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 26 章

玺夭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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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之宜捧着手机, 苦着脸,怔怔儿发了会呆,随后怏怏然躺了回去。考虑到这会时辰尚早,担心会吵到母亲安眠, 她想着,晚点再给母亲打电话。

    只到底是心中有事,躺在床上也不得安宁。虽是很怕去见沈昀, 但沈大人端出了领导架子,天生怂货的她是万不敢不从的。。

    终于在又一次情不自禁的叹气后,她索性起床。洗漱完毕后,她来到厨房, 打算做早餐。通常周末, 她都是自己动手自给自足。

    实际上, 平日里上班, 只要时间不太赶, 她基本上都自己做, 不会在外面吃早点。一来节约;二来, 自己做也更健康,更卫生。

    打开冰箱的那一刻, 就跟一休哥思考难题时,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后, 会亮灯一般, 程之宜童鞋突然福至心灵了~

    人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她不如给沈昀也带一份早餐过去。不管他吃不吃, 看在她这份诚意上,总不好再为难她吧。

    何况,对自己的烹饪手艺,程之宜颇有自信。她这人别的长处没有,打理生活的能力还是挺不错的。尤其,擅长手工活计。母亲便常语带自豪的夸她的手特别巧,象什么做饭啦,织毛衣啊,缝补衣服之类的,她都能做得非常好。

    说白了,她这很有些“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意思。父亲去世得早,母亲又要忙于养家。很多时候根本顾不到她。所谓熟能生巧,都是生活练就,逼出来的。

    主意一定,程之宜心情放松了些。

    所幸,她不但有蜜蜂勤劳的属性,更有着松鼠爱囤货的属性。冰箱不大,里面的存货却很充足。她不习惯冰箱太空,那样会令她感到焦虑,安全感告急。

    虽然里面的食物都是日常平价货,但于她,只要看见冰箱里有足够的储存,便会相当的安乐,相当的知足。

    她扫了扫冰箱中的原材料,略思忖后,便开始忙活起来。因起得早,时间充裕。兼之带着示好贿赂沈大人的心思。她这顿早餐做得着实丰富~

    不单是种类比她自个吃的要多,食物准备的量更是远远大于她的食量。她想,沈昀人高马大一男人,吃的定然要比她多得多。倘备得不足,让他吃不饱,多不合适呀!

    先打上豆浆,煮上粥。接着不慌不忙的剁肉馅,调味。拿现成的饺子皮给包上。尔后下锅。约莫十五分钟后,个顶个黄金亮色,香气四溢的煎饺便能出锅盛盘了。

    等煎饺的同时,她也没闲着。利索的将土豆鸡蛋饼的原料,给捯饬出来。煎饺一出,土豆饼当即下锅。半点不耽搁,丝毫不浪费时间。

    一切停当后,她拿干净的保鲜盒分装好煎饺,饼和粥。豆浆则用有封口的玻璃瓶,灌了满满一瓶。继而,将这些一并装入具有保温功能的瓷质小食盒内。

    这个小食盒是她们母女俩之间传递亲情,表达爱意的一个小器皿。有时是她做点好吃的带给母亲,有时候又是母亲精心为她准备些吃食,再带回给她。食盒很保温,特别实用。每每往返一两个小时,打开食盒,东西还是热的。

    对于今天食盒为沈昀而派上用场,程之宜不想否认,她心里其实很高兴。即便初衷是为了能让沈大人消消气。但如果,沈昀真的吃上她特地为他做的食物,她会觉得很安慰。

    当年他离开学校去了美国时,她便暗自遗憾,未能对他好一点。说来,她一直有亏于他。而她能力麻麻,也没什么可以为他付出的。唯有这家常厨艺能拿得出手。

    想到沈昀明显清减的面庞,程之宜低低叹了口气,他那么忙,一定很累吧?!转念一想,都那般忙碌,那般累了,他还没“忘”了她。。

    程之宜又叹了叹气。希望待会,他能看在这些食物的份上,高抬贵手,手下留情。。

    想了想,她给他回了条短信,毕恭毕敬:“好的,沈总,我知道了。”

    几乎是在短信发出去的下一秒,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盯着上面的蓝光闪闪的名字,程之宜立刻心跳加速。

    呃。。“牢头”沈大人来电。。。

    在电话响到第四声的时候,无可逃避的她紧张兮兮的按下接听键。

    “沈,沈总,早上好!”她结结巴巴道。声音细弱。

    “来了后,直接上我办公室。”那头的声音冷冷的,有些儿紧绷。

    “好的,我知道了。”她小声应答道。

    然后,然后。。

    电话就被挂掉了。。。

    干脆利落!

    程之宜愣愣的看着手机,片刻后,颇是稚气的呶呶嘴。

    好吧,酷MAN!

    她看看时间,已是早上七点半。遂即刻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自然不能与母亲说实话。她与沈昀之间,她自个都闹不清。于是只说昨天睡得早,没注意手机没电了。

    母亲不疑有他,只要她好好的,没事,也便安心了。与母亲通完话,程之宜自己匆匆吃了早餐,随即拎着食盒走出门。

    公车上,又听得包里传来手机接收到短信的提示音。程之宜想大概是沈大人的消息。不敢耽搁,赶紧的掏出来一看,却是曾强。

    他问她这个周末打算怎么过?

    程之宜抿着唇给他回道:“今天要加班。”

    发过去后,也不等他回复,将手机收了起来。胆小谨慎的她,素来非常注意保护自己的随身物品。她望着车窗,心里对曾强感到抱歉,她无法接受他的心意,是注定要辜负他的了。

    到公司后,她站在电梯里,随着楼层数字的变动,她的心跳亦然越来越快。待站在沈昀的办公室门口时,心跳愈发剧烈。

    她顿了顿,正壮胆一般准备来个深呼吸后,再敲门。

    熟料,刚长长的吸进一口气,那门便开了。。

    沈昀面无表情的出现在她眼前。

    猝不及防的,程之宜错愕的看着他,来不及转换表情。

    “你是想要憋死自己吗?”

    瞧着面前,鼓起面颊,抿着唇,紧张到大气不敢出,一张小脸涨得通红的笨丫头,沈昀略挑起一侧的浓眉,语音凉凉。

    其实,看到她这副呆样,他心底失笑,很有些忍俊不禁。满腹的气怨,霎时便熄了一半。

    只是这家伙,不能轻易饶了她!是以,他面上声色不显,一派冷淡。

    回神的程之宜,脸跟火烧似,更加烫了。又因憋得久了,她大口的连连喘了好几口气。心下益发着窘。

    沈昀瞟了瞟她手上抱着的圆鼓鼓的米色布包,状甚不经意的问道:“这是什么?”边问边折身往里走。

    “早餐。”程之宜小小声道。刚那一下,让她很是难为情。

    太丢脸了!

    闻言,沈昀顿住脚步,回身看她。却是半晌不出声,只拿眼盯着她。程之宜熬不住,小声道:“你吃过没?这,这个是我给你带的。”

    她说着,却是不敢看他,全程瞅着地板。好像那地板是他的脸一般。。

    沈昀看着面前这个小媳妇儿似,怯生生的姑娘,眸光幽深。一股不可抑制的怜惜之情,在他胸间急速涌动。那剩下的一半气怨,也即时偃旗息鼓。

    嗐!真是没想到,他会栽在这么个小不点手里。。

    小小的人儿,小猫一样。却能轻易左右他的情绪,让他一忽儿甜蜜;一忽儿失意;再一忽儿,就象现在,轻轻松松便让他心中溢满欢喜的泡泡。她给他带了早餐!

    “你做的?”他的口气却是一点没变,清清淡淡。

    “嗯。”“小媳妇儿”朝着地板点头。

    沈昀掀掀唇,语气闲闲的:“你倒是识相!”

    程之宜:“……”

    “知道错了?”

    程之宜:“……”

    “嗯?”沈大人口气不善。

    算了,都已身陷他的领地,顺着,准没错。程之宜于是甚是识时务的点头。

    她的乖顺很明显让他感到了满意。沈昀的面色终于稍有缓和。即后,他神情傲娇的自她手里接过装有食盒的布包。

    问她道:“你吃了没?”

    “吃过了。”程之宜老实道。

    此刻,她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向他,看着他坐到办公桌前,揭开食盒。她有些紧张的屏息,仔细的观察他的表情。

    虽然,她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但毕竟是沈昀,天之骄子的沈昀。自小锦衣玉食的长大,什么没吃过?!是以,临到头,缘着过于在意,她又不免担心,也不知合不合他的口味?

    看着食盒里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卖相精致洁雅的食物,嗅闻到食物扑鼻的香味,沈昀心里瞬时满满涨涨。有些酸,有些涩,却有更多的暖意。

    除了家中的保姆,这是第一次有人精心为他准备食物。便是与母亲和解后,母亲也未曾为他烧过一次饭。养尊处优长大的母亲,十指不沾阳春水,这辈子就没进过厨房,压根就不会做饭。

    这会,他还真空着肚子。之前被她气得一点食欲也没有,什么也吃不下。此时,看到她,看到这个小人儿为他做的这些食物,他蓦地,就感觉到饿了。

    他敛下眉眼,开始安安静静的吃。

    先尝的白粥。家常的白粥,半点不花哨,很普通。没有任何辅料的添加。可是吃进嘴里,却十分的慰贴。煮得晶莹软糯的米粒,分外的清香。

    程之宜眼见他喝完了粥,又吃了煎饺,接着喝了豆浆,吃掉了饼。心里高兴又放松。这说明,食物还算对他的胃口。

    继而,也不由庆幸自己准备得充足。到底是男人,食量果然大得很!想他虽然吃相斯文优雅,但吃得可是一点不少。

    吃完后,沈昀取出纸巾,慢条斯理的擦嘴。黑漆的眼睛,望着程之宜,异彩闪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善厨贤淑的姑娘,必须得做他媳妇儿。她,他是要定了!

    程之宜对他的想法浑然不觉。感受到他情绪上显见的好转,她但觉自己的心情也随之轻盈了许多。

    阻止了程之宜想要收拾碗筷的动作,沈昀起身,大手几下便将碗筷集中着放入食盒,旋即提着食盒进了里间休憩室。那里有洗脸台。可以洗碗。

    紧张的心情得到缓解,程之宜方注意到今天的沈昀,穿的不是西装。他穿得深蓝色的开衫夹克,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棉质T恤。搭配着一条墨绿色的灯芯绒裤,脚上是一双锃亮的棕红色休闲皮鞋。风格闲适但却是透露出,浓郁的老式复古的英式风情。

    不得不说,这一身打扮很衬他的气质。沉静优雅,甚是迷人!抑或许,是他天生衣架子的缘故吧,身高腿长,体型挺拔,穿什么都好看。

    程之宜发现,他虽然移民美国,但他的着装与做派,却更偏于英式的绅士气度。说起来,他似乎除了在她跟前会显现孩气与霸道的一面。对别的人,他确乎极具绅士风范。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冷漠,客气。总带着疏淡的距离感。

    只对她恶霸么?

    但事实上,他给她更多温暖不是么?这个在她面前,时时霸道总裁范的男人,面对她时,骨子里却是不折不扣的暖男一枚。

    他从未故意伤害过她。就象现在,他会主动收拾碗筷。他释放给她的绅士风度,一点也不冷。

    而是温暖,有活气!

    不能抑制的,程之宜心里泛起阵阵甜意,层层叠叠细细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