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非洲黑人

蜀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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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黑人音乐的最大特色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良好而丰富的节奏感。他们使用各种打击乐器,产生出复杂而丰富的节奏、节拍。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音乐节奏,大致上是以二拍子为基础,但又不像进行曲那样的单纯、刻板。通常是以两种、三种,甚至还有三种以上的节奏型同时重叠进行的混合节奏,不断地加入切分,产生出充满活力的律动感。

    综上所述,拉丁音乐主要是由以上三种文化结合而成。这三种文化的结合,如果从旋律、节奏方面来看: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声音阶模式,欧洲音乐的影响表现在扩展音阶、增加和弦上,黑人则增加了更多的变化和修饰;在节拍和节奏上,印第安人坚持短句长休止,用单调的击鼓声作伴奏,欧洲人的节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3/4拍与6/8拍的双重节拍,非洲黑人的影响主要是在几乎不变的2/4拍内加入切分音。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拉丁音乐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①纯粹的印第安曲调,五声音阶;②印第安音乐的“混合化“,产生出类似欧洲大小调的印欧混血品种;③“混合再混合“,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装饰音和变化装饰音使其进一步发展;④“三次混合“,就是在以上的基础上融进了现代化的乐器和制作,使其更加国际化。

    1979年,格莱美颁奖晚会上出现了最佳拉丁唱片奖,后又分设各种拉丁音乐奖。从此,拉丁音乐开始遍布全球,使其真正的走向国际舞台。

    拉丁节奏

    从拉丁音乐的来源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拉丁音乐是一种以节奏为中心的流行音乐。它的节奏所具有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强弱规律,而是作为一种音乐的灵魂使其上升到主导地位。因此,在了解拉丁音乐的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它的节奏。下面着重介绍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拉丁节奏及风格。

    (1)桑巴(Samba)

    桑巴源于巴西,它是以黑人所具有的美洲节奏为基础,大量地溶进欧洲旋律而产生的舞蹈音乐形式。其特征是2/4拍,音符短促地滚动节奏。传统桑巴可分为农村桑巴和城市桑巴两种。农村桑巴比城市桑巴切分性强,城市桑巴节奏变化较少,但快捷、灵巧。现代欧美所流行的桑巴,于1920年左右形成于巴西的里约热内卢。

    (2)伦巴

    伦巴,起源于非洲,19世纪初出现于古巴,于20世纪初发展并流行起来。30年代初,伦巴传入美国及欧洲各国,同时融入爵士乐成分,使其风靡一时,伦巴的基本节奏型为:××××××××,传入欧美后出现了 0 ×××× 0× 0×的变体,并采用沙球、响棒、康加鼓等拉美打击乐器加强节奏。传统伦巴速度中庸,每分钟约40至50拍,通常为4/4拍,后来也出现快速的2/4拍的伦巴。

    (3)曼波

    曼波,由伦巴与爵士乐中的摇摆乐相结合而成。形成于1940年左右,并在40至50年代风靡世界。演奏曼波音乐的乐队一般规模较大。乐队中有铜管、萨克斯管、钢琴、贝司等摇滚乐队中的常用乐器,也加入沙球、响棒、康加鼓等拉美打击乐器。音乐的构成常以固定低音及和弦序列为基础。

    (4)萨尔萨

    萨尔萨,一种结合了古巴黑人音乐、美国爵士乐以及南美民间音乐的舞曲音乐。40年代起源于美国,经过50至60年代的演变和发展,于70年代中期形成流行高峰。萨尔萨的节奏乐器仍以拉美打击乐器为主,如沙球、响棒、康加鼓、邦戈鼓等。基本节奏型与曼波、恰恰相似,但萨尔萨中的一种两小节节奏型却独具特色:4/4拍,××××| 0 ×× 0 0 |。传统的萨尔萨音乐,经常由一个不断反复的固定动机构成的曼波段落而组成。

    (5)恰恰

    继伦巴、曼波等拉丁舞曲之后,恰恰于50年代中后期在欧美各国风靡一时。恰恰,源自古巴的民间音乐恰朗加斯(Charangas)。其基本节奏型是×××××|,演奏时用沙球、响棒等拉美打击乐器来加强最后的三个重音。

    (6)探戈

    探戈,起源于古巴的哈巴涅拉(Habanera)舞,作为阿根廷音乐的代表广为流传。其特点为2/4拍的摇曳节奏,通常由两个段落构成,第一段为小调式,第二段为大调式。探戈也有用吉他伴奏的歌唱形式。一般探戈的演奏乐队由小提琴、手风琴、钢琴、低音提琴等乐器组成,而按钮式手风琴是探戈乐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乐器。它的基本节奏型是:×××××|/|。

    以上介绍的六种风格,加上在爵士乐中介绍过的波萨诺瓦,作为拉丁音乐的代表,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一股拉丁狂潮,但是除了这七种大众性的类别之外,还有以下几种风格也都是极具个性的拉丁音乐,如波莱罗(Bolero)、瓜拉喳(Guaracha)、哈巴涅拉、崧(Son)、瓜希拉(Guajira)、坦桑(Danzon)等。这几种风格都来自于古巴,再加上前面的曼波、伦巴,因此古巴具有“拉丁节奏的宝库“之称。下面提供几种拉丁风格的乐队模式以供参考(例44)。

    桑塔纳

    在60、70年代,有一位音乐家对拉丁音乐的传播及发展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他就是卡罗斯·桑塔纳(Carlos Santana)。

    桑塔纳,1947年出生于墨西哥,作为一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他为拉丁音乐和流行音乐(特别是摇滚乐)的结合架起了一座桥梁。他吸收了布鲁斯和摇滚乐中的精华,同时又以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和充满拉丁韵味的吉他独奏以示对它们的反叛。

    1966年以桑塔纳为核心在美国的旧金山成立了他们的乐队,取名为“桑塔纳布鲁斯乐队“(Santana Blues band)。1967年,他们开始发展拉丁音乐风格,不久将乐队改名为“桑塔纳“乐队。1969年,他们出现在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上,新颖的拉丁摇滚声音有了某些流露,同时也吸引了众多观众。70年代初,“桑塔纳“乐队创造了拉丁音乐的新型节奏和旋律,并将它们融进了摇滚乐中,桶鼓和拉美打击乐器形成了这种声音的核心,伴随着鼓手提供的更复杂的节奏,使他们的音乐更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