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就叫你末狼

大花裤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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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的力气巨大无比,一下把长发男人摔在地上,引得观众一阵死寂,然后爆发出惊天动地般海浪的呐喊声。

    刚刚买了沈凌赢的那个男人说:“挖槽,这次搏冷门还真给我搏中了,这可是一比二十呀!”

    周围的人听到了,纷纷碎嘴的说:“早知道我也搏冷门了,我一看就知道这个男的不简单。你说谁会穿着西装来末日格斗场。”

    “麻的,握草。”二楼的那个林老板,狠狠灌了一口酒。

    长发男人突然从飞扬的尘土里,极快的冲了出来,一把抓向沈凌。

    沈凌反应极快,迅速向后退去。

    长发男人在空中突然变向,左手成刀朝沈凌的脖子划去。

    一个蓝色花纹的领结,和一颗金色的领扣飞了出去,落在了不远处。

    沈凌没有预料到长发男人的反应神经居然这么灵敏,反应不急,被长发男人划到。

    长发男人的指甲好像断了一些,不过他看向沈凌的脖子,居然只有一道白色的痕迹,连皮都没有破。

    长发男人的眼神里第二次出现了波动,当他看向沈凌的时候,心中不由的心生恐惧。

    那种感觉就像当初他被投放进原始森林,饿了两天两夜后遇见了一只饿狼那样。

    沈凌摸了摸脖子,露出一丝微笑,慢慢的朝长发男人走去。

    长发男人第一次表露出了畏惧,不过还是冲了上去。

    沈凌解、开外套的扣子,也快速向他冲去。

    长发男人快速左右奔跑着,想要迷惑沈凌。伺机出手。

    不过这次,长发男人无比谨慎,在沈凌的周围一直快速盘旋。沈凌站在原地,用强大的感知能力捕捉着长发男人的轨迹。

    这时长发男人突然调转方向,一下朝沈凌冲来,似乎想要一击必杀。

    “不错的能力。”沈凌心中暗想。

    要是其他人,这样突然的出击一定会让人措手不及。不过,他遇到的是沈凌,一个踏入修真界的人。

    沈凌目光如电,出手极快,一层淡淡的玄力附着在他的身上,让他本来白皙的皮肤泛起晶莹剔透的光芒。

    长发男人一爪抓在沈凌的胸口,以为就要抓烂沈凌心脏的时候,却被沈凌晶莹的皮肤抵挡住,再也没办法深入一分。

    长发男人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后退。可是沈凌的手已经牢牢的抓住了他的手。

    沈凌用力向后一拉,长发男人整个人飞了起来,沈凌屈膝,像只野猪一样,用自己坚、硬的肩膀撞向他。

    长发男人瞳孔放大,一下被沈凌撞得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沈凌动了动肩膀,似乎因为外套的束缚让他刚刚没有使出全力。

    长发男人,畏惧的看着,沈凌慢慢的退后,嘴里吐血鲜血。

    “麻的,快点给我上呀!”二楼的林老板对着长发男人、大叫,说着拿出遥控器按了下去。

    长发男人的脖子上的项圈突然发出了电流,把长发男人的脖子电的发黑。

    沈凌一下转头看向二楼的林老板,在美瞳之下流露出无限的杀意。

    “哈哈哈!可怜他么?挖槽。那你就给我去死呀!哈哈!”

    二楼的林老板注意到了沈凌的眼神,疯狂的说。

    这时候不知道谁起的哄,观众们眼中露出嗜血的狂热,大声的喊道:“杀了他,杀了他。”

    甚至靠前的观众都开始抓着铁笼,爬上去大叫。

    “哈哈。下不了手,那我就电死他。”

    说着林老板又按下了按钮。

    “麻的。”沈凌在心里恨恨的骂到。

    沈凌知道华夏帝国建立不久,在全国的各个城市肯定都有着各种各样的黑色交易和令人绝望的比赛。

    不过沈凌没想到,居然在东海市也有着这样残忍的人。

    沈凌脱下外套,卷起袖子,向长发男人走去。

    “对。就是这样,给我打烂他的头。”

    “上呀!快点一脚踢爆他的脑子。”

    在观众的呐喊声中,沈凌一下冲到了长发男人的面前。

    长发男人眼中露出绝望,在人山人海的呐喊中显得格外的凄凉。

    沈凌的身体疯狂的运转夺天造化决,一双如汉白玉一样的双手,抓住了项圈。

    “啊!”

    五百伏的强电流通过沈凌的身体,引起一阵剧痛。

    “哈哈!你还真他妈是个傻子呀!想和他一起死,好呀!我成全你。”

    二楼的林老板大笑着说。

    “麻的。”

    因为项圈是合金材料,而项圈又紧紧的套在长发男人的脖子上,让沈凌不好用力。

    “握草。”

    沈凌大喊,体内的夺天造化决疯狂运转。

    “嘭”的一声,项圈就被沈凌掰断了。

    “我擦,那个项圈可是合金材料呀!怎么会被他掰断。”

    “麻的。果然末日格斗场里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沈凌脱力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全身麻痹的看着长发男人。

    长发男人,全身抽搐,不过居然没有死掉,还隐隐约约的有一口气。

    沈凌有着夺天造化决护体才会没事,不过这个男人居然也没死,应该经常的电击惩罚,让他的身体已经习惯了电流。

    沈凌艰难的站起来,对着二楼大喊。

    “林老板是吧!你的赌注我不要,把这个人给我吧!”

    林老板当初买这个人回来的时候,不过花了五十万,现在赌注是两百万,而且人又快死了,林老板当然知道怎么选择才是对的。

    林老板在二楼往下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算是默认。

    沈凌踢了踢长发男人,长发男人动了动,艰难的站了起来。

    “麻的,幸好还活着。聚宝盆呀!聚宝盆。我费这么大的力气才救下这个人,一定要对我有用呀!”

    沈凌心想。

    “你知不知道是我救了你?”沈凌问。

    “知,知道。”长发男人用着极不流利和怪怪的口音说道。

    老挝地处华夏边境,又依靠着华夏的贸易往来过活,所以哪里的人多多少少会说一些华夏语。

    沈凌看着长发男人说:“以后你就跟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长发男人摇了摇头,露出一个纹在脖子上的编号。

    沈凌看着被电的烧焦的皮肤,“麻的,真不是人。你以后就叫末狼。”

    长发男人点了点头,似乎格外顺从。

    于是,沈凌和末狼就在观众的唏嘘声中离场了。

    回到刀疤那边后,沈凌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而末狼居然跪在了沈凌的脚边。

    沈凌站起来,眼中满是怒火,一把抓起末狼。

    “麻的,你给我听好,你是人,不要像狗一样活着。”

    说着沈凌的眼眶好像红了,眼中满是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