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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初甜没有任何关于中国的记忆,唯一记得的,是在那年出国的飞机上,嗅觉里闻到的苦涩气息,母亲把她抱怀里,小声的呢喃了一句:
“宝贝,我们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她习惯靠嗅觉去观察这个世界,在飞机上的十多个小时,苦闷又干燥,小麦面包的清甜气味掩盖不住飞机餐里的油炸鸡块味,一切都显得油腻又苦涩,嗅觉灵敏导致的不舒服,连胃也跟着受罪,一连吐了好几次,哭了很久。
这是一段不太愉快的记忆,连带着记忆里关于坐飞机的那个气味也格外难闻,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接触过炸鸡一类的油腻食物。
时隔多年,当她踏上飞机的那一刻,才发觉记忆里对于坐飞机的印象太过根深蒂固,其实并不糟糕,坐在他们前面的是个有洁癖的太太,她用湿纸巾把座椅擦了两遍,坐下以后便盖住毯子呼呼大睡,湿纸巾里淡淡的绿茶香味一直没有散去,氤氲在整个头等舱里,余初甜并不反感,即将要见到故友的心情几乎占据了她的大脑,兴奋的一夜没睡。
十多个小时的飞机,终于在太阳升起时降落海泉市机场。
不同于格拉斯小镇山脉间总是氤氲着的各种花香,海泉市机场的气味泛着她不太喜欢的某种金属味,空气里满是陌生感和紧张感。取了行李,闻二爷怕她走丢,拿出个手环套在她的手腕上:
“你可别乱跑,海泉市有十个格拉斯那么大。”
接触到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和去年她独自前往巴黎一模一样,余初甜点着头,眼睛却早已忍不住往四周看去,闯入视线里的华人,有些陌生的汉字,在晨曦下泛着金色暖光的机场,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陌生的:
“这里,大侄子。”
余初甜听到闻二爷扯着喉咙说话的声音,忙吧目光收回来,这才看到站在接机口的闻少辞,大半年没有见面的男人似乎又成熟了一些,眉宇间带着些淡淡的笑意,见到她落过去的目光,他刻意招了招手,眼睛像是会说话,示意她过去。
她挎着大步子往前走了几步,却不知为何,离他越近走的越慢,心里的那份念想在见到这个人时变得羞怯起来,耳朵上泛起些不好意思的红晕,她和闻二爷一起到他面前,红着脸开口:
“好久不见。”
这样长的时间没有见面,她不知他对她的关照是否还是如同以前那样。甚至因为他身上的清列而有些不敢靠近,那一句“少辞哥哥”,怎么也开不了口。
那人察觉到她眼睛里的羞怯,弯下腰打量了她一眼,顺势接过她的行李箱:
“总算,长高了一些。”
他知道她嗓音很小,所以这之后都带着弯着腰和她说话的习惯,他直起身子来时,鼻腔里涌进那一抹熟悉的气息,带着微微甜意,一下子让她慌了神,耳根子顿时变得有些燥热:
好久不见,闻少辞。
——
余初甜的飞机晚了点,闻少辞是直接从公司赶来的,三个人回去的路上,闻二爷接到老爷子的电话,不得不把余初甜交给他安顿,自己先回一趟闻宅。
闻少辞看二叔临走时套在自己手腕上的防丢绳,又看看余初甜那只纤细的手腕,有些好笑,把防丢绳取掉:
“只要不乱跑,是丢不掉的。”
“师父说,这里有十个格拉斯那么大……”初见市面的余初甜看着车窗外一晃而过的风景,咽了口唾沫,这里没有格拉斯或是巴黎那样富丽堂皇的欧式建筑,嶙峋的高楼拔地而起,被初生的暖阳镀上一层金边,反射出闪亮的光线,她看的入了神,小声的“哇”了一声:
“我看,不止十个格拉斯呢……”
“你以为中国就只有这一个城市?”
闻少辞说话间不忘观察一番她的侧脸,那长睫毛下的眼睛落满了阳光,倒映着这个新奇闪亮的世界。他看的入了神,忽的看到她扭过了头,盯着他的眼睛,浅浅一笑:
“我知道祖国很大,慢慢的,总会游历完。”
许久不见面的浅浅一笑带了些少女的羞涩和对未来的愿景,刹那间落到了他的心尖上,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漏跳了一拍,还未回过神来,便听到司机先生说:
“闻总,到了。”
他回过神,本想替她打开车门,那丫头已经先行下车,等在后备箱处接行李,她的行李就是一个小行李箱,没有多少东西,三分之一是她这一年对于气味的记忆和灵感。
闻二爷的私宅远在郊区一处人烟稀少的别墅区,紧邻海泉市的母亲河,背靠南山,风水很好。二叔曾经和他开过玩笑,这地方刮南风,只要一站在阳台上就能闻氏大厦职场里的勾心斗角。
余初甜随着闻少辞上了楼,一推开门就因为里面的装修风格愣住,不同于格拉斯的满是艺术气息的小木屋,这屋子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定做,经过处理之后少了原始的气味,极少掺杂些其它的气味,许是才打扫过,空气里不难闻到一股酒精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调香师的屋子,不带有任何特殊的气味。
见余初甜习惯性的先用嗅觉去感知,他把她的行李拿进门,笑问:
“闻到什么味?”
“我师父的味道。”
这并不是余初甜偷懒的回答,长期在格拉斯那样浸染了花香的世界里长大,她对格拉斯的印象大多是大片大片的花圃,后来和师父相处久了,发现他虽然脾气古怪,却是个无欲无求的人,就像是这屋子里给人的感觉,冷淡色的装修风格和毫无气味的屋子,对于气味敏感的人来说,就像是一脚踏进了一个次元空间,周围所有的气味都在门关上的刹那消失了。
“我得在这个屋子里住五天,想想还挺舒服。”
对于气味敏感的人来说,有这样的屋子就是最好的恩赐。
想到这之后的比赛事宜,余初甜反倒没有多大的压力,正要脱了鞋子进去,又被闻少辞喊住:
“稍等。”
余初甜自然是条件反射的先看自己的袜子是不是太脏,抬起脸才看到闻少辞弯着腰弄门锁,目光并未看向她,她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凑到他旁边往门锁上看了一眼:
“你在做什么?”
那个人并未回答,只是抬起一只手:“给我一只你的手指。”
余初甜看看摊在自己面前的那双手,搓了搓自己的手指,一个一个的检查一遍,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小拇指放到他的掌心上,闻少辞的掌心带着这个季节的气候,不仅干燥的很,甚至还能看到不少细微的纹路,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便被那人握住了指头,往门锁上摁了两下,只听得滴的一声,他这才放开:
“我在录你的指纹进去,以后指纹开锁。”
余初甜看看自己的小拇指,突然好奇起来:“你的开锁是哪一个?”
闻少辞伸出自己的小拇指,忽然见到她指甲盖旁边和自己一样的“痕迹”,拉住她想缩回去的手,盯着看了一会儿
“我也有一个‘痕迹’。”
闻少辞说的,是他指甲盖旁边凸起的筋脉,像个疤痕,弯弯曲曲的延伸到指甲盖旁,很多人都有这个痕迹,只是不想他习惯用的小拇指,也同她一样有个痕迹。
突然间被那个人抓住小拇指,余初甜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只是红着脸凑近看了一眼,那人却不见有放下的意思,用指腹轻轻的摸了一下,将两个人的小拇指放到一处对比。
她抬起脸看了一眼那人的手指,白色的修长手掌骨节分明,在阳光下泛着白光,那微微弯曲的小拇指和她的凑到一起,成了一个“V”字母,好像是早有和这个人遇见的缘分,连痕迹都一模一样。她在心里感叹这个世界的奇妙,观察她手指的人却突然竖起了巴掌,对比了一下他们的手巴掌。
余初甜的手指纤细又柔软,和他的对比起来少了大半截,却又短的那么可爱,他想到这些忽又觉得自己幼稚,轻轻一笑。
余初甜哪里懂他这一笑的含义,只是看到两个人合在一起的手,心脏跳的更快,不一会儿连脸也烧起来,低着头小声的说了一句:
“男生和女生,不能比手指头的。”
小女孩子纤细的嗓音带了些羞怯,说起来也有些结结巴巴的,但闻少辞听到了,松了手,弯着腰看她:
“有何典故?”
“因为……”余初甜一抬起头就看到对这个问题极其感兴趣的闻少辞,被男人目光里泛着的温暖笑意缭乱了心思,脸更红,顿时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因为,因为我会害羞啊(*/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