来。

    他看上去好像在打瞌睡,但是任何人进了屋子,合起的眼睛都会猛然睁开,从瞳孔□□出一阵常人不可见的精光。

    但是叶孤城进来时,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人气。

    以至于走到老汉面前,以手指叩击墙面,老汉才睁开眼睛。

    他将叶孤城从上倒下大量一遍,嘿嘿一笑道:“好俊的身手。”

    叶孤城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老汉又道:“虽然身手不错,但脸太俊俏,衣服穿得也太显眼。”

    他道:“不如换成一袭黑衣,以黑巾蒙面,又或者自毁五官,让脸模糊成一团?”

    “这样,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知道人从哪里来。”

    叶孤城淡淡道:“不劳费心。”

    就仿佛对方只是在与他拉家常,而不是建议他把五官都毁了。

    叶孤城道:“我自是不会让旁人看见。”

    老汉笑道:“小子狂妄!”

    但他的笑声中却听不出鄙夷,倒有一股子赞许的味道,想来是认同了叶孤城的他。

    他能看守易所,自然是有两把刷子,就算以前不是刺客,总归有好眼力,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干什么事情的,什么样的刺客又有什么样的能力。

    这是很了不得的能力,不仅要能从一照面看出蛛丝马迹,还要有相人之术。

    当然,这些叶孤城时不知道的。

    老汉自然是精通相人之术的,但却不如在专诸旁边摆摊专业相人的邹老,充其量只能看出叶孤城的面相极贵,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

    但他捋一捋山羊胡子,心道,自己看了这么大半辈子的人,竟然还没有看见过如此显贵的,而且看他模样,竟然是要来做一刺客。

    就算是老汉都起了爱才之心,竟然也不同叶孤城开玩笑了,直道:“我见你应该是身份极贵之人,哪怕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都不应该沦落到此地。”

    他道:“以你的能耐,只要多出入几次学宫,应该就能扬名天下,何必来我这小地方。”

    叶孤城不说话,但是他的眉头却挑了起来。

    你让一个文盲去学宫出入,很厉害嘛?

    没办法,谁叫他天生长了名士脸,而且又有名士气派,在这时代绝对受欢迎,老汉以为他学富五车虽然是以貌取人,但换个别人来看看,也定然得出与他一样的答案。

    叶孤城硬邦邦道:“学宫非我所去之地。”

    他看上去态度坚决,竟然是铁了心想要当刺客的,老汉叹了一口气,只能将视线从叶孤城的脸上移到他的手上。

    这刺客也不是谁想当就当的,绝对不能砸了金字招牌啊!

    但是他一看叶孤城的手也愣了,等到理智回笼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原本以为眼前的青年是哪一家的王公贵族公子,但就算是公子尚武,也不至于学习得如此深入。

    叶孤城手上的茧,竟然比他看过的任何一人都要厚,别说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恐怕是自打一出生开始就刀剑不离身。

    奇怪,他心道,难不成是自己看错人了?

    这人不是什么名士,而真的是为刺客而生的?

    不不不不不,老汉又摇摇头,怎么可能哦,就算是豪侠出生的刺客也绝对不会和眼前人一样。

    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尘世间的烟火气,就好像是九天之上飘飘欲仙下来的,不似凡人。

    叶孤城见眼前人沉吟许久也没有给出他答案,稍微有点不耐烦。

    没办法,他现在没有钱,身上的白衣还是之前穿越来时穿得那一套,如果再没有钱买新衣服,他都要怀疑自己发臭了。

    对一个洁癖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脏到发臭更加不能忍的?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没有。

    叶孤城道:“好了没?”

    那老汉磨磨蹭蹭看他一眼,又磨磨蹭蹭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竹简,竹简上刻籀文,这本来就是与现在有一段时间距离的文字,现在很少出现。

    别说是籀文了,叶孤城连大篆都不太认识,将竹片拿在手上打量来打量去,笑容逐渐消失。

    表情凝重无比。

    老汉时刻关注叶孤城的表情,他看对方这样,心里也在犯嘀咕,想莫不是老汉手一抖,拿错了竹片,又或者是这要杀的人眼前人认识,所以现在下不了手?

    他刚想出声发问,甚至又想给对方换一块竹片,就看见叶孤城以非常严肃的表情抬头,以更加严肃的语气对他发问道:“这上面写了什么字?”

    这问得也是非常庄重了。

    老汉:???

    他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复杂。

    哎,没想到啊,没想到。

    长了张什么都知道的出尘脸,竟然认不识籀文。

    这张脸也是长得很有欺骗性了。

    刺客中不认识籀文的人很多,应该说他们很多字都不太认识,让老汉帮忙读竹片内容是常事,所以他反应得也很快。

    但老汉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读的时候心情最微妙的一次。

    他读了一遍,正想读第二遍,因为常人一边绝对没办法记住其中内容,却不想竟然被叶孤城喊了停。

    他道:“我都已经记下了,不需读第二遍。”

    老汉的心情更加微妙了,他想,这个人莫不是来逗自己的。

    他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竟然会不认识籀文?

    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认识籀文的人并不是很多,但也不是特别少。

    叶孤城听老汉念完一遍就直接走了,他心中还有些高兴。

    多亏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仅仅扫了一眼就记住了那些籀文的模样,又加上老汉帮忙读,一下子又认识了不少字。

    他在脑海中将目前为止认识的字进行对比与组合,不得不说象形字就是有这点好处,只要想象力丰富,就能想到这些字是怎么组合而来的,描写的是怎样一幅场景。

    他虽然实际意义上刚才只学习了30来个字,但真正所多认识的字,却几乎能翻倍。

    叶孤城有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大脑。

    人聪明,又有点运气,而且还很有毅力,大部分的困难对他来说都不是困难。

    老汉并没有为难叶孤城,第一件工作虽然是牵扯到报仇,但也不过就是小市民之间的报仇,一个还不错商人之家的主人被另外一人杀死了,然后年迈的忠仆拿出毕生积蓄要杀死杀害他主人的人。

    叶孤城想,这样的老仆人在这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忠仆了,可以被写成列传的典型人物。

    他趁夜色到了商人之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不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连看门的狗都趴着。

    叶孤城的动作很轻,就算是有肉球的猫都不会比他更加轻盈了,走进屋子里,谁都没有惊动,连那只看门的狗也是如此。

    他在找商人的房间。

    这样的工作,叶孤城是不需要踩点的,对他来说难度太低,只要要人性命就足够了,他的雇主只要要那人死,甚至连首级都不要。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过几天就会发丧,现在天气虽然不热,却也不冷,如果停灵时间太久,尸体会腐烂。

    下葬时人们很讲究尸体的完整,叶孤城猜,要是他今天把人杀了,估计停灵一到两天就回下葬。

    这还是老汉告诉他的新知识。

    叶孤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无本买卖还算是不错,毕竟,他不仅能拿到钱,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岚风朗月咬小手绢。

    如果她们知道叶孤城现在为了钱,竟然真的去当刺客,估计会哭晕过去,然后再穿越时空给叶孤城递金锭之类的。

    很可惜,他现在所在的时间段,甚至还没有怎么开始用金属当作流通物。

    且不管岚风朗月在想什么,再将视角转移到叶孤城身上。

    他要杀的对象虽然是个商人,却没有富裕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也不过就是有几个奴隶,小院子都算不得大,他走进去四处瞅瞅,没一会儿就发现了对方住在哪里。

    连他的夫人都不在,两人是分床睡的,不大的房间中竟然只有一个人。

    叶孤城看见这人,干脆利落地将他脖子抹了,杀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以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自己出来工作了才发现如果没有白云城做后盾,白手起家真是难题。

    而且还是在他一朝之间沦为文盲的春秋时代。

    他虽然是个尊重生命的人,除此之外却也是一个江湖人,对决之中从来不手软,杀了不少了剑客。

    叶孤城在心中唾弃自己,但那都不是为了钱,为了钱杀人,对他来说绝对是第一次。

    短期创业艰难。

    “!”

    他忽然抬头,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没过一会儿,就听见狗的嚎叫声,以及少年人的嘶吼声。

    不大的院子竟然被惊醒了。

    叶孤城心中暗自道一声晦气,立刻从房间中出来。

    他的隐蔽性实在是很好,即使是从院子里出来的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叶孤城想,自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去多看,更何况对方还差点让他的工作早被发现。

    这样想着,他脚下一动,朝着声源处去了。

    哎,听着像个小孩子,还是去看看吧。

    出声的确实是一个小孩子,叶孤城看着裤脚被獒犬死死咬住的小孩儿一顿。

    虽然全身黑衣,还以黑布巾蒙面,做刺客打扮,但看身量就知道是未成年。

    那獒犬很是凶狠,一口咬在小孩儿的裤脚管上,又猛然一松口,带着腥气的嘴大张,显然是准备往年轻人腿上的肉咬。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虽然做刺客打扮,但确实没有经过什么风浪,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随后,他的目光再度变得坚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准备迎击。

    匕首闪着寒光,月光洒在刃上,竟产生了冷冰冰的错觉。

    他想,自己虽无法为大父报仇,但杀了这畜生,也不算什么都没错。

    反正都被发现了,拖一个垫背也是值得的。

    獒犬扑了上来,他的目标已经不是小孩儿的腿,而是他的头颅。

    他心中一阵发狠,当时就要挥下手中的匕首。

    “?”

    小孩儿懵了。

    他似乎是飞起来了?

    是真的飞起来了!

    低头看地,却发现自己的脚悬挂在半空中,他几乎以为自己无意间已经被那獒犬杀死了,所以灵魂出窍,看着自己的身体,看着周围的景物。

    风打在人脸上,刮得生疼,移动速度太快,就算是柔和的夜风也会变成刀子。

    小孩儿又想,他竟然还能感觉到疼痛,所以这是没有死?

    他为什么没有死?

    因为一个好心人救了他。

    叶孤城带着小孩儿在房顶与房顶间飞速地穿梭。

    他是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轻功,因为他见过的人实在是不多,更不要说是看他们的身手。

    但叶孤城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刚才那死了主人的商人家是绝对找不到他们的。

    才几个呼吸间的功夫啊,他已经跑了很远很远。

    跑了很远很远的叶孤城终于决定将手上的小崽子给放下来,他看到了一个小树林,里面没有人,是个让小崽子降落的好地方。

    小孩儿想,不能呼吸了!他的脖子被衣服勒得太紧,人又提着他的后衣领,觉得没有问题才是怪事。

    然后叶孤城终于把他放了下来。

    他脚都软了,落地时可有站稳,当时就滚了两圈,栽到草丛里。

    身上本来就穿得黑漆嘛乌,就算是沾染上了许多尘土与回程也不妨事。

    叶孤城看这小孩儿安全,就准备走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好心了,竟然将这小东西从獒犬嘴下救了出来,明明他差点破坏自己的计划好吗?

    然而叶孤城却没有想到,自己刚想走,竟然就抬不了腿,因为小孩儿伸手将他的两条腿抱住了。

    他使劲一抬腿,竟然发现那小孩儿力气很大,腿没有□□,只能叹了一口气,对地上的小团子道:“你想做什么?”

    小孩儿道:“我要报答恩公!”

    叶孤城:……

    他冷冷道:“不需要。”

    你将手松开对我来说就是报答了。

    然而小孩儿却没有get到叶孤城的华点,相反,他以一种特别孺慕的眼神看向叶孤城,眼睛中闪烁着无数的小星星。

    他道:“恩公不就是杀了我大父仇人的那一位,如此,我报答恩公天经地义。”

    叶孤城来了兴趣,他道:“你知我杀人了?”

    小孩儿道:“是。”

    叶孤城道:“你怎么知道的?”

    小孩儿对答如流道:“刚才在奔驰之间,影影约约听见那家有呼喊声以及哭泣之声,如果仅仅是因为獒犬抓了我,大可不必如此,当作是小贼便可,但等过了十几丈远,却发现声势不减,显然有重要之事发生。”

    小孩儿又道:“那贼人逼杀我大父手段下作,想来要他死的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又见恩公从天而降,而獒犬不叫,均猜恩公应是来杀贼人的刺客。”

    叶孤城听他侃侃而谈,心中大为惊讶,只道这小孩儿虽然冲动,但头脑却不错,而且聪慧异常,明明只听的只言片语,竟然能将事实还原到这等地步。

    他记得对方刚才好像自称均,这年头名字叫均的能人有谁?

    叶孤城想,算了,他连春秋有多少个国家都不知道,哪里还记得有名人物?他只觉得这孩子还挺有趣,但又猜他是个麻烦人物,便冷冷道:“你既然猜到了我的身份,还不松手?”

    他假意威胁道:“你可知,看见刺客脸的人要死?”

    这小孩儿多聪明啊,听见叶孤城说这句话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笑嘻嘻的,他道:“你不会杀我?”

    叶孤城没有说话。

    小孩儿道:“如果你要杀我,刚才大可不管我,我当时就会死在那里,但你竟然带我逃了出来,可见你是不想我死的。”

    真是鬼精灵鬼精灵的小孩子。

    叶孤城道:“我既然救下了你,你就应该不多做纠缠。”

    他冷冷道:“我身边不需要一个小子拖后腿。”

    然而那小孩儿却道:“我不会拖后腿的,我不仅不会拖后腿,还会给恩公提供很多帮助。”

    他的眼睛十分闪亮,这或许是智慧的光芒。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姓什么?”

    小孩儿道:“姓田。”

    回忆到这里,叶孤城狠狠地叹了一口气。

    田均是第一个,从他之后,自己的运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捡人这条神奇的道路上,竟然越走越远。

    田均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小孩子,剩下的都是些青少年,有身负血海深仇叶孤城帮忙报仇的,有明明自己也是刺客却不知道何缘故被叶孤城救下来的,反正原因五花八门,结果是他手下竟然养了七个小子。

    啊,说错了,叶孤城想。

    算上这个也叫自己恩公的,是八个。

    他想,自己做什么刺客啊,最适合他的职业分明是拐卖贩,找鲜嫩可口的男孩子男青年小鲜肉一找一个准,而且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对方却拼了命地想要跟着他。

    虽然一开始叶孤城也被春秋时代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朴素民风所感动,但是事情到了这一份上,他不仅不感动想,相反还有点头大。

    讲道理,他其实并不准备养这么多人,而且还是都有一技之长的人。

    然而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并不是他想要不做就能不做的,比如说人格魅力这种东西,对常人来说就算想要也弄不到,但是对叶孤城来说,就有点让他避之不及了。

    他将小八带进了院子里,这是他租的院子,养了从小一到小七的七个人,要是他没有看错,这群叫他恩公的愣头青之中除了小三应该就是小八最大。

    田均从屋内出来,看见叶孤城身后跟着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了然道:“恩公又带人来了。”

    叶孤城点点头道:“这是小八,小一你带他安顿好。”

    被称为小一的田均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但也没有说什么,因为刺客有的没有名字,叶孤城干脆很粗暴地从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挨次排序下去,明明他之前还叫田均田均,现在一说顺口小一就蹦了出来。

    将小八带回了院子,叶孤城又出门,他毕竟是在易所接的工作,就算是拿钱也是要去易所领取的。

    他才进去,就看见了睡着的老汉,还是一如既往地走到老汉面前,伸手在墙壁上敲敲,将他惊醒。

    老汉猛得睁开了眼睛,就算是不睁开眼睛,听见这声音他也知道来的是谁。

    老汉不得不承认,自己怎么着都无法捕捉叶孤城的声音,叶孤城的气,此人的功夫大概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接近于神异之事。

    老汉道:“结束了?”

    叶孤城道:“结束了。”

    老汉道:“你下次来,要不然在门口敲门,给我一个缓冲的时间?”

    每次一睁眼睛就看见叶孤城冰块脸盯着自己,而且不知道看了多久,就算是他这样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怪物也觉得挺尴尬了。

    然而面对老汉真心实意地请求,叶孤城只是冷冷道:“不可。”

    拒绝得也是十分干脆了。

    老汉叹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对方不会答应,但就不死心地想要问问,他看着叶孤城,忽然想到了对方前几次的奇遇,以调笑的口吻道:“这次有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

    叶孤城想了一下道:“没有。”

    老汉松了一口气,刚想恭喜他,就听见叶孤城又道:“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但却遇到了小八。”

    老汉的表情好像吃了几斤黄连。

    叶孤城又道:“我将他安置在院子里了,那地方才租的时候觉得大小适中,但是现在看来,竟然是小了。”

    老汉一针见血道:“那是因为你一直往破屋子里塞人。”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向老汉。

    他的眼神很有力量,只要盯着一个人几分钟,对方什么知道的都会说出来。

    老汉道:“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这样的刺客。”

    他好奇道:“你接下来想要做什么?”

    叶孤城道:“钱,已经够了。”

    不仅仅是钱够了,人也够了,他都养了多少个人,以那些人的性格来看,如果真用起来,定然是死士类的人物,随时随愿意为了他自杀的呢类型。

    叶孤城想,谁知道呢,他一点都不希望养这么多死士。

    他顿了一下道:“我应该会换种营生做做,毕竟现在手上有了不少人。”

    老汉道:“你是准备从商?”

    叶孤城道:“不。”

    他道:“我没有那么多钱进货物,也没有时间跑到别的流域。”

    他道:“我所要做的事情,不过说就是保护保护那些小商人的货物罢了。”

    老汉听在耳朵中,哪里能不知道叶孤城在说些什么,想了一下,直抚掌道:“妙啊!”

    他走南闯北多年,见过很多人,也见过很多事,所以一下子便看出来,叶孤城这么做应该是可以挣不少钱的。

    这两年战争不断,在商人没有被几大国之间完全抑制的现在,越是混乱的时候,商人的生意就越好,无论是以物易物,还是被的什么,只要换地地方,那一定能迅速地卖光。

    但现在困扰着小商人们的还有一个问题,像大商人都有自己的车队,手下养着一批死士,等到出远门的时候自然要让死士持刀跟随,要不然被抢了怎么办?

    但是那些个小商人就不一样了,不说他们并没有钱养人护送货物,而且经常落单的他们反而更加容易成为众人垂涎的目标。

    现在各地都不太平,尤其是附近的楚国,因为楚平王的关系,最近可是有不少乞丐流民从楚国里出来。

    这些成分微妙的乞丐难民,有的时候则会为了活下去,爆发出相当程度的战斗力。

    老汉大为惊奇道:“这法子是你想的?”

    叶孤城淡定地摇摇头道:“并不。”

    以他在春秋时代呆不了很久的状态,叶孤城事绝对不想这么标新立异的,他本来就非此时代的人,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破碎虚空离开,哪要干这些事情?

    要他说,就带些钱,周游列国,等到周游完了,或许就能调动真气离开了。

    老汉试探道:“那是……”

    谁还没有出来,叶孤城就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道:“是小一。”

    老汉还是不解。

    叶孤城道:“年纪最小的那个。”

    老汉听了更加惊讶,毕竟那小孩儿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竟然想出这方法的挣钱方式,脑袋绝对灵活。

    叶孤城听他夸赞,虽然嘴上不说的,但还有点与有荣焉的味道。

    他道:“小一祖上是田武子,能想到这些也是常事。”

    虽然他做的事情,与他们家一点用处都没有。

    然而田武子这名字不仅没有让对方有印象,相反还一头雾水。

    听着很像是一个了不得的人,但他为什么没有听说过?

    叶孤城心想,我知道就行了,你们要知道些什么?

    毕竟,孙子兵法现在还没有同后世一样有名。

    鬼精灵的田均有一个过几年就牛逼哄哄的家谱。

    他往上几代的祖宗田武子田明,往下几代因为伐齐有功被大王赐姓孙,他们家应该是田武子那一支错来了,所以连形式都不一样。

    孙家并没有出现什么特别厉害的人,只有一个人写了一部著作而名垂青史,那就是孙武。

    孙子兵法。

    叶孤城问过田均,知不知道孙武?

    田均并没有多想,他还以为孙武和叶孤城就是不错的朋友,所以对方能叫出他的名字。

    他道,确实认识孙武,也是关系不算远的亲戚,但感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反正就是认识的亲戚罢了。

    他如是说了,却没有想到叶孤城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讲他抱在怀里转了几圈。

    怎么说,那可是孙子的血统啊。

    叶孤城想,简直就是活动的名人,他不太了解孙子现在怎么样,却知道这小子除了骨精灵多,身体有多么一塌胡涂。

    所以被叶孤城拍了下桌子,竟然就差不多觉得自己能多听听田均的意见了,对方虽然是个小孩子,但绝对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子。

    而且,他本人也有私心啊,叶孤城想。

    他虽然对赚钱挺有兴趣,但是更有兴趣的是出了吴国以外广阔的世界。

    他想看看,这里与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

    老汉突然道:“对了。”

    他道:“最近在这附近小心一点。”

    叶孤城还没有问为何,就听见老汉道:“最近楚国过来的逃犯还挺多,即使爱惜自身,不要被缠上了。”

    叶孤城点点头。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的是,明明自己还在这里听着,但他为数不多的豪侠朋友却遇见了从楚国逃进吴的人。

    伍子胥看着专诸有万夫不挡之勇,心想对方或许就是他在寻找的刺客。

    不,他对自己道。

    再等等吧,搞不好有更好的选择也说不定。

    伍子胥想。

    他所要寻找的,是能够帮他完成复仇大计的人,常人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幸运A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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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pathy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5 16:16:01

    风铃呢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5 18:08:40

    谢谢地雷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