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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画纸上,少女回眸一笑,娇俏动人。
下一秒,背景变换,生者变逝者,命数尽头,连颈部胎记也褪了色。
“她叫苏韵,”肖若艰难吐出四个字,说完捂住嘴,久久缓不过神,她不敢置信,自己那幅画,竟成了画中人生命绝唱。
肖若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更像是未成年高中生,稚嫩却也鲜活,此时旁边坐着顾久,一言不发。
“她是盲校的音乐老师,”小姑娘咬住下唇,细细回忆死者生前光景,“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两个月前,在周河地铁站附近,有人想偷她的钱包。”
“我当时假装是她朋友上去跟她打招呼,把那个人给吓跑了,后来……反正我休学没什么事做,经常会去那边,慢慢就跟她熟悉起来了。”
阮夏同郁南对视一眼,问道,“3月16号那天,你有没有见过苏韵?”
“没有,那天是周四,我爸回国,我去机场接他了。”她缓缓摇头,停顿片刻,又问,“她是……那天出事的?”
得到肯定答案,肖若闭上眼,心里不是滋味。
“你最后一次看见苏韵,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阮夏继续问。
“我记得是3月14号,那天她接了一个电话之后,好像心情很好,我问是谁的时候,她只是笑笑没说话,我当时还在想,是不是男朋友之类的,可能她害羞不想多说,我就没再问了。”
3月14号,阮夏拧眉,和苏韵遇害时间很接近,可苏韵的手机不翼而飞,眼下无法查证,那通电话主人是谁,是否和苏韵遇害有关。
“对了,苏韵有没有提起过西江路溪地别墅?”这次,轮到郁南发问。
“溪地别墅?”肖若微微怔住,再度摇头,“没听她提过,我认识她日子还不长,不过她生活很简单,两点一线,不是学校就是回家,几乎没见过她去别的地方。”
信息收集完毕,阮夏和郁南正要离开,肖若忽然拉住她,“苏韵她……受折磨了么?”
少女一双眼清澈明亮,带着最后一丝殷切希望,抓着阮夏胳膊的手指微微蜷缩,小心翼翼。
阮夏心口堵着,喉咙像是被人掐住,左右不过“是”与“否”,简简单单一个字,却始终发不出声。
僵持不下,肖若最后重重点头,眼底光亮熄灭,“我明白了。”
明明稚嫩少女模样,心思倒比成年人通透。
离开之后,两人一路相顾无言,阮夏脑子里总不禁想起肖若充满期盼眼神,心中五味杂陈,她凭一腔热情穿上制服,原以为打击犯罪应当像电视剧里那样,当街追击、生擒罪犯,英姿飒爽好不潇洒。
可惜现实缺个好编剧,总不如剧里来得痛快。
转眼间,白发人送黑发人,只剩撕心裂肺哭喊声,眼前情形,比刚才肖若眼中殷切希望更具冲击力。
城市另一边老旧楼道里,阮夏眼疾手快,扶住中年女人下落身体,对方干瘦身形仿佛秋风中落叶,轻飘飘枯萎,毫无生命力。
她想出言安慰苏韵母亲,却说不出一个字,言语用作伤人时,好比利器快过子弹;此时此刻,却苍白至极,无力回天。
陈桂琴在椅子上坐下,喃喃自语,“后天苏韵还要给她爷爷过八十大寿,不会的……”
“怎么会呢……”
神情恍惚,压抑低语。
屋子里家具极简,桌椅边缘被磨掉了漆,陈设老旧;角落里三人合照,忽然吸引去阮夏的注意力。
照片上,是苏家三口之家,陈桂琴和丈夫站在靠后位置,两人中间是苏韵,应该是好几年前的合照,苏韵稚气未脱,眉眼却生动俏丽。
眉心一跳,阮夏听见陈桂琴已经开始回答郁南的问题。
“前天晚上,她给家里打电话,说有学生出了事在学校耽搁了,晚上回不来了。”
陈桂琴指的,是3月16号当晚。
“晚上几点?”郁南问。
陈桂琴回忆道,“9点多。”
3月16号早上,苏韵照常出门去学校,可她根本没有出现在学校。
来时路上,郁南打去盲校求证,苏韵当天上午请了假。
换言之,16号上午八点半之后,苏韵就失踪了,凶手利用两次通话,使得学校和苏家双方都认定苏韵在另外一处,获得足够时间……用来折磨苏韵。
郁南再度提及别墅一事,陈桂琴眼神茫然,显然闻所未闻。
“苏韵这孩子性子太倔,我跟他爸都劝她,学学按摩有什么不好,能养活自己就行,她非要到外面当老师,要是这孩子肯听我们劝,每天上班就在家门口,怎么会……”
陈桂琴悔不当初。
郁南给片刻时间让她平复,再度准备开口,却被阮夏打断,“苏韵她……是你们领养的孩子么?”
提问不合时宜,引得郁南也一愣。
陈桂琴半张着嘴,松弛的脸部肌肉抖了抖。
“是不是?”
“阮夏!”郁南止住她逼人架势,谁知这一句,惊了陈桂琴。
“苏韵小时候是被拐过……”
“不过我们收养这孩子,是有合法手续的!”自乱阵脚,陈桂琴忙不迭解释。
阮夏眉心舒展,终于收回视线。
那张三口之家合照,陈桂琴同丈夫肤色偏黑,陈桂琴丈夫单眼皮、眼距很开,两人样貌十分普通,偏偏中间的女孩,虽然还未长开,一张脸漂亮生动,和父母没有一处相似。
还有站姿、气质,孩子和父母之间,截然不同。
一上午,由城南至城北,终于弄清死者身份,却留下更多疑问。
“你怀疑苏韵父母?”白色荣威疾驰而过,风声呼啸,扯散郁南尾音。
“没有,”阮夏摇头,“我也说不上来是怎么了,刚才在陈桂琴家,脑子好像一下子懵了,就被那张照片吸引了,收养这件事,可能和案子没什么关系。”
她那一刻仿佛魔怔了,如同那个一直悬在她心口的疑问,令她犹疑不安。
“凶手绑架死者,利用两次通话,获得更多相处时间和死者相处,他通过折磨死者获得快感,死后剖腹是为了磨练杀人技巧,抛尸西郊是为了加大侦查难度。凶手行为残忍,但是都解释得通,唯独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要在死后挖掉死者的眼睛?”
凶手这么做,既不是出于折磨获取快感,也不是为了留下战利品——死者被挖去的眼珠,就留在抛尸地点。
到底为什么,要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