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风月场老手

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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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魔女一走,莎织就埋怨我道:“你说你上的什么班?头顶上有这样一个魔头上司,还要去修电路!搞得现在这样人不人的!到底怎么回事?”

    “没什么回事,就是去修电路时,发生了短路。”难道我要说是有人害我,你帮我报仇那样的话么?

    “我以前和你说让你跟着我,你就是不听,你看,出事了吧?”莎织一边指责我,一边看着我的手。

    看到她这个心疼紧张的样子,对她的一切不满,全都抛开了。

    “殷然,走吧。”莎织带着哀求的语调。

    我有什么装逼的资本呢?“莎织,谢谢。”

    接着,我跟着她,搬去了那个医院,在那里我不要忍得那么难受,医生会给我打一种针,可能与止痛麻醉有关,把我拉进了一个一天三千人民币的监护病房。

    那个医院重新对我的手做了检查,确定为浅Ⅱ度烧伤。

    接下来的日子,都是每天涂药,换了又涂涂了又换。为防止关节活动致使创伤恶化,还用夹板固定了我的双手。莎织很好,每天都会守在我的身边几个钟头,有时候我甚至感动的想,不如,就把自己卖给她算了。

    子寒阿信他们经常过来看我,白洁也偶尔会来,但是她见到了莎织,也就没有了与我的暧昧。我很想和她谈谈的,我想进一步与她发展,但我面对她的时候,却手足无措起来,我不知道从何谈起,后来就放弃了,等我的头发长出来,脱下这身病服,去到一个浪漫的地方手捧鲜花再表白吧。

    这样想后,我倒是希望白洁少点来看我,毕竟那双手我自己看见都觉得触目惊心,镜子中的自己更显难看。

    “殷然,跟着我,难道就不比你去替那个女人做事轻松多了么?”莎织端着药喂着我。

    莎织当然不会知道,我在亿万通讯做事是带着很复杂的原因的。

    我扯开了话题:“莎织,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你辛苦了。”

    “你知道就好!这些都没什么的,只是,你到底想好了下一步你该怎么走了呢?”

    “我想。还是回去,继续上班吧。”

    “殷然,跟着我,好么?”

    刚开始我是很拒绝的,但是经不起莎织的软磨,一看到她的撒娇和泪花我就投降了。也不算上是投降,只是想安静几天。我住到了莎织的其中一个家,离这个医院比较近。

    等自己好起来的日子走得很慢很慢,我每天都在祈祷着明天早上起来看见自己的手一定要比今天好很多。

    养伤了一些时日后,我的手逐渐痊愈,但是我发觉,我的手再也不像以前一样的灵巧了,触觉也没有那么灵敏。横下心来一想,妈的金无完赤,不就是那么点影响而已嘛。

    莎织依旧对我很好,她等待着我的伤愈后能陪着她出去应酬打点生意。但她依旧偶尔的跟那个刑达有着关系,尽管我每次问她她都不会承认,可我能看得出来,当她与那个男人见面了之后回来,她会害怕我看得出来,会强装沉静。

    莎织想要的,我给不起,要我像她家保姆帮她养的那条狗,我做不到。

    我也没有戳穿过她,做个傻子也挺好。反正我有我的目标要追求,我爱的是白洁,这点毋庸置疑。自从白洁表现出对我的一丝暧昧之后,我虽然和莎织住在一块,但莎织每当想要与我亲热时,我总推脱我的手疼得没兴趣。觉得自己该为白洁守着的。很傻子的想法。

    莎织,有一天我一定要跟你说,我们只能做红颜知己,没有床弟之事的红颜知己。

    一日晚,我陪着莎织出了门,熬了那么久,总算可以出去了。换上一套西装,整理好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相比起以前,现在瘦了许多,这双手的皮还没蜕光,看上去就像是烤过的猪脚。

    可谁知道,隔了那么久,我第一次出门就惹了个不愉快。

    湖平市商界一位老板的儿子结婚,莎织也收到了请柬。她要我陪着她一同前去,莎织很明显的格外重视,精心打扮了一番。

    我出了门口等了半个多钟头,有些不耐烦了,便打电话上去:“不就是人家儿子结婚嘛,干嘛弄得那么隆重?”

    莎织不高兴道:“你催什么啊?商场如战场,这个老板是我的竞争对手,我怎么能让他小瞧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莎织总算慢腾腾的下来了。到了那个老板的别墅里,一下车我就被那个气派吓到了,别墅花园中,几部加长林肯、玛莎拉蒂、保时捷、兰博基尼等等豪车足以开个车展。

    别墅到处挂满了心心相印的红色结带,进进出出的人们,从脸上透出了非凡的财气。

    我连忙把我黑色的手放进口袋中,让莎织挽着我走进别墅里。大厅里流光溢彩富丽堂皇,这里就像天堂一样,让我觉得难以置信世界上竟然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与我住在地下室的那些人(当然也包括我)相比起来,就好像不是同一个星球上的人。

    大开眼界啊,据说这个婚礼花了上千万。唉,这辈子我吃不到猪肉,就只能看看猪怎么跑了。

    席间,那个老板轮番过来给到场的宾客敬酒,轮到莎织时,这个老板愣了一下,随即笑笑:“俗话说同行如敌国,没想到莎织小姐还真给老朽面子,亲自来捧场来了。”

    莎织大大方方给他倒酒:“谢老板,同行如敌国?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我没有过这种想法呢?”

    谢老板阴笑道:“莎织小姐的生意越来越大,翡翠宫殿现在可是家喻户晓啊,一定要小心,小心才能行得万年船。”难以想象一个过了已知天命年龄的老人,竟然能有这样的笑容。

    “谢谢老板的指教。小女子一定铭记于心。”

    谢老板碰了莎织的酒杯,浅酌了一口,继而轮到我了,他诧异看了看我:“这位俊雅少年是不是我小儿的好友?”

    莎织得意的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助理,经济学硕士。”什么时候,我这个本科生提升到了硕士?我的脸唰的红了。

    “想不到莎织小姐那么有眼光,这样的人才都引到了你手上。”

    莎织扯开大话道:“像这种助理,我这边多的是,要不要介绍给你几个?”

    谢老板点头笑道:“莎织小姐毕竟还年轻,经历旺盛。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发狂的老公牛才爱去深圳,想不到莎织小姐也是处处得意巾帼不让须眉。而且还同时拥有多名如此俊雅的助理,老朽佩服佩服啊。不知莎织小姐有没有看过赵飞燕的故事,就是‘日以数十,无时休息,有疲怠者,辄代之’那个赵飞燕。赵飞燕后来的下场可不好。”

    我越听越不对劲,从刚开始介绍我就听出了不对劲的音调,妈的。把我介绍成她的鸭子!

    听到这庸俗的调侃,我的脸色极不自然。可莎织却不管不顾我的感受,像个风月场上的老手一样反唇相讥:“谢老板,你是在知天命之年,贵子大婚的,而且你现在娇妻美妾成群,你这些情人比你的儿媳妇还年轻能‘干’,难道你就不怕你的下场跟西门大官人,跟汉成帝一样死在女人肚皮上面不成?”

    没想到莎织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我以为谢老板立马翻脸,但他不愧是‘人杰’,不快的神色仅仅在他脸上停留了半秒钟,立马压着火气回敬道:“那样往生了才是不枉人生在世这一行。古人云花柳月下死做鬼也风流,对吧?”

    “哦,原来谢老板的人生理想那么高尚,那我们就应该多多关心谢老板,这我记住了。以后我家助理有好的房中药、小美人、金枪不倒丸,得好好孝敬您老人家才是。”

    席间一片哄笑,当时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谢老板咬着牙恼羞成怒甩手离去招呼别的宾客去了。

    我一直盯着莎织看,莎织却不管我的恼怒,在这一个环节上她赢了那个谢老板,表现得十分的兴奋异常。

    看着她那轻佻的模样,再看看别人看我时那奇怪的鄙视眼神,我走出了别墅。

    看着这个天上人间,就像看着电视中的场景,只能是电视上,和我这个身份是不合的。我出了别墅,走向公车站。抽了三支烟后,公车来了,上公车的那一刻莎织从后面把我拉下了车。

    “干嘛呢?”莎织不高兴的问道。

    “我倒是想问你想干嘛呢?整个酒席上兴高采烈的。”我的意思是指她太轻佻。

    谁知她却像打了一个打胜仗一样的趾高气扬:“这个谢老板,自以为财大气粗,我就是让他知道,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莎织,你当我是你的什么人?”我怒道。

    莎织惊愕看着我道:“怎么了?生气什么了?”

    “莎织,有钱大晒啊?”我反问道。

    “系!有钱就系大晒!钱大过天!有钱就是了不起!”她显示出她女皇般的威仪,义正言辞的教育我。

    我狠狠的踢飞脚下的一块石头,咬咬牙转身走了。谁知她脾气比我还大,朝我叫道:“假如我没有钱,你妈妈现在该残废了吧?假如我没有钱,你的手能好得那么快?假如我没有钱,你身上穿得那么好?你现在是不是长脾气了?在我面前摆架子,你吃我用我住我的,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摆架子!告诉你,殷然,你还没有资格在我面前摆架子!我养条狗它都会对我摇尾巴!”

    我们认识以来,尽管常常的有点摩擦,却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吵架,尤其是今天莎织说的这话,既挖苦又十分的恶毒。我忍无可忍,转身走回来,把林魔女给我的卡(里面还有完整的五十万)塞进莎织手里:“这里有五十万!我们从现在这一分钟开始,恩断义绝!我不是为了你这番话冲动,而是你那种把我当成你性伴侣、把我当成你的鸭子的想法,我无法接受!再见,最好再也不见。”

    “好!你有五十万?你那个长了一双碧绿眼睛的上司会给你五十万?假如你有五十万你就不会来跟着我了!”她还在骂着什么。

    “啊!。”我朝天狂喊一声,甩开大步子跑了起来,从郊区,我不停歇的跑回了市区。全身湿透。

    这段在莎织家里养伤的时间,我一直都在骗着白洁、阿信、子寒他们,我告诉他们我回了老家。

    阿信见到我时马上跑上来:“老大!你的手怎么样了!”

    我伸出双手:“脱完皮又好了。我不在的这些时日,还好吧。”其实我也料到,枣瑟与莫怀仁的目标主要是针对我。他们完全没有必要用对付我的手段去对付阿信,阿信又不犯到他。

    “阿信,我让你查枣瑟那个仓库你查了没?”

    “老大,都查了,照片也照了不少,在手机里,你可以打开看看。那个仓库正门有人看,没有围墙,就直接是全封闭的一个大房子,只开着很多个小孔。你看看照片。”阿信把他手机递过来。

    “看不清楚,干脆你带我去一趟。”我心里这团火,早已按捺不住了。

    “老大,你是想去告发他们么?”

    “哼。告发他们有个鸟用,我要烧了他们仓库!”

    阿信听后攥紧拳头:“对!我早就这样想了!最好烧了他的仓库,然后再烧死这个家伙。”

    “烧死他?我倒没有那么毒。赵本山在小品中跟小沈阳说:人生最最痛苦的是,人活着,钱没了。咱让那个枣瑟生不如死一回!”枣瑟烧我的手,我就烧他的仓库,我看是他心比较疼还是我手比较疼!

    今日心情差到极点,意想不到莎织如此对待我。原想到了实地考察一番,等天黑就烧了他们仓库,也没想会不会被抓去判刑,只想着复仇。

    可到了那儿仔细看了一番,发现那儿是个大大的只有一层的房子做的仓库,正门有人看,后面的爬不进去,也没有放火的地方,墙壁上有几个采光的孔,那几个孔的位置离地面非常的高,而且孔很小。这可愁煞我了。该如何办呢?

    不经意间瞧见墙根有一些开着通风一个拳头大小的十几个小洞,我突发灵感。

    当天就与阿信去买了火油,又买了几个捕老鼠的笼子,放在仓库墙角边抓老鼠,老鼠啊老鼠,第一次觉得你们可爱了。

    躺在宿舍的床上,耳边依旧飘荡着莎织的声音,可我已经恨不起来,我是一个很容易忘掉女人对我不好的人。想要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睡了没有。或许的话,我还可能给她道个歉什么的。毕竟吵架那只是一时脑袋发热的做法,不能当那种关系,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颤抖的拨通了莎织的号码,好久也没有接。又拨通了一次,也没接,算了。拿着手机上了网看起了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