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拉丁音乐你懂不懂?

蜀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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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张专辑《起义》(uprising)后来分别成为在牙买加、伦敦和南非骚乱者的战斗呼声。因此《牛津流行音乐之友》写道:“在(雷盖)被商业化之前,它是一种反叛的音乐“。1972年,“恸哭者“乐队与伦敦的“岛屿“(Island)唱片公司签约,开始建立他们的国际名声。1977年,鲍勃·马利赴美国及欧洲巡回演出,受到热烈欢迎。他的发式(流行于加勒比海人中间,把头发梳成很多像绳子似的小辫子)被很多雷盖乐迷们模仿,他的音乐更是影响了欧美很多白人和黑人歌星及乐队。1981年,鲍勃·马利死于癌症,时年36岁。

    除了鲍勃·马利,著名的雷盖音乐家和乐队还有彼特·托许(Peter Tosh)、“黑色自由“(Black Uhuru)乐队、“阿斯旺德“(Aswad)乐队、“第三世界“(Third World)乐队等。 3、其他雷盖乐队

    70年代后期,当雷盖音乐在欧美找到了广阔的市场后,众多音乐家开始纷纷效仿。其中以英国的“UB40“乐队和“警察“乐队最为知名。

    “UB40“成立于1977年,乐队阵容庞大,有8位成员,他们来自英国的伯明翰。UB40是英国救济福利组织的代号,由于建队时大部分成员都失业,需要填写UB40的社会福利救济表,他们便以此作为乐队的名称。1983年,乐队达到高峰状态,他们演唱的《红红的葡萄酒》(Red Red Wine)独占排行榜榜首,在这首经典作品中,人们充分领受到了“雷盖音乐“那节奏张驰有度、旋律清新流畅的独特美感,直到今天,“UB40“乐队仍乐此不疲。

    “警察“乐队(The Police)成立于1977年,乐队的三位成员是主唱兼贝司手斯汀(Sting)、吉他手安迪·萨莫(Andy Summer)和鼓手斯蒂瓦特·科佩兰(Stewart copeland)。他们将雷盖音乐和流行音乐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其更加流行化。斯汀是乐队的核心人物,原名戈登·马修·萨姆纳(Gordon Matthew Sumner,出生于1951年),乐队最著名的代表作《你的每一次呼吸》(Every Breath you take,1983,例43)就是斯汀在牙买加度假期间而创作的。1984年,乐队解散,斯汀开始他的独唱生涯并一路辉煌。在1999年推出的专辑《新日子》(Brand newday)中,各种风格浑然一体,爵士乐、世界音乐、流行音乐的完美结合,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了斯汀的音乐天服。

    拉丁音乐编辑

    概括

    本节所谓的拉丁音乐(Latin music)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

    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的、充满活力的、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那么,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 1、拉丁音乐的来源及发展

    (1)印第安文化

    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的主人,他们的民族传统文化是现代拉丁音乐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地域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它与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所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富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当地的一些民歌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形成独特的风格和趣味。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点。虽然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后来由欧洲人带来的。

    (2)欧洲文化

    欧洲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葡萄牙音乐,一方面具有和西欧音乐相通的一般共性,另一方面,受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音乐的影响而独具特色。无论是音阶、旋律或者是节奏、和声、演唱和发声,在多方面都表现出欧洲其他地区所没有的因素。特别是它的节奏,有很多三拍子的音乐,但又不像圆舞曲那样单调,而是更加细腻,更具动感。另外,像3/4拍和6/8拍交替,这样复杂而富有生气的节奏也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喜欢的,这样的伊比利亚节奏在拉丁美洲被原本不动地流传下来,进而和印第安节奏,特别是和非洲的黑人节奏相结合,产生出更加丰富而微妙的节奏感觉。

    乐器方面,以被称为“西班牙国民乐器“的吉他为代表,在拉丁美洲的所有国家受到欢迎。演唱方面,因为歌词是西班牙语或者葡萄牙语,所以能够感觉到和英文歌曲的明显不同。

    (3)非洲黑人文化

    拉丁美洲,在16世纪初到19世纪后半叶的奴隶制度中,吸收了大量的非洲黑人及其音乐。由非洲黑人带来的传统音乐文化,和在美国的布鲁斯、灵歌、爵士乐、索尔音乐中看到的那样,在拉丁音乐中也表现出了强烈的主体性。

    在非洲黑人的音乐中,有和宗教相结合的,也有单纯、世俗的一面。无论哪一方面,其旋律、节奏、唱法都表现出显著的特色。旋律方面,旋律走向以自然的滑音、装饰音而独具特色,音阶更是丰富多彩(由于演唱时滑音的运用使音符出现很多的变化)。音色方面,黑人具有十分独特的音质,他们所表达的情感往往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唱法方面,独唱、合唱、齐唱通常是互相交替,以一呼一应的对答形式为特征。

    非洲黑人音乐的最大特色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良好而丰富的节奏感。他们使用各种打击乐器,产生出复杂而丰富的节奏、节拍。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音乐节奏,大致上是以二拍子为基础,但又不像进行曲那样的单纯、刻板。通常是以两种、三种,甚至还有三种以上的节奏型同时重叠进行的混合节奏,不断地加入切分,产生出充满活力的律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