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斗法

暮雨年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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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我对你不够意思,这一次为什么你能被调到a市当队长?那是因为我知道领导在你我和之间二选一,我就主动跟领导表示,我想继续留在s市。不然的话,a市刑侦队队长的头衔,还不知道落在谁的头上呢。”

    勾慎继续说道。

    队长不屑的一撇嘴:“呵呵,你不主动放弃,领导就会选你了?领导是选警局精英,又不是选关怀的对象,看谁傻给谁。”

    勾慎一瞪眼睛:“白瞎子,看来你不仅被化学试剂伤了眼睛,连脑子也一起坏掉了。论成绩和荣誉,从警校到现在,我哪一项比你差了?”

    这两个人又一次杠上了,我们其他人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好戏。这一段时间以来,队长在刑侦队已经建立了绝对的威望,一般情况下,我们根本不敢违背他的话。今天突然出现个敢跟他呛声的勾慎警官,我们都觉得挺新鲜。

    “狗剩,你脑子里有多少脑细胞,你自己不知道?不说别的,就我们最新侦破的这起连环分尸案,你能在五天之内破案?”

    队长轻描淡写的一撇嘴,要多轻蔑有多轻蔑。

    “白瞎子,你别穷得瑟。那起案子的结案报告我看了,案情传的神乎其神,实际上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我在s市刚办的一起案子,比你那个要费解的多。我说出来,准能把你难住。”

    这个勾慎警官性格和队长差不多,都挺愿意显摆。可能有才华的人都这样,恃才放旷。

    一听到案子,队长整个人瞬间精神了起来:“能有多难,说来听听!”

    我们几个也一同看向了勾慎警官,想要看看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难案,到底能难到什么程度。

    勾慎并不着急说话,这家伙先是端起汤碗,一口气将紫菜汤喝了一个底朝天,润了润喉咙后,才慢条斯理的说道:“这是我来a市做报告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也是我入职这么多年以来,接触的第一件密室杀人案件。”

    “密室杀人案件?您不是开玩笑吧?”

    原本在一旁胡吃海塞的林达浪猛然停住了进食,这货抬起头,一脸的不可置信。

    其实不仅是他,我心里也在纳闷,这种被推理小说家虚构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当中。

    在推理小说中,密室杀人事件,是非常受读者们喜欢的一个分类。凶手或通过机关,或营造假象,从而达到一种密室杀人的不可能事件。我在上学时期,也曾经是这一类小说的热衷者。

    然而如今作为一名刑侦人员,专业知识告诉我,这种密室杀人事件,几乎是不可能出现在现实当中的。

    虽然有些布置密室的伎俩,可以在现实世界中重现,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凶手在这一行为中,并没有任何的获利。

    在文学作品中,凶手之所以要布置密室杀人事件,往往是为了营造一种不可能犯罪的假象,从而隐藏自己的罪行。但是在现实当中,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们用了一种理想化的模式,让凶手在杀人和布置现场的时候,不留下任何的个人痕迹。而且侦探在破案的时候,也往往本末倒置,不符合正规的办案流程。

    首先在现实当中,无论凶手有多么的仔细,都会或多或少的遗留下一些信息的。就算凶手真的可以布置一个密室杀人的环境,我们警方在刑侦工作中,也根本不需要破解密室,我们只需要在现场搜集痕迹、指纹等个人信息,通过被害人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排查,甚至调取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缩小嫌疑人的范围,带回去审讯。我们完全可以先抓到凶手,然后通过审讯工作,让凶手自己告诉我们,他到底是如何布置密室的。

    一个密室假象,并不能帮助凶手逍遥法外。

    所以在勾慎说自己处理了一起密室杀人案的时候,我甚至在怀疑,这货是不是不愿意输给队长,信口吹嘘。

    朗逸等人,应该跟我一样,不太相信勾慎的话。这帮家伙也都抬起头,静静的等待着下文。

    在成功勾引起我们的好奇心之后,勾慎做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继续说道:“那是20日上午,s市龙发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其辖区内的一家食杂店中,有一男性死亡。报案人通过衣着判定,死者正是食杂店的老板,陈友光。”

    “当时我正好在该派出所给基层片警们做培训,接到了报警,我就跟着他们一起出警,想要在工作当中,给他们实际的指导。没想到,那一次的案子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队长用筷子敲了敲餐盘,打断了勾慎:“我说狗剩呀,你能不能赶紧将重点呀!又不是说书先生,扯这些没用的干什么!”

    勾慎没理队长,而是自顾自的继续索道:“该食杂店位于居民区一楼,101房间。老板陈友光独居,平时就住在食杂店当中。报案人是食杂店的老主顾,名叫张明。案发时,报案人张明正准备到食杂店买包烟。在发现食杂店卷门紧锁的情况下,张明绕道了背面,敲击一楼的玻璃,来确定食杂店内是否有人。张明敲击玻璃的时候,透过落地式大窗,看到陈友光趴在房间中央的地板上,一动不动。在陈友光的身旁,还有大片的血迹。张明马上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拨打了报警电话。”

    勾慎警官将事情的案发经过大概的复述了一遍,说到这里,他还有意的停顿了一下,仿佛是等待我们提问。看到我们全都保持沉默,这家伙才继续说下去:

    “我们来到了现场之后,发现食杂店的卷门根本拉不起来。有人在卷门的内部增加了锁头,使得卷门只能从内部打开。从卷门处无法进入房间,我们只好联系了专业的开锁人士,希望经由楼道,打开101房间的防盗门。”

    “但是专业人员发现,防盗门的锁心被人用铜铸死,根本就无法打开。从锁心周围的锈迹来看,折扇防盗门确实有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了,应该不是近期才铸死的。随后102的邻居也向我们证明,陈友光在将民居改为食杂店的时候,为了充分的利用面积,将前厅、客厅统统当作了货仓,因为客厅里都堆满了货物,这扇防盗门自然不方便使用开启。为了防贼,陈友光索性就将锁心铸死,让折扇防盗门再没有了开启的可能。”

    在勾慎重复案情的时候,我们几个都聚精会神的盯着他,生怕落下任何一个细节。只有队长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三口两口扒拉完餐盘中的饭菜,又老神在在的去食堂窗口添了一碗汤。

    等到汤也喝的差不多了,队长终于放下碗筷,打断了勾慎的话:“除了这两道门,房间的那些窗户,也都是反锁的喽?”

    勾慎点了点头:“不仅仅是反锁。因为周边治安不太好,小偷小摸的事情经常发生,为了防盗,陈友光还在窗户的外侧增加了护栏,凶手根本不可能是由窗户入出。事实上,我们警方为了进入到案发现场,都是找来了汽锯,锯断了围栏,才进入到房间中的。”

    队长没有在说话,而是摆了摆手,示意勾慎继续说下去。

    “我们在进入到房间之后,发现死者陈友光腹部有贯穿性伤痕,大失血而死。从伤口来看,凶器应该是一把餐刀。死者一只手捂住伤口,整个姿态呈现匍匐状,应该是在中刀后,曾经尝试过自救,但是因为失血过多,进入了昏迷状态,最终大失血而死。初步尸检后,我们认为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

    “致命伤的伤痕深浅一致,而且在现场也并没有找到作案的凶器,所以排除了自杀身亡的可能。案发小区相对老旧,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了,所以小区内并没有监控系统,也不知道凌晨时候,有什么人到访过。”

    说道这里,勾慎颇有得意的看向了队长:“现场的情况就是这样了。我大概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想通了这起案子。估计等我回s市的时候,干警们已经按照我说的大概方向,排查出凶手了。怎么样,白大神探,说说你的想法?”

    我将勾慎所说的线索,在脑海中重新排列了一下。

    首先房间的四周密闭,房间中又只有受害人一人。凶器消失,说明这并不是自杀式行为。凶手显然是行凶后,带着凶器一起离开的。但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凶手如何离开这个密闭的空间的。

    勾慎也并没有提及,在房间内发现有任何的机关,可以实现隔空杀人。

    种种迹象都表明,这确实是一起密室杀人案件。有人将这种只存在于小说当中的伎俩,搬到了现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