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浮云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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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觉得自己实在是很背。

    他觉得自己干脆不要当江湖大侠陆小凤, 直接转职成名侦探陆小凤好了。

    而且还是专门负责跟踪找人的名侦探。

    本来,好好的金鹏王朝事件似乎有了眉目,霍天青杀人灭口得太急躁了, 即使当时没有感觉, 等到重返珠光宝气阁, 好好打量阎铁珊的尸体, 总能发现有什么不对。

    死人有的时候也是能“说话”的,通过他们的表情,通过他们的眼神,只要有足够的胆子能够盯着死人看,便能从他们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陆小凤自然不可能害怕一个死人, 所以他来找阎铁珊要情报了。

    他一双招子紧紧盯着, 试图从他身上发现蛛丝马迹。

    结果还真给他找到了。

    阎铁珊死得太仓促,脸上的错愕表现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死亡,但在死前的那一刻,又分明有所顿悟。

    陆小凤还记得阎铁珊死前说的那句话,只吐出“原来”二字就没了性命。

    剩下的话语,伴随他生命的流逝, 一同被埋藏在黑暗中。

    原来什么, 他想说什么,他发现了什么?

    陆小凤满头雾水, 但直觉偏偏提醒他,这件事情很重要。

    那么,当时杀了阎铁珊的是谁?

    目标直接锁定在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身上。

    由他动手杀阎铁珊, 本来就是很别扭的一件事。

    但陆小凤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找不到大名鼎鼎的霍总管了。

    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因为以霍总管在江南的名气,无论他到哪里,都有人能发现,他实在是个声名远扬的人物,只要是在江南,就没有人不认识他。

    而现在,他却找不到霍青天,不仅找不到,甚至没有一个人看见他。

    就好像一个大男人,平白无故蒸发了一样。

    花满楼道:“或许,他在躲我们。”

    陆小凤苦笑道:“他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

    躲藏,几乎同等于认下他与金鹏王朝有关的罪名,以霍天青的聪明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陆小凤很了解他,他猜测对方已经知道自己在怀疑他,按照霍天青以往的脾气,应该会按兵不动,以迷惑他们的视线。

    至于躲到没有人的角落,这不就是不打自招吗?

    花满楼道:“所以,他是真失踪了?”

    陆小凤道:“我想是的。”

    江湖人失踪,十有**不是自愿的,而是有人绑着不希望他们出现,那么现在,是谁不希望霍天青出现?

    陆小凤兀自沉思,而花满楼也有自己的忧虑,陆小凤注意到了霍天青的失踪,但他却同样注意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失踪。

    那就是上官丹凤。

    或许称不上是失踪,因为上官丹凤本就是一非常神秘的女子,你不知道她会什么时候出现,会以怎样的方式出现,但花满楼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没有见到她。

    花满楼是喜欢上官飞燕的,而上官丹凤则是她的表姐,只要一想到上官飞燕,便极容易联想到她的表姐,热别是,她还是那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同时还肩负着血海深仇。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动容的。

    花满楼道:“你没有注意到,还有一人,也很久没有出现了。”

    陆小凤道:“谁?”

    花满楼道:“上官丹凤。”

    陆小凤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她!”

    他对这女人并不是十分在乎,但花满楼一说话也确实点破她许久未出现的真相。

    陆小凤越想越蹊跷,他们去珠光宝气阁,本就是因为上官丹凤口中阎铁珊与金鹏王朝的恩怨,当时说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但现在他们都去珠光宝气阁闹了一通,阎铁珊甚至死了,这苦主却没有出现,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吗?

    陆小凤沉吟道:“也许她有其他事情要做?”

    花满楼不赞同道:“对一个女子来说,还有比结怨多年的仇人更重要的事情吗?”

    起码对上官丹凤来说,好像没有。

    陆小凤哑然,确实,他们眼中的上官丹凤就是一个很聪慧也敢爱敢恨的女子。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我明白了。”

    他道:“虽然我不知道上官丹凤在哪里,但我们可以去寻找或许知道她在哪里的人。”

    花满楼道:“谁?”

    陆小凤道:“萧秋雨和独孤方。”

    丹凤公主身边死心塌地的保护者,死了一个柳余恨,不还剩下两个吗?

    陆小凤与花满楼没想到的是,他们俩去找萧秋雨和独孤方,而萧秋雨和独孤方也在找他们。

    比起行踪飘忽不定的两人,陆小凤与花满楼简直就是标杆一般的人物,随随便便就能知道。

    只要有足够的银子。

    他们别的或许没有多少,但银子,却绝对不会缺太多,毕竟,他们曾经用同样的法子找到了陆小凤。

    还没等到陆小凤打听到两人身在何处,就主动送上门来。

    一脸的义愤填膺。

    萧秋雨见到陆小凤便劈头盖脸问道:“公主在哪里?”

    他们都口称上官丹凤为公主,这是对已经逝去金鹏王朝的尊重。

    陆小凤一脸懵逼,他道:“公主难道没有与你们在一起?”

    萧秋雨的眼球充血,因为愤恨,他道:“公主怎么会与我们在一起!”

    早在陆小凤他们出发去珠光宝气阁丹凤公主便悄悄尾随,这些事情,陆小凤与花满楼不知道,但是他们却知道得清清楚楚。

    现在阎铁珊死了,丹凤公主却没有回来,这难道不是很滑稽的一件事吗?

    陆小凤的表情很严肃,他道:“你是说她和我们一起出去了?”

    萧秋雨大感荒谬道:“难不成你们没见到她?”

    花满楼与陆小凤露出了相似的苦笑,如此看来,对方是苦主,他们也是苦主。

    花满楼的信用程度似乎要比陆小凤高一些,这话由他说出来要有说服力得多,他道:“我们并没有见到丹凤公主。”

    表情十分之诚恳。

    萧秋雨一愣道:“没有见到?”

    他与不善言辞的独孤方面面相觑,不说陆小凤,以花满楼的人品还不至于骗他们。

    所以,他们是真的没有见到丹凤公主。

    那么丹凤公主去哪里了?

    失踪的人越来越多,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然而陆小凤万万没想到,霍天青与上官丹凤的失踪并不是事情的结束,而是事情的开始。

    找不到霍天青与上官丹凤,情报也没有就此断掉。

    陆小凤想想道:“现在金鹏王朝剩下的人还有一个独孤一鹤。”不仅是剩下的,他还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因为据上官丹凤说,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峨眉派掌门,私下里竟然是青衣一百零八楼的拥有者。

    对上官丹凤的话,陆小凤将信将疑,他虽然相信朋友,但也不是谁的话都会全盘接受,事实上,陆小凤是一个警惕心很强的人,他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有自己的一套看人标准。

    若不是事情牵扯太广,他是不想惹上独孤一鹤的,因为对方的武功,因为对方的名声。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即使你不与他做朋友,也并不想成为他的敌人,站到他的对立面,独孤一鹤,就是这样的人。

    这世道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剑客,就要由剑客来出手。

    陆小凤与花满楼都不是用剑的,所以这工作,似乎理所当然就落到了西门吹雪的身上。

    然而,等到晚上,他竟然背着乌黑剑鞘,回到陆小凤身前,冷冷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陆小凤就好像屁股被火点着了,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他心头忽然涌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接下来,西门吹雪成功将他的预感变成真的,他道:“他不仅不在客栈,也不在客栈周围。”

    陆小凤几乎是绝望地说道:“那他在哪里?”

    西门吹雪沉默一下道:“不知。”

    他眼看着陆小凤眼中几乎没有光了,又忽然开口道:“但客栈附近的树林子里却有打斗的痕迹。”

    那痕迹颇为古怪,就算是西门吹雪看了也不能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陆小凤听见西门吹雪这句话,却又突然活了过来道:“有线索就好,快带我去看看!”

    他还真不相信,这些大人物小人物竟然在同一时间失踪了。

    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找出来!

    公孙兰被宫九拘着。

    给她请最好的大夫,用最精贵的要,衣食住行无一不奢华。

    其精心饲养程度,甚至能比得上九公子精心饲养沙曼的程度。

    但公孙兰和沙曼一样,又不一样,饲养沙曼,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而饲养公孙兰,则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好奇心。

    不管怎么样,他的心理都是不正常的。

    九公子决定亲自去看看公孙兰,哪怕精心饲养的是一头猪,以九公子的个性,指不定还要去看看杀猪的模样,因为那头猪和其他的猪不一样,它是九公子亲自饲养的。

    这已是个很好的理由。

    九公子,能将一切不可能化为可能。

    宫九发话下属怎敢不从,为了防止身后这位祖宗走错路,很是恭敬地带着对方走。

    他们也来到一处地牢。

    这年头就好像时髦建地牢似的,无论是叶城主还是小皇帝都建了那玩意儿,宫九也是,只不多他的地牢很高级,很华美,就好像嫔妃所住的宫殿。

    公孙兰就在里面。

    她过得很好,一点也不像个囚徒,反而像一位公主,有仆人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吃穿用度无一不精细,穿的衣服是最精美的丝绸所做,手划过表面摸不到一个线头,每天来给她看病的大夫,无一不是杏林圣手,连一般的公主都不能见到。

    九公子所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伤好了大半,衣着华美,面色红润却眼神混沌的公孙兰。

    与其说是混沌不如说是茫然,就像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婴儿,懵懵懂懂,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意味。

    这种眼神出现在小孩子脸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大人,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了,至于狠辣而狡猾多端的公孙兰,就更不可能了。

    她的每一个身份都聪明且狡诈,这可不是一个懵懂的人可以做到的。

    但宫九看见她却很满意,这男人龟毛而且性格多变,但无论他当时的心情如何,都不会让别人好过,能让他满意,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九公子以其锐利的眼神扫过公孙兰,对下属淡淡道:“不错。”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下属却从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只要是跟了九公子一段时间的老人,都知道让他说出不错两个字有多么艰难。

    这几乎就是至高的赞扬。

    但他却不敢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因为九公子并不是很能见的得别人高兴,他看别人笑,心中或许会想要那个人死,又或者他见人不想活下去,反而会萌生帮助对方的渴望。

    别试图去猜想九公子准备干什么,在他面前,千万别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活人。

    否则,公孙兰就是下场。

    她傻了,就像是一个婴儿,什么都不会做。

    但她似乎又很聪明,因为她成了九公子忠心耿耿的下属,无论宫九希望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没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完成了宫九的任务之后,才有恢复神智的机会。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

    说起来,叶城主与他无亲无故,怎么就想和他亲香?

    苏少英:我对叶城主一见如故!

    理由很好很强大。

    叶孤城可不管苏少英和独孤一鹤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冲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然后在床上躺个天昏地暗。

    任何一个受了重伤的人,都应该与他有一样的想法。

    叶城主实在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所有能成大事的人,似乎都有与他相似的品质,那就是善于忍耐。

    因为善于忍耐,所以便很能吃苦,便能承受绝大多数的痛苦与苦难,而且看上去还云淡风轻,仿佛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疼痛,也是如此,对叶城主来说,疼痛是可以忍耐的。

    他的肋骨断了,虽然看上去是仙人,但实际上还是**凡胎,有裂痕的骨头再也禁不住强大的冲击,在天时地利人和等一系列原因的作用下断成两节似乎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

    好在他骨头断得位置不错,没有□□肺里或者其他什么柔软的器官,如果真那样,绝对不是简单的忍耐就能摆平的事。

    叶孤城能忍受疼痛,所以他现在脸色很难看,但见他行动间,却还十分自如,哪怕是一般的习武之人动作也绝对没有他来得敏锐。

    一切,似乎都维持原样。

    朗月似乎心有所感,一路上都频频打量叶孤城,她越是打量,城主就越不敢露出端倪。

    以朗月的脾气,若是知道自己一时失手导致城主骨头断了,定然会羞愧得想要自裁,即使,谁都知道,这只是出于好心的意外。

    谁都怪不得。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身旁婢女的专业素质,就是因为知道对方对自己忠心耿耿,甚至将他视为天地,行动间便要更加小心。

    人们所说的尊重与信任,都是相互的,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因为享受着下属全心全意的爱戴,他才更需要成为高不可攀的叶城主。

    这是他偶像包袱的来源与动力。

    叶孤城的伪装功能之好,连朗悦都无法识破,但对他不太熟悉的九公子一行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敏锐的感官成了摆设,看见在月下狂奔的叶孤城,就好像猫看见了鱼骨头,眼中都绽放出摄人心魄的光芒。

    那是猎人看见自己的猎物才会有的眼神。

    相当相当地不妙。

    宫九的观察力很好,但他与叶孤城之间的距离毕竟有点远,距离一远,很多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变得不可能发生,比如说,他无法看出叶孤城的脸色比平时更加苍白。

    就连朗月都没有看出,她还道是今天的月光太皎洁,连城主的脸都被映衬得更加白皙。

    叶孤城:呵呵。

    在心里吐出一口老血。

    一切都是偶像包袱的错!

    受伤,会让他的状态下滑,所有的气力都用来伪装自己完好无损的表象,这不仅仅是为了叶城主的形象,也是为了威慑。

    黑灯瞎火的夜晚,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特别是不速之客已经来了一波,他竟然无法辨认出那是谁的人。

    叶孤城得承认,是他大意了,但白云城主绝对不会犯两次相同的错误,他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没有冒险与他动手,这一切都是因为笼罩在叶城主身上强者的光环。

    阴错阳差之下受了重伤,但这伤势,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看出来,否则倒霉的绝对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叶孤城如此拼命,与他直线距离还挺长的宫九自然看不出,特别是九公子还要保证自身的神秘感,他可不愿意贸贸然接近比猫还要灵敏的城主,被发现,几乎是百分之一百的事。

    私心觉得还不到他们见面的时候,特别是九公子被丁独秀抽了一顿爽的。

    光是想想当时的疼痛,他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要立起来跳舞。

    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源自心底深处的舒畅。

    九公子锐利如鹰隼的眼猛得一阵收缩,其中的神经质几乎超过人类应该有的极限,但在被发现之前,又被他很有理智地收了回去,最后剩下的,只是比毒蛇更加恶毒的,充满了恶意的光芒。

    九公子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在场的人中,根本没有人敢于直视他的眼睛。

    他忽然出声道:“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是什么时候?

    下属还在发愣,但一直亦步亦趋跟随其后的公孙兰却如同利箭一般地冲了过去,想来现在在场的人中,确实没有谁比她更加忠心耿耿,曾经对于九公子的痛恨已经化为飞烟。

    不,公孙兰似乎也没有那么痛恨九公子,因为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谁将她抓了回去,那人又要她干什么事。

    她忽然成为了武器,成为了一把再趁手不过也再锋利不过的利刃,唯一的职责就是遵守九公子的命令。

    如果她有机会能够醒来,会有多么的恨?

    九公子一双利眼钉在公孙兰身上,忽然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他问话的对象似乎是身边的下属,但下属却知道,九公子并不是在于自己说话,他只是需要一个对象,而自己则正好是那个人。

    九公子的眼睛,才不会看他这种小人物。

    果不其然,宫九需要的根本就不是下属的回答,他能够从自问自答中获得很多乐趣,没人知道九公子的乐子在哪里,正如同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九公子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下属读的书不多,也不少,但凡是识两个字的人,多多少少听说过公孙大娘在盛唐时的表现,那几乎是使剑的祖宗,江湖人都知道。

    他忽然想到了公孙兰的姓名,九公子从来不会说无缘无故的事情,这时候提到公孙大娘,莫不是……

    九公子道:“让一个女人来对付叶城主,就算我自己也觉得勉强了点。”

    这句话才说完,谁知道他的下一句话就推翻了自己刚才所言之词。

    九公子道:“但如果世界还有哪怕一个女人能够招架住叶城主的剑,都一定是公孙兰。”

    并非仅仅是公孙大娘的家族渊源,公孙兰本身也是一个很狠毒,并且剑术卓绝的女人,她将自己隐藏得很好,名字都鲜为人知,这样聪明的女人在江湖上已经不多见了。

    但再聪明又怎么样,九公子想要知道的事情,就没有知道不了的。

    天底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女人的服饰华丽,但却不影响行动,经过杏林圣手的精心调养,伤已经好了大半,更重要的是,公孙兰现在是没有神志的,来自海外的摄人心魄的秘法,除非完成嘱咐的事情,几乎没有解开的余地。

    她的任务,就是试探叶孤城,以自身性命为后盾的试探,若公孙兰还有一丝理智尚存,都做不出如此疯狂的事情。

    叶城主似有一秒钟的慌神,因为他明确地感觉到,有什么人来了。

    他的感知能力比起全盛时期自然不太行,受了重伤的人,难免有些迟钝,更何况叶城主几乎将所有的气力都用来维持自己正常的表象。

    他不能让人看出自己受了重伤,因为白云城主与他的剑,本来就是一种威慑。

    但是来的人气势实在很强横,叶城主能感觉到,那是一个高手,但却不是一个普通的高手。

    高手大部分都很善于隐藏自己的气息,因为他们的功夫很高,已经臻至化境,与自然融为一体,只要自己想,那么脚步声之轻巧几乎无人能发现。

    来的人速度很快,也很大张旗鼓,似乎完全没有掩饰自己足迹的意思,在叶孤城的感知中,无异于婴儿在安静的夜晚呱呱大哭,想不注意到人都很难。

    朗月的肌肉紧绷,她也感觉到有人来了,对方的功夫绝对不弱,这让她十分警惕。

    但看看叶城主,紧张的申请却不由自主一松,因为叶城主永远都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淡定模样,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容。

    这是顶级强者的自信,就没有什么是他无法解决的。

    冷若冰霜的叶城主:“……”

    内心有点小慌张。

    但心中的那一丝丝慌张是他绝对不能表现出来的,输人不输阵,这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叶孤城闭上了眼睛,他不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看。

    他的耳朵,他的脖子,他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全身上下每一处都与自然融为一体,从身上划过的气流,判断人来的方向。

    调动每一个器官,来感受环境,感受敌人,他所“看”到的画面如同花满楼一般真实。

    眼睛在这时,才是最大的干扰。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夜晚的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心头无端有一股寒意蒸腾,是夜晚凛冽的风,还是人身上凛冽的杀气?

    叶城主被眼皮遮掩住的瞳孔中有寒芒一闪而过,来了!

    雪白的剑光划过黑沉的夜。

    刹那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