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白日依山尽

锦衣夜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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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那个,白日依山尽……”方炎忐忑地饮了一句,这诗按历史推算,至少要到五十年后才会出现,他现在借用一下应该不会有破绽吧。

    只是,这毕竟是抄袭别人的,心中还是非常忐忑的。

    不过他心中虽然忐忑,听到这一话的王淼函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而且将兰花也拉住了。

    “白日依山尽……”王淼函默默吟诵着,小脑袋瓜子上下点动着,口中说道:“不错,不错,好句。”

    一边念着,一边期待地看着方炎,大眼睛扑闪扑闪,如无数的小星星在晃动。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看到王淼函的表情,方炎终于确定自己没有露出破绽了,否则刚才她就已经听出来了,虽然史书上说这诗要到五十年后才出现,可谁知道记录的准不准确。

    这大概就是所有抄袭者的忐忑心态吧。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方炎一口气念完,这对他来说当然只是小菜一碟,放在后世,这首诗都成儿歌了。

    然而,那边的王淼函却早已震惊住了,樱桃小嘴张大的能塞下一个鸡蛋,大眼睛里小星星直冒,这诗真是眼前这男孩子随便就作出来的吗?

    念了几年私塾的她,天天就是跟这些诗作伴,对诗词的鉴赏早已达到了一定的境界,那水平放在后世,绝对能够与那些研究唐诗的大学教授一比,毕竟这年代,念书基本上就等于背诗。

    句子流畅工整,宛如神工鬼斧,改一字都难。更让王淼函震惊的是,这首五言绝句里面包涵的气势!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虽然眼前的只是一条小河,可他却仿佛看到了大海一般,最后两句更是哲理无比,引人思考。

    “好,好,好。”王淼函完全进入了诗中所带来的美妙意境,就连周边的事物都完全忘记了,只是嘴角模糊地念着:“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了,可不要吓我啊。”一边的兰花却是大急,这都是怎么回事啊,这小子不过是吟了句诗,自家大小姐怎么就跟入了魔一样?

    始作俑者的方炎也没有想到,自己抄袭来的一首诗,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

    方炎不理解很正常,因为这首诗虽然气势恢宏,意境非凡,能写出这首诗的人必然心胸宽广如海,非大志向大才情的人,不可能作出如此气势恢宏的诗句来。

    然而,后世的方炎只是被老师像鸭子一样逼着背会的,哪里有时间去思考其中的意境志向?

    而王淼函却完全不同,她不仅仅诗词方面的造诣很高,而且还是个非常爱动脑筋的女孩,毕竟读私塾完全是她个人爱好,女孩子在这年代是不能上考场的。

    在这样无拘无束无压力环境中,倒是学习诗词的最佳环境了,平时的她也没少自己吟上几句,只是今天和方炎所作的一比,那就像是秃了毛的鸭子和美丽的天鹅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经过兰花的一阵摇晃,第一次听到这首诗的王淼函终于从那种奇妙的境界中回过神来,脸色潮红,那是激动和兴奋后留下来的。

    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下再看向方炎的时候,已经完全变了意味,仿佛有星星在眼睛中闪动一样。

    “冒昧的问一句,刚才你作的这首诗,真是你的吗?”王淼函道,只是现在的她,已经对方炎崇拜不已了,对方说什么她也不会怀疑了。

    被王淼函这么一问,方炎顿时老脸一红,汗颜啊,这可是五十年后才会出生的王之涣,王大诗人的成名作,今天算是提前诞生了。

    只是骑马难下,方炎只得红着脸点了点头,一边在心中默念:“王老先生啊,您老千万别怪小子啊。我在这里陪不是了。”

    “小姐,你没事吧,刚才可真是吓坏我了。”兰花急道,她没怎么念书,只是跟在小姐身后,识得一些字而已,自然也就不理解刚才一首诗的完美了。

    “没事没事,就是一时激动了。”王淼函红着脸解释道,生怕被方炎看到了一样,说完就拉着兰花的手向远处跑开了。

    这恐怕是所有情怀初开的少女羞赧时做的举动了。

    “姑娘,不知你是何方人氏,日后如何寻你?”方炎在后面喊道,显然是没有认出来这貌似天仙一般的姑娘,就是他刚刚才出来的王家大小姐。

    “嘻嘻,小姐,他果然不认识你。”兰笑边跑边笑道。

    王大小姐人虽然跑开了,可是方炎那一道身影,却永远在心底留下了一道影子。直到跑开老远,王淼函才停下来,小手拍着已经初具规模的胸脯,脸色一片潮红。

    “小姐,你怕什么啊,不过是一个小子,他还能吃了你怎么滴,他要是敢欺负你,我第一个为你出头。”兰花不服气地哼道,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姐落荒而逃呢。只是那个方炎的小子,长的还真是不赖呢,兰花如是想道。

    “这事回去后,谁也不准告诉,知道吗?否则本小姐一定把你这嘴给撕了。”没有了方炎在边上,王淼函再次恢复了平时大小姐的脾气,威胁着兰花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谁也不告诉。”兰花笑着跑了开来,一边跑一边喊:“小姐,你的那个玉簪子可是说好了要送我的。嘻嘻。”

    留下王淼函愤愤地跺脚道:“这死妮子,竟然敢威胁本大小姐。”

    这边两女嬉闹着回家了,方炎经此一闹,也向家中走去。只是刚才第一眼看到王淼函,那惊为天人的模样,却是怎么也挥之不去了。

    带着心中一丝慕名的情愫,方炎回到家中,方老爹却早已等候在门口了。

    正要习惯性地打骂几句方炎,毕竟回家这么晚,却突然嗅了嗅鼻子,顿时一阵肉香传来,将打方炎一顿的想法早抛到九宵了。

    “爹,你看,荷叶鸡呢。”方炎拿出王老太太送的鸡,献宝似的递到了老爹面前。

    黝黑的脸上满是激动,没错,就是激动,对于一个数十年没吃过一只鸡的王老爹来说,此时心中满满的全是激动。

    刚要搓搓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停了下来,眼睛疑惑地盯着方炎一动不动。

    直把方炎看的一阵子的心里发毛,方老爹才开口问道:“说,又是从哪里偷来的鸡,这村里哪家的鸡不是金贵的什么似的,你怎么可以干出这种事情来。”

    “打住,打住。”方炎连忙叫停了老爹,一脸黑线,敢情在老爹眼中自己还是这样呢。

    方老爹正准备大肆教育一番时,突然住口了,刚才只是习惯,现在儿子早已不同往日了。

    方老爹显然也意识到了,刚才他只是太习惯了,以前方炎手中一旦出现什么好吃的,那绝逼是村里某家顺来的,最常见的就是鸡蛋了。为这事,他这张老脸没少挨家的道歉。

    “哪来的?”收起准备教育的长篇大论,方老爹正经地问道。

    “王老太太给的,我不是去给他改良马桶了嘛,这算报酬。”方炎道。虽然心中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哪有报酬用鸡来抵的,而且对方也付了钱。

    经过方炎这么一说,方老爹顿时放下心来,一双黑乎乎的爪子已经按在了鸡腿上,刚要撕下来又换了个地方:“爹吃一点就行了,这鸡腿你吃,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于是乎,夕阳下,茅草屋前的门槛上,一对穿着破烂的父子席地而坐,慢慢享受起了鸡肉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儿啊,以后这个家你来当吧,爹没用,一辈子都没能让吃过一只鸡。”

    “爹,你说什么呢,以后额们家会经常有鸡肉吃的,放心吧,有我呢。”

    “这鸡肉真香啊。咦?你小子怎么吃的这么快?好东西要慢慢品尝,哪有你这么败家的啊。”

    第二天,方炎就准备着手花露水的研制了。材料准备自然就是父子二人的事情了,方炎负责去镇上买酒和蒸馏的器皿,方老爹则是去田野里找七叶枝花和其它几味香草。

    “呦,这不是方老爹嘛,这么大清早就出去干活了啊。”洗衣服回来的张寡妇正好碰到了背竹篓的张老爹。

    “是呢是呢,闲不住啊。”方老爹应喝着。

    “我说你这人真是不会享福啊,皇上都封赏了,你还这么吃苦干活干啥?”张寡妇笑道。

    “哎,不能靠着封赏过一辈子啊,该干的还是要自己干。”方老爹感觉倍儿有精神,张寡妇对他是越来越热情了,虽然双方都没有表示什么,可方老爹就像是重新活了一回,人一下子也年轻了许多,别过张寡妇,方老爹脑子里就想着女人的事情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那可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即使是张寡妇这样的,他也不敢动什么心思啊。想着想着,就连步子都变得轻快了,这一切都是自己那宝贝儿子带来的啊!

    张寡妇确实有了那么一点意思,当然,跟方炎刚刚得到皇上封赏的五十亩良田不无关系。这跟后世的拜金完全没有关系,以前方老爹是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还要经常靠她这个寡妇救济,家中的羊奶隔三差五送给方炎这娃,这种情况有什么意思都是白搭。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看着方老爹渐渐消失在山坳里的影子,张寡妇轻轻叹息了一声,都是苦命的人啊,一个大男人活了十几年都没女人在边上,幸好上天有眼,给了个聪明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