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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撩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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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 就给换了个活, 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 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 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 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 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 瞪大了眼睛想喷人, 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 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 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 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 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