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猎艳

大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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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不太适应,轻轻拿开了林夕的双手,可她却再一次从后面抱住了我,将侧脸贴在我背上,低声说,“你别离开我,我害怕……”

    林夕的声音略微带点颤抖,像一只柔弱的小猫,让人迈不开腿。

    如果换作是别的女人,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可林夕不同,虽然分手几个月,可当她从后面抱住我的时候,一切感觉还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顺理成章一样,没有一丝陌生感。

    我知道这么做会对不起郑佳,可心中却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想法,在不断跳跃着。

    我心中充满了矛盾,回头看着林夕,嗓子有点发干,“林夕,不要这样,我还是……”

    可我的话没说完,就被一双温暖的小嘴堵住了,柔软、细腻,伴随着唇齿间淡淡的津甜,犹如甘露,滋润着我的内心。

    我意乱情迷,手掌在林夕身上轻轻游走着,呼吸开始变得沉重,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犹如洪水猛兽一样,从我的心中喷涌出来。

    她的皮肤还和以前一样细腻,带给我十分温暖的触觉,披在身上的外衣也轻轻滑落下去了,玲珑的腰肢呈现,红唇如火,勾人心魄。

    男人这辈子总要疯狂几回,我将林夕抱起来,走回到了房间,用脚后跟轻轻将大门掩上,十分温柔地融化进了她的身体。

    ……

    完事之后,我躺在林夕身边,一口一口地抽着闷烟。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很无耻,甚至有些趁人之危的嫌疑,可潜藏在骨子里的那种躁动和疯狂,却让我在很多时候,都无法掌控自己的情绪。

    林夕像只小猫一样倦曲在我怀里,我嘴里的烟味将她熏得皱起了眉头,她用被单裹着身体,缓缓坐起来靠在我背上,将手伸过来,轻抚着我的胸膛,“林峰,你现在很讨厌我吗?”

    “不……我从来都没讨厌过你。”林夕不喜欢我抽烟,可除了抽烟之外,我也没别的什么爱好,将手上的烟蒂掐灭,心乱意乱地躺下,却不敢回头去看她。

    林夕继续搂着我,她沉默了一会儿,才淡淡地开口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放心吧,我不会破坏你和郑佳的,等她回来之后,我不会拦着你继续和她在一起,你只要最近这段时间,陪着我就好了。”

    她的话让我心中莫名一痛,将脖子转过去,静静望着林夕精致的五官,她的眼圈红红的,似乎强忍着委屈,还没说话,眼角就挂上了一滴眼泪。

    我的心顿时跟针扎了一样难受,这个女人原本是完全属于我的,可现在……

    有很多,一旦过去了,就无法回头,我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林夕侧过身子,将后背留给我。

    这一夜显得格外漫长,我几次强迫自己入睡,可每次闭上眼睛,脑海中都会闪烁出很多不同的画面,郑佳和林夕,两张脸在我眼前交替着出现,每分每秒都是一种折磨。

    只有逃离这张床,我的内心才能获得一些安稳,当林夕睡去之后,我轻轻穿好了衣服,趁着天还没亮,转身离开了这里。

    有些错误应该适可而止,就算再不忍心,也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否则对谁都是一种伤害。

    离开小区之后,我坐上汽车,很疲惫地靠在座椅上。之前我什么都没有,可生活无忧无虑,至于现在,只要我想,就可以得到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我却并不是那么快乐。

    调整好情绪之后,我将汽车发动,慢慢驶离了小区门口,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行驶在市区的霓虹灯下,心里明明什么都没想,却堵得很厉害。

    我想调头返回酒吧,去那里喝点酒,利用酒精帮助我进入睡眠,可汽车在绕弯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前面却突然走出一个美女,将腿轻轻伸出来,迫使我不得不停下汽车。

    我摇下车窗,对那个美女说道,“什么事?”

    “帅哥,这里太黑了,能不能请你把我送回家?”美女轻轻挽着自己胸前的长发,刻意将傲人的身材展现在我面前。

    我不由哑然失笑,我现在开的这辆车是郑佳的,这女人想必把我当做在马路上猎艳的富二代了吧。

    我没打算邀请她上车,面无表情地摇上车窗,继续往前行驶,身后传来那个女人的咒骂声,让我很头疼地扶住了额头。

    看来有些时候,听觉太发达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有人在背后骂你什么也听得一清二楚。

    巷子里的光线比较暗淡,我把车行驶比较缓慢,准备拐过前面的路口之后再进入主干道,没想到即将转弯的时候,身后却响起了一阵剧烈的发动机轰鸣声。

    我吓了一跳,通过后视镜往后一望,发现一辆敞篷的豪车,正载着刚才和我搭讪的那个美女,用超过一百码的速度朝我追赶上来。

    卧槽!

    我平时开车一向都很小心,赶紧将车子靠边停下来,打算给后面的豪车让路,可很快我就发现,那辆车子似乎是冲我来的,在距离我仅有十几米的时候才猛踩刹车,车前盖顶在我的汽车后备箱上,让我浑身震了一下。

    这孙子是故意的!

    我目光喷火,赶紧将车窗摇下来,可后面那辆敞篷车已经倒退了一截,从新轰着油门从我身边开过去,当我把头伸出车窗的时候,碰巧看到了那个美女轻视的目光,以及驾驶室中,一个脑袋上染着绿毛的小子向我伸出来的中指。

    *尼玛!

    我心情不来就很糟糕,受到这样的挑衅,胸膛就像即将要炸开了一样,一轰油门,也紧跟着驶出了主干道。

    事实证明这帮天天玩车的富二代,车技的确比我这样的屌丝要好得多,汽车还没开出多远,我就被甩飞了很长一段距离,最后几乎都看不到影子了。

    苦笑着刹住车,我停止了继续追上去的想法,将车子开往了河滩,在河滩上静静坐了两个小时。

    抽完最后一支烟,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我重新开车返回了市区,路过一条街道拐角的时候,却再一次看见了那辆敞篷车。

    这次我放缓了车速,将车子横着堵在了道路中间,气势汹汹地跳下车门,准备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上点颜料。

    可当我还没走出多久的时候,脚下就听到了异响,赶紧低下头,紧接着浮现在我眼前的一幕,却直接让我傻了眼。

    地上留着一大滩殷红的血迹,刚才那种异响,就是我的皮鞋踩在血液中所发出来的,血迹延伸得很长,源头方向,居然正是那辆敞篷车。

    不会这么赶巧吧?

    我目光闪烁,飞快地冲到前面,一具早已经凉透的干尸,随之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具干尸属于那个染着绿毛的小子,可短短两个小时左右的功夫,他就已经从先前的嚣张姿态,变成了一堆皮肉干瘪的尸体。

    我皱着眉头,上前打量了几眼,这小子上衣是被脱掉的,两腿保持岔开的姿势,干瘪的胳膊往前伸出,还保持着搂住美女腰身的姿势,裤.裆里的拉链也开着,但是里面的东西却没了。

    那些血迹,应该是因为男人的命根子在充.血的状态下,突然被人咬掉,所以造成的喷溅效果,可我想不明白,这具干尸又代表着什么。

    我正打算凑上去,仔细检查一下,可视线透过前车挡风玻璃,却猛地发现背后站着一道身影,顿时回过头,出于身体的本能反应,一脚就朝对方踹了过去。

    那女人轻轻一跳,立马就跃开了四五米的距离,一双眼睛中透露出野狼般的凶狠,望着我,发出“咯咯”的冷笑,“帅哥,你这么穷追不舍,是突然改变主意,想找我玩玩吗?”

    我注意到她嘴边还有一丝没有抹净的鲜血,双眼顿时就眯紧了,用眼神直勾勾地锁定住她,沉声道,“这小子是被你弄死的?”

    “你猜?”女人背靠着墙壁,发出慵懒的冷笑,“天下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刚让我坐上他的车,就开始对我动手动脚了,他要是不起色心,也不会死得这么快。”

    我看了看天色,已经逐渐要亮了,没有再跟她继续废话,冷笑着回应道,“别说男人不是好东西,有你这样的贱货,哪个男人能保持住自己。”

    女人死死地看着我,脸色变得极端青狞,“你想死吗?”

    “假如你有这个能力的话,不妨试试!”我轻轻解开了上衣的纽扣,将上半身的衣服轻轻解下来,叠好放在路边,一步步朝她走过去。

    这么凶残的杀人手法,让我觉得十分恶心,这女人不能再留下,否则还不知道会有多少男人上当。

    好色虽然是缺点,可还没有严重到必须付出死亡代价的地步。

    美女看着我,一双眼珠子很快就冒出了绿光,她的指甲疯狂地变长,如同猎豹一样扑过来,眨眼就扑到我面前了。

    另外意外的是,她并没有直接用爪子挠我,反而张开嘴,使劲吸我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