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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丽君被封为义成公主,突厥将以大礼迎之,因年纪尚幼,将由突厥王后暂为抚养,虽然丽君与我同命,可我总觉得,丽君像是被突厥扣留的人质,如今两国之间多有摩擦,如果真有刀兵相见的那一天,丽君该何去何从?大隋还会顾及她么?
当夜,我与丽君抵足而眠,这是丽君在大兴的最后一夜,原本以为我们会有无尽的话说,却终究没有说出口,各自辗转反侧,一夜未眠。
丽君走了,遥望着宫门口华丽的阵仗,我没有勇气去送她,我怕我会当众哭出来。当初我离开梁国时,三位皇姐也没有送我,但我知道,她们是不屑。
“公主,既然这样舍不得,为什么不去送送义成公主?”一直守在身后的狗儿问道。
“我不喜欢分离的场面。”我口中回着,眼睛却舍不得眨一下,唯恐少看一眼。
“这些突厥人真是太可恶了!”狗儿握紧拳头,怒目瞪着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突厥特使。
确实是,这些突厥人确实太可恨了,若我有半点办法,一定会好好教训他们一通。
眼看着车辇以及大队人马离开皇宫,我惦着脚尖也难以望见,心中忽然难受起来,我为什么刚才不去送丽君?她会不会因此而怪我?
不行,我要再见丽君一面,想至此,我拉了狗儿快速回宫,换了男装之后,直奔聚桃苑。
聚桃苑的桃花正盛,几天前我还与丽君在此处游玩,没想到景致未变,而丽君却再也来不了了。
宫墙上的暗道机关我虽只看了一次,却已烂熟于心,没费多大功夫,我与狗儿便已偷偷溜出了宫,匆匆奔往大兴最繁华的街道——承恩街。
承恩街上处处张灯结彩,两旁的树上挂满了红绸,所经宅院与店铺门口一律挂着红灯笼,红绸与灯笼之上写满了金色的囍字,公主出嫁时,必要经过此街,以示百姓,同时接受百姓的跪拜与祝福。
好在送亲的队伍行走缓慢,我与狗儿紧赶慢赶,终还是与送亲的队伍一齐赶到了承恩街。
街道两边早已被百姓围得水泄不通,数百御林军正手执长戈阻挡着拼命往中间挤的人潮,我与狗儿被人挤得无法前进,虽使出了吃奶的劲,终还是不能靠近鸾驾半步,送亲的队伍越来越近,前面的百姓早已跪地膜拜,再这样下去,恐怕只能眼睁睁看着丽君的车驾过去,而她也不会发现人群里有一个我的。
“借光,麻烦让一下好吗?我只想见公主最后一面,再晚就来不及了!”我一边推挡在我前面的一个人,一边往人缝里钻。
“就你这样的黄毛小子也想见公主啊?呸!我们哪个不是想见公主?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啊,公主嫁去突厥,以后再想见就没得见了!”前面一个壮硕的男人胳膊一伸,便已堵住了我唯一可以钻过去的人缝,周围的人也都对我指指点点,似乎在讥讽我不自量力。
该怎么办呢,再这么挤下去也是无济于事的,我只是想最后送送丽君,与她说几句话而已,怎就这么难?
“公子,你看——”狗儿也是拼尽全力,左冲右突,最终还是被挤了出来,正一手擦汗,一手指着我们身后不远处。
顺着狗儿指的方向看去,是我与丽君曾一起去过的茶肆,我想了想,觉得与其在此耗费力气,不如退一步,到茶肆上去,虽然离得远些,但终究能够看到车辇。
往外出比往里进要好走多了,我与狗儿很快来到阁楼上的茶肆,茶肆里的人也全都从窗户上探着头往外看,竟无人招呼我们。
狗儿摸出身上一锭银子,在眼珠都快飞出窗外的小二面前晃了晃,小二立刻转头,接过了银子,点头哈腰问道:“两位小爷,用茶?”
“给我们一间单独的雅间。”我对小二说道。
“好勒!您这边请。”许是急着看公主,小二的动作十分迅速,马上给我们安排了一间雅间,连茶水都忘记斟上,就又跑去窗台了。
但好在我们的心思也不在茶水之上,我掏出随身携带的手绢,恰好雅间内常常为文人备着笔墨,我取了一支笔,匆匆在手绢上写了几个字。
狗儿自幼短弓不离手,最近又常在宫里用琉璃球打树上的雀儿,我从狗儿手中接过琉璃球,把手绢裹在上面。
“狗儿,有信心打准吗?”说实话,这么远的距离,我还真怕狗儿的短弓打不过去。
狗儿瞄了几眼,点点头,嗯了声,看来是有希望的。
车驾越来越近,我与狗儿伏在窗台上,极目看去,丽君乘坐着一辆装饰十分奢华的马车,马车的轿帘被打起,一身盛妆的丽君正一动不动的坐在车内,甚至眼睛也不曾往旁边瞟上一眼,我虽然隔得远,看不清丽君的表情,但我却分明感觉到她眼神中的空洞与凄凉,她的内心定是与华丽婚服所洋溢的喜气完全相反。
记得以前,我们两个经常背靠着背坐在金麟池旁,屏退宫人,说着悄悄话,谈论着自己未来的良人。
我自然不必说,已然是杨广的未婚妻,虽然是被迫和亲,却也是幸运之极,能寻得如此良人,因为从所有人的口中得知,杨广勤于政事,战功赫赫,且不甚近女色,连甚少赞人的独孤皇后也时常对他褒奖有加。
他在朝里朝外的威信是远胜于太子的,只可惜他不是长子,否则绝对是继承大统的最好人选,多年以后,我回忆少女时期的纯真,心中总是喟叹:杨广他终究是掩藏的太好了。
丽君则常常幻想她未来夫君的模样,作为深宫中长大的公主,她不羡荣华与富贵,只愿得一真心人,相伴一生,哪怕她的附马只是田间一农夫,或山间一隐士,只要能平淡度日,不要像皇宫之中,美人如云,所有人勾心斗角,只为着一个虚华地位。
虽然在本朝中,皇后善妒,宫规严谨,皇帝身边的宠妃甚少,但皇帝总归是皇帝,总是不乏新宠,真真是活得累极了。
当时只觉得丽君的要求实在是太微不足道,她是大隋尊贵的公主,想嫁什么样的人家,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然而看到此刻端坐于车驾之上的丽君,我心里五味杂陈,原来身为公主,也并不是事事如意的,就比如说丽君的愿望,如今看来,已经成为不能实现的奢望了,她要做突厥的可贺敦(可汗王后称可贺敦),虽然地位极尊,却再也过不得她所期望的平淡生活了。
狗儿瞄着车驾,待得队伍行得近些,便把短弓拉至最长,“嗖”的一声,琉璃球带着我的手绢直飞向丽君。
“梆”的一声,琉璃球正好砸在车辕上。
“保护公主!”四周的侍卫慌乱起来,把丽君的车驾团团围住,目光四处搜寻“暗器”射来的方向。
我看到有人捡起琉璃球,察看了半天,最后呈给了丽君。
她看到了,看到我的手绢了,我在心内欢呼着。
果然,丽君展开手绢,看到我写在上面的字,然后转过头,手扶着车窗,遥遥向我挥手,我甚至看到了她眼中莹莹的泪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么的明澈。
我也探出身子拼命挥手,却没注意到狗儿正取了另一粒琉璃球,嘴里低声嘟囔着要为丽君公主报仇,再度向车队射去,这一次准的离谱,正中上次用鞭子教训我们的那个叫做阿尔木的突厥特使,他哇呀一声捂住眼睛,身子已是跌落下马,然后有汩汩的血水顺着他的指缝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