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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真相自然不能更清楚,这小少爷既然被叫做林少爷,和这女子口中的主母宋家自然不符,这时代讲究从夫姓,就比如夏氏其实也不姓夏姓张一样,宋家自然就应当是小少爷的姓氏。
虽然也有可能这奶娘提的是主母姓氏,但就从一个姑苏的郎中能认得这位小公子来看,真相也已经明了了。
见被郎中戳穿,这女子也是能屈能伸,当下就给了自己几个巴掌,哀哀哭泣自己这是鬼迷了心痰迷了窍,又说自己是被逼的。
但是这一些都要去衙门说了。
夏安然功成身退,他有些美滋滋的想要去找亲妈,却发现他妈正站在人群中颇为不善的看着自己。
……哎呀!要糟。
被亲妈好好念叨了一顿的夏安然有些委顿,他后来想想自己的确是一时冲动了,毕竟他也没法子确定这个女拍花子只有一个人。
其实夏安然认出这人是拐子的原因并不全是刚刚说的那些。
说来很不好意思,他判定这女子是拐子的原因来得很凑巧。
刚刚随着夏母去布庄子的时候,布店掌柜正好在给一位顾客介绍织锦缎,在掌柜的口中,这织锦缎是刚刚兴起的一种织法,以缎纹为底,三种颜色的彩色丝为纬,这样织出来的布料花纹精致,手感极佳,非常适合做外衣。
这料子刚来姑苏不到一旬,便卖的差不多了,主要因为这严格来说,还是缎子,不是丝绸。
本朝在服装商不同地位的民众所能穿的服饰不同,绫罗绸缎,前三者都不是普通百姓、商户能穿的,曹公在书写红楼的时候,为了模糊时代,将服饰、布料都有了混用,但是大体还是不变,比如夏安然他们家是不能使用丝绸这种布料的,就原著中来说,哪怕富贵如薛家,也不能用丝绸,这是身份决定的,和金钱无关,和买不买得起也没关系。
只不过,薛家到底有个紫薇舍人后人的名头,如果没人去寻麻烦的话,他们私底下穿穿也无不可,但若是传出去……就得看上头的人想不想整治你了。
一般来说,好人家的孩童穿衣服规制没有那么严格,贾宝玉作为贾家的心尖尖,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绫罗绸缎纱都是用得的,但是规制,到底还是在的。
夏安然一眼看到那个男孩,便知道他必定是好人家的孩子。身上的料子簇新,绣工精细,色泽淡雅,在不打眼之处更有好几道暗竹纹,穿的正是方才店家口中的织锦缎,只是这色泽的段子就留在店家的图册里头,实物已经卖没了。
就这品味便可看出,这孩子定然是书香世家出来的,但是抱着他的人,穿着虽然是一身的粗布,也符合她的身份,但是,色泽太显眼。
一个书香门第的奴仆,不管是哪一等,穿的衣服色泽自然都是主人家觉得顺眼的,举个极端些的例子,贾家喜欢大红大绿,因而那些小奴婢有时候也能穿着些新鲜的颜色,但是一个书香人家,有着常规审美的,必然是不会让家里的女婢穿着这种色泽衣裳的,多半都是会取蛋青色、茶绿色、黄灰色这样的颜色。
毕竟,照顾小少爷的奴婢说到底也是干粗活的,衣裳的到底还是要以耐脏为主,若要亮眼些,也会选择蛤粉色、蝋白这样的色彩。
绝对是不会选择……那位妇人身上看着往名贵打扮,实则不伦不类的不可言说的颜色的。
另一个原因,就是披风的材质。
古人制作服装,除了少部分极为富贵的人家,越是穿的久的衣裳,料子用的越好。
披风就是属于穿的久的那种类型,尤其是小孩儿的披风,通常料子都用的极好,因为大孩子穿完了,还能留给下一个。
这时代如果拿到别家健康孩童穿过的衣服可不算失礼,相反,因为孩童夭折率高的原因,可以说是将大孩子好好长大的福气借给你,不是特别亲厚的人家都不会给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会在衣裳上下功夫的家,会在披风上做粗糙功夫吗?
当然,那些念头只是在他脑子里面一瞬间闪过。
真正让他判定的,说来有些不好意思,实则是小说里面看到的论调,他居然还真遇到了这样粗心的拐子。
大冬天的,小少爷的脚踝露了一截在外头。
这不应当是一个能照顾小孩的仆妇会犯的错误。
但是说到底,还是要多亏这儿的衙役,居然相信了他这个小孩的话。
夏安然满足得喝了口亲妈给熬的小米粥,据夏氏说,她的料子买了个不错的价钱,说是凑巧了,正遇上有贵人要收料子,她占了大便宜,所以赶紧给做个好的给儿子补补。
这才有了夏安然从白米粥进化到了小米粥。
原本这抓拐的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夏安然并不曾放在心上,但是没想到,姑苏的衙役们真的抓到了一伙人贩子,虽然也让几个人逃了,但是关键是他们救回了整整二十多个幼童。
二十几个幼童,有男有女,背后就是二十多个家庭。
“据说那女子是拐子头头的妻子,原本林小少爷是最后一个娃,这娘们一回队车队就准备走的。咋们去的时候,拐子头头似乎是发现了不对,正要逃,被我们逮了个正着。”
衙役老大此刻正坐在夏家的庭堂上,夏安然作为夏家的男主人坐在他面前,夏氏则是避嫌走开了。
衙役老大是抓拐事件三天后上门的,红光满面,一上门就拍了夏安然好几下,差点就将夏安然这小身板给拍地上去。
“哈哈哈哈好小子,你可立了大功。”衙役老大放声大笑,他喝了口夏安然给他倒的茶“这事都惊动到上头啦,也是你小子好运,你知道你救下来的人是谁吗?”
夏安然摇摇头“只听闻是林小公子?”
“这林小公子乃是当朝兰台御史大夫,林如海林大人的独生子。“
夏安然瞪大了眼,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救下的人居然是林黛玉的弟弟,“林,林如海大人的独子?”
随即他转念一想,这也说得通,林弟弟的确是在差不多三岁时候夭折的,如果他没有把那拐子挡下来,拐子成功逃脱,即便后来林家将孩子追回来,这大冬天的这么一折腾,一个身子骨不怎么强壮的小孩肯定是要病的。
这样一想,他竟是救了人一命。
夏安然忍不住笑了一下,不管和任务有没有关系,能知道自己无意间救人一命,总是让人开心的。
衙役老大倒是没在意他的表情,而是轻轻扣扣桌子“这林大人原是呆在京里任职,这回是年节时候回家里祭祖,谁料就发生了这事。据郎中说,辛亏你机警,将人拦下,那时候小少爷已经有些起热,林小少爷身子骨单薄,可经不起折腾,”
这个帽子夏安然可担不起,他笑着摆摆手“不敢当的,这得多亏大人,大人细心,先一步就派人去请了郎中,若是等我想起来再请,可就来不及了。”
他脑子里头却抓住了一个关键词——祭祖。
对了!他竟然忘了林如海虽然是姑苏人,但是,但是他不在这儿上班啊!!
衙役老大喝水的动作一顿,他抬眼看着面前笑得很和煦的小孩,眼神一闪而过的锋利随即转为柔和,再放下杯子时候,他的笑容真诚的多了“你小子会说话。”他伸手过桌子在小孩肩头一拍“县丞大人前几日还向我问起过你,你可要做好准备哦。”
“多谢大人。”夏安然心知这是这位衙役老大在向自己卖好,赶紧肃容道谢。
可能也不是卖好,毕竟他就是一小孩,远远没有到能让这衙役老大来卖好的程度,可能更多的是,这老大打算来做个投资吧。
只是这投资对夏安然来说自然是利大于弊的。
他心知肚明,衙役老大也明白这小孩懂了,他的表情转为和煦,“不用老是叫我大人大人,我姓刘,你唤我声刘大哥就好,我虚长你几岁,唤你一声夏弟。”
夏安然当即站起,做了一揖,“刘大哥。”
衙役老大将人一扶,一脸的兄友弟恭状“夏弟,莫要多礼,你叫我一声哥,我总是要罩着你的,你年纪还小,又是和寡母同居,有什么不方便的尽管来找我,在这姑苏,刘哥我还是能帮上忙的。”
“那真是……多谢刘哥了!”
夏安然,自此获得地头蛇庇佑一枚。
认了这位大哥的效果是显著的,夏家门口原本偶尔来徘徊的小流氓自此再也不见了踪影,远远看见夏母,都要避开。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夏母守寡几年,前些日子刚一出孝,就有地痞在门口晃来晃去。
他们也不做些什么,就是口花花,这是这个社会的畸形导致的,大姑娘,他们是不敢招惹的,否则家里的男人就能把他们打出去,已嫁人的妇人也是不好招惹,门口的男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把他们一顿打,但是像夏氏这种,丈夫死了,孩子还没立起来,亲族又不在的的就无所谓了,何况只是口头调侃几句,他们也什么都没干不是吗?
就和苍蝇嗡嗡嗡似的,夏家隔壁的邻居们好几次干涉,却被这些人说些不清不楚的话,这种事邻居的男人也难帮,辛亏现在有了地头蛇庇佑,夏家门口算是安静了。
之后零零散散的,有因此找回了孩子的家庭打听着找到了夏家,各自送来了谢礼。
都是送的好东西,有些送了鸡子,有些送了白菜,还有的送了豆腐,还有一家是卖香料的,打包送来了一大堆的香料。
其中尤以一猪肉铺老板的最盛,这老板直接送来了整整半扇猪肉,他握着夏安然的小手哭的鼻涕眼泪一把把的,被拐走的是他到了四十来岁得的独子,发现孩子被拐走后,他的老母都气病了,妻子更是以泪洗面,这个家差点就撑不下去了,直到有一日衙内上门来告知他们孩子被找着了。
这下好了,妻子不哭了,老娘也缓过来了,老板一乐,直接扛了半扇猪肉而来,还直接承诺,以后夏家在他们那卖猪肉统统只要八分价。
短短几日,夏家的小厅堂内就存起了一大堆的东西,但是这样带来了新的烦恼。
现在虽是冬日,东西比较耐放,但是也有许多是放不了的,比如白菜,还有一些蔬果。
夏母送了一些给周边邻居,还了人情,之后还留下了许多,如果让这一家两口吃,怕是要吃上一两个月。
毕竟是别人的谢礼,若是卖出去又有些说不过去。
就在夏母一筹莫展之时,夏安然打开了香料袋子。
然后他沉默了。
……对了……书上的确说过,很多调味料,因为其固有的,刺激性香味,在古时候是当做香料使用的。
“妈,”夏安然平静的抬起头,“我想到办法怎么解决这些东西了。”
他抬起的双眼里面,隐隐有绿光闪烁。
那是□□裸的,食欲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