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窗外的眼睛

磐生莲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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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错了!”时兰妍把电话挂断,有点埋怨。

    能感觉出来,她晃晃悠悠的,站着都要睡着了。

    看来睡觉,对于谁来说,都是极具吸引力的。

    这样说的话,如果掌握了“睡觉”本身所具备的特质,那我,是不是也会很招人喜欢了?

    我又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着,自己的一套歪理邪说。

    就像我想明白之后,可以成魔成仙似的。

    此刻的时兰妍,也一定凭借着她坚强的意念,才走到自己床上的。

    因为,她走回去的时候,我的腿,不止一次的成为了她的扶手。

    刚才睡意很浓,都怪这个电话。

    我这一会儿的功夫,都在自己床上翻过来,倒过去的,换了5,6种动作了。

    在家里睡不着时,还有姥姥在床的另一侧陪我。

    可是,现在这个床上,只有孤零零的我自己。

    当然,还有刚倒在我右边的床铺上,就已经打着呼噜的时兰妍。

    我们几个的床铺是从门口开始往里面,依次是融唯的,阎灵桃的,我的,时兰妍的。

    一想起时兰妍,我就很想笑。她等了那么长时间的电话,居然打错了。

    寝室里的电,早已被宿管阿姨断掉了。

    我却是一个不喜欢关灯睡觉的人。

    我哥曾告诉过我,这是集体生活,没有人,迁就我。

    我用本科四年的时间,懂得一个道理,不管我怎么讨厌,我不得不做出让步。

    可能,没人会真的习惯,这种昨天还是陌生人,今天就要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的感觉。

    就像是小媳妇儿因为爱自己的丈夫,离开自己的舒适区域,离开自己的父母,而选择去跟公公婆婆,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一样。

    当然,这也包括跟自己的丈夫。

    如果这些,都不算什么。

    那么,在这种无助的环境下,还要极尽所能地,表现出很开心,自来熟的样子。并且,为了生活和谐,隐藏真实想法,虚伪地为对方着想,或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老天爷是公平的,给我美丽的容貌,保质期却只有几年。

    聪明的大脑,只要我不得老年痴呆,或者发生意外,是会跟随我终身的。

    其他人会觉得,这还不够?

    是的,不够。

    每个人都只能看见别人成功时的笑,又有几个人能看见别人失落背后的哭。

    我有夜盲,我怕黑。

    越是着急,就越严重。

    事实上,光凭这两点,就足够让我每天晚上,都在惊悚中度过了。

    可是,不管我怎么想抓住白天,黑夜依然悄然而至。

    我是多么想,黑夜时,也可以像其他人那般,只要有一点光亮,就能看清前方的路。

    现在,是凌晨最可怕的时候,也叫黎明前的黑暗。

    刚才时兰妍接完电话,踉踉跄跄的步伐,加上,手总要拽着点东西。所以,我们宿舍的窗帘,已被她无意中的东扯西拉,给全部拽上了。

    外面的黑,正通过一个不透光的窗帘,连接着屋里的暗。

    我们整个学校的窗帘,都是用那种很贵的,全黑色,双层精密材质制作,价钱也都打到学费里了。

    学校领导的官方说法是,在很早就天亮的轮鸿市,可以好好地休息。

    此刻,我伸出双手,却看不到自己。

    有人,曾告诉我,夜盲,需要吃维生素A。

    我今天,却忘记吃了。

    为了不打扰时兰妍的美梦,我只能蹑手蹑脚的,慢慢撩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

    姥姥特意让阿姨,给我准备的。

    我们大学跟其他学校的床铺在上,书桌在下的科学布局不同,我们每个人床铺的四条腿都是深深钉入地面上的,而且,旁边都有一个小书桌,供我们学习使用。

    另外,每个寝室,都有一个单独的房间,我们也称“看书房”,可那个房间不大,还没有专门的窗户。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一般要用它的时候,门都不关。

    很多寝室也把它改造成了,常年不开的储藏室,或者,短暂臭美的试衣间。

    但我们寝室,由于人少,东西够放,还都没有来得及,打那个小房间的主意。

    我记得,刚才拿出来了?就放在我书桌上了。

    我虽说是天生的左撇子,但手这种东西,就只是个工具。

    况且,我右手也是完全可以正常使用的,只是总闯祸而已。

    我本想快一点拿完小药瓶,快一点咽进去,然后,快一点睡觉。

    可我的着急,让我演变成了两只手,齐上阵,胡乱的往自己书桌方向摸。

    咦?我书桌呢?

    “时兰妍!”我有点害怕,想叫醒此时睡熟的她,但又想让她多睡一会儿,这种心理,不算神圣,就是一种矛盾吧。

    “靠人不如靠自己!”我以前一直不懂,啥叫座右铭,后来觉得,座右铭就是死后,在我的墓碑上,我的照片旁,除了我名字外,刻上总结逝者一生的话。

    但是,谁若真的是这一句,那命运,会不会过于悲惨了些。

    我想,如果我有幸,可以在死之前,留下一句遗言。

    我会写,“我爱我自己!”

    我宁可,让别人骂我,太轻狂太自恋,也不想让人发现,我是一个可悲的人。

    到时候,我会把一大笔巨额费用,一起放进遗书的信封里,请看见的人,帮我用那种,风吹不灭,雨淋不烂的笔,深深的刻上,也许几百年之后,真的有投胎转世,我想我一定会回来看的。

    所以,我才特别抠门,努力存钱,就是为了这个。

    在别人看来,很可笑吧。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

    但是,现在绝对不能先准备,因为我更怕死。

    唉?刚才我要做什么来着?

    管他呢,反正此刻的我,不那么的害怕了。

    因为有一种东西,叫做勇气,它已经长在了我的心里,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它也会慢慢地长大吧。

    我老的时候,大概也会像我姥一样,记忆力减退。

    但我应该也会像我姥,能记住我一样,记住“我爱我自己!”

    听着时兰妍的电钻呼噜声,在寂静的夜里,居然,也让我感觉到了足够的心安!

    我看了看我的双手,依然看不见。

    但是,竟让我想起来了,维生素A。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想不起来就算了。

    想不起来,我都要睡了。

    但是,只要想起来,就一定要找到。

    与其说是坚持不懈,不如说是一种强迫症!

    对了,把窗帘拉开,这样外面图书馆的灯光,就可以照进屋子里来了!

    我慢慢地,拉开一个小角,真的,屋子里亮了一些,索性全拉开了,更亮了。

    像我这种夜盲,居然,都可以清楚的看见,那瓶维生素A。

    我的充电小夜灯,也安静的躺在我的小书桌上。

    我这个笨蛋,明明就在这儿啊,刚才怎么摸不到呢?

    再远一点,寝室灯的开关在哪里,我也都能看见了。

    这样说来,我的夜盲,似乎不像以前那么严重了。

    但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黑色东西,我一直看不清是什么?

    我的好奇心,想要让我去门口那里看看,我的理智让我止住了脚步。

    睡觉吧,明天举行开学典礼,我可不能迟到了!

    照现在寝室的气氛来看,应该没人会叫我起床的!

    我把小夜灯打开,拿起小药丸,直接生吞,没有喝水。

    双脚放到床上,拉好被子。

    终于可以亮堂堂的睡觉了,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

    这样睡觉真舒服,神仙都会羡慕。

    “啥!”

    时兰妍在床上皱着眉头,紧接着,把头藏进了被子里,薄薄的夏被有点透。

    这回,换成她在床上,犹如一条毛毛虫,先是脚把被子掀开,又盖上,接着,摆成一个大字,最后,把被子踢到了床下去。

    我撇撇嘴,起身,关掉我书桌上的小夜灯。

    右手想要去拉拽一下窗帘。

    一个人的脸,赫然出现在窗外,贴着玻璃!

    分不清男女,但一半都是眼睛,瞪的很大,里面还有血丝,黑色的嘴唇。

    “啊!”我被吓的,整个人像疯子一样,浑身发抖!

    双手不知道该放哪里,不小心碰到了,时兰妍床头放的香水百合。

    我跑到时兰妍身边,抱住了她的胳膊,一屁股做到了她的床上。

    时兰研没有反应。

    怎么可能?这可是六楼!一定是我看错了!

    血丝?更不可能,我是夜盲。

    那些眼睛好的,在灯光不好的地方,都看不见别人眼睛里的血丝,更别说我了!

    我眨了,几下眼睛。

    深呼了,几口气。

    微笑,微笑,这样就不害怕了。

    俗话说,爱笑的女孩,运气都不会太差的。

    还是回我自己床上吧!别挤着她了。

    可侧身时,我的余光,让我感觉,那个东西,还在窗户旁。

    “湛叶!”

    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背后发凉。

    此刻,他的眼睛里,喷出了,汹涌的血,正不断的往外冒。

    “湛叶!”

    “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吧?”

    我一惊,睁开眼睛。

    “我是在,做梦吗?”时兰妍的大脸,正笑嘻嘻地,看着我,还用她的小胖手,拍打着我的脑袋。

    此时的我,其实,开心的不得了,原来有一个室友,跟自己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

    不知哪来的洁癖,让我感觉,时兰妍的双手很粘很腻很腥。

    “你是不是摸了什么东西,没洗手啊?”

    “告诉你,俺们乡下土方子,谁做噩梦,就用这个按摩头皮!

    还真的有点效果,很难形容,反正很舒服,很享受。

    “俺想问你,俺的香水百合咋掉地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