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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尚未满二十,说起来也算妙龄。但她跟社会上的人混得多了,无论是打扮还是神情,都带着难言的油腻。
“你好。我找18号。”丁砚很有礼貌地回答着林清。但本能的抗拒和戒备,让他没有说出何小曼的名字。
他俊美的外形、优雅的气质、以及良好的教养,都与这珍珠弄的烟火很不相衬,林清一眼就看出了丁砚的不凡。一听竟然又是找18号的何家,气就不打一处来。
虽然心中阴阴地盘算着坏主意,林清心里又极想给丁砚一个好印象,从眼角瞄着丁砚,柔柔的道:“你是医生?去给何家姆妈送药吗?哎,好可怜的人家哟,好端端的出了个痨病鬼……”
丁砚心中一愣。他从来没打听过何小曼的家庭情况,但从何小曼身上却能看出些影子,他相信何家也许很清贫,但应该家风很好。
“我不是医生,只是找她家有事。谢谢你,我自己去找。”这是礼貌的谢绝,也是给林清一个态度。这种背后说三道四的嘴脸,丁砚本能地不喜欢。他是单纯,但不蠢,林清故意使的坏,他一眼就看穿。
他已经望见了何小曼,撇下不甘心的林清,径直向何小曼走了过去。
“何小曼!”
何小曼正在抖动衣服呢,一听丁砚的声音,惊喜地回头:“你真的来啦!”
真的来了,还假的来了不成?丁砚背着书包,望着何小曼在忙碌,道:“说好了,当然不能食言。”
听到外头有说话声,王秀珍撩开纱帘:“小曼,来客人了?”然后一眼就望见了丁砚。
如果王秀珍此时可以放心大胆无所顾忌,她一定会长叹一声:这个小官人可真好看啊!他们这一辈的人,喜欢将这样年近弱冠的少年称作“小官人”,当然得是好看的,如果不好看,只能叫“小赤佬”。
这个小官人不光生得好看,而且气质……温润如玉!对,王秀珍总算想起了这个词,她听何立华引用过,何立华最爱的词,也一定是她王秀珍最爱的词。
“这是我妈。”何小曼赶紧介绍。
“阿姨好。”丁砚不同于弄堂青年的彬彬有礼,让王秀珍笑得合不拢嘴。
“这是丁彦,我出车祸,就是他把我送到医院的。”
一听竟然就是久闻大名的“丁彦”,王秀珍赶紧走出去,一把抢过何小曼手中的衣服:“哪有让客人在外边站着的道理,快进屋去坐,衣服我来晾。”
进了屋,丁砚环顾四周。住惯了家里的洋房,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如此狭小的客堂间,但他很喜欢这家里的温馨。一张已经斑驳的红漆小方桌在屋子中央,上面放着一套白瓷茶具;靠墙的五斗柜上一只座钟居中,两只用来存放饼干零食的瓦缸分居两边;而整个屋子里最贵重的莫过于架子上的电视机,用透明纱巾盖着,安静而娇羞。
这是弄堂人家常见的客堂间布置,但这家的人格外爱干净,所有的东西都擦得一尘不染,而白瓷茶具旁还随手放着两本书,顿时,平常的屋子也显得温馨雅致起来。
“坐吧。”何小曼拖开一张凳子,让他在方桌边坐下,又从白瓷茶具里倒了一杯……却是白开水。
何小曼有些不好意思:“平常我家不太喝茶叶的,天气热,就凉些白开水。”
丁砚却心中一动,知道这家不宽裕,想来是不会舍得买茶叶的,赶紧道:“正有些渴,凉开水正好。”一咕噜喝完,又将白瓷茶盅一放,“还有吗,再来一杯。”
何小曼笑了:“你水牛啊,喝海碗才是你这样。”虽是这么说,却还是提着茶壶又倒了一杯。
丁砚到底不是水牛,第二杯没有马上喝,而是放下书包,从里面拿了一大叠书出来:“这是高二的,你好好看,不着急还。等我寒假回来,再给你高三的。”
“好的。高三的我也不急,一点一点啃。高二的可能内容会更多些,应该是高中三年最重要的一段。”何小曼一本一本地翻着,赞道,“你的书真是保管得特别好,人家都说书特别新的,都是学渣,很少翻书才会这样。你的书,明明上面很多的笔记,偏偏还很整洁。”
“你若真心喜欢一件东西,就自然会爱惜它的。”丁砚说着,又问,“什么叫学渣?”
呃,这个年代好像是还没有诞生这个新鲜词儿。何小曼笑道:“学习特别好的,像你,就叫学霸,学习上的小霸王。学习特别差的,就叫学渣,渣渣,超级烂的那种,懂不?”
“有意思。”丁砚低头,品味了一下,笑问,“你十天可以学完高一课程,那是不是叫学王?”
“哈哈,好难听,我才不要。”
说笑间,何小曼进屋,将丁砚借她的高一的书归还:“说起来,能学这么快,你的笔记功劳不小。特别全面又特别清晰,我是服气的。”
有些高端,是可以跨越时空的。纵然是回到三十多年前,来自那座著名学府的骄子,依然比后世的“杨简”强,所以,何小曼服气。
丁砚将书本回放书包,又指着电视机问:“我可以看看你家电视机吗?”
“可以啊。”何小曼走过去,将纱巾揭开,“我爸自己装的,样子简陋点,不过看是一样看的,该有频道都有。”其实一共才两频道,反正的确都收得到。
“你爸真是蛮厉害的。”丁砚由衷赞叹。对于他这样的机电系高材生来说,装配个电视机并非难事,但何爸爸只是高中生,虽然当年成绩好,到底缺了些专业知识打底,敢想就已经很了不起,更能真正将电视机完成,就更了不起。
“那当然,我们家人都蛮厉害的。”何小曼这话没说错,何立华装电视机厉害,王秀珍手工针线厉害,何小曼读书厉害,就连何玉华,人家也吵架厉害呢。
丁砚却笑了:“你能不能谦虚点?”
“呃……我还好吧。大多数时候还是蛮谦虚的……”何小曼真是,就算表现谦虚,都显得那么不谦虚。
丁砚从她手中拿过纱巾,将电视机仔细盖上。认真地看着她:“何小曼,好好上高中,两年后,我大四,还来得及在清华等你。”
何小曼一愣,这是什么意思?相约?还是承诺?又或者,仅仅是鼓励?
这一愣神,让丁砚猛然回过神来。自己在说些什么啊,人家还只是十六岁的小女生呢!赶紧解释道:“我是希望你好好学习。你这么有天份,完全有可能考上最顶尖的大学。”
可是,何小曼很清楚自己。她之所以能在这个年代当学霸,是因为她“偷跑”。越往上,居于她能力之外的东西就会越多。她何小曼,不可能一直这样领先下去。
透明的天花板,不知在何处,却又一定在何处。
对于丁砚的这番“鼓励”,她很感激,却也很清醒。坦然地对丁砚一笑,落落大方的道:“谢谢你的鼓励,不过,我应该不会有机会去你的学校了。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去纺织厂上班了。”
丁砚有些吃惊:“为什么这么着急上班,你专心念书也挺好啊。”
何小曼越发确定,这真是个象牙塔里的孩子,不知人间疾苦。还好,丁砚的可贵在于,他单纯,但也很善良。
“我要是能一边念书,一边赚钱,岂不是更好?”何小曼始终不卑不亢地笑着,这底气来自于她的自信,她从来不觉得劳动是一件可耻的事,“我要让我爸妈过上好日子。”
刹那间,丁砚有些动容。这个比自己还小了三四岁的小女生,天真的时候那么可爱,可冷静的时候,却是那么成熟,超乎年龄的成熟。
“一个多月……”丁砚想了想,“那时候我应该还在学校,十一月份才会跟导师出去。到时候记得给我写信,我给了你地址的,没弄丢吧?”
当然没弄丢。何小曼之前可指望着跟他要教材呢,怎么会把这“活导师”的地址弄丢。
跑进屋里,拿出一本笔记本,翻开给丁砚看:“看,你的地址,我夹本子里呢。”
看到纸条上的“丁彦”二字,丁砚又是一阵羞愧,太不诚恳了,太虚伪了。丁砚啊丁砚,你以后要怎么圆今天这个谎,连最基本的姓名都是假的……哦不,还好姓不假……
为了掩饰不安,丁砚也从书包里拿出了笔记本,翻开:“看,我也把你的地址保存着呢。”
二人相视一笑。这个年代,写着信、盼着信,都是挺快乐的事,一想到自己也要开始书信生涯,何小曼心中隐隐兴奋,人还在眼前,竟然就悄悄期盼起来。
送丁砚走的时候,王秀珍眉开眼笑,连声喊着“有空来玩”。
巷口,丁砚挥手告别,却又说:“突然很想看你当纺织女工的样子。可以的话,拍一张照片寄给我?”
分明寄给异性照片是一件很暧.昧的事。可是为什么,从丁砚的嘴里说出来,竟这样美好,近似透明的美好。
他好似有天生不染纤尘的体质呢。
回到珍珠弄,生了“急性红眼病”的林清还在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不服气地啐道:“跟他说何家有个痨病鬼,他都没反应。呸,绣花枕头一包草,只怕连什么是痨病都不懂。”说罢,悻悻地回了屋。
何小曼听在耳里,却更加对丁砚生了好感。他那样聪明博学的人,怎么会不懂,他是不在乎,他是有教养,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尊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