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 10 章

偷葡萄的小狐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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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不是张老师对逃课的事情不在意,关键是宁嫣嫣失踪这段时间应该发生了不少事,现在情绪不稳定,她不敢说重话,而且都高三了,学校对学生管束也没那么严了,适当放宽些,也好让他们纾解压力。

    “我爸?”宁嫣嫣眉头微微收拢。

    她其实并不想见那个抛弃妻女的人渣,但这种情况下,却不好不给班主任面子。

    走到教师办公室,宁嫣嫣一眼就看到了那对令她十分厌恶的狗男女,两人都穿得人模狗样的,一副贵妇富翁的架势,坐在教师办公室里。

    “你来做什么?”她没什么好脸色地问道,连看都没看林云菲一眼。

    这个恩将仇报,险些把她妈妈逼上绝路的坏女人,她没冲上去泼她一脸硫酸,已经算是理智十分在线了。为了这种人丧失前途不值得,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是,好好孝顺母亲,过好母女两人自己的生活。

    宁嫣嫣的态度瞬间挑起了宁宏伟的怒火,但他自诩是个有涵养的人,当着学校老师的面,压住了火气:

    “听说你前段时间失踪了,我这个做父亲的当然要来关心一下。我问你,你那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去了哪里?”

    “对啊,嫣嫣,我们都很担心你呢。你刚才去哪里了,以前明明是好学生的,这怎么失踪一个月回来就开始逃课了,这可不是好习惯哦,你这样会让你爸爸和我多痛心啊!”林云菲假惺惺地说着看似关心,实则抹黑的话。

    宁嫣嫣简直觉得可笑极了,离婚五六年对她不管不问,她失踪回来,不说关心,反而带着小三一副质问的语气问她失踪这段时间做了什么。她明白这些话的潜台词,无非是觉得她失踪的时候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光彩的事情,怕丢了他的人。

    “我想我没有义务跟一个为了小三抛妻弃女的所谓父亲和他的小三交待这些事吧?”

    “你……”宁宏伟被她轻慢的态度气得手直哆嗦,厉声道,“你这是对父亲说话的态度吗?

    宁嫣嫣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直接在学校老师的面前把他的底子扒得一干二净,这让他自诩正人君子,自诩和崔梦晴是感情破裂的说法瞬间站不住脚,于是有些恼羞成怒。

    宁嫣嫣讽刺一笑:“你配当父亲吗?”

    为了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小三,抛弃妈妈和她,在财产分割上对妈妈赶尽杀绝,连她的抚养费都不肯给,完全没有尽到任何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宁宏伟刷地一下站起身来,下意识扬起了巴掌,被张老师赶忙劝住:“宁先生,不要用暴力手段教育孩子,嫣嫣同学可是高考生!”

    宁嫣嫣冷冷地看着他,毫不示弱,他的巴掌要是打下来,她可不会傻傻地站着挨打。她就不信宁宏伟能不要脸面在学校追着她打。

    “不识好歹!”宁宏伟冷哼一声,“你将来求我的那一天可别后悔!”说完他就带着一脸不快走出了教师办公室。

    见丈夫的反应,林云菲满意地勾起了嘴角。宁嫣嫣恐怕不知道,她是怎么白白错失了一个可以重回富贵生活的机会。

    “很可惜,你永远都等不到那一天。”宁嫣嫣不紧不慢地道。

    在父母才离婚时,她从富家小公主的生活一朝变成贫穷少女,她都宁可忍受种种落差,没想过要去向他低头,更何况已经具备自力更生能力的以后。

    见宁宏伟气急败坏的样子,她心里其实有些快意。现在她也只能逞逞口舌之利气气人了。

    张老师看着宁嫣嫣浑身是刺的样子,心中默默叹了口气。宁嫣嫣这孩子,即使长相出众却学习非常努力,不像一般那些漂亮的女孩子,青春萌动期心思就不在学习上了。只可惜这家庭,如此乖巧礼貌的女孩,面对亲生父亲简直像个浑身竖立着尖刺的小刺猬。

    “不要为家里这些糟心事影响学习,将来你自己强大了才能好好回报你妈妈,她带着你不容易。”

    这些道理宁嫣嫣很早就知道,不过面对班主任善意的关心,还是觉得很感激,转头跟老师鞠了个躬:

    “谢谢张老师。逃课的事情……对不起,我以后会好好努力的。

    张老师挥挥手,让她去教室。

    *

    几十公里外,洛德遵从宁嫣嫣的嘱咐,成功地通过公交车这种坐骑,来到了净瓶山脚下。

    自己单独使用了这种坐骑,发现即使有着如此庞大的身躯,那坐骑也并没有任何不驯服或者伤害人的行为,他总算完全相信了宁嫣嫣的话,那仅仅是一种便利又高明的工具,不存在什么危险性。

    看到青翠的山脉,洛德终于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找到了一点熟悉感。

    谨记着嫣嫣的话,他直到走入了有大量树木遮掩,又没有人烟的密林,才小心地脱下嫣嫣给他买的衣服和鞋子,刷地一下变身成了兽形。

    将放进异度空间,这才开始捕猎。

    大约是因为处于自然保护区的缘故,这庞大的山脉中的猎物还挺丰富。

    凭着出色的嗅觉和听觉,洛德很快在一个山坡的树下发现了猎物。

    悄无声息地猛扑上去,一把抓住了正要逃跑的猎物。

    长耳朵,红眼睛,还长着两瓣嘴,在他爪下瑟瑟发抖。这不是兔子么……好小,可从气味闻起来,这东西也已经是成年体了。

    洛德回想了下一路在山林里所见,似乎嫣嫣这里的树木和兽类,在体型上都比他熟悉的那些小上一倍,反应速度和攻击力也相差很远。

    就拿兔子这种猎物来说,他在幼年时无法捕食大型猎物也曾靠这种猎物来充饥,但这兔子的爪牙跟他以前捕食过的相比,简直弱得像细小的枯树枝,连逃命的速度都慢吞吞的,捉起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一口咬断兔子的脖子,洛德先把它扔进自己的异度空间,又在附近捕捉了好几只野兔,这才找了棵树趴下来开始食用猎物,二三十斤兔子肉吃下去,再加上早上嫣嫣给他买的猪肉,终于有了个半饱。

    然后他就开始考虑起了换钱的事情。

    嫣嫣说,那种换东西很方便的叫做钱的叶子,也是通过换东西得来的。他想起今天早上跟嫣嫣一起在他们那个聚居的部落里看到的情形,有些人将一种肥硕的鸟关起来拿来交易,旁边好像也有交易兔子的。

    那么他也可以这么做吧?

    鸟都会飞,他又不像路易一样有翅膀,捕捉鸟很浪费时间,把嫣嫣一个人留在那个叫学校的地方他还是不放心,得早点回去。还是那种又弱又傻的兔子比较好,即使他现在受伤了,也能轻而易举地捕捉到。

    打定主意,他就开始到处找兔子。

    到太阳从天空正中间开始往西边走的时候,他已经捕捉了十多只兔子。想着其他交易兔子的人手里也差不多是这个数量,他觉得大概差不多,就去山里找了些棕叶,将十多只兔子都一个个串起来,又连成一整串。

    嫣嫣说,不能在外面使用异度空间。所以他必须拥手提着这些猎物去嫣嫣所在的大部落。

    变回人形,取出衣物穿上洛德就飞跑着穿过山林来到了山下的公交车站,按照嫣嫣所说的,去道路对面,坐前头有着那种特定花纹的坐骑。

    于是,通往七中的12路公交上,人们就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

    一个大概有一米九以上个头的年轻小伙,穿着一身沾着不少泥土和草叶的老土运动装,手里提着两串用棕叶捆着的兔子,大喇喇地走上车来。

    兔子身上几乎都有未干的血迹,闻着这股血腥味,小伙旁边的几个人,都嫌弃地捂着鼻子走开了。

    倒是一个刚从超市抢完便宜货回来的中老年大妈,看着洛德手上的兔子,来了兴趣:

    “小伙子,你这个兔子是野兔子吧?”有着多年下厨经验,她其实一眼就看出来这兔子不像菜市场卖的那种饲料兔子。野兔肉,可比一般的家养兔子鲜美多了。

    洛德看了一眼这个有着奇怪的卷曲爆炸毛发的老年雌性,点了点头。

    “卖不卖?”大妈问道。

    买,和卖,都是交换的意思,洛德已经从嫣嫣的话语里弄明白,也看出这个老年雌性想和他交换兔子,于是再次点头。

    “那你这个要多少钱一只?”

    这问题顿时让洛德被难住了,早上他也就是瞟了一眼,根本不知道别人是怎么交换的。

    脑子略微一转,他将问题抛了回去:

    “你给多少钱?”

    兽人部落之间也存在着偶尔的交换,什么东西能换多少其他东西,都是约定成俗的,即使他不清楚,这个老年雌性也是清楚的。

    大妈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这个小伙子长得虽然精神,其实人很老实嘛,一看就是不知道行情的样子。于是,她拿出惯常的砍价大法,一开口先把洛德手里的兔子贬损了一番:

    “你这个兔子,都已经杀死了,不是活的,上面又这么多血,卖相已经是很不好的了。”接着一副大发慈悲的口气,“我看你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也不容易,这样嘛,我给你二十块钱一只,你卖两只给我!”

    洛德皱了皱眉,原来嫣嫣部落里的人,不喜欢死的猎物,还不要沾了血的,因为这个,听起来似乎要大打折扣。

    不过,他的异度空间装不了活物,只能杀死,那今天的猎物也只能大打折扣来交换了。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带活着的猎物出来才行。

    大妈见他皱眉,还以为他不同意,正准备加价,却见这小伙一把扯下连着兔子的棕叶绳子,递给她两只兔子。

    这可真是捡了大便宜。

    大妈利落地掏出了两张二十块钱的纸币塞给他。

    洛德早上在宁嫣嫣钱包里看到过这种样子的纸币,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收下了。

    旁边的乘客原本也都竖着耳朵在听着两人的对话,见这大妈竟然只用了二十块钱一只的价格就从那小伙子手里买了野兔子,顿时都有些意动。

    要知道,超市里那种成批饲养的兔子肉都要十七八块一斤呢,他这可是野生兔子,基本上买一个都得一两百了。这大妈欺负人家不懂行情,竟然二十块一只就给买了。

    不过,这样的便宜谁不想占呢!

    “小伙子,给我也拿两只!”

    最先行动的是另一个买菜大妈。

    洛德看了下她手里的两张二十的钞票,接过来,扯下两只串好的兔子给她。

    有了第二个,就立刻有了第三个。

    这位老大爷递了一张一百的。

    “我也要两只!”

    洛德看了眼这张粉红色钞票,想起嫣嫣早上说过,一张红色的应该换五张黄色的,于是对老头道:

    “你的应该换五只。”

    老大爷一愣:“我只要两只!”

    洛德沉默了一会:“那你拿黄色的钱来换。”

    听到这里,原本还在犹豫便宜没好货,那兔子这么便宜是不是有问题的人,终于恍然大悟。

    别看有的人长得风风光光,其实是个二傻子!

    这是真的傻啊,连找钱这种事都不知道,还固执地只要二十元的钞票。

    不过,兔子是真的好兔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于是,洛德手里的十几只兔子,在公交车到达第三个站时,就全部卖完了。没带现金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捡了个这么大的便宜。

    洛德捏着十多张二十块的钞票,颇为满意。

    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去那个集中交易的地方,可以直接去找嫣嫣了。

    把这些钱给嫣嫣,她会高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