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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那些经过前世严格训练,深深植根在血脉里的技术,是不会随便被消除的!
就比如——开锁术!
芙蓉,你知道吗?我周娇娇在前世的特警比武大会上,是曾经以两秒钟内以铁丝开启一把精密锁的记录刷新了S市的记录呢!
你们家的破锁脏锁有幸被我开了,那可是天大的福分!
“喀嚓。”
古代的锁和现代的毕竟不一样,我略微多费了十秒钟的时间,锁终于屈服了,软趴趴地掉在地上。
我轻手轻脚地推开门。
门口守着那个老婆子,蹲在地上吸着旱烟袋,正在打哈欠。
看见我一闪身出来,老婆子眼中闪过一丝惊慌之色,想要开口说什么,还没来得及丢下旱烟袋便被我一把蒙住口鼻!
这一下,要的就是快!
——这个身体,虽然没有多深武功,可是很好使!
这一刻,我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我要学武!我要把我那些和现代的躯壳一起丢弃了的武功全都恢复!
看谁还敢欺负我,小看我!NND,一律打成包子!
“姑……姑娘……”老婆子感觉到我另一只手用那根细细的铁丝贴在她的后颈处,吓得汗如雨下,“放……放了我吧……我……我还有几个孙儿要养……”
早就估计到了。
这种老婆子一般都不想死。
贱命一条,也不嫌长。
“放我,从后门出去。”我低声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而决绝地道,“否则我会立即让你去见阎王,留你的孙儿们饿死丢在街头。”
老婆子眼中闪过一丝彻骨的恐惧:“柳妈妈……会……”
“你还担心她?她好得很,祸害活千年。你先担心你自己和你可爱的孙子们吧。”那段铁丝的末端已经被我在地上磨成尖锐的一根刺,还带着倒钩。
往她皮肤里稍稍用了点力,只是一点点哦。
老婆子的脸扭曲了,黄豆一般的汗珠涔涔而下,“好……姑娘……我……我答应你……”
我丝毫不放松她,承诺不可信,唯一可信的是自己。
继续以我那唯一的武器贴住她后颈部上方的枕骨——这一处是人体最薄弱的地方。
作为特警的我,自然明白。
枕骨位于顶骨之后,并延伸至颅底。在枕骨之下中央有一孔,称为枕骨大孔,脑和脊髓在此处相续,只要尖锐的物体捅进去,后果可以想象。
只要我再深入两厘米,她性命休矣——想必她也知道,所以下了决心,带着我战战兢兢地往一条黑暗充斥灰尘的小道走去,似乎是用来放杂物的。
NND,这个青楼还真不小,地皮不知道值多少。等我飞黄腾达回来,全买下。
幸好一路上没有什么人,没过多久,她已经带着我到了丛生杂草的后墙。
没过多久,她已经带着我到了丛生杂草的后墙。
老婆子也不敢动,老脖子直立着,生怕一动就动掉了老命。
恐惧得声音都变了:“姑娘……就是这儿……”
我微微一蹙眉,这墙大概有三米高,要是在前世,就算再高出一倍也不成问题。
可是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我,凭这么一个娇滴滴的身体,怎么可能跃出这面墙?
狠狠咬了咬嘴唇,既然跳不出去就只有爬!
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墙有年头了,罅隙中生长着青草,污泥很滑,砖块却结实精密,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落脚处。
但是可以利用的是在墙角处有一根通风的管道,在墙面上凸起成一个圆柱体的形状!
我立刻想起了我小时候爬篮球架的模样——不需要什么体力,也不需要什么技巧,只要一鼓作气,往上爬!
最原始,也是最管用。
要快!
说时迟那时快,我放下抵着老婆子枕骨大孔的手,同时飞速抓住那圆柱的管道,往上盘桓而去!
幸好这个身体很瘦,不怎么费力!
这时候那该死的老婆子见已经脱离了我的掌握,生怕会被芙蓉痛责,赶紧扯着破锣嗓子大声道:“来人呐——秋儿姑娘逃走了——哎哟——快来人啊——我一个人对付不了她呀……“
此时我已经爬到了墙体的中间位置,虽然小腿和脚背都已被磨得血迹斑斑,但速度还是相当不错的。
只要十秒钟……十秒钟……我就能跃出去……到了外面,芙蓉想要抓人就没那么容易……
可就在这时墙内已经涌进了十来个彪形大汉!
芙蓉气急败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妈的!小贱货……你们快给我抓住她……谁抓她回来奖五十两银子……奶奶的,玩一晚也行!”
大概是这条件实在太诱人,那群早已不甘寂寞的打手蜂拥而至,斜踢上墙,就要把我生生地拽了回去!
原来。你们那么想玩老娘啊。
真的想吗?
好,让你们玩玩老娘脚底的泥!
我顺手扯下墙头一大坨带着青苔的泥土,狠狠地砸了下去!
关键时刻,力量竟然成倍增加。再加上我在高处毕竟有势能,所以力度也是相当不小。
最当先的一个人猝不及防,砸了一脸臭泥。
还正好堵住鼻孔,便骂骂咧咧地坐在地上擦脸。
但是其他人又开始蜂拥而上,我的手所及范围内已经没有可以砸下去的泥土了,那糊进墙身的砖块我这个身体又实在是搬不动。
不好,有人拽住我的脚往下扯!
千钧一发,我甩动脚趾,丢下那只绣花鞋,再往上面爬!
终于,我立在了墙头!
蓝天白云,心胸顿时一宽!
但是,我很快心一沉——墙的那头,广阔自由大好天地那儿,也已经鱼贯而出一伙膘肥体壮的打手!
我暗自叫苦——芙蓉真是不惜重本,为了抓本人差点出动FBI了!
就在此时,从空中倏然掠过一个影子!
那影子虽然只是惊鸿一现,可还是能看出是一名身手不凡的灰衣男子!
我一惊,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幸运女猪,无论走到哪儿都会有英雄搭救?
机不可失,大女子能屈能伸,我赶紧拱起手,对着那头顶的影子谄媚地笑道:“这位英雄好汉,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来来来,快来救我——”
心中想着,难道他就是我的男猪?英雄救美这一招,也未免土了点,不时尚。
不过这时候还管时不时尚,逃命要紧。
那人已经向着本幸运女猪伸出了手,却明显被我这一通胡乱言语给微微一怔,于是双手迟延了片刻。
可是——时间不等人……
千钧一发,就在那迟延的片刻,院里院外各一伙黑衣打手已经朝我包抄而来!
加强版芙蓉也气势汹汹地跟在后头,怒吼震天响:“他奶奶的,不能让这小娼妇小蹄子跑掉了,你们给我上——抓回来,大大有赏——抓不回,乱棍伺候——”
“哎呀大哥你愣什么,一点儿也不像男猪……一看就是炮灰或者路人甲……”我嘀咕道,现在求人不如求己,脚尖发力,也不管这个古代的身体是不是弱柳扶风,就一个屈腿前蹬,使出青蛙姿势,好像炮弹一样弹了出去!
这件事说明:
NIKE的口号是正确的。
那人终于缓过了神,看我已到面前,伸出手,这一下子好歹是把我抓住了!
在空中,我只感觉到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那人蒙着面,我只看见他露出的一双漆黑的眼睛,看起来深邃而温和,心中闪过一个念头,他是认识我的——不,是认识这个身体的……
他伸出双臂搭在我肩上,运起轻功,迅速地我们二人便掠过了鸽灰色的重重屋檐……
芙蓉姐姐,杀猪爷爷,撒由那拉!
在午间的清风里,我听见那人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大小姐,终于找到你了!”
——终于脚尖挨到了地面。
我实在是太累了——啊不,不是我累,我周娇娇是个特警啊,怎么可能这么一下就觉得累?是这个古代的身体,什么秋儿的,觉得累。
是她没用,不是我,请注意!
好累啊,我眼看后面是个土坡,也不管脏不脏了,赶紧一屁股坐了下去。
那男子怔怔地看着我,他的脸也蒙着半块灰色布,露出的目光很温柔,却没有开口说任何话。
沉默型,闷骚?
我也不管他,四仰八叉地一坐。
屁股有了着落,就是舒爽。
脱下另一只幸存的绣鞋休息我被勒得生痛的脚趾,又扯下一片大绿叶子当做蒲扇,扇了几下突然又觉得有点儿鼻塞,赶紧从兜里掏出之前塞着的绣花手绢狠狠醒了醒鼻子!
看官们,不要说我恶心粗鲁没教养,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在读过不知道多少本言情穿越小说以后得出的经验——那就是,女主越粗鲁越与众不同,早一点碰见她的真命天子男主的可能性就越大!
当然,我这么一个独立的女人,也未必需要什么真命天子,SHE不是说过嘛,等不到HERO,就做自己的SHERO,我一向深以为然。
没有拉倒。
现在我就鉴别一下,要是他对我这种类似于脱鞋擤鼻子的动作露出一点儿厌恶之情,那就很简单嘛,他不是我家男主,我们可以一拍两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
广阔大好天地还等我驰骋,宽广的红袖阁还等我来买呢。
男子看我做了这一切后,眼神并没有露出一丝儿厌恶的征兆,他的眼睛就好像夏日的夜色,很舒服,很妥帖。
据我所知,男主一般有邪魅型、腹黑型,温柔型,多情型……虽然目前邪魅型男主占了优势,但是本人还是相对于偏向喜欢花泽类那样的男生嘛。
而且虽然挡着脸,看起来此人的轮廓还算不错,值得深究。
若不是想到他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差点就一把掀开,看看他的真面目。
“咳咳……”我故意咳很大声。
但是……该死的,他还是一句话也不说。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周娇娇肯定不是玩暧昧的高手,我最恨猜来猜去了,径自开口道:“你是谁?”
男子明显地惊愕了一下:“大小姐,你不认识云吉了么?”
“云吉?不认识。”我扯下一根狗尾巴草,“你说我是大小姐?我不是红袖阁里的姑娘么?”
“你说我是大小姐?我不是红袖阁里的姑娘么?”
“大小姐,你说什么傻话。”他似乎这才想起自己带着面罩,赶紧一把扯开,露出一张俊朗大男孩的面容来,“以后千万别这么说了,不然夫人会很伤心的……”
哦也。
黑色短发,黑色浓密的眉毛,淡淡褐色的皮肤,衬托得一口雪白的牙齿,虽然五官并不是绝世姿容,却青春洋溢充满活力,鉴定乃小帅哥一名。
看着他阳光一般的面容,我竟然无端心里有种温暖,在前世被林健那个贱男春背叛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是嘛,帅哥其实也不用太俊秀,什么比女人还美,那是什么形容词啊,伪娘吧!
我一向承认自己是外貌党,看见帅哥情绪就高涨。
我仰头看着他,认真地道:“云吉,你一定是我的好朋友,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此招乃:装诚恳,博取信任。
云吉果然中计。
非常怜惜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