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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虾。”宋玉珩说。
白一尘说:“我家里没虾,你想吃的话得等我一会去买。”
“现在就去好了。”
宋玉珩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你等我换一下衣服,我们现在就去超市买虾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下意识地想去拽白一尘的手腕,然而白一尘也从吧椅上站了起来,不着痕迹地避开他的触碰。
宋玉珩怔了一下, 浑身的血液冷得更加厉害,近乎凝固, 但越是这样, 他的头脑反而越发清醒,毕竟白一尘总是这样的——他总是小心避让着别人过于亲密的距离, 避让着旁人的触碰,就像是他的世界里除了时亦南,再也走不进第二个人了。
路上,宋玉珩一直都很沉默, 反倒是白一尘不时就和他说些有趣的事, 像是想要缓解他不怎么愉快的心情,他看着白一尘和他一同进入超市, 在水箱面前仔细挑选着鲜虾,白皙的面颊上倒映着水箱摇摇晃晃的水光,让他整个人都有种不真实的虚幻感, 就像那个夜晚他苍白着脸踏进酒吧时的模样, 如同他一场天明就醒的梦, 无法触碰。
于是宋玉珩就蓦地冷静下来了,在白一尘想要付钱的时候拦住了他,轻声道:“我来吧。”
白一尘诧异地望了他一眼,但也没拒绝,只是抢先一步接过收银员递来的鲜虾,在回画室的路上笑着和宋玉珩说:“现在心情好一点啦?”
宋玉珩当然不会承认,只是道:“没有心情不好,付钱是因为吃你做的饭,总不好食材也让你出钱。虾重吗?我帮你拎吧。”
“不用了,不是很重。”
白一尘望着前方的道路笑了笑,倒也没有拆穿宋玉珩的掩饰。
不过他这一抬头,在看到前面有个面无表情的男人时愣了一下,因为这个男人实在太像时亦南了。时亦南身材高大,比乐栋和宋玉珩还要高半个头,平日里想要见到和他身量相近的人很不容易,所以白一尘看见他面前的这个人时还在心里轻轻感慨——假如时亦南没有回来,他肯定会上前不管不顾旁人的眼神也要与这个男人说上几句话,以此确认他是时亦南或者不是。
但幸好,时亦南现在回来了,他不用再重复以前那样的生活了。
白一尘嘴角噙着淡笑,移开目光继续和宋玉珩说着话,然而那个男人却在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喊住了他:“……一尘?”
那声音是时亦南的,白一尘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声音。
那个男人不是和时亦南相似的别人,就是时亦南本人,但是他却没有认出他来。
对啊……他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时亦南已经走了,他不知道他穿的是什么衣服,所以即使在街上遇到,也不可能认得出来吧?
白一尘的表情有一刹的怔愣和错愕,在那一瞬间他脑海内闪过许多复杂的情绪——震惊、困惑、不敢置信,但最终都化为了平静。他缓缓转过身,唇角的笑容更深了些,望着时亦南微笑道:“亦南。”
而站在白一尘旁人的宋玉珩听着他们的两个的对话,脸上也满是错愕,但很快,他就笑了起来,像是听到了一个极其搞笑的笑话般忍俊不禁,就差捧腹大笑了。
时亦南沉默了几秒,也扯起唇角,走到白一尘身边笑道:“宝贝,怎么都不理我呢?是不想让你朋友知道我吗?还是在生气今天早上我先走了?”
白一尘没有解释,他也无法解释,就让时亦南认为他是不想让他的朋友知道他好了,就叹了口气,佯装可惜道:“唉,但还是被你碰到了呀。”随后白一尘抬眸,望着宋玉珩说,“宋老板,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时亦南。”
宋玉珩当然能从白一尘的眼神中读出乞求,可是就算白一尘不说,他也不会拆穿他的,所以宋玉珩只是伸出右手,微笑着和时亦南打招呼:“时先生,你好,我是一尘的好朋友,宋玉珩。”
时亦南勾勾唇,皮笑肉不笑和宋玉珩握了手,眼睛往下一瞥,看见白一尘手上拎着的鲜虾时问道:“你们刚刚去超市了吗?怎么还拎着虾?”
“是的,这是我们刚刚去超市买的。”白一尘回答道,没有提及这虾是宋玉珩想吃的,“宋老板今天会到我们家里吃饭,所以我得买点好菜招待他。”
白一尘话里“我们家”一词让时亦南心情好了点,脸上的笑容让也终于真诚了些,他低头对白一尘柔声道:“我帮你拎吧。”
“嗯。”白一尘没有拒绝。
不过那袋鲜虾刚转移到时亦南手里,站在时亦南身边的另一个男人就说:“时总,还是让我帮您拎吧。”
他一开口,白一尘才发现他就是时亦南的那个男秘书白维欢,不过他同样也顶着一张时亦南的脸,如果他不说话,白一尘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
见白一尘的目光飘过来,白维欢尴尬地对他笑了笑,心里却早已翻江倒海,有些后悔自己的多嘴。
时亦南今天依旧提早翘班了,早上他刚到公司,时亦南就让他去订一束卡罗拉玫瑰,说等会去接白一尘下班时要送花给他一个惊喜,但是他们来到画室后却扑了个空,白一尘的助理唐乙告诉他们,白一尘早上在画室坐了一会后就走了,也没说去哪,只是说有事给他打电话就行。
时亦南没能接到白一尘,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离开画室后就拿出了手机想要给白一尘打个电话问问他去哪了。时亦南看手机看得专注也没注意周围的人,而白维欢看时亦南脸色不好,就不好插话问一下他自己能不能先回家,就只能无聊地看着周围的风景,结果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
他看到时亦南很宝贝的男朋友——那个长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青年,此刻正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地朝画室这边走来。
白维欢在时亦南身边干了三年了,这三年来他陪在时亦南身边处理各种大小事务,参加各种宴会,见过不少大老板身边的美人,但是见了白一尘之后,他才发觉先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过是凡桃俗李,寡然无味。
就好像白一尘身上就有一种独特的魔力,他温柔含笑时,就恍若一场霂霡春雨,浇在人尚在冬日里的心田上,生生开出一杈白梨花;慵散睨人时,目光流转间又柔情万里如波,里头藏着缱绻缠绵的情意,像把锋利的刻刀在心上划下抹不去的深堑。
所以他可以是人心中那一缕摸不着抓不住的白月光,也可以是那心尖上忘不了点不掉血色痣,可偏偏时亦南捞走了这轮月,那虚无缥缈的月光成了他床头的小夜灯,心尖上的血痣也变成了手里芬芳的红玫瑰,任他掌握。所以也难怪时亦南过了那么多年,还是对他念念不忘——吃惯了珍馐,哪还嚼得下俗物?
这世间,千金易求,美人难得。
但也因此,白维欢根本不懂时亦南为什么要丢掉他的美人去寻千金,不过他如果能懂,或许今天坐在时亦南那个位置上的人就不是时亦南,而是他了吧。
白维欢望着白一尘愣神了许久,才想起去提醒时亦南:“时总,那个人好像是白先生吧……”
时亦南闻言放下手机,朝白维欢所指的方向望去,但他脸上因为看到白一尘而出现的笑容,在看见白一尘身边的那个男人时瞬间淡了下去,冷漠无声地望着那两个人朝自己走来。
白维欢一开始还觉得这很像捉奸现场。
可这种感觉在白一尘明明看到了时亦南,却像是不认识他那样仅仅瞥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继续和身边的男人有说有笑,等到白一尘如同陌生人似的和时亦南擦肩而过,还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后,白维欢已经不敢去看时亦南的脸色了。
这根本不是捉奸现场,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一时间白维欢脑海里闪过各种狗血的猜测,他也试想过时亦南的各种反应,但没有一种是如此平淡的,时亦南虽然看得出脸色和心情都不太好,但他却没有对任何人发火。
白维欢心想:他果真是猜不透时亦南的想法,大概坐在那样高位上的人的心思,都是猜不透的。
而目睹了整场经过,甚至帮白一尘圆了谎的宋玉珩也在疑惑,他甚至觉得这一幕搞笑荒诞又讽刺。
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那个让白一尘死心塌地的人是什么模样的,他想,这人应当是马中良驹,人中龙凤才能叫白一尘这样至死不渝,他在他的面前时必定会感到自卑不已,恨不得以头抢地,这样他才好对白一尘死心。
但真的遇见后宋玉珩才发现,白一尘深爱着的这个人的确仪貌端正,衣冠齐楚,可是白一尘却认不出他了。
白一尘看着这个人,和看他看乐栋看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一粒沙都是一样的,没有哪里特殊——没了白一尘的钟情,这个人什么都不是了。
宋玉珩觉得,他此生看了那么多笑话,夜里给人调酒时听过多少荒诞不经的故事,都不如白一尘和时亦南的重逢来得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