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 过去

凉西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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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过去

    当年杜秀兰是名门小姐出身。

    家里早早为她订下婚事。

    和门当户对的辰家少爷成为一对。

    少女的春心是很容易摇摆不定的。

    彼时她和秦秀同是名门出身,两家多有来往。

    两小姐妹把门一关,便是聊不完的少女心事。

    那时的秦秀,可没现在的心机强势。

    一心苦恼着如何劝服父母答应她和叶庭的婚事。

    叶庭出身倒不差,只是家族很早已经开始没落。

    轮到叶庭这一房这一辈,只有他一个人。

    分给他的只有一小间破旧的瓦房,便什么都没有了。

    他高中未毕业,已经需要自己出来讨生活,才能混口饭吃。

    秦秀父母又哪里舍得女儿嫁过去受苦。

    秦秀在很小的时候,住在外婆家,和隔壁的叶庭认识的。

    小时候的叶庭白白净净,长得非常漂亮。

    身后经常追着一堆的女孩子要跟他玩。

    秦秀便是其中之一。

    那时叶庭的母亲,还没去世,对秦秀尤其喜欢。

    甚至为了讨好秦秀外婆,有意和秦家结下亲家,不惜拿叶家家传的项链送给秦秀外婆。

    后来秦秀外婆又将这条项链传给了秦秀母亲。

    如果不是叶家中途没落,如无意外,秦秀和叶庭早已订下婚事。

    杜秀兰对那时的叶庭印象非常深刻。

    叶庭身上来来去去都是一件发白的衬衫。

    有些地方已经被他洗得起球,发薄。

    可你在他身上看不出一丝穷酸之气。

    他就像天生的衣架子,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也能映出他丰神俊朗的气质。

    就算每天在工厂工作,你看到的叶庭永远干干净净。

    衬衫袖口、衣领不沾一点污迹。

    在一群粗糙的大老爷们中间一站,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杜秀兰那时不像秦秀那样悲秋伤春。

    她人生一切都是顺顺利利的,家里人什么都为她安排好。

    辰天为人老实,虽然不会甜言蜜语,对她也算体贴。

    只要在外地,见到什么新玩意,都会买回来送给她。

    无忧无虑的她压根不懂秦秀的忧愁。

    不懂爱一个人需要那么多条件。

    不懂看上去那么优秀的叶庭,会有这么多值得嫌弃的地方。

    因为父母的阻碍,秦秀和叶庭的每一次约会必须像地下党见面一样。

    父母看得紧,秦秀必须编各种谎言才有单独外出的机会。

    杜秀兰成了她最好的掩护工具。

    只有和杜秀兰在一起,秦秀父母才放心女儿在外面逗留的时间长一点。

    秦秀便借着各种和杜秀兰玩耍、学习,得以和叶庭见面。

    杜秀兰也经常成为他们二人恋爱的电灯泡。

    那时候的叶庭,日记过得紧巴巴的。

    那一点工资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

    可即便这样,和秦秀恋爱的每一分钱,他都不愿意秦秀掏钱。

    即使明知下一顿自己没钱开饭,也要在秦秀面前硬撑着。

    多了杜秀兰一个负累后,叶庭的开支更大了。

    皆因三人外出,所用的费用也是叶庭一个人负责。

    秦秀看不下去,几次偷偷补贴叶庭,叶庭都不需要。

    有几次还为这件事吵起来。

    但是杜秀兰这些不知道的。

    女孩子好吃零嘴,出门逛肯定要买些小吃。

    杜秀兰还嘴刁,不贵不好的都不吃。

    叶庭每次都是咬着牙付的款。

    次数多了,叶庭的钱包开始吃不消。

    可好面子的他又不愿意透露出他的困窘,于是开始有意无意地拒绝秦秀见面要求。

    再加上秦秀父母开始察觉出女儿的不对劲,对秦秀越发严加看管。

    就算有杜秀兰一起,也不准她外出了。

    秦秀只能求助于杜秀兰当她和叶庭之间的沟桥。

    杜秀兰像一只传信鸽子一样在他们之间奔波。

    一来二去之后,她和叶庭也混熟了。

    她开始了解到叶庭不同的面貌。

    叶庭能写一手好字。

    他很爱干净,小小一间破瓦房,被他打扫得干干净净。

    叶庭原来也不像他外表那样一本正经。

    也会跟她说几句玩笑话,调侃一下她。

    她可是见过叶庭在胡同里跟一帮大老粗相处。

    外形在其中很违和,可说起话来一点不违和。

    荤话也能在其中来两句,和那些人打成一片。

    他很快晋升成车间的小头目,那些糙汉子反倒要巴结他。

    可他跟她说话又不一样的,说话轻柔斯文,唯恐吓着她。

    那些糙汉见了她也会不怀好意向叶庭打眼色:“哟,老大,换人了,马子一次比一次正点,什么时候也给兄弟介绍几个解解馋啊。”

    杜秀兰脸刷地红了,变成一只粉嫩的苹果。

    那时年轻的她可听不惯这样的荤话。

    叶庭板着脸,一脸严肃。

    “你们口臭就给我滚远点,人家是正经女孩,下次再让我听到不着边的话,别怪翻脸不认人。”

    叶庭说的话是有震慑力的。

    他年轻,脑子转动快,很得领导的赏识。

    他要是动口辞退几个工人,那不在话下。

    那几个糙汉灰溜溜向杜秀兰道了歉,然后一溜烟走掉了。

    杜秀兰的脸还红着,叶庭瞥她一眼。

    “你没事吧?”

    杜秀兰脸更红了。

    被叶庭低头注视,她说不清心里的感觉,只觉得脸上热热的。

    她以前看见叶庭可不是这样的。

    可能辰天太少时间和她见面,她对叶庭产生错觉吧。

    叶庭对秦秀的感觉便是她想要的恋爱感觉。

    她和辰天太平淡了,少了激情的感觉。

    “给你。”杜秀兰掏出一封信递给叶庭。

    送信、递信,已成了他们日常交流。

    在叶庭接过信那一瞬间,他们的指尖无可避免地碰触到。

    杜秀兰像触电一样赶紧把手收回来。

    “下雨了。”叶庭的声音从她头上传来。

    杜秀兰抬头一看,空中果然飘起毛毛雨。

    “我送你回去吧。”

    杜秀兰刚想说不用,叶庭已经脱了自己的灰色外套挡在两人头上。

    因为躲雨的关系,两人必须靠得紧紧才不被雨飘湿。

    杜秀兰鼻间甚至能闻到叶庭身上淡淡的香皂味。

    那是不同于辰天的味道。

    辰天身上是好闻的古龙水味混着墨水的味道。

    叶庭身上的味道让她想起清新的青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