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清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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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挺好的,就是有点儿想死。”路爵拿着听筒,长腿抵着墙,随意的靠在公共电话亭旁说,“狼口逃生,真他妈刺激。”

    说完他看了身边的少年一眼,人正半蹲在地上扒拉着地上的土,牛仔裤脚挽起,露出骨感白皙的脚踝。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抬起头警觉的瞪了路爵一眼,两只毛茸茸的耳朵,从黑发中支棱起来。

    路爵抬起手在他脸前晃了晃,手腕上还印着个很明显的牙印儿,挑衅道:“你他妈再咬……我靠,你还真敢啊。”

    一口下去又见血了,这崽子还真挺牙尖嘴利。

    “小野狼刚刚又咬了我一口。”路爵对着电话说,“对,牙特尖,那我哪能知道,不知道什么品种。哎,你说人跟狼不是有生/殖隔离么,那他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崽儿的耳朵可不是cosplay,他亲手摸过,那上头可还带着温度,假不了。

    人怎么会长出一双狼耳朵?况且他牙齿还那么锋利,就跟狗差不多。

    “啊,对。我亲眼看见的,那母狼把他当儿子似的亲。”路爵向远处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岭的,除了这个便利超市,还有旁边的加油站,方圆十里都荒无人烟。

    “不说了,我这两块钱的话费马上就没了。等见面再跟你说,快过来接我吧。我在大冲山加油站这儿,车没油了。”路爵低头看了眼地上趴着的少年,心下一动,“别忘了带几盒肉罐头,嗯。”

    挂完电话,路爵从背后拎着少年的衣领,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车,手一扬摔上了车门道:“老实待着。”

    看着这少年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用凛冽的目光盯着自己,路爵脊背一阵发冷。

    非得这么凶么,好歹咱们也一起患难与共过。

    虽然只有两天。

    回忆起这几天的经历,路爵还感觉就跟做梦似的。

    *

    路爵喜欢户外活动,一个星期前跟人组团到大冲山野营。

    那伙子人特不要脸,个个身边都带着家眷,一群人里就只有路爵这一个单身狗。

    大家本来说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他们却全跑去打野/战了。

    路爵一气,撂下他们自己走了。

    结果没想到,第二天山里就起了大雾,到傍晚的时候,他的太阳能充电宝就已经没电了。

    彻底跟这帮子同伴失去了联系。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吉普车里没有多少油了,胡乱开出去找路,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路爵只好坐在帐篷前,乖乖等着天变晴了,那样小伙伴们就能找到他,凭借脑电波,或者心电感应。

    但是,很明显那几个货的脑电波全用来谈恋爱了,让路爵等了两天都没一点儿消息。

    而且,天气也越来越差,甚至在夜里下起了雨。

    路爵躺在帐篷里,听雨点拍打着树叶啪啪啪啪啪的响,心里就跟被狗啃过似的忧伤。

    等下完雨,路爵拿着探照灯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毙强点儿。

    身上带的干粮吃得差不多了,总是压缩饼干脱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里发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疯了。

    军用靴踩在淋过雨的树叶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的明显。

    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复杂,尤其是在这山脉腹地。走了半个小时,周围的景物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刚刚踩上去的脚印,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

    路爵皱了皱眉毛,感觉有点儿颓废,衣服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也懒得换了,回到帐篷就躺下了。

    原本他是打算睡觉的,但却被一阵奇怪的叫声给吸引了注意力。

    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嗥,在大雾弥漫的早上,显得莫名有些诡异。

    他早就听说,大冲山有挺多野狼,哪儿哪儿好像还有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但是没想到这狼会在早上出现。

    而且,听声音还是一匹独狼。

    狼是群体性动物,基本上不会单独出来行动,经常由七匹组成一个小团队。头狼作为团队里的核心,指挥着大家合作捕猎。

    一旦团队中有狼落单,很可能就是被头狼给抛弃了。

    听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声,应该是被饿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着,结果没多久就看到这匹狼的真面目。

    饿狼一看年龄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泽,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绕着它高昂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围巾。

    他中午找路时出了趟门,返回的途中饿狼尾随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写在它森绿色的眼睛里,但是却始终跟路爵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每当路爵回头,它都会往后连连退步,等路爵回过头时再次悄悄的靠近。

    进行着慢热的拉锯战。

    野外生存的经验告诉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会见到人类就直接扑上去撕咬攻击,因为人会反抗,有猎.枪,是他们最大的天敌。

    它们一般会默默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们酣睡,放下戒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

    从发现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备,晚上没睡帐篷,坐在吉普车车厢里,把门给关严实了,脚底下踩着把防身用的猎.枪,心想,再敢来的话,老子一枪爆头。

    没成想这狼表现十分怪异,每次都是在他帐篷前转悠,躲在石头后面偷偷观察他的活动,却迟迟不肯有什么行动,一旦偷窥被路爵发现后,就匆匆跑开,迅速消失了。

    路爵非常纳闷,这傻狼,难不成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欲擒故纵?

    等这狼跑开以后,路爵站到刚刚它来回转悠的位置,发现了一包人类的食物。

    透明塑料袋上有两个小孔,很明显是狼衔在嘴里,不小心撕破的。

    袋子里有生了锈的罐头盒,还有几包饼干。饼干包装都已经褪了色。

    路爵把饼干从袋子里拿出来一看,生产日期都已经是几个月前了,估计这一包东西全是以前来这儿野营过的人丢弃的食物。

    那这狼为什么要给他送吃的呢?

    路爵带着疑惑,把东西拎回了帐篷,今天早上他就把所有能吃的都吃了,最后的那顿吃得是用搪瓷罐煮水泡着压缩饼干。路爵饿得心发慌,也没多想就把过期饼干给拆开吃了。

    这天夜晚,路爵躲在帐篷里,听到野外呼啸而来的风声,跟动物低低的鸣叫掺杂在一起,凄厉不已,哀转久绝,犹如鬼哭狼嚎,令人心悸。

    声音听来,好像不止一匹狼在外面,应该是那匹狼用叫声唤来了更多的狼。

    给我食物难道就是为了让我做个饿死鬼?

    路爵一面疑惑着,一面警惕不已,静静等待着狼群的袭击,每根汗毛都紧张的竖起,全身上下都保持着戒备的状态。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听到了帐篷被重物撞击的声音,似乎是有什么东西狠狠的砸在了帐篷上。

    路爵精神抖擞,警惕的握住了□□的扳手,仔细聆听着帐篷外的声响,只要再有一丝的风吹草动,他就要毫不犹豫的跳出去,跟狼群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可是就在这一声剧烈的响动之后,外面再也没了动静。

    四下阒然无声,清净得有些诡异。

    路爵皱了下眉头,操,这可邪门了。

    他试探着拉开帐篷,伸出了头。

    探照灯的光线射向远处,只看见那匹饿狼深深的望了他一眼,眼睛里闪烁着森绿色的光芒,还没等路爵看清楚它的位置,它就跑远了。

    远处似乎还有狼嗥,但是却已经不见了踪迹,路爵抬头看夜空,只见乌云浮动,遮蔽了月亮,让人有点忧愁,明天不知道会不会放晴。

    就在他正想合上帐篷的时候,无意间往地上一瞥,发现有个人竟然正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起来似乎正处于昏厥状态。

    刚刚他一直都没发现,这人什么时候出现的?怎么突然就躺这儿了?

    路爵用探照灯晃了两下,喊了一声说:“喂,醒醒。

    那人没出声,脸紧贴着地面,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

    于是路爵只好一步一步走过去,拿灯晃了晃他的脸。

    离近看才发现,躺在地上的这个人有一张苍白到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侧脸线条坚毅硬朗,乌黑的头发蓬乱卷曲着,一对毛茸茸的狼耳就隐藏在黑发之中,浑然一体。

    这人看上去也大不过十五岁,没穿衣服躺在地上,究竟是什么来路他也不是很关心,他此刻就想问问他:“小兄弟,你冷么。”

    山谷夜晚起大风,风席卷着雨点呼啸而来,颇有掀开天地的势头,眼看就要暴雨倾盆。

    他不穿衣服这样躺一夜,第二天肯定会被冻成僵尸。

    犹豫了一下,路爵伸出手碰了碰他的耳朵,很柔软。

    就在这时,那少年突然被惊醒一样,从地上一跃而起,直直跳出去半米远,用闪着绿光的眼睛警惕的注视着路爵,紧接着他就呼啦一声迅猛的扑了过来,矫捷到路爵甚至都没看清他的动作,然后就感觉脖子一片冰凉,被一双手狠狠的给攥住了,瞬间就呼吸困难。

    路爵咳嗽了两声,感觉喉咙辛辣无比,空气从肺部抽离出去,呛得他面红耳赤,青筋暴起。

    而狼少年对准路爵的肩膀就咬了下去,尖利的牙齿刺破血肉,疼得路爵登时五官扭曲,咬着牙喊了一句:“操.你妈的!”

    不知从哪里爆发出来一股力量,路爵抬腿狠狠向狼少年的腹部踹去,一脚把他踢出去一米多远。

    狼少年捂着胸口,气喘吁吁的趴在原地,抬起杀气腾腾的眼睛看向路爵。

    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就像是暮色四合的无人旷野,透不过一丝光亮,内里只有杀机暗伏,漠然到冷冽。

    一个普通的人类绝对不会拥有这样的眼神。

    眼前的这个少年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头彻头彻尾的野兽。

    路爵的好奇心突然间被勾起,这样的少年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难不成他是狼人或者是欧罗巴人种?

    这两种推测,不管哪种都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血液沸腾。

    俩人你来我去对视了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最后路爵终于败下阵来,主动妥协:“你饿吗?”

    狼少年竟然听懂了人话,微微的眯起了眼睛,些许放下些敌意。

    路爵转身钻回帐篷,从袋子里掏出那盒生了锈的罐头,用瑞士刀把铁罐撬开,擦了擦刀尖,挑出一片午餐肉,冲狼少年挑了挑眉毛,而后把刀递到了他面前示意:“嗯?”

    狼少年盯着那片肉看了很久,然后才捏起来吃了,吃完后又抬起眼盯着路爵看,两只耳朵不动声色的竖了起来。

    这种眼神路爵好像见过,他每次喂完邻居家的小狗,它都会用同样渴望的眼神盯着自己。

    路爵叹了一口气,又挑出一片肉递给狼少年。

    就是因为这两片午餐肉,他跟一个半人半狼的少年产生了短暂的友谊,俩人在帐篷里共度了一个消停的夜晚。

    次日大早,路爵又苦逼的举着探照灯继续找路,没想到不仅这路没找到,还看到了一幕相当血腥的场景。

    帐篷前的岩石堆后面,有一片突兀的空地,空地上散落着一堆带血的狼毛,狼身被啃得血肉模糊,内脏淌了一地,只剩下孤零零的狼头,眼睛的位置就只有两个黑洞,似乎在冒着森然的寒气。

    死去的狼,脖子上那圈雪白的皮毛被染得通红一片,就像是一只恐怖的血色项圈。

    路爵张望了下不远处,那三匹饿狼正四处逡巡,目光隐隐透出一股狠戾。

    路爵揣着一肚子的疑惑,不明白这群狼为什么没有选择在夜晚围攻他,反而是自相残杀,把那匹饿狼给分食了。

    他正思考着,一回头就看见了一副匪夷所思的景象。

    狼少年蹲在饿狼的尸体前,用舌头舔了舔死去的饿狼,双眼通红,仰起脖子冲着天空嗥叫了一声,在山林里惊起了一片飞鸟。

    他悲伤得如同丧失了这辈子最重要的亲人,恸哭不已。

    路爵动了动恻隐之心,似乎猜到了这长着狼耳朵的少年,跟那匹死去的狼之间隐秘的血缘关系。

    也明白了那饿狼为什么不明不白的给他送来一包食物。

    狼果然都是具有灵性的。

    这种人和动物之间神奇的情感触动了路爵,于是他决定带着这个捡来的少年回家。

    *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路爵坐在朋友江恒开来的车里,指了指自己那辆破车说,“他现在就坐在车里,你看看去?”

    江恒刚从诊所里忙完,甚至白大褂都没来得及脱下,抄兜站在吉普车前,仔细的看了看被关在车里,已经倚着车座沉沉睡去的少年。

    “有一,点神奇。”江恒说,“嘿,还真是。”

    “有两,点神奇。”江恒说话有点磕巴,路爵故意学他说话,模样有点儿欠揍。

    “上,上车。”江恒说,“别管,了先上车。”

    路爵敲了敲车窗,把狼少年叫醒说:“我们要下来了,回家。”

    “他能听,懂吗?”江恒系好了安全带问。

    “能啊,怎么不能。”路爵打开车门看着狼少年慢慢睁开眼睛,这崽子睡着的时候,两只耳朵温驯的下垂,毛茸茸的,看得人直想揉一把。

    路爵是个吸猫党,受不了任何动物的毛绒攻击,微博签名从两年前就换成了“我一定会有猫的”,但是无奈一直没有时间养,到现在都还在云养猫。

    看到这场景,路爵不自觉翘起唇角,把手伸进车窗,轻轻拨了拨他耳朵上软软的毛发,手还没收回去,就立马又被咬了一口。

    路爵疼得嗷嗷叫,立马甩了两下手。

    被咬×3。

    我靠,不就碰了下你耳朵么,至于这么大反应。

    路爵瞪了他一眼。

    “我们要回家了。”路爵咬牙切齿的看着手掌上的牙印,指了指江恒的车说,“走吧。”

    狼少年有些愣神,微微侧过脸,光线打在他的半边脸上,轮廓分明,皮肤白到透明。

    他利落的跳下车,身上穿着路爵昨天脱下来的白T恤,少年的骨架很明显撑不起来路爵那宽大的衣服,T恤挂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空荡。牛仔裤挽了一截,露出骨节分明的脚踝,苍白而又孱弱,却有种病态的美感,他光着脚没有穿鞋,指甲不长,指甲盖是突兀的黑色,更加衬得皮肤惨白。

    路爵坐在车上,瞄了一眼他的手指甲,同样也是黑色的。

    这孩子怕别是个欧美摇滚系的非主流吧,一言不合就玛德法克儿rock roll的那种。

    还别说,这崽长得就挺叛逆。

    不过,路爵觉得自己年轻时指不定也涂过黑色指甲油,虽然他不太能想的起来以前的事儿了,但是他手臂上的文身还有眉骨上的亮银色的眉钉提醒他:大哥,不要歧视非主流,很多年前你也是好吗,谢谢。

    很多年是多少年,路爵也不清楚。他就只记得三年以内的事,再远点儿的,压根忘得连毛都不剩一根了。

    江恒开车的时候,狼少年倒是安静得有些出奇,出神的盯着车窗外匆匆倒退的树木,脸都快贴在玻璃上了。

    车开到江恒家的诊所停下。

    路爵怕别人看见狼少年那俩耳朵,还特意从车里给他找了顶帽子。

    黑色的鸭舌帽上蹭了点灰,路爵拿起来,拍了两下,刚想给他扣在头上,又生生把手给缩了回去。

    “你自己戴吧,我不碰你了。”路爵长记性了。

    狼少年接过帽子,放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后张嘴就要咬,路爵立马指了指自己的脑门说:“别别别,这帽子好几百呢,戴上。”

    狼少年压根都没抬头正眼看路爵,把帽子放在头顶,拍了两下就走了,没走两步,帽子就掉到了地上。

    “你这帽子戴的挺有意思,你以为拍两下它就粘你脑袋上啊,你脑袋上又没有胶水。”路爵捡起帽子,拍了拍上面的尘土,往他头上利索的一扣,完事儿还使坏往他脸前压了下帽檐。

    狼少年皱了下眉,把帽檐转到了后脑勺,露出一双剑一样锋利的眉毛。

    哟,这个戴法,还真挺时尚。

    “少年你很坏神啊。”路爵客观的点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