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享受生活

剑锋同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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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宿舍,唐三飞还在熟睡,秦剑锋轻手轻脚的拆开各种包装,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全部都整理好之后,连上网,开始享受生活了。

    上网~这俩个字对秦剑锋来说有些熟悉而又陌生。在部队那会,也就练习练习各种编程,破译之类的,很少网上冲浪玩游戏。但是自从昨天借金浩宇的平板上手体验了一番后,他有些上瘾了。

    QQ号~来一个,微信号,搞起来。秦剑锋忙着注册各种社交媒体账号。他在这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现在得抓紧时机奋起直追。

    翻了翻国府大学的校园网,秦剑锋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三天后新生就要进行为期二十天的军训了,还是到一个国防基地去参训呢。

    大学生的军训强度对秦剑锋来说自然是挠痒痒,但是广大新生却是哀嚎一片,认为接下来的二十天会活的痛不欲生~

    “现在的学生啊~”秦剑锋浏览了一圈后,不禁微微皱眉,这些学生也太娇弱了吧。

    千里之外的北国边疆,枪声阵阵,时不时的还有高爆手雷撕破天际的爆炸声。

    “奶奶的~剑锋不在,我们整个小组战斗力至少低了三层~”唐刀吐了口唾沫,将舌尖的灰尘吐去。

    五百米之外,执行狙杀任务的长弓轻扣扳机,放倒一个毒贩,随后颇为怀念道:“他是最好的观察手~只有他才能完美的配合我~”

    “别说了,这小子是抛弃我们这帮兄弟享福去了~”以后狼牙就靠我们六个撑门面了!”机枪手荒盾已经打空了三个弹夹,作为团队的火力输出,他特别怀念秦剑锋在的时候能帮自己吸引火力,不至于这么被动。

    秦剑锋自然不知道战友们依旧在各条战线上,为了国家安宁浴血奋战~尽管曾经是狼牙的一员,但是规矩是规矩,从脱下军装放下枪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只是个普通老百姓~过去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看完一部特种兵题材的电视剧,秦剑锋是一脸的厌恶,就跟吃了苍蝇似的。

    “这尼玛拍的什么东西!”剑锋同志不爽的嘀咕一声,看了看手表,11点了,该去吃午饭了。

    多年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到点吃饭,到点睡觉!不管饿不饿,不管困不困~

    “嗯~嗯~帮我带鱼香肉丝~麻婆豆腐~红烧排骨~顺带加个煎蛋~”刚换好鞋子,唐三飞就闭着眼嘟哝道。

    秦剑锋:“~~~!”

    “成,你接着睡!”秦剑锋带上饭卡,早上取了一千块现金,待会直接冲饭卡。

    唐三飞其实在秦剑锋摆弄电脑时就醒了,但他也有个逆天的技能,想睡就睡。让自己又睡了三个小时的回笼觉后,唐家大少神采奕奕的起床了。

    秦剑锋的书桌上,电脑屏幕亮着,平板电脑也放在一边,没上锁。这一次唐三飞没有多看一眼!人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自己就别去做那小人了。

    冲完饭卡,打包完唐三飞的午饭后,秦剑锋自己也点了一大堆在偏僻的角落进食。尽管饭菜厚厚的一堆,但是秦剑锋还是以风卷云残般的速度将其一扫而空。

    “不行~得控制了!”摸了摸自己微微鼓起的肚皮,秦剑锋决定以后不能这么敞开肚皮吃了!狼牙的那些教官极其的变态,先把菜鸟们的胃给撑大,然后再控制饮食,增强菜鸟们的耐饥渴能力,从而达到磨炼他们在敌后生存潜伏的能力。

    秦剑锋现在虽然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打开吃戒,但是分别前,老首长那暧昧的目光让他一想起就不寒而栗~直觉告诉他,有朝一日,自己还会再回去的。与其那时候受苦,不如现在就稍稍控制一下。

    回到宿舍时,唐三飞已经端坐在桌旁,看样子,是等着开饭了。

    “三克油,三克油!真有些饿了!”接过午饭,唐三飞迫不及待的开吃。

    “不吃早饭,不饿才怪~”对于唐室友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秦剑锋表示很不认同。

    唐三飞嘿嘿一笑:“昨晚通宵刷副本来着~哎~有你这样的好室友真幸福~”

    秦剑锋不搭理这家伙的马匹,继续刷网页,如饥似渴的各种学习。

    “你可以玩玩游戏啊,企鹅的游戏很多,你可以选一款玩玩,要不然的话,这大学四年可难熬了~”唐三飞嘴里吃着排骨,含糊不清道。

    秦剑锋微微摇头:“太耗费时间啦~我倒是觉得一些玄幻小数什么的挺不错的!”

    “随你吧~我下午得出去一趟,你自己好好玩!”唐三飞狼吞虎咽吃完,去卫生间洗了把脸之后,也匆匆离开。

    宿舍空无一人,秦剑锋拿着平板电脑直接上床了。玩会电脑,睡个午觉,还是非常惬意的。

    舒舒服服的睡了一个小时后,秦剑锋洗把脸,趴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流,心里总感觉有一丝怪怪的。

    “这要是楼下走过一个西门大官人,我不就成了潘金莲了?”剑锋同志嘟哝了一句,回宿舍继续上网。

    校园网上,一个关于迎新晚会的帖子被置顶了。

    “啧啧~这晚会有点意思!”秦剑锋大致浏览了一下,今年迎新晚会有老校友参加,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李岚青李老了,他可是在金字塔顶尖待过的,能与这样一位长者共聚一堂,实为盛事。

    当看到节目单时,秦剑锋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

    “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迎新晚会,肯定要以新生的节目表演为主,但是现在新生才刚刚入校,各方面还需要调查和协调,所以节目单大都是空着的,正因为如此,秦剑锋才能一眼看到了自己。

    “秦剑锋~古乐器吹笛表演~”

    默默的念完一遍之后,剑锋同学感觉心很累,肯定是朱可卿给自己加上去的。再看评论,虽然不是很热闹,但还是有学生戏谑道:“一定要看保安哥吹笛~~”

    画了个圈圈诅咒朱可卿之后,秦剑锋从自己的行李箱翻出了一个被丝绸静静裹住的小长棍。

    小心翼翼的将丝绸解开,一根碧绿色的玉笛出现了。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如果说什么能证明自己曾经在武当山带过七年,那么这个玉笛绝对是最佳的证明。

    秦剑锋打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是武当山的一群道士将他带大!教他读书写字,练武强身!他的作息习惯跟某个悲情人物很相似~每天只干三件事,练武,读书,睡觉!唯一的娱乐方式就是吹笛~只有吹笛的时候,他才能放松自己疲惫不堪的心。

    一开始他吹的是柳笛,后来慢慢的变成竹笛,最后祖师爷将钟爱的玉笛送给了自己,但没吹过几次便下山了,后来又加入狼牙,掐指算算,真正吹这支玉笛的次数屈指可数。

    笛,在民族乐队中,笛子是举足轻重的吹管乐器,被当做民族吹管乐的代表,被称作“民乐之王。”

    秦剑锋小时候最爱吹的曲目是小放牛,旋律悠扬恬静,情绪明朗清新。抒情的民歌色彩和浓郁的田园风格,现在想来依然让他怀念。

    “时间过的真快啊~”秦剑锋不知怎的,眼睛有些微红。他已经很久不流泪了,今天一样不会流。

    拿起玉笛,小拇指微翘,熟悉的旋律在宿舍里飘荡,欢快悦耳的笛声在上空飞扬。

    “你们还好吗~~”一曲终了,秦剑锋望着窗外的高楼,喃喃自语道。

    夜幕降临,秦剑锋锁上门,小跑着去食堂吃晚饭,

    新生们三俩成群,老生们成双成对,秦剑锋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孤独的单身狗~

    “当有一天,你不得不脱下这身军装的时候,你重新成为一名老百姓的时候,你们,会无比留恋,作为军人的每一分,每一秒。”秦剑锋的脑海里忽然想到了新兵连受训结束时,连长对所有新兵说的这句话!知道现在,他才深切的体会到了。

    在即将走到食堂大门时,秦剑锋发现门口挤满了围观看热闹的学生。

    “怎么了这是?”秦剑锋踮起脚尖道。

    “不清楚,但是好像是一个男生在向一个女生表白呢?天,实在是太浪漫了!”秦剑锋身旁的一个女生一脸痴迷道。

    秦剑锋“~~~!”

    “就不能换个地方表白吗?堵住食堂大门,我怎么吃饭呢?”剑锋同志很是不爽。

    女生立刻恶狠狠的瞪了眼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一眼,发现对方长的还有些小帅,便强压怒火道:“你懂什么叫浪漫吗?”

    “不懂!但是我敢肯定,这个地方肯定不浪漫!”秦剑锋摇头道。

    女生鄙夷道:“你个山炮!”

    “有本事把人家姑娘堵在女生厕所表白啊!”秦剑锋无视女生那奔溃的表情,一脸戏虐道。

    人群的正中间,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的年轻男生,正在几个同伴的帮助下,举着一大束玫瑰,看样子得有九十九朵,单膝跪地,向一位穿着牛仔裤,滑板鞋,白衬衫的长发女生深情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