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三毛流浪后居然成了作家……

超级大蜗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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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惜朝看着陆晨那俩破破烂烂,指不定年纪比他还大的凤凰牌二八杠,不屑地说道:“姓陆的,你就打算拿这么俩破车跟诗清约会?这是人坐的车?”

    陆晨翻了翻白眼:“看来小爷我低调的奢华对你这种伪贵族来说太玄幻。你瞧不出我这辆车有多牛逼我也不歧视你,话又说回来,约会用什么车,真的重要么,关键是人,你懂么?”

    “这……”

    顾惜朝哑口无言。

    陆晨不再理会他,看着倾国倾城的夏诗清:“老婆大人,我们走吧!”

    “诗清,你真要跟这家伙走?坐他的破车去约会?”

    顾惜朝咬着牙。

    “是的。”

    夏诗清点点头。

    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

    “惜朝,陆晨真的是我未婚夫,我希望你能尊重他,以后没什么公事,也尽量不要来找我。”

    她说完便上了陆晨的车:“我们走吧。”

    “走着!”

    陆晨在顾惜朝杀人般的目光中,带着夏诗清扬长而去。

    顾惜朝彻底抓狂,看着自己价值七百多万的跑车,也不心疼,狠狠地踹了一脚。

    “没有道理啊,怎么可能啊!”

    浓浓的挫败感。

    他的兰博基尼,怎么就不如这家伙的二八杠?

    他顾惜朝,怎么就比不上陆晨这狗犊子?

    难道自己真有这么差劲?

    当了二十多年男神的他,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

    海城很大。

    这种大,既是宏观的,又是微观的。

    晚清开埠,十里洋场。

    黄浦江的水往东流淌两百载,流不尽的胭脂水粉,说不完的侠骨柔情。

    这里有培养野心的土壤。

    出过黄-金-荣-杜-月-笙,也出过陈-天-桥-周-正-毅。

    传统与潮流在这里矛盾又和谐的共存。

    外滩名牌店里透过窗户玻璃漠然看着行人的店员,每天卖着他们这辈子绝对买不起的高端奢侈品。

    徐家汇弄堂里的古老建筑气度雍容如晒在太阳回忆当年的老妇人。

    黄浦江边夜夜笙歌、霓虹闪烁,每天有多少小人物在这里驻足仰望就有多少有钱人在这里挥金如土。

    汤臣一品和佘山琅琊郡这些个严重不符合经济规律却从来不愁卖不出去的天价楼盘,包括曾经第一高楼、作为这座城市标志性建筑的东方明珠塔……

    这些细节,构成了海城。

    每一个无比讲究的细节铺陈开来,都让陆晨这个在军队待了六年的家伙,生出一种挥之不去的疏离感。

    严格意义上,今天是他第一次外出闲逛,有闲情雅致瞻仰这座城。

    海城是时髦的,也是张扬的。

    跟帝都比起来,海城节奏更快,人们也更忙碌,更贴合于西方式的生活。

    陆晨身上有苏嫣然借给他的三千块钱。

    原本觉得自己腰板挺厚实的,但这一闲逛吧,却觉得自己怎么能这么穷啊?

    这点钱,也就能请自行车后座的夏诗清吃一顿稍微不那么寒碜的西餐,再奢侈一点,还能加一个哈根达斯牌的冰淇淋。

    听意大利歌剧?

    吃法式宫廷菜大餐?

    走近外滩任何一家店,送她一件哪怕再不起眼的小礼物?

    通通没戏。

    钱是王八蛋。

    他陆晨是可以做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视钱财如粪土”。

    但他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跟他一样。

    再者——

    他也想送身后的小仙女些奢侈品,也想请她吃宫廷大餐,也想跟她一起去听歌剧。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呐。

    ……

    “你怎么啦?”夏诗清问。

    这家伙,刚出门兴致倒是挺好高的,又要给她唱歌又要给她讲笑话。

    虽然——

    他唱的歌一点都不好听。

    他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但夏诗清还是挺高兴的。

    看得出来,这个家伙,是真的很用心在准备跟她的第一次约会。

    虽然他准备的挺另类和奇葩。

    但她喜欢。

    真的喜欢。

    陆晨叹道:“老婆,你有没有觉得你男人我特别废材?”

    “噗,你这家伙,什么时候都傲娇的不要不要的,今天是怎么啦?”

    “你看,顾惜朝那个鸟人开得起兰博基尼,还从法国空运厨子过来给你做宫廷大餐,能弄到极为难得意大利歌剧门票……而我,好像什么都给不了你。”

    “你先停车。”

    陆晨将车停好。

    林荫小道,阳光斑驳,杨柳垂青。

    夏诗清从后座上,揽住陆晨的腰,将小脑袋贴在他的后背:

    “陆晨,你知道三毛么?”

    “知道啊。”

    陆晨点点头,“三毛流浪记啊,我小时候老喜欢看。”

    “我说的是作家三毛……”

    陆晨咋舌:“三毛流浪完了之后,还去当了作家?想来也是,三毛那小子人生阅历多丰富啊,他写的什么书?”

    “这是两个人!”

    夏诗清气得。

    “三毛是个我很喜欢的女作家,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叫荷西的人,荷西当时就问她,说追你的人那么多,其中不乏亿万富翁,你为什么要选我呢?”

    “三毛就说,我不是不喜欢钱,若一个有钱人追我,他有个十亿八亿,指不定我就同意了,若一个没钱的人追我,那我要是真的喜欢他,也会毫不犹豫同意的,反正我吃得也不多。”

    “荷西就问她,说那我呢,那我呢,你真的喜欢我么?你猜三毛怎么说?”

    陆晨摇了摇头。

    夏诗清接着说道:“三毛说啊,如果是你的话,我会吃得再少一点的。”

    陆晨感触莫名。

    我吃的不多。

    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吃得再少一点。

    这应该是他听过最动人的故事。

    夏诗清浅浅一笑:“陆晨,我吃的也不多哦,如果我真喜欢一个人,嫁给了他,他哪怕真是个穷鬼,我也可以吃得更少一点的。再说——”

    她张开手掌,让阳光透过指缝,倾洒在她脸上,眼瞳中蕴出湖水般的静谧。

    “现在什么年代了,又没有谁规定女人结婚后就不可以赚钱了,我是一个很会赚钱的女人好吧。你要不觉得难为情,我可以养你嘛,到时候,你陆小爷负责貌美如花,我夏诗清负责富甲天下!”

    她说着说着,自己便笑了起来,笑声如百灵鸟般明媚动人,一如此刻晚春的瑰美丽色。

    “老婆,你好肉麻……”

    陆晨说。

    “去你的,都跟你说了,是假如,假如!”

    夏诗清气鼓鼓。

    脸颊微红。

    陆晨嘿嘿笑道:“那我不管,我反正是当真了,以后就你养我,我跟你不一样,我这人吃得多,以后娶了你,我一定吃得比现在还多!”

    “你干脆变成猪得了,海城养猪场欢迎你。”

    夏诗清没好气道。

    挺好的。

    她心想。

    那个熟悉的陆晨又回来了。

    她才不需要他权倾天下,更不需要他富可敌国。

    她要的是,他心里面只有她。

    因为她的心也不大啊。

    住下了一个人,便再不会有任何空隙。

    她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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