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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江红心里这么想着, 不一会儿就见欧阳毅骑着载重自行车,远远看去,江红看不到车座后头绑了好些东西,只看到秋桐坐在前面的横杠上。
见人回来了,江红的心放下了一些,没出事就好,可担心死她了。
见到江红, 秋桐忙让欧阳毅停车, 自己从自车上下来:“妈,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是来接我吗?”
“回来啦,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东西买好了没有啊?”江红一边说着, 一边看向欧阳毅说道:“欧阳, 今天辛苦啦!”
“不辛苦, 我们今天已经把东西差不多都买齐了, 等下您看一下还有什么要差的。”欧阳毅笑着打了声招呼, 然后也不骑了, 直接推着自行车一边江红她们说话一变往秋家走。
“现在先回去吧,等一下吃了饭再说,都已经这么晚了, 我还以为你们今天都不回来了。”江红与秋桐走在后头说道。
“哪能啊, 我明天上班今天还得回家拿衣服行礼呢。”欧阳毅还没说话呢秋桐就先抗议了。
事实上, 明月是有这种那秋桐直接住欧阳家, 然后明天直接去供销社上班的想法。只不过思想还很古板的古代人·秋桐没同意罢了。
而且秋桐她现在急着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 更要好好的了解, 彻底的了解原主的记忆,要不然因为不了解而闹了笑话就不好了。
说话间他们已经回到了位于桥头没多远的秋家,这时候秋家只有秋民富在家,秋桐的双胞胎弟弟因为学习并不太好的缘故已经缀学了,目前都在镇上的工地给人当学徒。
秋栋秋梁一个学砌砖粉墙贴瓷砖搞装修,一个却是在跟木匠学木工,所以现在两个人都不在家。
秋民富对欧阳毅的感觉可以说是五味杂陈,之前也说了,之前秋民富和江红之所以会答应秋桐与当时腿伤还没好,有很大可能落下残疾的欧阳毅订婚,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欧阳毅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场上受的伤。
秋民富的父亲是老红军,只是在最后的剿匪战中没能活下来,秋民富因为父亲的原因很尊敬崇拜军人,所以当初在原主对欧阳毅一见针情的情况下才能同意这桩婚事。
但是呢,秋民富对于欧阳毅还有另外一种正常女儿控面对女婿的感觉,那是一种小情人被抢的仇恨感。
相对于两个调皮捣蛋的双胞胎儿子,秋民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乖巧听话懂事的女儿,虽然儿子是传宗接代的香火,但是女儿同样重要。
但是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秋民富不记得欧阳毅曾经是个在战场上立下汗马功劳的军人,他现在只记得女儿马上就要嫁人了,嫁的还是比她大八岁的男人,怎么想都是女儿比较吃亏啊,这种情况下秋民富能给他好脸色才怪呢。
所以秋民福见他们回来之后,只对欧阳毅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回来了?”然后就拉着秋桐说起了话,后面就更没有欧阳毅这个人在场似的。
不过相较与秋民富的反应,江红的反应才是应了那句老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江红看欧阳毅那是哪哪的都好。
反正女儿都要嫁过去了,江红的想法当然是对欧阳毅好点,然后也希望欧阳毅能记着她的好,对自己的女儿也好点,只能说,女人就是比男人更能屈能伸。
更何况欧阳毅还特别有眼色,特别愿意动手帮忙做事,这不,才刚把东西放下,自行车放好,欧阳毅就又跟着进厨房帮江红烧火了。
对此江红表示满意:“欧阳啊,你们今天在市里没遇着什么事吧?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没遇着什么事,就是我妈喜欢桐桐拉着她说了会话,一聊就忘记了时间。”欧阳毅也知道婆媳关系是很让娘家人担心的问题,所以尽量捡江红可能喜欢的话讲。
果然听欧阳毅这么一说江红脸上的高兴神色更甚了,然后颇为自豪的说道:“我们家桐桐啊从小就是个文静爱笑讨人喜欢,小的时候别的小孩都在地里玩泥巴蚯蚓什么的弄呢一身脏兮兮的回来,只有桐桐从小就爱干净,回来时衣服和出去时一样干净。”
“恩,看的出来,我看桐桐的房间收拾的很干净整洁呢。”欧阳毅也应和道,不过他心里想的却是秋桐房间里的东西太少了,太空洞了,有时间得给她添添才行。
“咦?你什么时候去过桐桐的房间了?”江红记忆里可没这个印象啊。
“就今天桐桐买了一些布料,说是要做衣服的,买的有点多,就给送回她在供销社的宿舍去了。”欧阳毅生怕江红误会赶紧解释道。
“哦哦,这样啊我还说呢,没见你进过桐桐的房间啊。”江红恍然大悟道。
接着又说道:“买布料的事情我知道,桐桐之前跟我讲过,说买的衣服不好看,她要自己设计自己做,说是今天买回来,我还怕她忘记了呢。”
刚来到厨房门口,就听见这么劲爆消息的秋桐一愣,原来原主的想法跟她一样呢,幸亏她今天遇到合适的布料就买好了,要不然差点就露馅了。
“诶桐桐,你的布料今天怎么没带回来啊?带回来我可以帮忙做啊!要不然就一个月的时间我怕你来不及啊!”
江红可是听原主说过,想要做一件与众不同的嫁衣呢,而原主学过刺绣,想也知道,她肯定要在嫁衣上绣花什么的。
原主绣花并不是太快,又要做衣服,又要绣花的,所以江红才会担心她一个月的时间会来不及。
“不用的,我又不在衣服上绣团绣满绣,时间上来得及的。”秋桐忙拒绝了。
注:满绣,指的是整幅作品均以绣线铺满不留空隙。
“那你也可以把料子裁好我拿去做好,你在市里又要上班,又要做衣服那么辛苦。”江红心疼道。
“不辛苦,都是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秋桐这也是实话,刺绣的时间久了,每次做秀活她都能以最快的速度静下心来,所以真的谈不上辛苦。
“这么辛苦的话,要不衣服还是不要做了吧?咱们去市里买过?”欧阳毅说道。
“不要是你卖的那些衣服都不好看。”秋冬还真看不上那些剪裁刻板的衣服。
“那好吧,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你一定要跟我说。”欧阳毅见秋桐坚持也就没再说煞风景的话。
而欧阳毅之所以这么快就妥协了,完全是因为他已经在心里决定好了,要托他在上海的朋友买一些那边好看的衣服寄过来,听说现在都流行什么上海货。
反正他把东西都买好了,如果秋桐这边时间来不及,刚好可以用的上,如果来不及的话,就当作是新婚礼物送给秋桐好了,反正也不会浪费。
“对了,欧阳今天晚上在家里住一晚上明天再回去吧,要不然天黑了你回去也不安全。”江红说道,这也是她在欧阳毅和秋桐刚回来时直接让他帮忙把东西搬回来的原因。
“好。”欧阳毅想着明天秋桐要回供销社上班,他在这里住一晚上的话,明天早上刚好可以送秋桐去上班。
“那你再放大火一点,我要开始炒青菜了。”说话间江红已经把菜都收拾好了,要准备炒菜了。
“欧阳大哥。”吃过迟来的早饭,秋桐一路小跑着跑向欧阳毅。
此时欧阳毅还在院子里帮忙劈柴,见他额头上已经有了汗水,秋桐顺手就拿了条毛巾递过去:“欧阳大哥辛苦了,快擦擦汗吧!”
欧阳毅接过了也没在意就拿起擦汗了,直到鼻间闻到一股很干净,清爽的皂香味,欧阳毅低头看向秋桐脸上布满的红晕,欧阳毅心想,秋桐真的是个很容易害羞的姑娘呢。
而秋桐呢,见欧阳毅低头看她才发现,她刚才顺手拿的,以为是她弟弟的毛巾拿错了,欧阳毅手里的明明就是她自己的毛巾。
于是原本只是因为脸皮薄肤色又白,只小跑了几步就脸红的秋桐真的脸红了,而且还是爆红的那种。
秋桐觉得自己要冒烟了,幸亏这里已经不是她之前所处的世界了,拿自己的贴身物品给外男,遇到一个坏的那她的名声就全毁了。
秋桐毕竟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生活了二十五年,一时间还真不太习惯,这个时代对她来说还是太开放了些。
秋桐在宫里接触最多的不是宫女,就是太监,再不然就是御膳房的御厨,再顶多就是见过一次两次太医。
皇宫除了皇帝外其实不全是太监的,御厨和太医都是男人,只是他们都规定在一个区域活动。
被名正言顺的未婚夫盯着看,秋桐反应迅速的低头装娇羞,从今往后她就是1980年的秋桐了,那个古代来的绣娘秋桐从此以后就深埋在内心深处,永不见光了。
至于会不会想回去?当然不可能了,她又不是傻的,回去做一个人命不值钱的古代她又不是脑袋秀逗了。
她以前在宫里有好几个玩的好的小姐妹,好不容易出了宫,结果嫁人之后就没几个嫁的好的。
遇到个不打老婆,不宠妾灭妻的,不拿你的钱去养小的的都算是好男人了。
那里的女人太没地位了,不是再被父母,或者是兄嫂再卖一次就是所遇非人,最惨的一个小姐妹被赌鬼丈夫卖去青楼楚馆,最后自杀身亡了。
而秋桐呢虽然来了这里,她在皇宫好不容易攒下的六百多两现银,娘娘们赏的价值几千两的各种首饰都没有了。
但秋桐一点也不觉得可惜,最起码在这里还有命在,秋桐可不敢把自己的命赌在任何一个长辈都能把小辈卖掉的可能性上。
来这里才一天也足够秋桐了解到古代女人到底是有多命苦了,长辈能做你的主,看天吃饭,老百姓没有人权。
再说了,就冲这里的一夫一妻制就够让她心动了,男孩女孩都能去上学,就这两点就已经足够了。
女人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比别人低一等,想她那个时代的老百姓,过的还不如大户人家最下等的奴仆呢。
至于她在古代的亲人?早在她十岁的时候就自卖自身去了皇宫当宫女,不过是因为她偷听到奶奶和娘亲在商量要把她卖了好换钱给她大哥娶媳妇。
并且她奶奶和娘亲为了多几两银子还找了在他们这边声名狼藉的朱牙婆,那朱牙婆可是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敢干的人,多少清白闺女经她的手进了青楼楚馆。
秋桐那时候虽然才八岁,但已经知道了她被朱牙婆带走会有什么下场。
也幸亏那个时候秋桐突然发现她有了一个能力,能够操控鬼魂为自己所用,只是那时候的她还太够天真,就算是借鬼魂假扮祖父来吓她们了也还是没有改变自己要被卖的事实。
最后秋桐没有办法,就拿着辛辛苦苦一文一文攒下来的钱买通了来镇上采选宫女的太监,然后凭着这个关系进了宫当宫女,根本就不是外面人传出来的,秋桐为了她哥哥自卖自身的消息。
好吧,话题又扯远了,现在再回到秋桐和欧阳毅这边来,欧阳颜秋桐准备好了就放下手里的斧头,又洗了手和秋妈说了一声之后,就带着秋桐去市里了。
欧阳毅是骑自行车来的,只不过来秋桐却跳不上自行车的后座,载重自行车的很高,后座,都到了秋桐的腰部位置了。
欧阳毅慢慢的骑着,可秋桐就是不敢,幸亏秋家没有自行车,原主也这样跳过跳不上,否则秋桐还真怕她因此露陷了。
最后欧阳毅的长腿一放踏在地上,让秋桐直接坐上去,也幸亏欧阳毅的腿够长力气够大,要不然一般人这样载一个大人真的很难骑起来。
结果应该说不愧是部队出来的吗,欧阳毅一脚轻轻一踩,自行车就稳稳的骑了起来。
让秋桐深切的怀疑,原主记忆中这样坐过一次,给自己手上摔一个大疤的事情,是不是做梦了。
只不过这自行车的后座,坐起来真的舒服不到哪里去,又因为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大雨,路面都是被牛蹄踩出来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