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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 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 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 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 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 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 那口子也大, 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 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 瞧见了红, 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 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 这才看见那道口子, 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