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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椅的不远处有盏路灯,昏暗的灯光照着男人愧疚且疲惫的身躯,他长腿岔开坐在长椅上紧锁着眉头是掩盖不住的痛苦。
“不觉得我特混蛋吗?”王俊凯抱着头,缓缓说着话,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十分沉重,“做了这么多伤害你的事。”
“混蛋啊,特别混蛋。”
慕小柒抱着肩膀背靠在栏杆上,现在轮到她来居高临下的审视他,仿佛有些可笑。她就着那微弱得可怜的光芒看手腕上的红印子,也不是故意要提及那天,只是这的确让她想起了毕业晚会那天的手铐,冰冷的金属材质磨着皮肤,太疼了也太烫了,被王俊凯触碰的每一寸肌肤都在燃烧,给她带来不适感。
“那为什么不骂我,不打我?”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去给你减轻痛苦?你以为我打你,你所犯下的错就能够被原谅了吗?”
王俊凯沉默着思考了片刻,他确实想慕小柒朝他发泄会让他好受一点,而不是她默默忍受着痛苦,只是他深知犯下的错不可能就这样一笔勾销。
那晚他们不欢而散,迎新晚会的反响却很高。慕小柒那组最终荣获第三名,学生票数最高,但老师那里的评分并不是很理想,太过感情化了。
迎新晚会此次办得精彩,学校领导因此夸赞王俊凯的能力出众,诚邀他加入学生会,只是王俊凯拒绝了,而那位喜欢余卡的同学却更加记恨上他。
但王俊凯并未当回事。
……
美国时间下午三点零四分,码头边卖唱的街头艺人弹着吉他,海滩上人声鼎沸,海平面同城市天际线完美融合。
易烊千玺慵懒地躺在沙滩椅上,高大沙滩伞投下的阴影罩了他半边脸。他的目光无焦距,无聊地看着海鸥在波光粼粼的海上徘徊,它们飞飞落落,人们走走停停。
开学已两周,而他已休学了整整一年。说来也是挺胆大的,大一他只安分上了一星期的课便提交了休学申请,为此易正天跟他发了好大的脾气,于是他自请去易正天公司帮忙,那时候刚高中毕业,还嫩着,股东们都比较反对,易正天丢了一个手头上的项目测验他,他完成得十分出色。
得到股东们的认可后,易正天也不便再多说什么,就随他去了。千玺休学了整整一年,而这一年时间里他边学习公司业务边工作,不,是玩命的工作,没日没夜,不眠不休。易正天不知道自己儿子到底是发了什么疯,就这一年下来,愣是瘦了一圈儿。
寒假里国内的业务暂且告一段落,杨曦便也来了美国,安雨柠和千玺又都在美国上学,便直接办了移民手续。杨曦看着千玺穿着西装的样子太心疼了,易正天也看不下去,劝他回学校上课,不然放松休息也好,因此才有了上学日待在海滩晒太阳这一出。
他花了几天时间在美国自驾游,从芝加哥游到了洛杉矶,期间走走停停知道了不少异国风趣,确实是放松不少,但是心里方面呢?千玺眸中毫无亮色,倒映着一望无际的海面,手指摩挲着一款小巧精致的领针,这是慕小柒送给他的。
“放着大好校园不去上,到底是因为什么?”
因为什么?他也想知道。
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还有些懒洋洋,千玺转而伸手拿起桌上的墨镜戴上。尽管今日是周五,这片海还是少不了人来欣赏。听说来洛杉矶一定得来圣塔莫尼卡海滩,果然也是名不虚传,他本想图个清静,听听海的声音,以为工作日人会少,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应付了几个外国美女的热情搭讪后,他干脆闭眼睡了一觉,等到再醒来时,海滩边人已稀少,就连卖唱歌手的舒缓歌声也不存在了,而太阳已下山了半截。整个海面又被照成了暗橙色,云霞燃烧着天空,码头餐厅开始营业,亮起了灯光。
他半撑着身子,静静等待那赤日完全没入海平面下,阵阵海风撩起他的额发,带有一丝丝的凉意,总算是有安静听海浪声的时间了。此刻已经到了饭店,他没打算直接在码头用餐,而是打算继续自驾游的旅程,他先是找了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随手抓了些速食品和几罐啤酒。
这家店临海,宽大的马路牙子边上就这么一家小店,就一个结账区域。排在他前边的女生烫的金色短发,个子有些矮,千玺用目光偷偷测量了下,好像就比慕小柒高那么一点吧。他没在意女生结账时在跟营业员说什么,原先以为是本地人,谁知道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话,一会儿外语一会儿中文的,他不小心就听到了那几句话,才知道她是个中国人。
女生手里拿的是卫生棉条,又因为没带够钱,营业员不给赊账,她有些急,似乎是在极力辩解什么。她手机不在身上,又没带够现金,急也是真急,就差跺脚了,结果她脚抬起来还没放下,身后就突然贴近一名男生,一身淡调的男士香水味。
男生的外语很流利,将她的东西一并结了账后,提着自己的东西便走去门口,女生愣了愣,抬脚就追。
千玺刚打开车门就被一双手拦住了,那名女生抓着小东西在他面前挥舞,道谢后还硬是要还钱,说的还都是她蹩脚的外语。他在心底嘲笑,表面却温儒尔雅,绅士地回应:“不用了,小姐,我也是中国人。”
“啊?”女生似是愣了愣,随后松了好大一口气,“早说你是中国人,我就不必还得复习英语了,害得我紧张了一会儿。那个,我得还你钱。”
“不用,我是来自驾游的,也许没多久就离开了。”千玺顿了顿,上下打量面前的女生,“说起来,你挺像我认识的一位故人,也算是缘分,这钱就不用还了。”
“那至少加个联系方式吧?”
“真不用。话说,你不应该挺急吗?”千玺笑着指了指她手中的小东西。
女生一瞬间尴尬起来,面上染起了不明显的红晕,她迅速报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放了话说:“那个,我今天没带手机,有事尽管来这边找我。”
季青,倒是个好名字。
千玺自动忽略了最后一句话,他没在意这件事,也没刻意去记。各自分开后,他开着车绕着环海公路,找到了一处临海的公园,看着远处的天色变化,手机里哼着小曲,冰啤就如白开水一咕噜灌下了肚,丝毫没有什么表情。
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总这样,周边要安静,要无人打扰,但他通常会选择放自己喜欢的纯音乐,这样会更有帮助些,类似于冥想。那位女生的确有些像慕小柒,尽管她不会染那样夸张的金发,不会舍得剪去自己的长发,不会大方的问人要联系方式,除了尴尬害羞时会脸红这点,其他确实没有一处像的,所以到底是他本就想她,还是那个女生给他带去的感觉推动的?
于是他又从兜里拿出被方巾包裹着的小小领针摩挲,其实思考这个毫无意义,他心里明白。一年多以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浑浑噩噩的都在做些什么,易正天丢给他的项目他都会照做,不会过问不会挑拣不会有不满,他会尽力去完成,会做到完美或是做到他满意。
只是他真的满意吗?坐在高楼大厦里,看着落地窗外连成一线的灯光,那是何等的盛况夜景啊?但他只觉得,太落寞了。他身边应该有个人陪着他,有个他乐意帮她开易拉罐的人陪着他。
那么这个她,又在干嘛呢?是否在为了学业而烦恼,或者为了爱情而奔波。总之,不管是学业还是爱情,都不有关于他。她身边,从来也就没有他的一席之地。这是千玺人生中第一次认输,第一次逃避,逃离了C市,甚至逃到了芝加哥。
精致的领针在惨白的路灯下显得黯然无色,他无数次想丢,无数次忍住,因为舍不得。自出国以后,他同慕小柒就没联系了,仅仅是偶尔会说节日快乐,毕竟中美两国有时差隔着,各自也碰不到面。这样也挺好,只是一年多,他都没有忘记,他都还留着这个领针。
突然就想念醉的滋味了。
千玺驾着车驶在公路上,两边街道都是繁华的商家,他找了半天,最后挑了间隐在树丛中的清吧进去了。清吧里人不多但也不少,装修格调都十分有意思,也因此在某交友软件上传播开,有些人是循着这种痕迹爬来的,但像千玺这样机缘巧合找到的才最有意思。
他径直走向了吧台边点了酒,一言不发地闷头开始喝,推开了一切来搭讪的妹子,不说话也无表情,偶尔皱皱眉。调酒师是位亚洲小青年,对于这类客人已经见怪不怪,好心倒了杯清水放在了他酒杯旁,管他喝不喝呢。
只是他现在不知道,等到下班后才后悔,当时真该直接逼这位亚洲同袍把水喝了,也不至于晚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