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招惹

海棠花未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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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窈很有自知之明,这声“妈”,横竖不是叫她的。

    那就是叫自己身后这个据说“无儿无女”的老婆婆的了。

    本来以为自己是“扶贫济弱”,没想到这位根本就不是什么孤苦伶仃的“寡居老人”,而是一个儿女行踪神秘的“空巢老人”?

    让自己的老母亲一把年纪出去讨生活,遇到街霸了也迟迟不出现,反倒要靠她一个路人相助,这样的儿子生下来有何用?

    还不如生一块叉烧呢吧?

    林窈抬起头,眼泪汪汪的怒视着面前打扮的人模狗样的百里叉烧……阿不,是百里鲲。

    之前在悦丽公馆初遇,他穿着工字背心和休闲西装,在拉美尔家主的“葬礼”上重逢,他穿着工字背心和铆钉皮夹克,这让林窈一度以为工字背心才是这位拉美尔少主的本体。

    不过今天,他却规规矩矩穿着宝蓝色的衬衫和银灰色的西装,稍微长长一点的额发也被发胶固定,把他头皮的那道长疤遮挡住,脸上少了几分玩世不恭,反倒成熟稳重起来,不认识他的,估计不会把嚣张肆意的拉美尔少主和他联系起来,反倒会把他当成某个华尔街的精英人士。

    林窈在百里鲲如有实质的目光下低头看了看自己,很好,分叉处微微撕裂的艳俗红旗袍,连鞋底都掉了的廉价高跟鞋,还有破了几个洞的黑丝袜,她冷静地把挡住脸的凌乱长发撩开,仿佛自己还是那个优雅精致的希尔家族少夫人。

    她面不改色:“百里先生,这么巧啊。”

    百里鲲的目光有些怪异,既不像嘲笑也不像惊讶,他目光沉沉,点头道:“希……林小姐,没想到我会在这里遇见你。”

    那个老婆婆倒是看不出两人之间微妙的暗潮汹涌,反倒是拉着百里鲲的手,开开心心道:“原来阿鲲你认识这个姑娘啊,她人特别好,身手也俊,刚才就是她救了我的。”

    百里鲲习惯性地要松一松领口,可是手指按在领带上,顿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他完全忽视了林窈,握着老婆婆的肩膀,急切道:“妈,那你受伤没有?是谁欺负你了?看我不把他们挨个弄……进监狱。”

    食肉动物在老母亲的面前,硬生生收起了尖爪和獠牙,闷头吃起草来。

    老婆婆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背:“妈好得很,多亏旁边这位好心肠的姑娘,所以妈什么伤也没受。”

    百里鲲转头看了一眼林窈,对“好心肠”这个评价不置可否。

    在老婆婆,也就是百里鲲的亲生母亲的热情招待下,林窈还是跟着百里鲲进去小坐片刻。

    趁着老母亲回卧室换衣服,百里鲲低声问林窈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窈听出来他语气里的防备和质疑,非常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了他的黑暗揣测:“少主大人,您就别多想了,我来唐人街是为了拍戏的——我是一名演员,您还记得么?”

    百里鲲的神色松动些许,看着林窈狼狈又风尘的装扮,露出一个招牌式的轻佻笑容:“林小姐的新戏是要扮演站街女郎么?不过现在这副模样只怕倒贴钱都卖不出去吧……”

    林窈破罐子破摔,大大方方反击道:“是拉美尔家最近入不敷出了么?所以需要少主大人进好莱坞捞钱?”

    朝夕相对、潜移默化间,林窈把岑子陌嘲讽别人的嚣张模样学得了七八分精髓,她撑着下巴,懒洋洋地轻哼道:“你今天演的又是哪一出?身家清白的纽约上东区精英?”

    看他这一身西装革履,手表领带袖口公文包样样不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代表拉美尔家到白宫签署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呢!

    百里鲲老神在在,把林窈从头到脚上下打量了一遍,突然从怀里抽出一张百元美钞对折,瞄了瞄林窈的胸口,贱兮兮道:“麻烦你跑个腿,帮我买盒避孕套回来?”

    之前他俩第一次见面,百里鲲醉醺醺的也没怎么看清,就把林窈当成了应召女郎,后来等到酒醒了,火冒三丈地命人去找她的相关资料,然后才消停下来——虽然这妞嘴毒,但是谁让他那晚眼瞎呢?

    穿着白色晚礼服的林窈虽然少了几分明艳,却不失贵气优雅,怎么看都不是出卖肉体的风尘女子啊!

    不过现在好了,好好的希尔家少夫人的全身打扮都透漏出一句话——我很便宜,快来睡我。

    不等林窈掀桌子,挑衅的百里鲲就被他的老母亲一巴掌糊在了后脑勺上。

    老婆婆横眉喝道:“百里鲲你怎么跟人家姑娘说话呢!妈平时教导你的礼貌你都学到狗肚子里了?”

    当一个母亲叫出自己孩子全名的时候,总是会伴随着一股杀气的。

    百里鲲磨了磨牙,冲林窈不情不愿道:“对不起。”

    结果被亲妈又照着后脖颈拍了一巴掌:“敷衍谁呢?人家小姑娘是你妈我的救命恩人,是咱们家的贵客,你就这么对人家?”

    百里鲲面无表情地揉了揉被拍红的后脖颈,看着林窈一字一顿道:“对、不、起。”

    没想到老婆婆还是不满意,怼了他一把:“人家第一次来做客,你还不快给人家泡杯茶喝?”

    百里鲲“噌”地站了起来,愤愤道:“妈,到底我和林窈谁是你亲生的啊?”

    然而,拉美尔少主那“无情”的亲生母亲并没有回答他,反倒拉着林窈的手,爱怜道:“原来闺女你叫林窈啊,是‘窈窕淑女’的窈么……哎呀,真是一个好名字,一听的是个好姑娘。”

    百里鲲:“……”我恨这无情无义的世界!

    在亲妈“慈祥”的笑容下,拉美尔少主悲愤地走向狭小逼仄的厨房去给自己老对手的毒舌未婚妻泡茶。

    林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等到百里鲲进去后,老婆婆又转头和林窈解释道:“阿窈你别介意,阿鲲脾气是不太好,但是心不坏,虽然他刚才说的话不好听,但是我这个当妈的能看出来,他还是挺喜欢你的。”

    林窈笑了笑,没有搭腔,她对于母爱滤镜下的“心不坏”和“挺喜欢你的”持有保留意见。

    “你知道的,阿鲲是做律师的,嘴巴本来就是不饶人,从小这孩子脾气就倔,今年都二十八快二十九了,还没领回来一个媳妇儿……阿窈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林窈家里没有直系女性长辈,而且爷爷也并不喜欢让大伯母三婶和姑姑以长辈之名对她有过多管教和制约,所以她愣是没听出来,人家老婆婆特别中意她,话里话外要她做儿媳妇呢!

    所以她满脸天真,老老实实地答道:“我是一名演员,今天来唐人街是为了拍新电影的。”

    “原来阿窈是大明星啊,家是在美国还是在天朝啊?”

    “我是天朝京城人,最近刚来美国,想要闯一闯好莱坞。”

    “阿窈今年多大了?”

    林窈正要开口回答,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就“咣当”一声重重的撂在了她的面前。

    百里鲲直接替她回答道:“她今年二十四,妈,她第一次来咱们家,你问这么细又不是调查户口呢!”

    老婆婆嗔怪的看了他一眼,仿佛觉得自己这个蠢儿子实在是不解风情,太给她这个想要抱孙子的老太太拖后腿了。

    她拉着百里鲲进里屋小声嘀咕道:“你就别插嘴了,妈活了五十多年,吃过的盐比你嚼过的饭都多,阿窈这样好的小姑娘,万里挑一,打着灯笼都难找,你可要把握好了,错过了哭都找不着北!”

    百里鲲心下不屑,把握个屁,她就是好成一朵花,也早就被希尔家那个不要脸的岑子陌给摘了去。

    似乎看出蠢儿子心有不忿,老婆婆低头瞄了一眼儿子衣服口袋里露出来的钞票边缘,叹气道:“你别不服气,人家阿窈方才买了一直两美元的簪子就给了我一百美元,然后又帮我把那几个小混混教训了一顿,你还拿一百元出来开玩笑,这不是侮辱人呢么!”

    百里鲲愣了一下,重复道:“小混混?是那五个小杂毛么?”

    他也知道那五个混混,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痴迷赌博,仗着会一点点功夫就成了唐人街街霸,到处收取保护费,警察也不管,之前他十分“文明”地把这五个渣滓送进监狱蹲了一段时间,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出来了。

    “可不,那几个小子拿着大铁棒,可凶了,周围都没有人敢上去阻止他们,还是已经走远的阿窈折回来,救得我。”

    百里鲲此时终于明白林窈刚才看见他的第一眼为什么带着嫌弃了。

    不是因为他们之前不算愉快的会面,而是她在为他亲妈打抱不平哩!

    她肯定觉得,身为人子,父母至大。他既然有足够的势力和能量,怎么能任由自己的老母亲住在混乱的唐人街以卖手工饰品为生,甚至被几个街霸欺凌呢?

    然而,百里鲲又何尝不想动用自己手里的势力,把母亲接到拉美尔家的豪宅安享晚年呢?

    可是,他不能。

    他和没有竞争对手的希尔少主不一样,能踩着众多所谓“血统”比他更高贵的兄弟姐妹爬到拉美尔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位置,他付出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他可以不介意自己曾经差点被劈开脑袋,以至于现在头皮上还有一道长疤;也可以不介意逼近心脏的累累弹痕,甚至现在胸腔内还有一些没有取出来的细碎弹片;但是他唯一不能牺牲的,就是他的亲生母亲。

    百里鲲特意为母亲挑了唐人街这个在美国最不惹眼的天朝人聚集地安置下来,没有人知道这位姓李的寡居老人是拉美尔少主的亲生母亲。

    唐人街不知道,拉美尔家不知道,希尔家也不知道。

    母亲很安全。

    百里鲲不想让母亲跟着操心,便对母亲说,自己现在是一名很厉害的律师,专门为华尔街的大老板打官司,所以能挣很多钱,也认识很多厉害的人脉。

    但是全天下的母亲都是舍不得花儿子挣来的辛苦钱的,她偷偷做一些手工饰品拿出去卖,把儿子给的钱都存了起来。

    百里鲲知道,但是没有阻止,他想着,让母亲多一个消遣也好。

    因为他不能动用家族的人手,所以他用钱收买了旁边卖荷包的摊主,方便在母亲遇到危险时及时通知他。

    十分钟前卖荷包的摊主语焉不详,含含糊糊没有说清,只说有人来砸摊子。他匆匆换了一身衣服赶来,结果差点在唐人街的街头撞上岑子陌。

    为了避开岑子陌所代表的希尔家,百里鲲直接绕道回了家,结果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掩藏的秘密还是被岑子陌他未婚妻好死不死、误打误撞地揭开了。

    而且她还成了他亲妈的救命恩人。

    他妈还特别喜欢她,为了她对自己这个亲儿子挥巴掌。

    甚至还想让她做儿媳妇。

    日哦。

    心很累的百里鲲从房间里走出来,神情复杂的看着坐在餐厅里喝茶的林窈,好像第一次认识她一样。

    他之前以为她是张扬任性又娇气的,和他同父异母的姐姐路德维希差不多,也就比路德维希聪明一点,年轻一点,也更暴力一点,毒舌一点,本质上都是被人千娇万宠的大小姐。

    但是今天的事情却又告诉他,她虽然娇气但是勇敢,虽然任性但是善良,可以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和五个手持铁棒的大男人正面刚。

    林窈看他出来了,刚要起身告辞就被百里鲲单手按住了。

    她的武力值是很高,但是面对一个体格大她好几圈的壮年男人,一巴掌就能把她压得死死的,翻不出人家的手掌心。

    林窈第一次遇到武力值的克星,忍不住对这块“叉烧”怒目而视。

    百里鲲看她像小河豚一样气鼓鼓的脸颊,忍不住伸出食指戳了戳,林窈吓了一跳,连忙侧头躲开了。

    他轻咳一声,把手背到身后,轻轻摩挲指腹,不自觉地回味起刚才香软嫩滑的手感。

    但是面上还是一本正经道:“你稍微等两分钟,我有东西给你。”

    林窈皱眉道:“不必了,我片场那边还等着呢……”

    百里鲲好笑地指了指她彻底报废的鞋子,以及从黑丝袜破洞里钻出来的脚趾,明知故问道:“你就打算这么走回去?”

    林窈:“……”

    且不说她平时甚少走路,脚底板娇嫩的和幻化出双腿的小人鱼也没什么差别,就是这一路地面到处是小石子和碎玻璃片,估计不等走出住宅区,就已经被利器割伤了。

    正为难间,防盗门被敲响了,百里鲲走过去开门,只见刚才拉着林窈的那个卖荷包的老板满头大汗地拎着一个印着奢侈品logo的包装袋走了过来。

    百里鲲平日里的衣服也都是由裁缝量身定制,所以对于当下的奢侈品牌不甚了解,不过他谈的那些“女朋友”倒是很喜欢拉着他逛各种奢侈品店,所以他多少还是认得几个牌子的。

    “附近只有这家(奢侈品)店了。”毫不犹豫把卖荷包的老板关在门外,百里鲲拎着鞋盒走到林窈身边。

    不等林窈伸手接过来,他就突然蹲下身子,也不嫌弃林窈脏兮兮的破洞袜,抬起她的脚踝就把一只新鞋子给她穿上。

    不仅码数正好合适,还是没有鞋跟的平底鞋。

    林窈低头看着他的发旋,觉得气氛莫名其妙变得古怪暧昧起来。

    她忍不住贫嘴道:“你怎么知道我的鞋码?是看两眼就能估准么?”

    百里鲲拿起另一只鞋,抬头看了她一眼,平静道:“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你的资料被放到了各大家族的办公桌上。”

    林窈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对自己智商淡淡的鄙视,立时反唇相讥:“只是没想到少主大人连我的鞋码都倒背如流,小女子真是受宠若惊。”

    百里鲲给她穿好另一只鞋后,也没急着起身,就着这个姿势逼近,突然露出一个极具侵略性和男性荷尔蒙的笑容,轻声道:“本少主过目不忘,连你的三围也如数家珍,要不要背给你听听?”

    林窈:“……”

    她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滚、你、丫、的。”

    “啧。”百里鲲站起身,神色淡淡,似乎有些遗憾:“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林小姐你可真是比慈禧老佛爷还难伺候。”

    林窈也站起身,毫不客气地冷笑道:“原来你还伺候过慈禧太后?百……李公公,真是失敬失敬。”

    百里·李莲英·鲲:“……”

    本来还觉得挺可爱的一个女人,怎么一张嘴,画风尽毁?

    如果她能学会闭嘴,没准儿他还真想和岑子陌抢人,争上一争呢。

    虽然比慈禧还难伺候的林窈直到告辞也没有学会闭嘴,但是百里鲲还是在母亲期待的目光下送她出门。

    一出门,就看到岑子陌等在门外,面上挂着淡淡的笑意,眼神却看不出喜怒。

    “子陌,你等多久啦?”林窈没有多想,直接欣喜地扑到了自家未婚夫的怀里。

    岑子陌伸手接住她,顺势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然后抬起头,看着和自己亦敌亦友的老对手,颔首道:“多谢拉美尔少主替我费心照顾窈窈。”

    百里鲲眯了眯眼,突然又挂上了之前玩世不恭的假笑:“希尔少主客气,少夫人乖巧可爱,温柔善良,哪里用我费心呢?”

    乖巧可爱?温柔善良?

    林窈觉得百里鲲这是在反讽,就为了报复自己说他是个太监。

    但是岑子陌却觉得这是百里鲲嘴里难得的真话。

    他眼神冷厉如刀,隔空朝着百里鲲刺去。

    但是百里鲲脸皮刀枪不入,他漫不经心的耸耸肩,假装看不见。

    “子陌?”林窈觉得他们仨之间的气氛越发诡异,于是扯了扯岑子陌的衣袖。

    岑子陌眨了眨眼,瞬间从寒冬凛冽变回春暖花开,他笑吟吟地背对着林窈蹲下身,道:“来吧,请少夫人上轿。”

    林窈嘻嘻哈哈地扑到他的背上,搂住他的脖子:“起轿——”

    百里鲲站在原地,看着叠在一起的未婚夫妻渐行渐远,隐隐听到风中传来的只言片语——

    “子陌子陌,我记得我走之前,你不是已经化上特效妆了么,怎么现在又洗干净了?”

    “不知道是那个小没良心的跑丢了,害的我赶紧卸了妆出去满大街的找孩子。”

    “子陌,你觉不觉得咱俩这一幕有些熟悉,好像《西游记》的内个谁背媳妇。”

    没想到岑少主不仅没生气,反倒把林窈往上颠了颠,笑道:“是么?小媳妇儿~”

    只是岑子陌的心里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轻松,作为过来人,他太清楚百里鲲看着林窈眼神的变化意味着什么了。

    如果说周元晟爱她是因为她的鲜活灵俏,善解人意,楚阳喜欢她是因为她的直率霸道,高贵冷艳。

    那么岑子陌爱林窈,就是因为他抛开过往和表象,爱上了里面那个柔软善良,一尘不染的灵魂。

    林窈的灵魂,最是吸引他和百里鲲这样身处黑暗之人。

    所以在拉美尔家主的“葬礼”上,他刻意展现林窈最娇气任性的一面来削弱她对百里鲲的吸引力。

    没想到一个不注意,他的宝贝终究还是被别的男人发现的。

    “到底还是招惹上了啊……”

    ------题外话------

    一错开眼就能多出好几个情敌的岑导表示心很累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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